一、服務對象
1.凡我市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釋解教人員、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網絡商戶、建檔立卡貧困人員、農村自主創業農民并領取我市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2.從事種植、養殖業的自主創業農民(農村自主創業農民、返鄉創業農民工)
二、受理部門
縣(市)區公共就業服務部門
三、受理地址
1.海城市勞動就業服務中心創業指導科
聯系電話:3308602 地址:海城市站前街2號4樓429室
2.臺安縣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服務中心
聯系電話:4850008 地址:臺安縣繁榮北街86號臺安縣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服務中心2樓8號窗口
3.岫巖滿族自治縣人力資源事物服務中心、勞動就業工作部、創新創業科
聯系電話:8781978 地址:行政服務大廳215室(岫巖滿族自治縣玉雕會展中心西門行政服務大廳)
4.鐵東區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就業創業科
聯系電話:5550169 地址:鐵東區安樂街18號
5.鐵西區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服務中心
聯系電話:7166410 地點:鐵西區千山西路30棟
6.立山區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創業培訓部
聯系電話:8772035 地址:鞍千路178號立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2012室
7.千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勞動就業服務部
聯系電話:2313262 地址:舊堡日新小區3-1,千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二樓205室
8.高新區管委會人社辦
聯系電話:5219961 地點:鞍山市高新區科技路七號
9.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社會醫療保障辦
聯系電話:8433306 地點:鐵西區建設大道709號
四、咨詢電話:8559190
五、設立依據
1.《關于加快推進個人涉農創業擔保貸款投放工作的通知》(鞍金局發〔2019〕53號)
2.《轉發關于進一步加大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力度全力支持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的通知》(鞍財債〔2020〕170號)
六、受理條件及貸款額度
凡符合政策規定的項目貸款享受財政貼息,創業擔保貸款的最高額度20萬元。
七、受理材料和擔保形式
(一)申請創業擔保貸款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戶口簿首頁及申請人(夫妻雙方)所在頁原件及復印件;
(3)《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4)對于合伙經營者需提供合伙經營《協議書》;
(5)《鞍山市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書》;
(6)城鄉婦女創業需持婦聯組織出具的推薦意見。
(二)擔保形式
申請創業擔保貸款需與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辦理反擔保手續,擔保形式可采取下列之一。
凡年齡在男55周歲,女50周歲(企業45周歲)以內、屬編制身體健康,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做借款人的反擔保信用擔保人。
(1)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公立醫院、公立學校、屬編制內工作人員。
(2)各大銀行、大型保險公司年收入在5萬元以上(含5萬元)人員。
(3)鐵路、公路、煤氣、水、電企業,以及其他大型國有控股企業年收入在5萬元以上(含5萬元)人員。
八、辦理流程
自主創業從事個體經營的借款人,可向創業所在地縣(市)區公共服務機構申請,縣(市)區公共服務機構按規定審核借款人資格,審核合格提交縣(市)區擔保機構審核,擔保機構審核通過并承諾提供擔保的,提交經辦銀行機構審核辦理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撥付貼息資金。
城鄉婦女自主創業申請創業擔保貸款,需持婦聯出具的推薦意見,經創業所在地縣(市)區公共服務機構審核通過后,提交縣(市)區擔保機構審核通過并承諾提供擔保的,提交經辦銀行機構審核辦理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撥付貼息資金。
一、服務對象
1.凡我市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釋解教人員、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網絡商戶、建檔立卡貧困人員、農村自主創業農民并領取我市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2.從事種植、養殖業的自主創業農民(農村自主創業農民、返鄉創業農民工)
二、受理部門
縣(市)區公共就業服務部門
三、受理地址
1.海城市勞動就業服務中心創業指導科
聯系電話:3308602 地址:海城市站前街2號4樓429室
2.臺安縣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服務中心
聯系電話:4850008 地址:臺安縣繁榮北街86號臺安縣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服務中心2樓8號窗口
3.岫巖滿族自治縣人力資源事物服務中心、勞動就業工作部、創新創業科
聯系電話:8781978 地址:行政服務大廳215室(岫巖滿族自治縣玉雕會展中心西門行政服務大廳)
4.鐵東區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就業創業科
聯系電話:5550169 地址:鐵東區安樂街18號
5.鐵西區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服務中心
聯系電話:7166410 地點:鐵西區千山西路30棟
6.立山區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創業培訓部
聯系電話:8772035 地址:鞍千路178號立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2012室
7.千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勞動就業服務部
聯系電話:2313262 地址:舊堡日新小區3-1,千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二樓205室
8.高新區管委會人社辦
聯系電話:5219961 地點:鞍山市高新區科技路七號
9.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社會醫療保障辦
聯系電話:8433306 地點:鐵西區建設大道709號
四、咨詢電話:8559190
五、設立依據
1.《關于加快推進個人涉農創業擔保貸款投放工作的通知》(鞍金局發〔2019〕53號)
2.《轉發關于進一步加大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力度全力支持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的通知》(鞍財債〔2020〕170號)
六、受理條件及貸款額度
凡符合政策規定的項目貸款享受財政貼息,創業擔保貸款的最高額度20萬元。
七、受理材料和擔保形式
(一)申請創業擔保貸款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戶口簿首頁及申請人(夫妻雙方)所在頁原件及復印件;
(3)《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4)對于合伙經營者需提供合伙經營《協議書》;
(5)《鞍山市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書》;
(6)城鄉婦女創業需持婦聯組織出具的推薦意見。
(二)擔保形式
申請創業擔保貸款需與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辦理反擔保手續,擔保形式可采取下列之一。
凡年齡在男55周歲,女50周歲(企業45周歲)以內、屬編制身體健康,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做借款人的反擔保信用擔保人。
(1)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公立醫院、公立學校、屬編制內工作人員。
(2)各大銀行、大型保險公司年收入在5萬元以上(含5萬元)人員。
(3)鐵路、公路、煤氣、水、電企業,以及其他大型國有控股企業年收入在5萬元以上(含5萬元)人員。
八、辦理流程
自主創業從事個體經營的借款人,可向創業所在地縣(市)區公共服務機構申請,縣(市)區公共服務機構按規定審核借款人資格,審核合格提交縣(市)區擔保機構審核,擔保機構審核通過并承諾提供擔保的,提交經辦銀行機構審核辦理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撥付貼息資金。
城鄉婦女自主創業申請創業擔保貸款,需持婦聯出具的推薦意見,經創業所在地縣(市)區公共服務機構審核通過后,提交縣(市)區擔保機構審核通過并承諾提供擔保的,提交經辦銀行機構審核辦理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撥付貼息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