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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政發〔2022〕3號
鞍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鞍山市婦女發展
規劃和鞍山市兒童發展規劃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現將《鞍山市婦女發展規劃(2021—2030年)》和《鞍山市兒童發展規劃(2021—2030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


鞍山市婦女發展規劃

(2021—2030年)


前  言


追求男女平等的事業是偉大的。婦女是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創造者,是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的參與者、奉獻者,是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重要力量。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程度,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的重要體現,是檢驗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尺,是衡量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的重要價值標準。

鞍山市委、市政府歷來高度重視婦女事業發展,已制定實施了三個周期的婦女發展規劃,為婦女依法平等行使民主權利、平等參與經濟社會發展、平等享有改革發展成果提供了重要保障。《鞍山市婦女發展規劃(2011—2020年)》頒布實施以來,我市黨委領導、政府主責、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婦兒工委)協調、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婦女工作機制進一步鞏固。截至2020年,城市婦女人均預期壽命83.09歲,比2010年提高3.21歲。全市婦女參與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和貢獻率明顯提升,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全市婦女病篩查率80.09%,健康狀況得到極大改善。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9.1%,受教育程度明顯提高。參與決策和管理的途徑更加多元,社會保障水平穩步提升,在社會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獨特作用進一步彰顯,發展環境日益優化,婦女發展和婦女事業實現了新跨越。

進入新時代,受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長期歷史文化影響,我市婦女發展仍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問題。婦女平等參與經濟社會發展客觀上存在一定障礙。城鄉、區域和群體之間婦女發展仍有差距,農村婦女民生保障力度還需加大。婦女在就業、人身財產、婚姻家庭等方面的平等權利落實仍面臨一些現實困難。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戰略背景下婦女養老服務保障還需加強。在更高水平上促進我市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使命艱巨、任重道遠。

未來十年,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的重要時期,是實現鞍山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取得新突破的關鍵時期,也是鞍山市加快調整經濟結構、優化產業區域布局、創新經濟發展模式、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構建現代化城市的關鍵時期。加快數字鞍山、智造強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設,開創營商環境好、創新能力強、區域格局優、生態環境美、開放活力足、幸福指數高的振興發展新局面,需要廣大婦女貢獻巾幗力量。必須抓住這個重要的發展機遇期,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在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中,科學規劃新時代婦女全面發展的新目標新任務,健全完善制度機制,團結引領婦女建功新時代、奮進新征程。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按照《遼寧省婦女發展規劃(2021-2030年)》和《鞍山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計劃》的總體目標和要求,緊密結合我市婦女發展實際,參照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和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等國際公約和文件宗旨,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東北、遼寧振興發展和婦女、婦女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婦女發展道路,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不斷完善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的制度機制,推動性別平等成為全社會共同遵循的行為規范和價值標準,充分發揮婦女在鞍山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中的“半邊天”作用,保障婦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權利、平等參與經濟社會發展、平等享有改革發展成果,推動婦女走在時代前列。

(二)基本原則。

1.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婦女事業發展的正確政治方向,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婦女事業發展的決策部署,切實把黨的領導貫穿到婦女事業發展的全過程和各方面。

2.堅持同步協調發展。將促進婦女全面發展目標任務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納入專項規劃,納入民生實事項目,同部署、同落實,推動婦女事業與經濟社會同步發展,讓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廣大婦女。

3.堅持男女平等發展。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在出臺法規、制定政策、編制規劃、部署工作時充分考慮兩性的現實差異和婦女的特殊利益,營造更加平等、包容、可持續的發展環境,縮小男女兩性發展差距。

4.堅持全面均衡發展。統籌兼顧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各方面的發展利益,有效解決制約婦女發展的重點難點問題,統籌推進城鄉、區域、群體之間婦女的均衡發展,協調推進婦女在各領域的全面發展。

5.堅持共建共治共享。在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中充分發揮婦女的重要作用,促進婦女積極投身鞍山高質量發展,踴躍參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

(三)總體目標。

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得到深入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的制度機制創新完善,婦女在各行各業建功立業,“半邊天”作用更加彰顯,性別平等進程加速實現,城鄉、區域、群體之間婦女均衡發展。

婦女平等享有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務,健康水平持續提升。婦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權利,素質能力持續提高。婦女平等享有經濟權益,經濟地位穩步提升。婦女平等享有政治權利,參與國家和經濟文化社會事務管理的水平逐步提高。婦女平等享有多層次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待遇水平穩步提高,老年婦女享有均等可及的基本養老服務。支持家庭發展的法規政策體系更加完善,社會主義家庭文明新風尚廣泛弘揚。男女平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婦女發展環境更為優化。法治體系更加健全,婦女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障。婦女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顯著提升。

展望2035年,與全市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實現新時代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相適應,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婦女更好地擔負起新時代賦予的光榮使命,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不懈奮斗。

二、發展領域、主要目標和策略措施

(一)婦女與健康。

主要目標:

1.婦女全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衛生健康服務,婦女人均預期壽命延長,人均健康預期壽命提高。

2.孕產婦死亡率到2025年控制在10.5/10萬以下,到2030年下降到10/10萬以下,城鄉、區域差距縮小。降低農村孕產婦死亡率。

3.婦女常見病防治力度不斷加大。婦女常見病篩查率到2025年達到82%以上,到2030年達到85%以上。

4.婦女的宮頸癌和乳腺癌防治意識明顯提高。宮頸癌、乳腺癌防治能力不斷增強。適齡婦女宮頸癌人群篩查率達到70%以上,乳腺癌人群篩查率逐步提高。

5.生殖健康和優生優育知識全面普及,促進健康孕育,非意愿妊娠減少。

6.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減少,孕產婦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檢測率達到98%以上,艾滋病、梅毒孕產婦感染者治療率達到95%以上,艾滋病母嬰傳播率下降到2%以下。

7.改善婦女營養狀況,婦女肥胖增長率持續減緩,到2025年和2030年,婦女營養健康知識知曉率分別在2019年和2022年基礎上提高10%。

8.預防和減少孕產婦貧血,孕婦貧血率到2025年控制在14%以下,到2030年控制在10%以下。

9.完善疾病一級預防體系,普及健康知識,婦女健康素養水平提高。

10.婦女心理健康素養水平不斷提升。婦女焦慮障礙、抑郁癥患病率上升趨勢減緩。

11.婦女經常參加體育鍛煉的人數比例達到48%以上。婦女體質測定標準合格以上的比例不少于92%。

12.婦幼健康服務體系更加健全,婦幼健康服務能力持續提升,婦女健康水平不斷提高。

策略措施:

1.健全婦女健康保障制度機制。深入實施“健康鞍山行動”,堅持預防為主,健全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行業監管、科技支撐的婦女健康保障工作機制。統籌完善醫保、醫療、醫藥和監管機制,保障婦女獲得高質量、有效率、可負擔的醫療和保健服務。實施婦幼健康保障工程,加大對婦幼保健機構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的基礎設施建設投入,落實經費補助政策,改善服務環境和設施條件。全面開展婦幼保健機構績效考核,強化考核結果應用。完善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著重關注婦女的特殊需求。完善流動婦女健康管理機制和醫療保障制度。

2.完善婦幼健康服務體系。提升婦幼健康服務基礎設施和網絡體系建設水平。健全以婦幼保健機構為核心、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綜合醫院和專科醫院為支撐、保健與臨床相結合、覆蓋全市的婦幼健康服務網絡,提升婦幼健康服務供給能力和水平。實施婦幼保健機構標準化建設和規范化管理,市、縣(市)區各建立1所政府舉辦、單獨設置、標準化的婦幼保健機構。加強縣、鄉、村三級婦幼衛生服務網絡建設,完善基層網底和轉診網絡。加強復合型婦幼健康人才和產科、助產等崗位急需緊缺人才的培養使用。加強監管,促進婦幼健康新業態規范發展。積極創建省級或遼南地區婦產區域醫療中心。

3.加強婦女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務。建立完善婦女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模式。針對青春期、育齡期、孕產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婦女的健康需求,提供宣傳教育、咨詢指導、篩查評估、綜合干預和應急救治等全方位衛生健康管理和服務。堅持保健與臨床結合,開展婦女保健特色專科建設,預防為主、關口前移,發揮多學科協作優勢,提供整合型醫療保健服務,積極發揮中醫藥在婦幼保健和疾病防治中的作用。建立健全慢性病防治體系,積極推進慢性病綜合防控示范區建設,構建覆蓋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務體系。

4.加強母嬰安全保障。實施母嬰安全行動提升計劃,全面落實妊娠風險篩查評估、高危專案管理、危急重癥救治、孕產婦死亡個案報告和約談通報制度。市、縣級依托現有醫療機構,全面加強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建設,建立救治會診、轉診等機制,強化危重孕產婦救治保障,有效控制孕產婦死亡率。提倡科學備孕和適齡懷孕,保持適宜生育間隔,合理控制剖宮產率。進一步優化婚前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兒童保健和產后康復等生育全程基本醫療保健服務,提升優生優育服務水平,孕產婦系統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加強孕產婦特別是流動孕產婦的管理服務,將孕產婦健康管理納入基本公共服務范圍。持續推進高齡孕產婦等重點人群的分類管理和服務。為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孕產婦住院分娩和危重孕產婦救治提供必要救助。

5.提升婦女常見病防治水平。普及婦女常見病防治知識。建立健全婦女常見病定期篩查、轉診、治療、隨訪一體的實施機制。加強婦女常見病的健康指導、綜合干預和治療。用人單位每年為女職工安排1次婦科檢查。加強青春期女生和農村地區婦女生理衛生健康教育,改善衛生條件。加大對婦女衛生用品的質量監督與衛生檢查,提高婦女衛生用品合格率。鼓勵有條件的用人單位每月向女職工發放一定的衛生用品或者費用。

6.加大宮頸癌、乳腺癌綜合防治救助力度。完善宮頸癌、乳腺癌綜合防治體系和救助政策,普及宮頸癌、乳腺癌防治知識,提高婦女自我防控意識和能力,防治知識知曉率達到90%以上。探索推廣適齡婦女人乳頭瘤病毒(HPV)疫苗接種。全面實施適齡婦女乳腺癌、宮頸癌篩查行動,落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中農村婦女宮頸癌和乳腺癌檢查項目,促進70%的婦女在35—45歲接受高效宮頸癌篩查。逐步提高農村婦女和城市低保、特困、低收入等困難家庭婦女宮頸癌、乳腺癌檢查覆蓋率和人群覆蓋率,落實經費保障。用人單位至少每2年為女職工安排1次宮頸癌、乳腺癌檢查。加強宮頸癌和乳腺癌篩查和診斷技術創新應用,提高篩查和服務能力,加強監測評估。強化篩查和后續診治服務的銜接,促進早診早治,宮頸癌患者治療率達到90%以上。持續實施宮頸癌、乳腺癌患病困難婦女專項彩票公益金救助項目,進一步擴大救助覆蓋面。

7.強化婦女生殖健康服務。普及生殖道感染、性傳播疾病等疾病防控知識,增強男女兩性性道德、性健康、性安全意識,倡導共擔避孕責任。在學校教育不同階段開展健康教育,促進學生掌握生殖健康知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將生殖健康服務融入婦女健康管理全過程,保障婦女享有避孕節育知情自主選擇權。落實基本避孕服務項目,加強產后和流產后避孕節育服務,提高服務可及性,預防非意愿妊娠。推進婚前醫學檢查、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增補葉酸等婚前孕前保健服務更加公平可及。減少非醫學需要的人工流產。規范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應用,規范不孕不育癥診療服務,提供科學備孕及生育力評估指導、孕前優生服務。

8.加強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嬰傳播防治。繼續實施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項目,開展預防母嬰傳播的健康教育和咨詢指導。加大艾滋病防控力度,加強艾滋病防治知識和相關政策的宣傳教育,提高婦女的防范意識和能力。加強對婦女感染者特別是流動婦女感染者的醫療服務,提高隨訪率,對所生兒童進行規范干預。為有需要的孕產婦感染者及其家庭提供多種形式的健康咨詢、心理和社會支持等服務,支持社會組織、企業和志愿者面向有需要的艾滋病感染孕產婦開展扶貧救助、關懷救助等公益活動。

9.提高婦女營養水平。加強營養健康科普宣傳教育,因地制宜開展營養和膳食指導,提高婦女對營養標簽的知曉率,促進婦女掌握營養知識,均衡飲食、吃動平衡,預防控制營養不良和肥胖。開展合理膳食行動,面向不同年齡階段婦女群體開發營養健康宣傳信息和產品,提供有針對性的服務。開展孕產婦營養定期監測、評估、指導和干預,預防和減少孕產婦缺鐵性貧血。預防控制老年婦女低體重、骨質疏松和貧血。

10.提升婦女健康素養。實施健康知識普及行動,建立完善健康科普專家庫和資源庫,持續深入開展健康科普宣傳教育,規范發布婦女健康信息,引導婦女樹立科學的健康理念,學習健康知識,掌握身心健康、預防疾病、科學就醫、合理用藥等知識技能。開展地方病流行特點與防治知識宣傳。提高婦女參與傳染病防控、應急避險的意識和能力。面向婦女開展控制煙草危害、拒絕酗酒、遠離毒品的宣傳教育。引導婦女積極投身愛國衛生運動,養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11.促進婦女心理健康。建立覆蓋城鄉、功能完善的精神衛生防治和康復服務網絡。普及心理健康知識,根據婦女需要開展心理咨詢、評估和指導,提高婦女心理調適能力,預防抑郁、焦慮等心理問題。加大對青春期、孕產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婦女心理問題早期發現和及時干預力度。強化心理咨詢和治療技術在婦女保健和臨床診療中的應用,加強醫療機構在診療服務中的人文關懷,推動中醫心理調攝特色技術方法在臨床診療中的應用。加大應用型心理健康和社會工作人員培養力度,推進高校開設相關專業。建立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熱線服務、心理評估、心理咨詢、心理治療、精神科治療等銜接合作的心理危機干預和心理援助服務模式。鼓勵社區為有需要的婦女提供心理健康服務支持。

12.引導婦女廣泛參與全民健身行動。實施全民健身計劃,不斷提高婦女的體育活動意識,培養運動習慣。優化全民健身場所布局,加強健身場地設施建設,構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積極申辦世界、國家、省級大型體育賽事,組織群眾性體育活動,打造一批“鞍山體育”品牌項目。加強對婦女健身的指導和服務。引導婦女有效利用全民健身場地設施,積極參與全民健身賽事活動,加入各類健身組織。加強對女性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的培養和建設,發揮她們對開展體育工作的指導、組織的作用。提倡機關、企事業單位開展工間操。鼓勵支持工會組織、社區開展婦女健身活動。

13.強化婦女健康服務的科技支撐。建設統一的婦幼健康信息平臺,推進“互聯網+婦幼健康”服務模式,促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計算機仿真技術等新技術在婦女健康領域的創新應用。實施婦女人群健康管理和健康風險預警。促進信息技術在婦女健康領域專科醫聯體建設中的應用,加強醫療機構間的協作,促進分級診療和上下聯動。促進婦女身心健康領域的科學研究和成果轉化。

(二)婦女與教育。

主要目標:

1.厚植愛國情懷,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增進婦女對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政治認同、思想認同、情感認同,引領婦女做偉大事業的建設者、文明風尚的倡導者、敢于追夢的奮斗者。

2.教育工作全面貫徹男女平等基本國策。

3.加大推進性別平等進校園,教師和學生的男女平等意識明顯增強。

4.女童平等接受學前教育,在園男童女童比例保持均衡。

5.女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保持在97%以上。九年義務教育小學階段輟學率控制在0.5%以下,初中輟學控制在1%以下。

6.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階段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保持在95%左右。

7.女性接受職業教育的水平逐步提高。確保女性接受職業教育、職業培訓與男性享有同等機會。

8.女性科技人才培養力度加大。男女兩性的科學素質水平差距不斷縮小。

9.女性終身學習意識不斷增強,接受終身教育水平不斷提高。

10.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不斷提高。

策略措施:

1.加強面向婦女的思想政治教育。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深入開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教育,加強黨史、新中國史、改革開放史、社會主義發展史教育,加強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教育,促進婦女更加堅定理想信念,不斷厚植愛國情懷,激發創新精神,把個人理想追求融入黨和國家事業大局,培養具有家國情懷、責任擔當、首創精神的新時代公民,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鞍山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取得新突破貢獻力量。深化民族團結進步教育,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充分發揮學校教育主陣地作用,將思想價值引領貫穿于教育教學及管理全過程和校園生活各方面,融入學校黨組織、共青團、少先隊各類主題教育和實踐活動。充分利用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國防教育基地、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所、站)、網絡新媒體平臺等陣地,加強對婦女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思想政治引領。

2.將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體現在教育工作全過程。增強教育工作者自覺貫徹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主動性和能動性。將男女平等基本國策落實到教育法規政策和規劃制定、修訂、執行和評估中,落實到各級各類教育內容、教學過程、學校管理中。加強對教學過程的性別平等評估。

3.推動各級各類學校廣泛開展性別平等教育。落實性別平等教育工作指導意見。在師范類院校課程設置和教學、各級各類師資培訓中加入性別平等內容,強化教育工作者和師范類學生的社會性別意識。因地制宜開展性別平等課程,加強專題師資培訓。促進性別平等教育融入學校教學內容、校園文化、社團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探索構建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相結合的性別平等教育模式。

4.保障女童平等接受學前教育。大力發展學前教育,堅持學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加快建設公立幼兒園,構建教育辦園以示范、普惠性幼兒園為主體、優質民辦幼兒園為補充的事業發展格局,提高公辦園在園幼兒占比和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資助困難家庭女童接受學前教育,在幼兒園就讀的殘疾女童保育費實行先繳后補政策,著力保障農村地區、孤兒、隨遷女童和留守女童接受學前教育。

5.保障女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和機會。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加快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均衡配置教育資源,全面改善中小學“硬環節”“軟環境”。開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監測,確保女童平等接受公平優質的義務教育。加大教育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提高家長保障女童接受義務教育的守法意識和自覺性。健全精準控輟保學長效機制,加強分類指導,督促法定監護人依法保障女童接受義務教育,切實解決義務教育女童失學輟學問題。保障留守女童、隨遷女童、殘疾女童以及學業困難女童的受教育權利和機會。

6.提高女性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水平。保障女性特別是農村低收入家庭女性平等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權利和機會。鼓勵普通高中多樣化有特色發展,滿足女性全面發展和個性化發展需求。有針對性地開展學科選擇和職業生涯規劃指導,提高女性自主選擇能力,破除性別因素對女性學業和職業發展的影響。

7.促進女性接受高質量職業教育。完善學歷教育與社會培訓并重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優化專業設置,豐富學習方式,支持女性獲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把女性培養成為復合型技術技能人才和能工巧匠、鞍山大工匠、遼寧工匠、大國工匠。加快建設鞍山人工智能產教融合實訓基地項目,推進職教“3加2”育人模式改革,提升職業院校辦學水平。鼓勵職業院校面向高校女畢業生、女農民工、去產能分流女職工等重點人群開展就業創業和職業技能培訓。為失學大齡女童提供補償教育,增加職業培訓機會。根據殘疾婦女身心特點,合理設置殘疾人職業教育專業。

8.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權利和機會。嚴格控制特殊專業范圍,強化對招生過程中涉及性別歧視問題的監管,建立約談、處罰機制。支持高校采取激勵措施,提高女性在科學、技術、工程、數學等學科學生中的比例。保持高等教育在校生中男女比例的均衡。支持相關高校依托數理化等基礎學科基地,加強對基礎學科拔尖女生的培養。

9.加強女性科技人才培養。探索建立多層次女性科技人才培養體系,培養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女性科技人才。關注培養義務教育階段女生愛科學、學科學的興趣和志向。引導高中教育階段女生養成科學興趣和鉆研精神,支持有意愿的女生報考理工類院校。加大女性創新型、應用型人才的培養力度,鼓勵女大學生參與科研項目,在實踐中培養科學精神和創新能力。引導女性從事科學和技術相關工作,增加女性科技人才參與繼續教育和專業培訓的機會。

10.提高女性科學素質。開展全民科學素質行動,利用現代信息化手段,面向女性廣泛開展科學知識教育、傳播與普及。開展女科學家進校園活動,發揮優秀女科技人才的榜樣引領作用。鼓勵引導大中小學女生參加科普活動、科技競賽、科研項目等,培養科學興趣、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深入實施農村婦女素質提升計劃,支持農村婦女參與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

11.提高女性終身學習教育水平。建立完善更加開放靈活的終身學習體系,完善注冊學習、彈性學習和繼續教育制度,拓寬學歷教育渠道,滿足女性多樣化學習需求,關注因生育中斷學業女性和職業女性的發展需求。建立健全鞍山市學分銀行和學習成果認定制度。鼓勵女性接受多形式的繼續教育,提高女性利用新型媒體接受現代遠程教育的能力。擴大教育資源供給,為女性提供便捷的社區和在線教育資源,為進城務工女性、女性新市民、待業女性等提供有針對性的職業技能培訓。大力發展社區教育,滿足老年婦女個性化的學習和發展需求。

12.加強女性學研究和人才培養。推動黨校和有條件的高校開設婦女研究及性別平等相關課程和培訓。培養具有跨學科知識基礎和性別平等意識的專業人才。加大對婦女理論研究的支持力度,加強跨學科研究,提高社科基金項目等重大研究項目中婦女或性別研究相關選題的立項比例。

13.持續鞏固女性青壯年掃盲成果。完善掃盲工作機制,消除女童輟學現象,杜絕產生新的女性青壯年文盲。深化繼續教育,提高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

14.構建平等尊重和安全友善的校園環境。促進建立相互尊重、平等和睦的師生、同學關系,鼓勵學校設置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防性侵、防性騷擾的相關課程,提高學生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中小學校建立完善預防性侵未成年人工作機制,高校建立完善預防性侵和性騷擾工作機制,強化日常管理、預防排查、投訴受理和調查處置。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履行查詢法定義務,依法處置不符合條件的教職人員。

(三)婦女與經濟。

主要目標:

1.鼓勵支持婦女為推動鞍山經濟高質量發展貢獻力量。婦女平等參與經濟發展的權利和機會得到保障。

2.促進平等就業,消除就業性別歧視。就業人員中的女性比例保持在45%左右。促進高中等學校女學生充分就業。

3.婦女就業結構更加優化,女性就業總量和結構性矛盾得到緩解。城鎮單位就業人員中的女性比例達到40%左右。

4.促進女性人才發展。女性勞動者適應技術變革和產業轉型能力不斷提升,高級專業技術人員中的女性比例達到40%以上。

5.婦女獲得公平的勞動報酬,男女收入差距明顯縮小。

6.女性勞動者勞動安全和健康得到保障。女職工職業病發病率明顯降低。

7.農村婦女平等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等不動產權益,平等享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征用安置補償權益得到保障。

8.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增強農村低收入婦女群體的可持續發展能力。

9.婦女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中的作用充分發揮。

策略措施:

1.保障婦女平等參與經濟建設。完善保障婦女平等獲得經濟資源、參與經濟建設、享有經濟發展成果的法規政策。制定實施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創新發展的政策措施。創新制度機制,保障婦女在就業創業、職業發展、勞動報酬、職業健康與安全、職業退出、土地等方面的權益,保障新業態從業人員勞動權益,為婦女充分參與經濟高質量發展、投身鞍山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創造有利條件。

2.加大消除就業性別歧視工作力度。全面落實消除就業性別歧視的法律法規政策。創造性別平等的就業機制和市場環境。對招聘、錄用環節涉嫌性別歧視的用人單位進行聯合約談,依法懲處。督促用人單位加強就業性別歧視自查自糾。發揮勞動保障法律監督作用,對涉嫌就業性別歧視的用人單位提出糾正意見,或者向相關行政部門提出處理建議。依法受理涉及就業性別歧視的訴訟。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在招錄(聘)和職工晉職晉級、評定專業技術職稱等方面發揮男女平等的示范引領作用。發揮行業協會、商會協調監督作用,提高行業自律意識。

3.促進婦女就業創業。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深化就業服務專項活動,落實就業創業促進計劃、百萬青年見習計劃等系列行動。搭建鞍山人崗對接服務平臺,為婦女提供高端、高效的就業信息推介與服務,加強婦女就業指導。充分發揮現代服務業和新業態吸納婦女就業的功能,支持婦女參與新業態新模式從業人員技能培訓,促進婦女在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新興行業就業。加強就業困難婦女就業培訓和托底幫扶,保持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深入開展農村就業扶貧工作,確保有勞動能力、就業愿望并具有就業條件的農村貧困婦女100%得到就業幫扶。舉辦女性創業創新賽事,鼓勵支持婦女積極投身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引導婦女積極參與優化營商環境建設。扶持民族傳統手工藝品產業發展,提高組織化程度,促進婦女就地就近就業。支持女性科技人才投身科技創業,發展農村電子商務,鼓勵外出務工婦女返鄉創業,支持有意愿的婦女下鄉創業。創新金融、保險產品和服務模式,拓寬婦女創業融資渠道。

4.促進高中等學校女學生就業創業。加強創新創業教育和職業生涯規劃指導服務,引導高中等學校女學生樹立正確的擇業就業觀,提升就業能力。完善落實就業創業支持政策,高中等學校和屬地政府提供不斷線的就業服務。舉辦女大學生專場招聘會,結合產業升級、區域發展、鄉村振興開發更多高質量就業崗位,為女大學生市場化社會化就業創造更加穩定有利的環境空間。暢通基層成長發展通道,鼓勵女畢業生到民生急需領域、縣域基層、中小微企業或新經濟領域就業。對有就業意愿的未就業女畢業生提供精準就業幫扶。推廣創業導師制,支持女大學生創業。吸引女大學生來鞍留鞍創業就業。

5.優化婦女就業結構。完善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體系,支持婦女參加高技能人才培訓、急需緊缺人才培訓、轉崗轉業培訓、儲備技能培訓、通用職業素質培訓、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等,并占一定比例,提升婦女職業技能水平,大力培育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女性勞動者。不斷提高婦女在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從業人員中的比例,提高婦女就業層次和質量,逐步實現婦女就業結構與鞍山產業結構同步優化。統籌發揮實體經濟、民營經濟、中小微企業支持政策聯動作用,催生吸納就業新市場主體。逐步消除職業性別隔離,提高城鎮單位就業人員中的女性比例。擴大農村婦女轉移就業規模,縮小男女轉移就業差距。

6.加強女性專業技術和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制定相關政策,強化制度保障,重點聚焦鞍山振興核心領域,創造有利于女性技術工人成長和發揮作用的制度環境。支持女性科技人才承擔科技計劃項目、參與科技決策咨詢、拓展科研學術網絡,完善女性科技人才評價激勵機制,為建成數字鞍山、智造強市培養高層次女性科技人才。實施科技創新巾幗行動,搭建平臺、提供服務,激勵女性科技人才、技術技能人才立足崗位銳意創新。加強對女性專業技術和技能人才專業知識、科研管理、創新創業等的培訓。加強典型宣傳,發揮榜樣引領作用。

7.保障婦女獲得公平的勞動報酬。全面落實男女同工同酬,保障收入公平。促進女性對知識、技術、管理、數據等生產要素的掌握和應用,提高女性職業競爭力。督促用人單位制定實施男女平等的人力資源制度,暢通女性職業發展和職務職級晉升通道。探索開展薪酬調查,加強對收入的分性別統計,動態掌握男女兩性收入狀況。

8.改善女性勞動者勞動安全狀況。廣泛開展勞動安全和健康宣傳教育,加大《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等女性勞動者職業安全與職業健康方面法律法規的宣傳執行力度,提高用人單位和女性勞動者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意識。將女職工勞動保護納入職業健康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范圍,加強對用人單位的勞動保障監察,督促用人單位加強職業防護和職業健康監督保護,保障女職工在工作中免受有毒有害物質和危險生產工藝的危害。督促用人單位加強對女職工經期、孕期、哺乳期的特殊保護,落實哺乳時間和產假制度。

9.保障女職工勞動權益。督促用人單位規范用工行為,依法與女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推動簽訂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加強勞動保障法律監督。指導用人單位建立預防和制止性騷擾工作機制,完善相關執法措施。加強勞動用工領域信用建設,加大對侵犯女職工勞動權益行為的失信懲戒力度。完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調解體制機制,各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暢通女職工勞動爭議案件仲裁“綠色通道”,依法高效處理女職工勞動爭議案件。加強對新業態等領域靈活就業女職工的服務保障和權益維護工作。

10.為女性生育后的職業發展創造有利條件。落實生育相關法規政策,定期開展女職工生育權益保障專項督查和專項執法行動。禁止用人單位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工資、惡意調崗、予以辭退、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推動落實生育獎勵假期間的工資待遇。為女性生育后回歸崗位再就業提供培訓等支持。高校、研究機構等用人單位探索設立女性科研人員生育后科研回歸基金。推動用人單位根據女職工需要建立女職工哺乳室、孕婦休息室等設施。支持有條件的用人單位為職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托管服務。

11.保障農村婦女平等享有各項經濟權益。建立健全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規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確認辦法,確保農村婦女成員身份落實。完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收益分配制度,保障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股權量化、權益流轉和繼承等各環節平等享有知情權、參與決策權、收益權及在征地補償安置中的合法權益。在農村土地承包工作特別是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工作中,依法保障農村婦女權益。在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中保障農村婦女權益,確保應登盡登。保障進城落戶女農民的經濟權益。暢通經濟權益受侵害農村婦女的維權渠道。

12.促進低收入婦女增收。建立農村低收入人口幫扶機制。健全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加強婦女實用技術技能培訓,扶持發展適合城鄉低收入婦女自主發展的手工編織、農村電商等特色產業項目。通過致富帶頭人培育、幫扶車間建設和以工代賑等方式,支持農村婦女就地就近就業創業,實現增收致富。

13.支持婦女更好地參與鄉村振興。積極發揮婦女在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和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中的作用。大力開展現代農業示范基地建設,深入實施鄉村振興巾幗行動。發揮農村創業創新園區(基地)等平臺作用,鼓勵支持婦女創辦領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加強高素質女農民培育,創建巾幗科技培訓示范基地,培養女農民成為鄉村工匠、文化能人、手工藝人、農技協領辦人和新型農業經營管理能手。

(四)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

主要目標:

1.婦女參與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和社會治理的權利得到保障,婦女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的水平全面提升。

2.中國共產黨女黨員保持合理比例。中國共產黨全市各級黨員代表大會中女黨員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本地區黨員總數中女性比例。

3.各級人大代表和常委會委員中的女性比例保持平穩。各級政協委員和常委中的女性比例保持平穩。

4.縣(市)區黨委、政府領導班子,應至少各配備1名女干部;縣(市)區政府領導班子中的女干部比例逐步提高,擔任正職的女干部占同級正職干部的比例逐步提高。

5.擔任縣(市)區黨政正職的女干部要有一定數量。縣(市)區黨政正職中至少配備1名女干部。

6.市、縣(市)區黨政工作部門,應保證一半以上的領導班子配備女干部,其中要有一定數量的正職。

7.各級各類事業單位領導班子成員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8.企業董事會、監事會成員及管理層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企事業單位職工代表大會中女性比例與女職工比例相適應。

9.村黨組織成員、村黨組織書記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村委會成員中女性比例達到30%以上,村委會主任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10.社區黨組織成員、社區黨組織書記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社區居委會成員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左右,社區居委會主任中女性比例達到40%以上。

11.鼓勵支持女性參加社會組織、擔任社會組織負責人,社會組織女性負責人比例逐步提高。

策略措施:

1.加大對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的保障力度。充分發揮婦女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的重要作用,進一步優化女性參政環境,完善促進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的政策,破除制約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的障礙,促進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水平與婦女地位作用相適應。將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等內容納入各級黨校領導干部培訓課程,增強領導干部在參政議政中的社會性別平等意識,將社會性別納入決策主流,將推動婦女參政納入重要議程,提出目標舉措。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黨政工作部門以及企事業單位、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中的女性比例。

2.提高婦女參與社會事務和民主管理的意識和能力。開展女性領導干部政治素質和領導能力培訓。鼓勵高校開設領導力相關課程,培養年輕女性的政治素養及參與決策和管理的意識。加大基層婦女骨干培訓力度,提高婦女在自治、法治、德治中的參與意識和能力,鼓勵婦女積極參與村(居)民議事會、理事會等自治組織,城鄉社區婦女議事會建設實現全覆蓋并有效運行,發揮婦女在城鄉基層治理中的積極作用。探索打造婦女網上議事平臺,引導婦女積極、有序參與基層民主管理和基層民主協商。

3.重視發展中國共產黨女黨員。面向婦女深入開展思想政治工作,擴大黨的婦女群眾基礎,培養對黨的感情,深化對黨的認識,擁護黨的主張,激發婦女入黨的政治意愿。加強對女性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適當擴大女性入黨積極分子數量。保證發展黨員計劃中優秀年輕女性有一定比例。注重從各行各業青年女性中發展黨員,及時把婦女中的先進分子吸收到黨的組織中來。在黨代表候選人醞釀過程中,充分關注政治過硬、作風優良、敢于擔當、實績突出的優秀婦女,確保黨員代表大會代表中女黨員代表保持合理比例。

4.人大女代表、政協女委員比例保持平穩。落實人大代表選舉規則和程序,在選區劃分、代表名額分配、候選人推薦、選舉等環節,保障婦女享有平等權利和機會。重視從基層、生產一線推薦人大代表女性候選人,候選人中應當有適當數量的婦女代表。提名推薦、協商確定政協委員建議名單時,保障提名一定比例的婦女。充分發揮人大女代表、政協女委員在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推進男女平等事業中的積極作用,逐步拓展參政議政的廣度和深度。

5.加大儲備培養選拔女干部工作力度。進一步完善優秀年輕女干部日常發現機制,不斷擴大儲備基數、優化儲備結構,將選調生、新招錄公務員作為補充高素質女干部的重要途徑,加大跟蹤培養力度,壯大優秀年輕女干部戰略梯隊。培養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女干部,促進女干部不斷增強政治領導、改革創新、科學發展、依法執政、群眾工作、狠抓落實、駕馭風險的本領。優化女干部成長路徑,注重日常培養和戰略培養,為女干部參加教育培訓、交流任職、掛職鍛煉創造條件和機會。注重從基層、生產一線培養選拔女干部,注重選拔女干部到重要部門、關鍵崗位擔任領導職務。注重保持優秀年輕干部隊伍中女干部的合理比例。落實女干部選拔配備的目標任務,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實現應配盡配。加強對敢擔當善作為女干部的激勵保護。保障婦女在干部錄用、選拔、聘(任)用、晉升、退休各環節不因性別受到歧視。

6.支持推動婦女積極參與事業單位決策管理。培養選拔優秀女性專業技術人員進入決策管理層。重視在衛生、教育、文化等女性集中的行業提高決策管理層中的女性比例,鼓勵婦女積極參與本單位黨建和群團組織建設,促進事業單位職工代表大會中的女職工代表比例與事業單位女職工比例相適應。在深化事業單位改革進程中,確保婦女在崗位晉升、職員晉級、職稱評聘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權利和機會。

7.支持推動婦女廣泛參與企業決策管理。將女干部選拔配備納入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規劃,加大培養、選拔、使用力度。在深化企業人事制度改革進程中,采用組織推薦、公開招聘、民主推薦等方式,促進優秀婦女進入企業董事會、監事會和管理層。完善企業民主管理制度,促進企業職工代表大會中女職工代表比例與企業女職工比例相適應,支持女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等形式參與企業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企業制定相關規章制度,對涉及女職工權益的事項,聽取工會女職工委員會的意見,依法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8.支持推動婦女有序參與城鄉基層社會治理。在村(社區)“兩委”換屆工作中,采用“專職專選”等辦法,保證每個村(居)民委員會成員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員。注重從女致富能手、經商務工女性、鄉村女教師、女醫生、女社會工作者、女大學生村官、女退休干部職工等群體中培養選拔村(社區)干部。組織婦女積極參與村規民約、居民公約的制定修訂,開展協商議事活動。促進新社會階層、社會工作者和志愿者中的女性積極參與社會治理。

9.支持引導婦女參加社會組織。優化社會組織發展的制度環境,加大對以女性為成員主體或以女性為主要從業人員的社會組織的培育力度,加強支持和指導服務,促進其健康有序發展并積極參與社會組織協商。鼓勵支持更多女性成為社會組織成員或從業人員,加強對社會組織女性專業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培養,注重發現培養社會組織女性負責人。

10.發揮婦聯組織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中的作用。支持婦聯組織履行代表婦女參與管理政府事務、經濟文化事業和社會事務的職責,強化婦聯組織參與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參與制定有關法規、規章和政策,參與社會治理和公共服務的制度保障。在制定有關促進男女平等和保障婦女合法權益的法規政策以及培養選拔女干部工作中,充分聽取婦聯組織意見和建議。推進市域治理體系建設,推動婦聯組織嵌入治理體系,工作融入治理建設,力量加入治理隊伍,帶動婦女在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層治理中發揮作用,開展形式多樣、方法靈活的平等對話、互相協商、規勸疏導,化解社會各類矛盾,不斷增強婦女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婦女與社會保障。

主要目標:

1.婦女平等享有社會保障權益,保障水平不斷提高。

2.生育保障制度進一步完善。提高生育保險參保率。

3.醫療保障體系進一步完善。婦女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穩定在95%以上,待遇保障公平適度。

4.養老保險制度體系進一步健全。婦女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提高到95%以上,待遇水平穩步提高。

5.完善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制度。婦女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的參保人數逐步增長,相關待遇保障得到落實。

6.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更加健全。城鄉困難婦女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7.婦女福利待遇水平持續提高,重點向低收入婦女、老年婦女、殘疾婦女等群體傾斜。

8.建立完善多層次養老服務和長期照護保障制度。新建城區、新建居住(小)區按標準配建養老服務設施達標率100%。以城鄉社區為單位的養老服務覆蓋率提高,老年婦女享有均等可及的基本養老服務,對失能婦女的照護服務水平不斷提高。

9.加強對婦女的關愛服務,有困難、有需求的婦女得到重點幫扶。

策略措施:

1.完善惠及婦女群體的社會保障體系。在制定修訂社會救助、社會保險等相關法規政策以及健全覆蓋全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工作中,關切和保障婦女的特殊利益和需求。持續推動社會保險參保擴面,支持靈活就業適齡參保女性參加相應社會保險,實現應保盡保,縮小社會保障的性別差距。建立市級社會保險全民參保登記信息庫,加強社會保障分性別統計、信息動態監測和管理。

2.完善覆蓋城鄉婦女的生育保障制度。健全生育保險制度體系,提高生育保險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成效。按規定落實參保職工生育待遇。促進新業態就業等婦女群體參加生育保險。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加強城鄉居民醫療費用保障。完善生育保險生育醫療費用支付及生育津貼政策,保障參保婦女生育醫療待遇。妥善解決婦女在就業和領取失業金期間生育保障問題。

3.不斷提高婦女醫療保障水平。完善覆蓋全民、依法參加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政策體系,逐步實現全市醫保制度框架統一、保障模式統一、管理服務規范、待遇公平適度。全面做實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促進醫療救助層次與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層次相協調。推動女職工和城鄉女性居民持續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滿足婦女基本醫療保障需求。統籌發揮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制度綜合保障作用,促進多層次醫療保障互補銜接,做好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婦女醫療救助。健全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積極發展商業保險,加強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商業保險與醫療救助等有效銜接。

4.促進婦女享有可持續多層次養老保險。督促用人單位依法為包括女職工在內的全體職工及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不斷增加婦女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數,促進婦女依法公平享有基本養老保險權益。鼓勵有條件的用人單位為包括女職工在內的全體職工建立企業年金,豐富商業養老保險產品,提高婦女養老保險水平。

5.保障女性失業保險權益。督促用人單位依法為女職工辦理失業保險參保和及時足額繳費,推動事業單位、中小微企業、農民工等單位和人群參加失業保險,包括女農民工在內的女職工參保人數增加。保障符合條件的失業女職工按時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完善失業保險制度,強化失業保險促就業防失業功能,健全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技能提升補貼政策,支持女職工穩定就業。階段性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完善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失業保險待遇調整機制、社會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兜底保障包括女職工在內的勞動者的基本生活。

6.擴大婦女工傷保險覆蓋面。增強工傷保險預防工傷、保障生活、促進康復的功能,推進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將新業態就業婦女納入保障范圍。督促用人單位特別是高風險行業單位依法為女職工辦理工傷保險,確保落實工傷保險待遇。及時受理女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

7.強化社會救助對生活困難婦女的兜底保障。建立健全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強化政策銜接,健全基本生活救助和醫療、教育、就業、住房等專項救助制度。強化急難社會救助功能,積極發展服務類社會救助,推進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確保符合條件的婦女應救盡救。健全醫療救助制度,進一步減輕經濟困難家庭醫療負擔。鼓勵、支持慈善組織依法依規為生活困難婦女提供救助幫扶。推動建立統一的救助信息平臺,加強社會救助分性別統計,精準識別救助對象。

8.更好滿足婦女群體的社會福利需求。完善社會福利制度體系,擴大福利范圍,提高婦女社會福利水平。完善經濟困難高齡失能老年人、殘疾人補貼制度,動態調整、合理確定各項補貼標準,擴大適合殘疾婦女特殊需求的公共服務供給。

9.保障婦女享有均等可及的基本養老服務。發展普惠制養老服務和互助性養老,支持家庭承擔養老功能,培養養老新業態,以智慧養老服務平臺為數據依托,以市級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指導中心為引領,構建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更好滿足老年人多層次、多樣化養老需求。優化居家社區機構養老服務網絡,實施老年人居家和社區適老化改造工程。推動專業機構服務向社區和家庭延伸。建立家庭養老支持政策。優化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布局,在縣(市)區、鄉鎮(街道)范圍推動區域養老服務中心建設,發展具備全日托養、日間照料、上門服務、區域協調指導等綜合功能的區域養老服務機構,每個縣(市)建設1所以失能半失能老人照護為主的照護型服務機構。深化公辦養老機構改革,構建“互聯網+養老服務”和智慧養老模式,發展養老服務聯合體。促進養老機構向老年婦女提供生活照護、康復護理、精神慰藉、緊急救援等專業服務。支持醫療機構開展醫養結合服務。支持鄰里互助性養老。開展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培養老年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推動實現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張養老機構床位均擁有1名社會工作者,提高護理服務質量。

10.探索建立覆蓋城鄉婦女的多層次長期照護保障制度。探索建立相關保險、福利、救助相銜接的長期照護保障制度。探索制定和落實長期照護服務項目、標準、質量評價等行業規范。探索推進長期照護保險,推動完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將符合條件的失能婦女按規定納入保障范圍。充分發揮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商業保險有益補充作用,保障不同層面照護需求。擴大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供給。為家庭照料者提供照護培訓、心理疏導等支持。

11.加強對婦女的關愛服務。深入實施農村留守婦女關愛行動,對農村留守婦女進行摸底排查,以縣為單位建立完善農村留守婦女信息臺賬。積極為農村留守婦女創業發展搭建平臺、提供服務。支持農村留守婦女參與鄉村振興和家庭文明建設,在鄉村治理、鄰里互助、留守老人兒童關愛服務中發揮積極作用。完善特殊困難失能留守老年人探訪關愛制度。建立健全對空巢、失獨、老養老等婦女和家庭的關愛服務機制。不斷拓展對婦女群眾的關愛服務,支持社會力量參與,重點為生活困難、殘疾、重病等婦女群體提供權益保護、生活幫扶、精神撫慰等關愛服務。

(六)婦女與家庭建設。

主要目標:

1.大力倡揚新時代家庭觀,弘揚愛國愛家、相親相愛、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會主義家庭文明新風尚,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家庭落地生根。

2.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的家庭政策體系不斷完善,增強家庭功能,提升家庭發展能力。

3.支持家庭可持續發展與婦女全面發展的公共服務不斷拓展。

4.注重發揮家庭家教家風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全社會注重家庭家教家風建設的氛圍日益濃厚。

5.充分發揮婦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獨特作用。弘揚中華民族家庭美德、樹立良好家風,支持婦女成為建設幸福安康家庭的建設者、倡導者。

6.倡導構建男女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降低婚姻家庭糾紛對婦女發展的不利影響。

7.倡導和支持男女共擔家務,兩性參與家務勞動時間差距縮小。

8.促進夫妻共擔家庭教育、撫養、保護責任,為未成年子女身心發展創造良好家庭環境。

9.支持家庭承擔贍養老人責任,老年婦女家庭生活質量不斷提升。

策略措施:

1.促進家庭成員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將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納入家庭建設。加強教育引導、輿論宣傳、文化熏陶、實踐養成,引導婦女和家庭成員把個人成長融入新時代鞍山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把家庭夢融入中國夢,共同升華愛黨愛國愛家的家國情懷,建設相親相愛的家庭關系,弘揚向上向善的家庭美德,實現共建共享的家庭追求。

2.完善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的家庭政策體系。在制定實施相關法規政策的過程中引入家庭視角。健全完善生育支持、幼兒養育、青少年發展、老人贍養、病殘照料、善后服務等家庭發展政策體系,形成支持完善家庭基本功能、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的家庭政策體系,增強家庭發展能力。落實人口生育相關法規政策,推動生育政策與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給予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適當優惠和照顧,減輕家庭生育、養育、教育負擔。探索實施父母帶薪育兒假和家庭育兒津貼制度,完善家政服務、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等政策。建立促進家庭發展的政策評估機制。

3.大力發展家庭公共服務。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綜合運用土地、住房、財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擴大托育服務供給。加快完善養老、家政等服務地方標準,推動婚姻家庭輔導服務、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普惠享有,提升面向家庭的公共服務水平。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導社會力量開展家庭服務,滿足家庭日益增長的個性化、多元化需求。推進服務婦女兒童和家庭的新興業態健康發展。重點為經濟困難、住房困難、臨時遭遇困難家庭和殘疾人家庭等提供支持,加大對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的幫扶保障力度,加強對退役軍人家庭的支持和保障。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實現全覆蓋。加強社區托育服務設施建設,完善社區養老托育、家政物業等服務網絡和線上平臺。發展數字家庭。

4.推動家庭家教家風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發揮重要作用。構建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合作、家庭盡責、社會參與的家庭建設工作格局。推進完善家庭建設組織陣地,健全內容體系,增強建設力量。將建設好家庭、實施好家教、弘揚好家風納入基層社會治理體系以及基層社會治理評價考核內容。鼓勵家庭成員履行家庭和社會責任。實施家庭家教家風建設工程,開展家庭家教家風建設項目培訓。增進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以良好家風支撐起好的社會風氣,為扎實推進新時代鞍山振興發展提供強大精神動力和豐厚道德滋養。

5.鼓勵支持婦女在家庭生活中發揮獨特作用。深化實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鼓勵婦女帶領家庭成員積極參與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等群眾性精神文明建設活動,參與綠色家庭創建,提升健康素養,踐行綠色、低碳、循環、可持續的生活方式,養成勤儉節約的好習慣,杜絕浪費。推進平安家庭、無煙家庭建設。健全家庭典型激勵幫扶機制,讓文明家庭的價值導向和標桿示范作用更鮮明。

6.促進婚姻家庭關系健康發展。面向家庭開展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宣傳,促進男女平等觀念在婚姻家庭關系建設中落實落地,倡導夫妻平等參與家庭事務決策,反對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開展戀愛、婚姻家庭觀念教育,為適齡男女青年婚戀交友、組建家庭搭建平臺,推廣婚姻登記、婚育健康宣傳教育、婚姻家庭關系輔導等“一站式”服務。廣泛開展生育政策宣傳。推進移風易俗和婚俗改革,抵制早婚早育、高價彩禮等現象,選樹宣傳婚事新辦典型,引導改變生男偏好,構建新型婚育文化。加強對廣播電視、網絡等婚戀活動和服務的規范管理。

7.加強婚姻家庭糾紛預防化解工作。創新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加強源頭治理,健全婚姻家庭糾紛預防化解工作機制,發揮綜治中心和網格化服務管理作用,強化銜接聯動,加強婚姻家庭糾紛預測預防預警,健全糾紛排查調處制度。發揮縣(市)區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作用,建設專兼結合、優勢互補、結構合理的人民調解員隊伍,搭建“互聯網+”糾紛預防化解工作平臺,構建網格化管理、精細化服務、信息化支撐、開放共享的基層管理服務,支持社會力量參與,提供多元便捷服務。加強婚姻家庭危機干預服務。推進家事審判制度改革,加強訴調對接平臺建設,構建新型家事糾紛綜合協調解決模式。

8.促進男女平等分擔家務。倡導夫妻在家務勞動中分工配合,共同承擔照料陪伴子女老人、教育子女、料理家務等家庭責任,縮小兩性家務勞動時間差距。促進照料、保潔、烹飪等家務勞動社會化,持續推動家政服務業提質擴容增效,提高家政服務規范化水平。發展嬰幼兒照護服務和失能失智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增強家庭照護能力,研發家務勞動便利化產品。督促用人單位落實探親假、職工帶薪休假、配偶陪產假等制度,鼓勵用人單位制定有利于職工平衡工作與家庭的措施、依法協商確定有利于照顧嬰幼兒的靈活休假和彈性工作方式,創造生育友好的工作環境,支持男女職工共同履行家庭責任。

9.增強父母共同承擔家庭教育責任的意識和能力。積極宣傳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推進家庭教育地方性法規政策出臺實施,促進父母共同落實家庭教育主體責任,主動參與家庭教育學習和培訓,創造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長和發展的家庭環境。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開展宣傳培訓,幫助父母樹立科學家庭教育理念,掌握家庭教育知識和方法,提高家庭科學育兒能力。深化家庭教育科學研究,加強家庭教育相關領域高層次人才培養,提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專業化水平。鼓勵父母加強親子交流,共同陪伴未成年子女成長。

10.提高老年婦女的家庭生活質量。倡導養老、孝老、敬老的家庭美德,支持家庭履行贍養老人的主體責任。鼓勵開發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際親情住宅,鼓勵子女與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探索“物業服務+養老服務”模式,支持有條件的地區探索開展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照護者“喘息服務”。督促用人單位保障贍養義務人的探親休假權利,推動建立子女護理假制度。建立完善社區老年人關愛服務機制。發展銀發經濟,推進智慧健康養老,滿足老年婦女生活需要。依法保障老年婦女婚姻自由和家庭財產權利。

(七)婦女與環境。

主要目標:

1.婦女的思想政治意識不斷提高,引導婦女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2.推進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宣傳教育進黨校、進學校、進機關、進媒體、進企業、進城鄉社區、進家庭,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培訓進黨校實現縣級以上全覆蓋,全社會的性別平等意識提高。

3.文化與傳媒領域的性別平等評估和監管機制進一步健全。

4.婦女的媒介素養全面提升,婦女利用信息技術參與鞍山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和新時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能力提高。

5.婦女的生態文明意識進一步提高,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做生態文明建設的推動者和踐行者。

6.空氣、水、土壤等環境污染對婦女健康的危害持續減少。農村自來水普及率到2025年達到88%,到2030年達到90%。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標準的比例提高。

7.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穩步提高,城鎮公共廁所男女廁位比例標準化建設與實際需求相適應。

8.婦女應對突發事件能力不斷提高,特殊需求得到滿足。

9.廣泛參與婦女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我市在國家和國際婦女事務中的影響力提升。

策略措施:

1.加強對婦女的思想政治引領。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引領婦女,持續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中國夢宣傳教育,發揮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主流媒體、婦女之家等陣地作用,推動理想信念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拓展傳播路徑,豐富文化載體,弘揚黨和人民在各個歷史時期奮斗中形成的偉大精神,激發婦女的歷史責任感和主人翁精神,引導婦女聽黨話、跟黨走,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實施新時代女性素質提升工程,通過教育聯系服務,凝聚青年女性、知識女性、新興產業從業女性和活躍在網絡空間中的女性。培養、評選、表彰、宣傳婦女先進集體和個人,激勵婦女崇尚先進、學習先進、爭當先進。

2.開展以男女平等為核心的先進性別文化宣傳教育。將構建先進性別文化納入繁榮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制度體系。大力宣傳新時代婦女在社會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獨特作用,宣傳優秀婦女典型和性別平等優秀案例。推動各級干部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婦女和婦女工作的重要論述以及馬克思主義婦女觀、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在黨校、學校、機關、企業、城鄉社區、家庭以多種形式開展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宣傳教育,讓性別平等成為全社會共同遵循的行為規范和價值標準。

3.促進婦女共建共享精神文明創建和城鄉人居環境改善成果。豐富優質文化產品和公共文化服務供給,滿足婦女精神文化需求。鼓勵婦女積極參與城市文明建設。促進婦女參與文明村鎮創建,積極參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農村文化發展、文明鄉風培育和鄉村社會治理。推進城鄉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一體建設,創新實施文化惠民工程,惠及城鄉婦女。深入推進全民閱讀,建設“書香鞍山”。加快文化設施高質量建設,實現基礎性文化服務設施村村全覆蓋。積極推進民間文化藝術之鄉建設。打造“市、縣(市)區、鄉鎮(街道)“三級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實現“點單式”“訂單式”公共文化配送式服務。

4.加強文化與傳媒領域的性別平等培訓、評估和監管。開展對文化傳媒工作者和傳媒相關專業學生的性別平等培訓,提升文化與傳媒領域性別平等傳播能力,使性別平等成為文化傳媒工作者自覺踐行的行為準則。加強對公共文化產品和傳媒涉及性別平等內容的監測和監管,吸納性別專家參與相關評估,消除網絡媒體、影視產品、公共出版物等中出現的歧視貶抑婦女、侮辱婦女人格尊嚴、物化婦女形象等不良現象。加強網絡信息平臺管理,規范網絡名人和公眾賬號傳播行為。完善違規行為警示記錄系統,優化線上輿情預警和線下評估處置機制。

5.引導婦女提高媒介素養。利用婦女之家、圖書館、網絡課堂等開展面向婦女的媒介素養培訓和指導,加強婦女網絡素養教育,提升婦女對媒介信息選擇、判斷和有效利用的能力,提升婦女網絡安全意識和能力,消除性別數字鴻溝。加強學生網絡素養教育,引導女生合理安全使用網絡,提升自我保護能力,防止網絡沉迷。重點幫助老年婦女、困難婦女和殘疾婦女群體掌握網絡基本知識技能。開展爭做“巾幗好網民”活動,引導婦女弘揚網上正能量。

6.充分發揮婦女在生態文明建設中的重要作用。廣泛開展生態文化宣傳教育和實踐活動,引導婦女樹立生態文明意識,提高環境科學素養,掌握環境科學知識,提升婦女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和能力。鼓勵婦女引領綠色生產生活,養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杜絕浪費。開展綠色生活進家庭、進機關、進社區、進鄉村等綠色節能創建活動,推廣綠色消費、低碳生活理念。支持婦女參與生態環境治理。

7.持續改善婦女生活的環境質量。加強生態環境監測和健康監測,開展環境污染因素影響研究,監測分析評估環境政策、基礎設施項目、生產生活學習環境等對婦女健康的影響。推進城鄉生活環境治理,提升環境空氣質量,深入實施壓煤、抑塵、控車、減排、遷企、增綠等大氣污染防治行動,加強土壤治理和保護,開發利用清潔能源,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收運體系,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與獎懲政策,推行垃圾分類和減量化、資源化,推廣使用節能環保產品。

8.為城鄉婦女享有安全飲水提供保障。優化水環境質量目標管理,加強生活污水治理,引導婦女積極參與水源保護。推進城鄉區域供水一體化,加快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專項整治,加強水源保護和水質監測,守護飲水安全命脈。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城鄉污水處理體系,推進城鎮污水管網全覆蓋,城鎮污水處理率達到95%。強化水生態保護體系建設,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確保全市河流水質動態達標。加強農村飲水工程建設與運營管理,實現農村安全飲水全覆蓋。實施農村供水保障工程,提升水資源優化配置能力,為婦女取水、用水提供便利。

9.推進婦女友好設施建設。推進公共場所和用人單位內設置母嬰室或增加母乳喂養設施,提高母嬰設施利用率和服務可及性。增加公共場所中針對孕期婦女和攜帶嬰幼兒者的無障礙通道數。推進城鎮公共廁所改造,完善落實城鎮公共廁所設計標準,推動將男女廁位比例規范化建設和達標率納入文明城市、文明社區、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校園的評選標準。在超市、場館、商場等公共場所的建設規劃中,充分考慮婦女生理特點,女性廁位與男性廁位的比例至少為3:2,人流量較大的場所提高到2:1。推動旅游景區、商場、客運樞紐和服務區等公共場所建設第三衛生間,增設嬰兒護理折疊臺位。分類有序推進農村廁所革命,穩步提高衛生廁所普及率,加強廁所糞污無害化處理與資源化利用。加強縣城公共廁所建設,重點在舊城區、人流密集區和主次干路等區域配建補建公共廁所。

10.在突發事件應對中關切婦女特別是孕期、哺乳期婦女及困難婦女群體的特殊需求。在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預防和應急處置機制建設、相關應急預案和規劃中統籌考慮婦女特殊需求,優先保障女性衛生用品、孕產婦用品和重要醫用物資供給。面向婦女開展突發事件預防應對知識和自救互救技能指導培訓,提高婦女的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在應對突發事件中加強對有需求的婦女群體的救助服務和心理疏導。引導婦女積極參與防災減災工作。

11.積極促進婦女事務交流與合作。開展交流合作,積極主辦或參與婦女議題的會議,促進婦女發展交流互鑒,講好鞍山婦女發展故事,宣傳鞍山婦女事業發展成就,打造對外開放新前沿,為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發揮重要作用。

12.發揮婦聯組織在營造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環境中的積極作用。健全完善引領服務聯系婦女的工作機制,發揮橋梁紐帶作用,凝聚婦女人心。聯合市內主流媒體,依托婦聯全媒體,大力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婦女和婦女工作的重要論述,宣傳馬克思主義婦女觀和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宣傳婦女“半邊天”作用。加強婦女輿情尤其是網絡輿情監測,對錯誤觀點言論及時發聲,協調督促處置,正面引導輿論,優化有利于婦女全面發展的社會輿論環境。

(八)婦女與法律。

主要目標:

1.男女平等憲法原則和基本國策得到全面貫徹落實,保障婦女合法權益的法規政策體系不斷健全完善。

2.法規政策性別平等評估機制建設規范化和有效運行。

3.婦女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意識和能力有所提高。婦女在法治鞍山建設中的作用充分發揮。

4.深入實施反家庭暴力法律法規,預防和制止針對婦女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

5.嚴厲打擊強奸、拐賣婦女和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婦女賣淫等嚴重侵害婦女人身權益的犯罪行為。

6.預防和制止性騷擾的法治意識不斷提高,針對婦女的性騷擾得到有效遏制。

7.嚴厲打擊利用網絡對婦女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

8.保障婦女在家庭關系中的財產所有權、繼承權。保障婦女對婚姻家庭關系中共同財產享有知情權和平等處理權。

9.依法為婦女提供公共法律服務。保障遭受侵害婦女獲得及時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策略措施:

1.推進男女平等憲法原則和基本國策貫徹落實到法治鞍山建設全過程。加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規的實施力度,加強執法檢查和督查督辦,保障侵害婦女權益案件獲得公平公正處理。推動制定、修訂、完善保障婦女合法權益相關法規政策。促進開展婦女權益保障領域的公益訴訟。將保障婦女權益相關內容納入基層社會治理,納入法治隊伍建設、全民普法規劃和群眾性法治文化活動,增強全社會的男女平等法治意識和法治素養。

2.加強法規政策性別平等評估工作。建立健全市法規政策性別平等評估機制和縣(市)區政策性別平等評估機制,明確評估范圍,規范評估流程,細化評估指標。加強法規政策制定前研判、決策中貫徹、實施后評估的制度化建設。開展性別平等評估相關培訓,加強專業化隊伍建設,將男女平等基本國策落實到法規、規章、政策制定實施全過程各環節。將社會性別理論納入立法、司法、執法部門培訓課程,提高相關人員社會性別意識。

3.提升婦女法治意識和參與法治鞍山建設的能力。深入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專項普法活動,引導婦女自覺學習憲法和法律知識,面向婦女提供法律咨詢等服務,提高婦女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和能力,增強法治觀念,養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維和行為習慣。鼓勵婦女多途徑參與立法、司法和普法活動。充分發揮人大女代表、政協女委員、婦聯組織、以女性為成員主體或者以女性為主要服務對象的社會組織等在地方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和立法協商中的作用。

4.加大反家庭暴力法律法規的實施力度。健全完善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多部門合作機制。加強宣傳教育、預防排查,適時發布反家庭暴力的指導性案例,增強全社會自覺抵制家庭暴力的意識和能力,提高受家庭暴力侵害婦女的自我保護能力。完善落實家庭暴力發現、報告、處置機制,建立社區網格化家庭暴力重點監控機制,依托公安派出所和矛盾糾紛調解室排查引發家庭暴力的因素,強化相關主體履行強制報告義務,加大接處警工作力度,建立家庭暴力警情專項統計制度、開展出具告誡書情況統計。及時簽發人身安全保護令,提高審核簽發效率,加大執行力度。提升緊急庇護場所管理和服務水平。加強對家庭暴力受害婦女的心理撫慰和生活救助。加強對施暴者的教育警示、心理輔導和行為矯治,對構成犯罪的施暴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開展家庭暴力案件跟蹤回訪。加強反家庭暴力業務培訓和統計。

5.加大預防和打擊拐賣婦女的工作力度。完善落實預防、打擊、救助、安置、康復為一體的反拐工作長效機制。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提高全社會的反拐意識以及婦女的防范意識和能力。深入實施反對拐賣人口行動計劃,打擊拐賣婦女犯罪團伙。整治“買方市場”,全力解救被拐婦女并幫助正常融入社會。打擊跨區域拐賣婦女犯罪。

6.加大對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等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加強網絡治理,清理涉黃網站平臺,利用大數據完善違法信息過濾、舉報等功能,嚴厲打擊利用網絡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婦女賣淫特別是強迫、引誘智障婦女賣淫等犯罪行為,解救失足婦女。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建立常態整治機制,鼓勵群眾監督和舉報涉黃違法犯罪行為。

7.有效控制和嚴厲懲處強奸、猥褻、侮辱婦女特別是女童和智力、精神殘疾婦女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強防性侵教育,提高婦女尤其是女童的防性侵意識和能力。建立和完善重點人群和家庭關愛服務機制、侵權案件發現報告機制、多部門聯防聯動機制和侵權案件推進工作督查制度。完善立案偵查制度,及時、全面、一次性收集固定證據,避免受害婦女遭受“二次傷害”。建立性侵害違法犯罪人員信息查詢系統,完善和落實從業禁止制度。加強對受害婦女的隱私保護、心理疏導和干預。

8.預防和制止針對婦女的性騷擾。建立健全預防和制止性騷擾工作機制,加強聯防聯控,發揮典型案例示范指引作用。多形式多渠道傳播防治性騷擾知識,提升婦女防范和制止性騷擾的意識和能力。預防和制止公共場所和工作、學習等場所發生的性騷擾,在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建立相關工作機制,預防和制止利用職權、從屬關系等實施性騷擾。暢通救濟途徑。

9.保障婦女免遭利用網絡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侵害。加強網絡信息內容治理,依法打擊網絡信息服務平臺、生產者和使用者對婦女實施猥褻、侮辱、誹謗、性騷擾、散布謠言、侵犯隱私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對網絡平臺的規范管理,保護婦女個人信息安全。依法懲治利用網絡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買賣、提供或者公開婦女個人信息的違法犯罪行為。提高婦女防范電信網絡詐騙的意識和能力,嚴厲打擊采取非法網絡貸款、虛假投資、咨詢服務等手段騙取婦女錢財的違法犯罪行為。

10.在婚姻家庭和繼承案件處理中依法保障婦女的財產權益。保障婦女平等享有家庭財產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保障婦女依法享有夫妻互相繼承遺產、子女平等繼承遺產的權利。保障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知情權、處理權,認定和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認定和清償夫妻共同債務時,切實保障婦女合法權益。離婚時,保障婦女依法獲得土地、房屋、股份等權益,保障負擔較多家庭義務的婦女獲得補償、生活困難婦女獲得經濟幫助、無過錯婦女依法獲得損害賠償。

11.為婦女提供優質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務。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網絡、熱線等平臺融合發展,為婦女特別是低收入婦女、老年婦女、殘疾婦女、單親困難母親等提供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務。維護農村婦女在村民自治中的合法權益,為婦女依法行使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權利提供司法保障。落實法律法規對婦女申請法律援助的相關規定,保障婦女在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中享有訴訟代理和維權指導服務。培育壯大法律服務機構,實現基本公共法律服務有效全覆蓋,加強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法律援助類社會組織和專業律師、基層法務工作者隊伍建設。保障特定案件中生活困難婦女能夠及時獲得司法救助。

12.發揮婦聯組織代表和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職能作用。支持婦聯組織健全聯合約談、聯席會議、信息通報、調研督查、發布案例等工作制度,推動保障婦女權益法規政策的制定實施。實施婦女維權服務提升工程,加強“12338”婦女維權公益服務熱線建設,暢通婦女有序表達訴求的渠道。及時發現報告侵權問題,依法建議查處性別歧視事件或協助辦理侵害婦女權益案件,配合打擊侵害婦女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為受侵害婦女提供幫助。

三、組織實施

(一)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婦女發展道路,把黨的領導貫穿于規劃組織實施的全過程。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婦女事業發展的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堅持和完善促進男女平等、婦女全面發展的制度機制,在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中,在實現鞍山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新突破中推進規劃實施。

(二)落實規劃實施主體責任。縣(市)區級政府依據《遼寧省婦女發展規劃(2021-2030年)》和本規劃,結合實際制定本級婦女發展規劃。各級政府負責規劃實施工作,將規劃實施以及婦女發展主要目標任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相關專項規劃及相關領域重要法規政策,統籌安排部署,同步推進落實。各級婦兒工委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工作,各級婦兒工委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和人民團體承擔規劃目標任務落實工作,按照任務分工制定實施方案并報送同級婦兒工委辦公室,在制定政策、編制規劃、配置資源、安排工作時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切實保障婦女權益,促進婦女全面發展。

(三)完善規劃實施制度機制。完善落實黨委領導、政府負責、婦兒工委協調、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規劃實施工作機制。健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將規劃實施納入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將規劃目標分解到責任單位并納入目標管理。健全評估檢查制度,定期對規劃落實情況開展評估檢查。健全報告制度,責任單位每年向各級婦兒工委報告規劃落實情況和下一年工作安排,下級婦兒工委每年向上級婦兒工委報告本地區規劃實施情況和下一年工作安排。健全議事協調制度,定期召開婦女兒童工作會議、婦兒工委委員會議、聯絡員會議等,總結交流情況,研究解決問題,部署工作任務。健全規劃實施示范制度,充分發揮示范單位以點帶面、示范帶動作用。

(四)保障婦女事業發展經費。各級政府將實施規劃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實現婦女事業和經濟社會同步發展。各級財政應加大對婦女發展重點領域投入力度。重點支持欠發達地區婦女發展,支持特殊困難婦女群體發展。動員社會力量,多渠道籌集資源,發展婦女事業。

(五)加強規劃實施能力建設。將實施規劃所需知識納入各級婦兒工委及其辦公室、各級婦兒工委成員單位培訓計劃,舉辦多層次、多形式培訓,增強政府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和人員實施規劃的責任意識和能力。以政治建設為統領,加強各級婦兒工委及其辦公室建設,強化行政職能,為履職盡責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財力支持,為規劃實施提供組織保障。

(六)加大規劃實施宣傳力度。宣傳黨中央、國務院對婦女事業發展的重要決策部署,宣傳市委、市政府有關安排,宣傳在黨的堅強領導下婦女事業發展的成就,宣傳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和保障婦女合法權益、促進婦女發展的法律法規政策,宣傳規劃內容及規劃實施中的經驗和成效,努力營造有利于婦女發展的社會氛圍。

(七)創新規劃實施方式方法。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相統一,構建促進婦女發展的政策體系,完善婦女合法權益保障機制,實施促進婦女發展的民生實事項目。通過分類指導、示范先行,總結推廣好做法好經驗。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推進規劃實施。

(八)加強婦女發展調查研究。充分發揮各級婦兒工委及其辦公室作用,加強婦女工作智庫建設,依托高校、研究機構、社會組織等建設婦女發展研究基地,培育專業研究力量,通過課題招標、聯合科研基地、組織專業力量、進行實地調研等方式開展理論及實踐研究,為制定和完善相關法規政策提供參考。

(九)鼓勵社會各界廣泛參與。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慈善機構和公益人士參與保障婦女合法權益、促進婦女發展工作,鼓勵婦女參與規劃實施,提高婦女在參與規劃實施中實現自身全面發展的意識和能力,動員和引導全社會力量共同推進規劃落實,形成規劃實施強大合力,確保規劃順利實施。

四、監測評估

(一)加強監測評估工作組織領導。各級婦兒工委設立監測評估協調組,由同級婦兒工委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組織協調監測評估工作,審批監測評估方案,審核監測評估報告等。協調組下設監測組和評估組。監測組由各級統計部門牽頭,由相關部門負責規劃統計監測人員組成,負責規劃監測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培訓,制定監測方案、監測指標體系,收集、分析數據和信息,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年度、中期和終期監測報告,編輯出版年度婦女統計資料等。監測組成員負責統籌協調本部門規劃實施監測、分析、數據上報、分性別分年齡指標完善等工作,向同級統計部門報送年度監測數據。評估組由各級婦兒工委辦公室牽頭,由相關部門負責規劃實施的人員組成,負責評估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培訓,制定評估方案,組織開展評估工作,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中期和終期評估報告。評估組成員負責統籌協調本部門規劃實施自我評估工作,參加婦兒工委組織的評估工作,提交中期和終期評估報告。

(二)加強監測評估制度建設。健全完善規劃實施年度監測、中期評估、終期評估制度。監測評估工作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通過年度監測,及時收集、分析反映婦女發展狀況的相關數據和信息。通過定期評估,了解掌握規劃實施進程和婦女發展狀況,系統分析評價規劃目標達標情況,評判規劃策略措施的實施效果,總結有益經驗,找出突出問題,預測發展趨勢,提出對策建議。建立常態化調研評估制度,支持婦兒工委成員、相關部門和機構結合工作職責,就婦女發展與權益保障中的突出問題開展專項調查、評估。完善監測評估培訓制度,規范監測數據收集渠道、報送方式,提高數據質量。科學設計評估方案和評估方法,探索第三方評估。提升監測評估工作科學化、標準化、專業化水平。

(三)加強婦女發展統計監測工作。落實并逐步完善婦女統計監測方案,規范完善性別統計監測指標體系,根據需要擴充調整婦女發展統計指標,納入政府和部門常規統計以及統計調查制度,加強部門分性別統計工作,推進婦女發展統計監測制度化建設。市、縣(市)區兩級建立完善婦女發展統計監測數據庫,逐步實現市、縣兩級數據互聯互通。運用互聯網和大數據等技術,豐富婦女發展和分性別、分年齡統計信息。鼓勵支持相關部門對婦女發展缺項數據開展專項統計調查。

(四)加強監測評估成果轉化利用。發揮監測評估結果服務決策的作用,定期向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報送規劃目標落實情況,為決策提供依據。建立監測評估報告交流、反饋和發布機制。加強監測評估結果的研判和運用。每年對預計達標困難、波動較大的監測指標進行預警,對發現的突出問題和短板弱項及時提出對策建議,對好做法好經驗及時總結推廣。運用監測、評估結果指導下一階段規劃實施工作,實現規劃實施的年度監測、階段評估、動態預警、精準干預、整改落實、高質量推進。


鞍山市兒童發展規劃

(2021—2030年)


前  言


兒童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當代少年兒童是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見證者、參與者,是奮力譜寫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鞍山篇章的生力軍。促進兒童健康成長,是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實現人的全面發展的必然要求,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是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必然要求。黨和國家高度重視兒童事業發展,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親切關心少年兒童,把培養好少年兒童作為一項戰略性、基礎性工作統籌推進,堅持兒童優先原則,大力發展兒童事業。

鞍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兒童事業發展,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先后制定實施了三個周期兒童發展規劃,為兒童生存、發展、受保護和參與權利的實現提供了重要保障。《鞍山市兒童發展規劃(2011—2020年)》頒布實施以來,我市保障兒童權利的法規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黨委領導、政府主責、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婦兒工委)協調、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兒童工作機制進一步鞏固,兒童健康水平大幅提升,兒童教育普及程度不斷提高,兒童福利覆蓋范圍不斷擴大,兒童享受社會政策福祉權利得到保障,兒童生存發展環境不斷優化,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等弱勢群體得到更多關愛和保護,兒童發展和兒童事業取得了顯著性成就。

受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歷史文化的長期影響,我市兒童發展仍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問題。貫徹兒童優先原則的力度需要進一步加大,兒童思想引領時代性和實效性有待加強,兒童發展的城鄉、區域和群體差距需要進一步縮小,保障兒童權利的法治建設需要持續推進,基層兒童保護和服務機制需要進一步健全,全社會兒童優先意識有待全面提高,科技進步和生活方式變革給做好兒童工作帶來新挑戰,兒童事業發展使命艱巨、任重道遠。

未來十年,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的重要時期,也是實現鞍山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取得新突破的關鍵時期。我市開創營商環境好、創新能力強、區域格局優、生態環境美、開放活力足、幸福指數高的振興發展新局面,為兒童事業發展提供了重大機遇和強大動力。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需要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兒童發展道路,進一步落實兒童優先原則,全面提高兒童綜合素質,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引領兒童在推進鞍山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取得新的更大突破中擔當新使命、建功新時代。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等法律法規,按照《遼寧省兒童發展規劃(2021—2030年)》《鞍山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Ο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的總體要求,結合我市兒童發展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東北、遼寧振興發展和兒童、兒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兒童發展道路,堅持和完善最有利于兒童、促進兒童全面發展的制度機制,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優化兒童發展環境,保障兒童生存、發展、受保護和參與權利,全面提升兒童綜合素質,為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鞍山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奠定堅實的人才基礎。

(二)基本原則。

1.堅持黨的全面領導。把握兒童事業發展的政治方向,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兒童事業發展的決策部署,切實把黨的領導貫穿到兒童事業發展的全過程和各方面。

2.堅持兒童發展優先。在出臺法規政策、編制規劃、部署工作時,優先考慮并保障兒童的利益和發展需求。

3.堅持促進兒童全面發展。尊重兒童的人格尊嚴,遵循兒童身心發展特點和規律,保障兒童身心健康,促進兒童在德智體美勞各方面全面發展。

4.堅持保障兒童平等發展。創造公平社會環境,消除對兒童一切形式的歧視,保障所有兒童平等享有發展權利和機會。

5.堅持鼓勵兒童參與。尊重兒童主體地位,鼓勵和支持兒童參與家庭、社會和文化生活,創造有利于兒童參與的社會環境。

(三)總體目標。

保障兒童權利的法規政策體系更加健全,促進兒童發展的工作機制更加完善,兒童優先的社會風尚普遍形成,城鄉、區域、群體之間的兒童發展差距明顯縮小。兒童享有更加均等、可及和優質的基本公共服務,享有更加普惠和優越的福利保障,享有更加和諧友好的家庭和社會環境。兒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環境、法律保護等領域的權利進一步實現,思想道德素養和全面發展水平顯著提升,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顯增強。展望2035年,與國家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實現新時代鞍山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相適應,兒童優先原則全面貫徹,兒童全面發展、高質量發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廣大兒童成長為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

二、發展領域、主要目標和策略措施

(一)兒童與健康。

主要目標:

1.覆蓋城鄉的兒童健康服務體系更加完善,兒童醫療保健服務能力明顯增強,兒童健康水平不斷提高。

2.普及兒童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兒童及其照護人健康素養。

3.新生兒、嬰兒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到2025年分別控制在3.0‰、4.5‰和5.5‰以下,到2030年分別控制在2.3‰、3.4‰和4.4‰以下,地區和城鄉差距逐步縮小。

4.覆蓋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兒和兒童各階段的出生缺陷防治體系更加完善,預防和控制出生缺陷。

5.3歲以下兒童系統管理率和7歲以下兒童保健管理率2025年分別達到92%,2030年分別達到94%。

6.兒童常見疾病和惡性腫瘤等嚴重危害兒童健康的疾病得到有效防治。

7.12歲兒童齲患率控制在25%以內。

8.適齡兒童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以鄉(鎮)、街道為單位保持在90%以上。

9.促進兒童早期發展服務供給,普及兒童早期發展的知識、方法和技能。

10.5歲以下兒童貧血率和生長遲緩率分別控制在4%和5%以下。

11.兒童超重、肥胖上升趨勢得到有效控制。兒童超重率和肥胖率年均增幅在基線基礎上下降80%。

12.兒童新發近視率明顯下降,兒童總體近視率力爭每年下降0.5—1個百分點。0-6歲兒童眼保健和視力檢查覆蓋率2025年達到90%以上,2030年達到94%以上。小學生近視率降至38%以下,初中生近視率降至60%以下,高中階段學生近視率降至70%以下。

13.增強兒童體質,中小學生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優良率達到60%以上。

14.兒童心理健康服務能力增強,兒童心理健康水平提升。兒童心理行為問題發生率和兒童精神疾病患病率降低。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工作人員的中小學校比例均達到95%。

15.適齡兒童性教育與生殖健康教育知識普及率不斷提高,兒童性健康服務可及性明顯提高。

策略措施:

1.優先保障兒童健康。將兒童健康理念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和公共衛生政策,將兒童健康主要指標納入政府目標和責任考核。完善涵蓋兒童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加強兒童醫療保障政策與公共衛生政策銜接。完善兒童急救體系,建立覆蓋全市、較為完善的緊急兒童醫學救助網絡。加大對兒童醫療衛生與健康事業的投入力度,逐步實現基本婦幼健康服務均等化。規范和推動“互聯網+婦幼健康”服務模式,加強兒童健康服務信息化建設,全面建成互聯互通、信息共享的市、縣兩級兒童健康信息平臺,實現兒童健康全周期全過程管理和服務的信息化、智能化。完善兒童健康籌資機制,大力發展慈善事業,鼓勵社會和個人捐贈與互助,形成多元籌資格局。創建“兒童健康綜合發展示范縣”。

2.完善兒童健康服務體系。構建市、縣、鄉三級兒童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服務網絡,以婦幼保健機構、兒童醫院和綜合醫院兒科為重點,統籌規劃和配置區域內兒童健康服務資源。市、縣(市)區兩級均設1所公辦、標準化婦幼保健機構,每千名兒童擁有兒科執業(助理)醫生達1.12名、床位增至3.17張。建立完善以縣(市)區婦幼保健機構為龍頭,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樞紐,村衛生室為基礎的基層兒童保健服務網絡,每所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至少配備1名提供規范兒童基本醫療服務的全科醫生,至少配備2名專業從事兒童保健的醫生。完善兒童急救體系。加快兒童醫學人才培養,提高全科醫生的兒科和兒童保健專業技能,提高兒科醫務人員薪酬待遇。

3.大力宣傳普及兒童健康知識。強化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是兒童健康第一責任人的理念。推進兒童健康生活方式,完善家庭、社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和媒體協同的兒童健康教育網絡,大力宣傳普及科學育兒、預防疾病、及時就醫、合理用藥、合理膳食、應急避險、心理健康等知識和技能。加大學校健康教育力度。推進健康飲食文化建設,加強對學校、幼兒園等營養工作的指導,建立健全兒童營養監測制度。建立健全健康科普專家庫和資源庫并發揮作用。推進醫療機構規范設置“孕婦學校”和家長課堂,鼓勵醫療機構、醫務人員、相關社會組織等開展健康科普活動。預防制止兒童吸煙(含電子煙)、酗酒,保護兒童遠離毒品。

4.提升新生兒危急重癥救治水平。完善醫療機構產科、新生兒科質量規范化管理體系,提高助產技術和服務質量,預防和減少產傷及新生兒死亡。擴大新生兒疾病篩查,開展嬰兒多發病和常見病預防等醫療保健服務,將新生兒免費疾病篩查納入政府民生工程,深入實施危重新生兒篩查與評估、高危新生兒專案管理、危急重癥救治、新生兒死亡評審等制度。加強新生兒規范化訪視工作,新生兒訪視率保持在90%以上。完善醫療機構產科、新生兒科質量規范化管理體系,加強新生兒保健專科建設,加強危重新生兒救治保障,縣(市)區至少設有1個危重新生兒救治中心。

5.加強出生缺陷綜合防治。構建覆蓋城鄉居民,涵蓋孕前、孕期、新生兒各階段的出生缺陷防治體系。建立多部門聯動防治出生缺陷的工作機制,落實三級預防措施。加強預防出生缺陷相關知識普及,減少環境危險因素對健康孕育的影響,整合開展并免費提供婚前保健和孕前優生檢查服務,推動圍產期、產前產后一體化管理服務和多學科診療協作。規范實施產前篩查和診斷技術,擴大新生兒疾病篩查病種范圍,建立篩查、陽性病例召回、診斷、治療和隨訪一體化服務模式,促進早篩早診早治。做好出生缺陷患兒基本醫療和康復救助工作。加強出生缺陷監測,促進出生缺陷防治領域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

6.加強兒童保健服務和管理。實施健康兒童行動提升計劃,開展新生兒保健、生長發育監測、營養與喂養指導、心理行為發育評估與指導等服務。加強兒童早期發展服務,推動兒童早期發展均等化,促進兒童早期發展服務進農村、進社區、進家庭,探索適宜農村兒童早期發展的服務內容和模式。加強兒童保健門診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提升兒童保健服務質量。開展0—6歲兒童健康管理工作,3歲以下兒童系統管理率和7歲以下兒童健康管理率均達到90%以上。逐步推進以視力、聽力、肢體、智力及孤獨癥等五類殘疾為重點的0—6歲兒童殘疾篩查,完善篩查、診斷、康復、救助相銜接的工作機制。增強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的常見病預防保健能力,按標準配備校醫和必要的衛生保健設備。加強對孤兒、流動兒童、留守兒童以及困境兒童等重點人群的健康管理,將流動兒童納入流入地社區兒童保健管理體系,提高流動人口中的兒童保健管理率。

7.強化兒童疾病防治。以早產、低出生體重、貧血、肥胖、肺炎、腹瀉、哮喘、視力不良、齲齒、心理行為發育異常等兒童健康問題為重點,推廣兒童疾病防治適宜技術,建立早期篩查、診斷和干預服務機制。加強兒童口腔保健,開展口腔健康教育。繼續實施免費窩溝封閉等普惠性預防措施,推廣實施兒童口腔健康檢查、局部用氟等口腔疾病干預模式。加強兒童重大傳染性疾病、新發傳染病管理以及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嬰阻斷工作。完善兒童血液病、惡性腫瘤等重病診療體系以及藥品供應和綜合保障制度。加強罕見病管理。推廣應用中醫兒科適宜技術。

8.加強兒童免疫規劃疫苗管理和預防接種。規范全市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確保疫苗質量和接種安全。及時跟進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種類動態調整。健全兒童疫苗服務網絡運行機制,合理設置接種單位,提高預防接種服務可及性。規范疫苗流通全過程管理和預防接種的管理,提升基層人員專業技術水平。完善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相關政策。

9.加強兒童早期發展服務。健全多部門協作的兒童早期發展工作機制,開展涵蓋良好健康、充足營養、回應性照護、早期學習、安全保障等多維度的兒童早期發展綜合服務。加強兒童早期發展服務機構建設及其示范輻射作用。加強對家庭和托育機構的嬰幼兒早期發展指導服務。推動兒童早期發展均等化,促進兒童早期發展服務進農村、進社區、進家庭,探索適宜農村兒童、困境兒童的早期發展服務模式。

10.改善兒童營養狀況。構建從嬰兒期到學齡期連續完整的兒童營養改善項目支持體系。實施母乳喂養行動計劃,持續推進愛嬰醫院建設,加強愛嬰醫院管理,6個月內嬰兒純母乳喂養率達到50%以上。關注兒童生命早期1000天營養,建立生命早期1000天營養咨詢平臺,開展孕前、孕產期營養與膳食評價指導,加強嬰幼兒科學喂養、合理膳食與營養素補充指導,普及6月齡以上兒童合理添加輔食的知識技能。加強3—5歲學齡前兒童營養改善工作。推進實施中小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加強對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等營養健康教育和膳食指導,確保飲食規律、符合兒童生長發育需要。建立健全兒童營養監測制度,開展兒童生長發育監測和評價,加強個性化營養指導,保障兒童營養充足。加大碘缺乏病防治知識宣傳普及力度,完善食品標簽體系。

11.優化兒童體重管理服務。強化家庭責任,充分發揮父母及看護人作用。強化學校責任,辦好營養與健康課堂、改善學校食物供給、保障兒童在校身體活動時間。強化醫療衛生機構責任,加強孕期體重管理、兒童體重管理和肥胖兒童干預。開展對學生超重、肥胖情況的監測與評價。開展針對學生的“運動+營養”的體重管理和干預策略,加強食育教育,引導科學均衡飲食、吃動平衡,預防控制兒童超重和肥胖。

12.有效控制兒童近視。加強0—6歲兒童眼保健和視力檢查工作,推動建立兒童視力電子檔案。減輕學生學業負擔,指導監督學生做好眼保健操,學校眼保健操普及率達到100%。糾正不良讀寫姿勢,改善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室內采光、照明和課桌椅、黑板等環境條件。指導家長掌握科學用眼護眼知識并引導兒童科學用眼護眼。教育兒童按需科學規范合理使用電子產品。兒童每天接觸戶外自然光不少于1小時。

13.增強兒童身體素質。全面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完善學生健康體檢和體質監測制度,建立學生體質健康檔案。實施青少年體育活動促進計劃,基本實現兒童熟練掌握1項以上體育運動技能,中小學體育與健康課程開課率達到100%,保障中小學生每天校內體育活動時間不少于1小時。進一步加大戶外運動、健身休閑等配套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加強適宜兒童的體育場地設施建設,提倡公共體育場館設施免費或優惠向周邊學校和兒童開放,鼓勵學校體育場館設施在課余和節假日向學生開放。合理安排兒童作息,保證每天睡眠時間小學生達到10小時、初中生達到9小時、高中生達到8小時。

14.加強兒童心理健康服務。構建兒童心理健康教育、咨詢服務、評估治療、危機干預和心理援助公共服務網絡。提高中小學校、幼兒園心理健康服務水平,建立入學心理健康測量機制,開展生命教育和挫折教育。關注和滿足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和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心理發展需要。為遭受欺凌和校園暴力、家庭暴力、性侵犯等兒童及時提供心理創傷干預。提高教師、家長預防和識別兒童心理行為異常的能力。加強兒童醫院、精神專科醫院、婦幼保健機構兒童心理咨詢及專科門診建設。鼓勵專業社會工作者面向兒童及其監護人提供心理健康服務。完善與兒童相關的心理學專業學科建設,加大專業人才培養力度。

15.加強兒童性教育和性健康服務。加強兒童性健康教育和防范性侵害教育,引導兒童樹立正確的性別意識和道德觀念,正確認識兩性關系,提高自護意識和能力。將性健康教育納入基礎教育體系和質量監測體系,嚴格課時安排。將預防性侵犯教育納入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引導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根據兒童年齡特點開展性教育。設立兒童性健康保護熱線。在醫院單獨設立兒童心理及性健康診療室,促進學校與醫療機構密切協作,提供適宜兒童的性健康服務,保護就診兒童隱私。

16.加強兒童健康領域科研創新。加強兒科科技創新基地、平臺建設,發揮兒科醫學領域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重要作用。圍繞兒童重大疾病的預防、診斷、治療、康復和健康管理,開展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加強兒童藥物研發與安全用藥管理,及時更新兒童禁用藥品目錄。推進兒童健康醫療臨床和科研大數據應用,加大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等在兒童健康與疾病管理領域應用。

(二)兒童與安全。

主要目標:

1.兒童傷害所致死亡和殘疾減少。兒童傷害死亡率以2020年數據為基數下降20%。

2.排查消除溺水隱患,兒童溺水死亡率持續下降。

3.推廣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安全頭盔,兒童出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兒童道路交通傷害死亡率持續下降。

4.兒童跌倒、跌落、燒燙傷和中毒等傷害的發生、致殘和死亡減少。

5.兒童食品、日用品、玩具、大型游樂設施及用藥等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6.預防和制止針對兒童一切形式的暴力。

7.對學生欺凌的綜合治理能力提高,預防和有效處置學生欺凌。

8.預防和干預兒童沉迷網絡,不良信息、泄露隱私等問題得到有效治理,兒童網絡安全得到有效保護。

9.將災害事故對兒童的傷害降到最低程度。

10.兒童遭受意外傷害和暴力傷害的監測報告系統進一步完善。

策略措施:

1.創建兒童安全環境。樹立兒童傷害可防可控意識,通過宣傳教育、改善環境、加強執法、使用安全產品、開展評估等策略,創建有利于兒童成長的家庭、學校、社區安全環境。開展安全自護教育,提高兒童及其看護人的安全意識,幫助其掌握安全知識技能,培養兒童安全行為習慣,提高兒童自救自護能力。落實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線下教育培訓機構、游樂園等兒童密集場所安全主體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開展兒童防傷害、防暴力、避災險、會自救等教育活動,有效防范應對各類災害事故風險。

2.建立健全兒童傷害防控工作體系。推動加大兒童傷害防控領域地方立法和執法力度。構建完善多部門合作的兒童傷害防控工作機制,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兒童傷害防控。制定實施兒童傷害防控行動計劃,探索創新并大力推廣兒童傷害防控適宜技術,優先制定實施針對流動兒童、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的傷害防控措施。

3.預防和減少兒童溺水。加強預防溺水和應急救援知識技能教育,普及兒童游泳及水上安全技能,引導兒童使用安全游泳場所。隔離、消除家庭及校園環境的溺水隱患。強化冰面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強農村地區、水域密集地區留守兒童的教育,防止出現監管盲區。加大對危險水域警示防護設施的巡查力度,及時配套設置安全警示牌、安全隔離帶、防護欄、兒童應急救援裝備等。中小學校組織防溺水專題課,不斷增強兒童安全意識,提高自救能力。加強兒童安全屬地化、網格化管理,明確監護人監護責任,增強家長安全意識和監護意識。

4.保障兒童道路交通安全。加強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兒童看護人看護能力,培養兒童養成良好交通行為習慣,增強兒童安全出行能力。在路網規劃和道路設計中充分考慮兒童年齡特點,為兒童創造安全的步行和騎車環境。推廣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安全頭盔和兒童步行及騎乘非機動車反光標識,加強兒童道路安全防護用品生產及銷售監管。加強道路安全管理,完善校園周邊安全設施,優化校園周邊步行線路規劃和人行設施。嚴查嚴處交通違法行為。落實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我市相關規定,科學設計往返學校安全路線。

5.預防和控制兒童跌倒、跌落、燒燙傷、中毒等傷害。提高父母及看護人的安全監護意識,不得讓未滿八周歲兒童單獨留在家中、車內及其他可能造成危害的場所。教育兒童遠離火源,引導家庭分隔熱源,安全使用家用電器,推廣使用具有兒童保護功能的家用電器,預防兒童燒燙傷。消除環境危險因素,推廣使用窗戶護欄、窗口限位器等防護用品,減少兒童跌倒、跌落。推廣使用兒童安全包裝,提升兒童看護人對農藥、藥物、日用化學品等的識別及保管能力,避免兒童中毒。預防嬰幼兒窒息,提升看護人對嬰幼兒有效照護能力。規范犬類管理及寵物飼養,預防動物咬傷。加強防災減災教育,提高兒童及其看護人針對地震、火災、踩踏等的防災避險技能。

6.加強兒童食品及用藥安全監管。嚴格執行兒童食品的國家標準,強化嬰幼兒配方食品和輔助食品安全監管,加大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抽檢監測的不合格食品處罰力度。落實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食品安全管理主體責任,消除兒童集體用餐各環節食品安全隱患,加強校園周邊零售藥店監管,加強校內及周邊食品安全監管,加大幼兒園及中、小學食堂及校園周邊食品抽查力度,嚴肅查處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

7.預防和減少產品引發的兒童傷害。強化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嚴格執行兒童用品、玩具強制性國家標準,完善產品安全警示標識。加強兒童用品行業自律,鼓勵制定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持續開展兒童用品質量安全守護行動,嚴厲查處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的違法行為,鼓勵消費者依法投訴舉報產品安全問題。加強對產品造成兒童傷害的信息監測、分析、監督檢查和缺陷產品召回工作。杜絕“毒跑道”“毒校服”“毒文具”,保障游戲游藝設備及大型游樂設施安全,引導兒童安全使用電動扶梯、旋轉門等設施設備。

8.預防控制針對兒童的暴力傷害。宣傳倡導對兒童暴力零容忍理念,提升公眾法治意識和兒童保護意識,增強兒童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強化政府、社會、學校、家庭保護責任,建立防控兒童暴力傷害部門合作工作機制。健全各級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平臺,推動鄉鎮(街道)設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或者指定專門人員承擔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工作站或工作專干實現全覆蓋,推動村(居)委會設立專人專崗。落實針對兒童暴力傷害的發現、報告、干預機制。落實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機構和人員的強制報告責任。鼓勵公眾依法勸阻、制止、檢舉、控告針對兒童的暴力行為。依法嚴懲針對兒童實施暴力的違法犯罪行為。

9.加強對學生欺凌的綜合治理。完善落實學生欺凌綜合治理的多部門合作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考評機制,將學生欺凌防治工作納入責任督學掛牌督導范圍、作為教育質量評價和工作考評重要內容。完善校紀校規,依法依規調查和處置欺凌事件,發揮教育懲戒作用。逐步建立具有長效性、穩定性和約束力的防治學生欺凌相關的培訓、考評、問責處理、依法治理等機制。營造文明安全校園環境,加強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的健全人格和社會交往能力。嚴格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健全學生欺凌早期預警、事中處理、事后干預等工作機制,提高教職員工、家長、學生對欺凌的預防和處置能力。強化校園周邊綜合治理,將學生欺凌專項治理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10.加強未成年人網絡保護。落實政府、企業、學校、家庭、社會保護責任,為兒童提供安全、健康的網絡環境,保障兒童在網絡空間的合法權益。加強網絡監管和治理,完善和落實網絡信息監測、識別、舉報、處置制度,依法懲處利用網絡散布價值導向不良信息和從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為。加強涉未成年人網課平臺和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規范管理。規范網絡游戲、網絡直播、網絡音視頻、網絡社交等網絡服務,應當針對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務依法設置相應的時間、權限、消費管理等功能,不得為未滿十六周歲兒童提供網絡直播發布者賬號注冊服務,有效遏制未成年人網絡沉迷、過度消費等行為。加強網絡語言文明教育,堅決遏阻庸俗暴戾網絡語言傳播。實施國家統一的未成年人網絡游戲電子身份認證,加強兒童個人信息和隱私的保護。

11.提高對兒童遭受意外和暴力傷害的緊急救援、醫療救治、康復服務水平。廣泛宣傳普及兒童傷害現場急救和院前急救知識,提升看護人緊急救援技能。學校和幼兒園應建立學校安全制度,加強教職員工和學生的緊急救助技能培訓。完善公共場所急救設施配備。完善緊急醫學救援網絡,加強兒童傷害院前急救設施設備配備,實現院前急救與院內急診的有效銜接,加強康復機構能力建設,提高兒童醫學救治以及康復服務的效率和水平。

12.完善兒童安全監測機制。建立健全市、縣兩級統一的兒童安全監測系統,建立兒童安全統計大數據。通過醫療機構、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社區、司法機關等多渠道收集兒童傷害數據,促進數據規范化。建立多部門、多專業參與的兒童傷害數據共享、分析、評估和利用工作機制。

(三)兒童與教育。

主要目標:

1.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2.適齡兒童普遍接受有質量的學前教育,學前教育毛入園率達到并保持在90%以上。公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園在園幼兒占比不低于80%。

3.城鄉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保持在97%以上。九年義務教育小學階段輟學率控制在0.5%以下,初中階段輟學率控制在1%以下。

4.鞏固提高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水平,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保持在95%左右。

5.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殘疾兒童、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等特殊群體受教育權利得到根本保障。殘疾兒童義務教育入學率保持在95%以上。

6.兒童科學素質全面提升,科學興趣、創新意識、實踐能力不斷提高。

7.以提高兒童綜合素質為導向的教育評價體系更加完善。

8.加強校園文化建設,營造友善、平等、相互尊重的師生關系和同學關系。

9.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切實減輕。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機制進一步完善。

策略措施:

1.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健全立德樹人落實機制,實施素質教育,完善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的教育體系,全面加強新時代少先隊工作。加強理想教育,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把弘揚革命傳統、傳承紅色基因深刻融入學校教育,引領學生堅定理想信念,厚植愛黨、愛國、愛人民、愛社會主義的情感。加強道德教育,創新德育工作形式,豐富德育內容,增強德育工作吸引力、感染力和實效性。加強法治教育,培養兒童良好法治意識和行為習慣。提升智育水平,發展學生終身學習能力,促進思維發展,激發創新意識。樹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深化體教融合,全面開展體育美育浸潤工程,建設體育美育特色學校、工作坊、示范縣區等,幫助學生磨練堅強意志、鍛煉強健體魄。加強勞動教育,健全勞動教育評價制度,創建勞動教育示范學校、示范性勞動教育實踐基地和勞動教育實驗縣區,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勞動觀,形成良好勞動習慣。

2.全面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在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中優先安排教育,財政資金投入上優先保障教育,公共資源配置上優先滿足教育。優化教育經費支出結構,把義務教育作為教育投入重中之重。依法落實各級政府教育支出責任,完善各教育階段財政補助政策。支持和規范社會力量辦學。

3.全面推進教育理念、體系、制度、內容、方法創新。嚴格落實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加強教材建設和使用管理。遵循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尊重個體差異,因材施教,推行啟發式、探究式、參與式、合作式教學,提高教學質量。探索具有特殊才能學生的培養體系。提升校園智能化水平,提高信息化服務教育教學和管理的能力水平,推動優質教育資源在線輻射農村和欠發達地區薄弱學校,加快發展適合不同學生的信息化自主學習方式,基本滿足個性化發展需求。深化民族團結進步教育,提高民族教育質量和水平。加大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力度。

4.發展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的學前教育。繼續實施學前教育行動計劃,基本實現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全覆蓋,提高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加快建設公立幼兒園,構建教育辦園為示范,普惠性幼兒園為主體、優質民辦幼兒園為補充的事業發展格局。合理配置學前教育資源,新增資源重點向新增人口、流動人口集中地區傾斜。優化學前教育布局和辦園結構,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納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規劃,并按照標準和規范建設使用,接收軍隊、國有企業停辦的幼兒園。新建小學基本實現“一校帶一園”,每個鄉鎮至少辦好1所優質公辦中心幼兒園。健全普惠性學前教育成本分擔機制,建立公辦園收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加強非營利民辦園收費監管,遏制過度逐利行為。注重科學保教,建立健全幼兒園保教質量監測評估體系,強化辦園行為督導評估、保教質量監管和業務指導,堅決克服和糾正“小學化”傾向,全面提升保教質量。

5.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城鄉一體化。深化義務教育集團化辦學改革,開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監測。健全城鄉一體化的學校布局建設、師資配置、經費保障、督導評估等機制,“縣管校聘”制度充分運行。落實新建居住區配套建設學校規定,合理有序擴大城鎮學校學位供給,解決城鎮大班額問題。改善農村學校辦學條件,提升農村義務教育質量。推進鄉村小規模學校和鄉鎮寄宿制學校建設,打造“鄉村溫馨校園”。基本實現縣城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發展,實現優質學校幫扶農村薄弱學校全覆蓋。基本實現縣域內義務教育優質均衡,有條件的縣在更大范圍內實現優質均衡。健全精準控輟保學長效機制,提高義務教育鞏固水平。保障女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推進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全面實行義務教育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支持和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

6.發展多樣化、特色化高中階段教育。加快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推動普通高中優質特色發展,支持建設學科教室、創新實驗室、社團活動室,推進數字校園建設,滿足學生個性化、多樣化發展需要。加強市級統籌,深化職普融通,推進中等職業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協調發展,總體保持市域中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中教育規模大體相當。推進職業教育實用高效發展工程,大力發展中等職業教育,優化中等職業學校布局,建設一批優秀中職學校和優質專業。完善高中階段學生資助政策。

7.保障特殊兒童群體受教育權利。進一步完善特殊教育體系和保障機制,提高特殊教育質量。全面推進融合教育。大力發展殘疾兒童學前教育,鼓勵舉辦特殊教育幼兒園(部、班),進一步提高殘疾兒童義務教育鞏固水平,加快發展以職業教育為重點的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實施殘疾兒童從學前到高中階段15年免費教育。在特殊教育學校積極推廣國家通用手語和國家通用盲文。推進孤獨癥兒童教育工作。推動兒童福利機構內適合就學的適齡兒童全部接受教育并納入學籍管理。保障隨遷子女和農村留守兒童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務,有序擴大城鎮學位供給,完善異地升學考試制度,健全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參加中、高考政策。加強對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的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強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精準資助,健全低收入家庭學生資助體系。加強農村地區學校網絡環境建設,實現優質教育資源共享。持續實施農村地區定向招生計劃。

8.全面提升兒童科學素質。實施未成年人科學素質提升行動。將弘揚科學精神貫穿教育全過程,開展學前科學啟蒙教育,提高學校科學教育質量,完善課程標準和課程體系,豐富課程資源,培養兒童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鼓勵有創新潛質的學生個性化發展。加強社會協同,注重利用科技館、兒童中心、青少年宮、博物館等校外場所開展校外科學學習和實踐活動,加大流動科技館、科普大篷車等流動科普設施的覆蓋面和實效性。廣泛開展社區科普活動。加強專兼職科學教師和科技輔導員隊伍建設。完善科學教育質量和未成年人科學素質監測評估。

9.建立健全科學的教育評價制度體系。樹立科學的教育質量觀,建立健全以發展素質教育為導向的科學評價體系。落實縣域義務教育質量、學校辦學質量和學生發展質量評價標準。針對不同主體和不同學段、不同類型教育特點,改進結果評價,強化過程評價,探索增值評價,健全綜合評價,克服唯分數、唯升學傾向。完善初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制度。高中階段學校實行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模式,落實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初中政策,健全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校招生機制。

10.開展民主、文明、和諧、平等的友好型學校建設。加強校風、教風、學風建設,構建尊師愛生的師生關系和團結友愛的同學關系。保障學生參與學校事務的權利。美化校園環境,優化學生學習、生活條件,推進校園無障礙環境建設和改造,為學生提供適合身高的課桌椅、安全飲用水和衛生廁所,改善學校用餐和學生寄宿條件。推動將性別平等教育融入中小學校、幼兒園教學內容、校園文化、社團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培育和豐富積極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園文化。

11.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完善師德師風建設長效機制,制定違反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業道德處理實施細則。深入推進師德師風塑造工程,引導教師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提升職業道德修養。依法完善教師資格準入制度,解決教師結構性、階段性、區域性短缺問題。實施教師教育振興行動計劃和教育系統人才工程,打造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實學識、有仁愛之心的教師隊伍。弘揚尊師重教的社會風尚。

12.促進中小學減負增效。落實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政策,嚴格規范校外培訓機構,嚴格監管面向低齡兒童的校外網絡教育培訓。完善中小學課后服務保障機制和措施,課后服務結束時間原則上不早于當地正常下班時間。切實加強學校作業管理,落實義務教育學校作業管理措施。加強對學習類APP和進入校園使用的中小學教學資料的嚴格管理。加強輿論宣傳,引導家長減輕中小學生課外學業負擔,營造良好育人環境。

13.推進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加強家園、家校協作,推動教師家訪制度化、常態化。加強中小學、幼兒園、社區家長學校、家長委員會建設,中小學、幼兒園利用家長會、家長開放日、社會實踐等活動每學年至少開展1次家庭教育指導或家庭教育實踐活動,普及家庭教育知識,推廣家庭教育經驗。統籌社會教育各類場地、設施和隊伍等資源,豐富校外教育內容和形式,鼓勵兒童積極參與科技、文化、體育、藝術、勞動等實踐活動,參與日常生活勞動、生產勞動和服務性勞動,幫助學生深入了解國情、省情、市情、社情、民情。增強校外教育公益性。鼓勵高校和研究機構廣泛深入開展校外教育理論研究。發揮共青團、少先隊、婦聯、科協、關工委等組織的育人作用,形成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合力。

(四)兒童與福利。

主要目標:

1.兒童福利水平不斷提升,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制度體系基本建成。

2.面向兒童的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明顯提高,城鄉、區域和不同群體兒童的公共服務需求得到公平滿足。

3.兒童基本醫療保障水平進一步提高鞏固,兒童基本醫療權益得到有效保障。

4.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建設加快,普惠托育機構和托位數量持續增加,每千人口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達到4個以上。

5.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殘疾兒童、流浪兒童生存、發展和安全權益得到有效保障。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養育標準到2025年年均提高6%以上,并持續提高。殘疾兒童康復服務覆蓋率逐步提高。

6.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體系不斷完善,農村留守兒童應依法確定被委托照護人的,書面照護協議簽訂率達到100%。流動兒童服務機制更加健全。

7.城鄉社區兒童之家覆蓋率進一步鞏固提高,服務能力持續提升。

8.監測預防、強制報告、應急處置、評估幫扶、監護干預“五位一體”的基層兒童保護機制有效運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開通并有效運行全國統一的兒童保護熱線。

9.基層兒童福利工作陣地和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鄉鎮(街道)兒童督導員、村(居)兒童主任配備以及新任職培訓“兩個全覆蓋”。

10.為兒童服務的社會組織數量逐年增長,社會工作專業隊伍明顯壯大。

策略措施:

1.完善兒童福利保障和救助制度體系。逐步建成與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相適應、與兒童需要相匹配、與相關福利制度相銜接的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制度體系。完善困境兒童分類保障政策,加大困境兒童保障力度。完善兒童福利政策,合理提高兒童福利標準。合理制定低保標準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提升兒童生活質量。

2.提高面向兒童的公共服務供給水平。提高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可及性水平,將兒童教育、醫療衛生、福利保障事項優先納入基本公共服務清單,提高服務智慧化水平。完善面向兒童的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向薄弱環節、特殊兒童群體傾斜。擴大公共服務覆蓋面,全面落實兒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游覽參觀票價優惠政策,推進采取年齡標準優先、身高標準補充的兒童票價優待政策。在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中充分考慮兒童需求,適度補充適合兒童游憩健身設施。推動有條件的公共體育設施向兒童低收費或免費開放。

3.加強兒童醫療保障工作。強化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保障功能,鞏固提高兒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覆蓋率。完善醫保目錄動態調整機制,做好低收入家庭兒童城鄉居民醫保參保工作。全面推進“孤兒醫療康復明天計劃”,切實保障孤殘兒童康復權益。做好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患兒醫療救助。促進各類醫療保障互補銜接,支持商業保險機構開發并推廣適宜不同年齡階段兒童的大病和意外傷害險產品,統籌調動慈善醫療救助力量,支持醫療互助有序開展,合力降低患兒家庭醫療費用負擔。

4.健全完善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建立健全以家庭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實施普惠托育專項行動,建設一批具有示范效應的嬰幼兒照護機構,建成一批具有輻射帶動效應的示范單位。新建居住區要建設與常住人口規劃相適應的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及配套安全設施。大力發展多種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務,支持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建設工作場所托育點,就近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務。鼓勵國有企業等主體積極參與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建設。完善社區托育服務網絡,發展家庭托育點。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招收2—3歲幼兒,推動現有幼兒園與新建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結對共建“托育聯合體”。支持家政企業擴大育兒服務。加大專業人才培養培訓力度,依法逐步實行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準入制度,建設嬰幼兒照護服務培訓基地,高等院校和職業院校根據社會需求開設嬰幼兒照護服務相關專業。制定完善托育服務的標準規范,加強綜合監管。

5.加強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和困境兒童保障。依法完善并嚴格執行兒童收養政策,健全收養評估制度,建立收養狀況回訪監督制度,加強收養登記信息化建設,保障收養關系當事人合法權益。暢通親屬撫養、家庭寄養、機構養育和依法收養孤兒安置渠道。提升孤兒助學水平。規范落實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認定標準和程序,強化“一事一議”創新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落實社會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監護責任。嚴格落實家庭寄養工作程序,加強監督管理,持續提高家庭寄養工作規范化和安全養育水平。健全完善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養育標準自然增長機制。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成年后,對符合城鎮住房保障條件的,推動納入保障范圍。優化完善社會散居孤兒、家庭寄養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家庭走訪、家庭培訓、監護評估和監護保護制度。探索對符合條件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開展助醫助學工作。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困境兒童按規定納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員供養范圍。對遇到臨時生活困難的給予臨時性社會救助服務。

6.落實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完善兒童殘疾篩查、診斷、治療、康復一體化工作機制,建立殘疾報告和信息共享制度。為有需求的殘疾兒童提供康復醫療、康復輔助器具、康復訓練等基本康復服務,促進康復輔助器具提質升級。為符合救助條件的0—7歲殘疾兒童提供生活補助,為符合救助條件的0—14歲殘疾兒童提供康復救助。完善殘疾兒童康復服務標準,增強殘疾兒童康復服務供給能力,規范殘疾兒童康復機構管理。支持兒童福利機構面向社會殘疾兒童開展替代照料、養育教育輔導、康復訓練等服務。支持社會力量投資康復機構建設,鼓勵各類社會組織和市場主體參與發展殘疾兒童康復服務。

7.加強流浪兒童救助保護工作。落實流浪兒童街面巡查和轉介處置職責,依法依規為流浪兒童提供生活照料、身份查詢、接送返回等服務。流出地縣級政府建立源頭治理和回歸穩固機制,落實流浪兒童相關社會保障和義務教育等政策,教育督促流浪兒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履行撫養義務。依法嚴厲打擊遺棄、虐待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行為。

8.加強留守兒童關愛保護。進一步完善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體系。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提高監護能力。強化縣、鄉級政府屬地責任,落實關愛幫扶政策措施。常態化開展寒暑假特別關愛行動,充分發揮群團組織以及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加強對留守兒童心理、情感、行為和安全自護的指導服務。積極倡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為務工人員加強與留守未成年子女的聯系溝通提供支持。落實支持農民工返鄉就業創業相關政策措施,從源頭上減少留守兒童現象。

9.完善流動兒童服務機制。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健全以居住證為載體、與居住年限等條件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推進城鎮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保障兒童平等享有教育、醫療衛生等基本公共服務。健全以社區為依托、面向流動兒童家庭的管理和服務網絡,提升專業服務能力,促進流動兒童及其家庭融入社區。

10.提高兒童之家建設、管理和服務水平。健全政府主導、部門統籌、多方參與、共同建設兒童之家的工作格局,鞏固提高兒童之家覆蓋率。完善兒童之家建設標準、工作制度和管理規范,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發揮社區兒童主任和婦聯執委作用,提升管理和使用效能。保證兒童之家服務時長,拓展服務內容,確保服務安全,通過購買服務、項目合作等方式引入有資質的相關社會組織為兒童提供專業化、精細化服務,充分發揮兒童之家在基層社會治理和兒童保護中的作用。

11.建立健全兒童保護機制。完善縣、鄉、村三級兒童保護機制。督促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醫療機構、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村(居)民委員會等主體強化主動報告意識,履行困境兒童和受暴力傷害兒童強制報告義務。利用全國統一的兒童保護熱線,依托12345政務服務熱線平臺開通未成年人保護(社會救助)熱線,及時受理、轉介侵犯兒童合法權益的投訴、舉報,全面提升業務咨詢和訴求回應的智能化、精準化、規范化水平。探索完善接報、評估、處置、幫扶等一體化工作流程,明確相關部門工作職責和協作程序,形成“一門受理、協同辦理”的工作機制。

12.提升未成年人保護機構、兒童福利機構和基層兒童工作隊伍服務能力。推進兒童福利機構優化布局、提質增效,加快推進兒童福利機構養育、康復、醫療、教育和社會工作一體化發展。培育兒童福利機構高質量發展示范單位。推動縣級兒童福利機構轉型為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為臨時監護情形未成年人、社會散居孤兒、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等提供服務。加強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實現市級建設未成年人救助保護設施全覆蓋,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和鄉鎮(街道)社會工作和社會救助服務站全覆蓋。進一步落實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的工作職責,加大培訓力度,提高服務能力,村(居)兒童主任參訓率達到100%。推進政府購買兒童關愛保護服務工作。

13.鼓勵、支持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兒童福利事業。通過政府委托、項目合作、重點推介、孵化扶持等方式,積極培育為兒童服務的社會組織和志愿服務組織,促進規范化發展。將更多符合條件的兒童保護和服務事項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積極引導為兒童服務的社會組織面向城鄉社區、家庭和學校提供服務。

(五)兒童與家庭。

主要目標:

1.發揮家庭立德樹人第一所學校作用,培養兒童的好思想、好品行、好習慣。

2.尊重兒童主體地位,保障兒童平等參與自身和家庭事務的權利。

3.教育引導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落實撫養、教育、保護責任,樹立科學育兒理念,掌握運用科學育兒方法。

4.培養兒童成為好家風的踐行者和傳承者。

5.增強親子互動,平等和諧的親子關系普遍建立,營造保障兒童健康成長的家庭氛圍。

6.覆蓋城鄉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基本建成,指導服務能力進一步提升。95%的城市社區和85%的農村社區(村)建立家長學校或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

7.支持家庭生育養育教育的法規政策體系基本形成。

8.家庭領域理論和實踐研究水平不斷提高,促進成果轉化應用。

策略措施:

1.將立德樹人落實到家庭教育各方面。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踐行新時代家庭觀,將立德樹人作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務,將思想品德教育融入日常生活,以健康思想和良好品行教育影響兒童,幫助兒童開拓視野、認識社會,通過身邊人、身邊事,培養兒童的好思想、好品德、好習慣,引導兒童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教育引導兒童堅定理想信念,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學習傳承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革命傳統,厚植愛黨愛祖國愛社會主義情懷。增強法治意識和社會責任感,從小學會做人、學會做事、學會學習,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2.尊重兒童主體地位和權利。引導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尊重兒童的身心發展規律和特點,保障兒童休息、鍛煉、閑暇和娛樂的權利,合理安排兒童的學習和生活,增加體育鍛煉、勞動實踐、休息娛樂、社會實踐、同伴交往、親子活動等時間。尊重兒童的知情權、參與權,重視聽取并采納兒童的合理意見。教育引導兒童增強家庭和社會責任意識,鼓勵兒童自主選擇、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參與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培養勞動習慣,提高勞動技能。

3.增強監護責任意識和能力。引導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增強監護責任意識,關注兒童生理、心理、智力發展狀況,創造有利于兒童發展的家庭環境,滿足兒童身心發展需要,培養兒童良好行為習慣和健康生活方式。加強宣傳教育培訓,多形式提供個性化、多元化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幫助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樹立正確的家庭教育理念,系統掌握家庭教育科學理念和方法,增強家庭教育本領,用正確思想、正確方法、正確行動教育引導孩子,尊重個體差異,因材施教。禁止對兒童毆打、虐待等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加強對家庭落實監護責任的支持、監督和干預,根據不同需求為家庭提供分類指導和福利保障。

4.用好家風涵養熏陶兒童。發揮父母榜樣和示范作用,教育引導兒童傳承尊老愛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儉持家、親子平等、鄰里團結的家庭美德,踐行愛國愛家、相親相愛、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會主義家庭文明新風尚。廣泛開展內容豐富、形式新穎、富有教育意義的好家風宣傳弘揚活動,推出系列家風文化服務產品。引領兒童養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杜絕浪費。

5.培育良好親子關系。引導家庭建立有效的親子溝通方式,加強親子交流,增加陪伴時間,提高陪伴質量。鼓勵支持家庭開展親子游戲、親子閱讀、親子運動、親子出游等親子活動,建立親子活動打卡平臺,增進情感,提升互信,尤其是增加留守兒童與父母交流的機會和時間。指導幫助家庭調適親子關系,緩解育兒焦慮,化解親子矛盾。鼓勵支持各類教育、科技、文化、體育、娛樂等公益性設施和場所以及城鄉社區兒童之家等為開展家庭親子活動提供條件。加強親子閱讀指導,培養兒童良好閱讀習慣。分年齡段推薦優秀兒童書目,完善兒童社區閱讀場所和功能,90%以上的社區圖書館設立親子閱讀區。推進家庭體育活動,支持家庭體育健身賽事。

6.構建覆蓋城鄉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家庭教育指導服務中心,統籌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工作,依托家長學校、城鄉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婦女之家、兒童之家等設立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推廣運用網絡、學校、社區服務三位一體的工作模式,建設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平臺,開設網上家長學校和家庭教育指導課程。中小學、幼兒園健全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工作制度,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學校工作計劃和教師業務培訓。社區(村)支持協助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鼓勵支持公共文化服務場所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活動,利用多種媒體開展家庭教育知識宣傳。利用專業社會資源發展家庭教育講師團隊伍,深入基層開展家庭教育咨詢與研究,逐步推進家長教育的有效化、制度化、常態化。

7.強化對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的支持保障。推進實施家庭教育工作規劃,推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普惠享有,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公共服務體系,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培育家庭教育服務機構,加強對家庭教育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的管理,規范家庭教育服務市場。加強家庭教育服務行業自律,研究制定服務質量標準,建立行業認證體系。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面向本單位職工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支持社會工作機構、志愿服務組織和專業工作者依法依規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

8.完善支持家庭生育養育教育的法規政策。推進家庭教育立法及實施。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提高優生優育服務水平,嚴格落實產假、父母育兒假和生育津貼。落實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政策,為家庭提供優質普惠的嬰幼兒照護服務。將困境兒童及其家庭支持與保障作為家庭支持政策的優先領域。探索通過社保補助等方式減輕家庭服務類企業成本,加快完善家政服務標準,提高家庭服務智慧化和數字化水平。鼓勵用人單位創辦母嬰室和托育托管服務設施,實施彈性工時、居家辦公等靈活的家庭友好措施。

9.加強家庭領域理論和實踐研究。充分發揮學會、研究會等學術型社會組織作用,鼓勵有條件的高校和科研機構開設家庭教育專業和課程,建立家庭領域研究基地,培養壯大家庭領域研究隊伍,提升研究水平。堅持問題導向,聚焦家庭建設、家庭教育、家風培樹等開展研究,及時推進研究成果轉化,為家庭領域相關工作提供理論支撐。

(六)兒童與環境。

主要目標:

1.將兒童優先理念落實到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設施建設、公共服務供給各方面,尊重、愛護兒童的社會環境進一步優化。

2.提供更多有益于兒童全面發展的高質量精神文化產品。

3.保護兒童免受各類傳媒不良信息影響。提升兒童媒介素養。

4.兒童參與家庭、學校和社會事務的權利得到充分保障。

5.兒童友好城市和兒童友好社區建設穩步推進。

6.增加公益性兒童教育、科技、文化、體育、娛樂等校外活動場所,提高利用率和服務質量。

7.減少環境污染對兒童的傷害。農村自來水普及率到2025年達到88%,到2030年達到90%。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穩步提高。

8.幫助兒童養成綠色低碳生活習慣,生態環境保護意識進一步提高。

9.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時充分考慮兒童的身心特點,兒童的特殊需求得到優先滿足。

10.兒童事務國際國內交流與合作廣泛開展。

策略措施:

1.全面貫徹兒童優先原則。建立和完善促進兒童優先發展的制度體系,提高政府部門和社會公眾對兒童權利的認識,增強保障兒童權利的自覺性。在出臺法規、制定政策、編制規劃、部署工作時優先考慮兒童利益和需求。鼓勵企事業單位、各類公共服務機構和社會組織參與兒童發展和權利保護服務,在城鄉建設規劃和城市改造中提供更多適合兒童的公共設施和活動場所。

2.提升面向兒童的公共文化服務水平。制作和傳播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適合兒童的圖書、影視、歌曲、游戲、廣播電視節目、動畫片等高質量的精神文化產品,培育兒童文化品牌。支持兒童參與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保護、傳承和創新。探索在網絡空間開展兒童思想道德教育的新途徑、新方法,增強知識性、趣味性和時代性。支持兒童題材作品創作。鼓勵社會組織、文化藝術機構為兒童文化藝術活動提供專業指導和場地支持。公共圖書館單設兒童閱覽區,公共圖書館盲人閱覽區為盲童閱讀提供便利,鼓勵社區圖書閱覽室設立兒童圖書專區。

3.加強兒童公共文化領域市場監管和執法。加強對兒童出版物的審讀、鑒定和處置,廣泛宣傳健康向上的兒童形象,屏蔽、阻斷社會不良信息,深化“掃黃打非”工作,清除淫穢色情低俗、暴力恐怖迷信等有害出版物及信息。嚴格網絡出版、文化市場管理與執法,及時整治網絡游戲、視頻、直播、社交、學習類移動應用軟件傳播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有害信息。清理校園周邊非法銷售出版物和涉及低俗內容的兒童文化用品、玩具,加大打擊黑網吧的力度,逐步實現網吧一律實行人臉識別上網,嚴格實行實名制消費。嚴格管控誘導未成年人無底線追星、拜金炫富等存在價值導向問題的不良信息和行為。加強互聯網營業場所和娛樂場所執法,查處違規接納未成年人、提供含有禁止內容的曲目和游戲游藝設備等違規行為。落實互聯網企業主體責任,在產品開發、內容審核、用戶管理、保護措施、舉報處置等環節完善治理手段。

4.規范與兒童相關的廣告和商業性活動。規范與兒童有關的產品(服務)廣告播出。在針對兒童的大眾傳播媒介上,不得發布醫療、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酒類、美容廣告,以及不利于兒童身心健康的網絡游戲等廣告。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公共場所發布聲稱全部或部分替代母乳的嬰兒乳制品、飲料和其他食品廣告。加大相關虛假違法廣告案件的查處力度。

5.加強兒童媒介素養教育。保障兒童利用和參與媒介的權利。豐富兒童數字生活體驗,提高數字生活質量。通過學校、幼兒園、家庭和社會等多種渠道,提升兒童及其監護人媒介素養,加強對不同年齡階段兒童使用網絡的分類教育指導,幫助兒童掌握網絡基本知識技能,提高學習交流的能力,養成良好用網習慣。引導兒童抵制網絡不文明行為,增強信息識別和網上自我保護能力,防止沉迷網絡。為殘疾兒童、困境兒童安全合理參與網絡活動提供條件。

6.保障兒童參與和表達的權利。尊重兒童參與社會生活、社區發展、自身和家庭事務的知情權、表達權和參與權,培養兒童參與意識和能力。涉及兒童的法規政策制定、實施和評估以及重大事項決策,聽取兒童及監護人意見。將兒童參與納入學校、校外教育機構、社區工作計劃。支持少先隊、共青團、婦聯等組織開展社會實踐及體驗活動。加強學校班委會和學生會建設,暢通學生參與學校事務的渠道。廣泛開展兒童參與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活動。

7.開展兒童友好城市和兒童友好社區建設工作。鼓勵建設社會政策友好、公共服務友好、權利保障友好、成長空間友好、發展環境友好的兒童友好城市和兒童友好社區。建立多部門合作的工作機制,按照兒童友好城市、兒童友好社區標準體系和建設指南,爭創國家級兒童友好城市,倡導創建一批省級兒童友好社區。積極參與兒童友好城市和兒童友好社區建設交流活動。

8.加大兒童校外活動場所建設和管理力度。將兒童活動場所建設納入全市各級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加強各類愛國主義教育基地、黨史國史教育基地、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基地等的建設,加大對農村地區兒童活動場所建設和運行的扶持力度,推進兒童活動場所無障礙設施建設和改造。規范兒童校外活動場所管理,各類公益性教育、科技、文化、體育、娛樂場所對兒童免費或優惠開放,根據條件開辟兒童活動專區。在具備條件的校外活動場所普遍建立少先隊組織。發揮校外活動場所的育人優勢,打造特色鮮明、參與面廣的兒童主題活動品牌。

9.優化兒童健康成長的自然環境和人居環境。控制和治理大氣、水、土壤等環境污染以及工業、生活和農村面源污染。加強水源保護和水質監測,推進城市飲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和環境整治,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實施農村供水保障工程,提高農村集中供水率、自來水普及率、水質達標率和供水保證率。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持續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環境,分類有序推進農村“廁所革命”,統籌農村改廁和污水、黑臭水體治理,因地制宜建設污水處理設施。

10.創新開展面向兒童的生態文明宣傳教育活動。把生態文明教育融入課堂教學、校園活動、社會實踐等環節。培養兒童生態文明意識,樹立珍惜資源、保護自然、珍愛生命、與自然和諧相處的觀念,自覺養成健康文明、綠色低碳、垃圾分類的良好生活習慣。推進生態環境科普基地和中小學環境教育社會實踐基地建設,在世界環境日、全國低碳日、全國科技活動周等節點開展豐富的兒童環保主題活動,建設兒童自然教育保護基地,開展兒童自然教育,引導支持兒童參與美麗鞍山建設。

11.在突發事件預防和應對中加強對兒童的保護。在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時統籌考慮兒童的特殊需求。應急處置期間,優先保證兒童食品、藥品、用品供給。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校外教育機構和社區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和應急演練活動,提高教職工、兒童及其監護人識別災害事故風險和應對災害事故的能力。遇突發事件時,應優先救護兒童。增強兒童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在災后恢復與重建階段,針對兒童特點采取優先救助和康復措施,將災害事故對兒童的傷害降到最低程度。

12.參與促進兒童發展的國際國內交流與合作。吸收借鑒國際國內兒童領域的有益經驗,積極宣介促進兒童發展的“鞍山故事”。

(七)兒童與法律保護。

主要目標:

1.保障兒童權益的法規政策體系更加完善。

2.保障兒童權益的執法工作進一步加強。

3.司法保護制度更加完善,司法工作體系滿足兒童身心發展特殊需要。

4.兒童法治素養和自我保護意識進一步提升,社會公眾保護兒童的意識和能力進一步提高。

5.兒童民事權益保障得到進一步落實。

6.落實兒童監護制度,兒童獲得有效監護。

7.禁止使用童工,禁止對兒童的經濟剝削。嚴格監管安排兒童參與商業活動的行為。

8.依法嚴懲性侵害、家庭暴力、拐賣、遺棄等侵犯兒童人身權利的違法犯罪行為。

9.依法嚴懲利用網絡侵犯兒童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

10.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未成年人犯罪人數占未成年人人口數量的比重實現降低。

策略措施:

1.全面落實保障兒童權益的法律法規。健全保障兒童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的法規體系。推動加快家庭教育、學前教育、兒童福利、網絡保護等地方立法進程,適時推動修訂相關法規。加強法律實施,落實法律監督、司法建議和法治督查制度。加強保障兒童權益的法學理論與實踐研究。

2.加大保障兒童權益的執法力度。全面落實保障兒童權益主體責任,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及時發現和處置監護侵害、家庭暴力、校園及周邊安全隱患、食品藥品安全隱患等問題。建立健全保護兒童權益多部門綜合執法工作機制,探索建立兒童群體救助協作制度,強化部門間信息溝通和工作銜接,形成執法、保護、服務合力。

3.健全未成年人司法工作體系。深化未成年人檢察業務統一集中辦理工作。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門應當確定專門機構或者指定專門人員負責辦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探索設立少年警務機構,推進少年警務工作專業化。市、縣兩級法院全部建立少年法庭工作機制。健全未成年人司法聯席會議制度。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工作評價考核標準。加強專業化辦案與社會化保護配合銜接,加強司法機關與政府部門、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者等合作,共同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干預,社會觀護、教育矯治、社區矯正等工作。

4.加強對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護。依法保障涉案未成年人的隱私權、名譽權以及知情權、參與權等訴訟權利。在偵查、起訴、審判、刑事執行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落實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別程序關于嚴格限制適用逮捕措施、法律援助、社會調查、心理評估、法定代理人或合適成年人到場、附條件不起訴、不公開審理、犯罪記錄封存等規定。增強未成年人社區矯正實施效果。落實涉案未成年人與成年人分別關押、分別管理、分別教育制度。推動建立未成年人幫教試點基地。

5.依法為兒童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健全完善兒童法律援助工作網絡,依托公共法律服務平臺,為兒童提供高效、快捷的法律援助服務。加強專業化兒童法律援助隊伍建設,對辦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師的指導和培訓,推進法律援助標準化、規范化。保障符合司法救助條件的未成年人獲得有針對性的經濟救助、身心康復、生活安置、復學就業等多元綜合救助。引入社會資源和專業力量,探索設立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基金,實現未成年人司法保護、行政保護和社會保護的有效銜接。

6.加強兒童保護的法治宣傳教育。完善政府、學校、家庭、社會共同參與的兒童法治教育工作機制,提高兒童法治素養。宣傳倡導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理念,引導媒體客觀、審慎、適度采訪和報道涉未成年人案件,提升公眾的法治意識和未成年人保護意識。健全媒體公益普法制度,注重運用網絡新媒體、12355青少年服務平臺等擴大宣傳教育覆蓋面。配齊配強中小學校兼職法治副校長、輔導員,常態化開展“法治進校園”活動。建立完善法官、檢察官、行政執法人員、律師在法律實施過程中面向未成年人開展法治教育的制度規范。提高未成年人法治素養、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7.全面保障兒童的民事權益。依法保障兒童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開展涉及兒童權益糾紛調解工作,探索父母婚內分居期間未成年子女權益保護措施,依法保障父母離婚后未成年子女獲得探望、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依法保障兒童和胎兒的繼承權和受遺贈權。依法保護兒童名譽、隱私和個人信息等人格權。完善支持起訴制度。對食品藥品安全、產品質量、煙酒銷售、文化宣傳、網絡信息傳播等領域侵害兒童合法權益的行為,開展公益訴訟工作。

8.完善落實兒童監護制度。強化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教育和保護職責,依法規范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委托他人照護未成年子女的行為。督促落實監護責任,禁止早婚早育和早婚輟學行為。加強對監護的監督、指導和幫助,落實強制家庭教育制度。強化村(居)民委員會對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監護和委托照護的監督責任,村(居)兒童主任做好兒童面臨監護風險或受到監護侵害情況的發現、核實、報告工作。探索建立監護風險及異常狀況評估制度。依法糾正和處理監護人侵害兒童權益事件。符合法定情形的兒童,由縣級以上民政部門代表國家進行監護,確保突發事件情況下無人照料兒童及時獲得臨時監護。

9.嚴厲查處使用童工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對使用童工行為的日常巡視監察和專項執法檢查。嚴格執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落實對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登記制度,不得安排其從事過重、有毒、有害等危害兒童身心健康的勞動或者危險作業,督促用人單位定期對未成年工進行健康檢查。嚴格落實兒童參加演出、節目制作等國家有關規定。規范和限制安排兒童參加商業性展演活動,加強對企業、其他經營組織或個人、網絡平臺等吸納兒童參與廣告拍攝、商業代言、演出、賽事、節目制作、網絡直播等的監督管理。

10.預防和依法嚴懲性侵害兒童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兒童預防性侵害教育,提高兒童、家庭、學校、社區識別防范性侵害和發現報告的意識和能力,落實強制報告制度。建立全市統一的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等違法犯罪人員信息查詢系統,完善落實入職查詢、從業禁止制度。探索建立性侵害兒童犯罪人員信息公開制度,嚴格落實外籍教師無犯罪證明備案制度。加強立案和立案監督,完善立案標準和定罪量刑標準。杜絕有案不立、立而不偵、有罪不究、以罰代刑、量刑畸輕等問題。依法嚴懲對兒童負有特殊職責人員實施的性侵害行為,依法嚴懲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未成年人賣淫犯罪。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證機制,保護未成年被害人免受“二次傷害”。加強未成年被害人精神損害賠償制度。探索制定性侵兒童案件特殊證據標準,對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傷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實施必要的心理干預、經濟救助、法律援助、轉學安置等保護措施。

11.預防和依法嚴懲對兒童實施家庭暴力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反家庭暴力宣傳,杜絕針對兒童的家庭暴力,以及嚴重忽視等不利于兒童身心健康的行為。落實強制報告制度,及時受理、調查、立案和轉處兒童遭受家庭暴力的案件。充分運用告誡書、人身安全保護令、撤銷監護人資格等措施,加強對施暴人的懲戒和教育。對構成犯罪的施暴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從嚴處理重大惡性案件。嚴格保護未成年被害人的隱私和安全,及時為未成年被害人及目睹家庭暴力的兒童提供心理疏導、醫療救治和臨時庇護。

12.嚴厲打擊拐賣兒童和引誘脅迫兒童涉毒、涉黑涉惡等違法犯罪行為。堅持和完善集預防、打擊、救助、安置、康復于一體的反拐工作長效機制,深入實施反對拐賣人口行動計劃。有效防范和嚴厲打擊借收養名義買賣兒童、利用網絡平臺實施拐賣人口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大對出賣親生子女犯罪的預防和打擊力度,完善孕產婦就醫生產身份核實機制,完善親子鑒定意見書和出生醫學證明開具制度,落實兒童出生登記制度。妥善安置查找不到親生父母和自生自賣類案件的被解救兒童。禁止除公安機關以外的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收集被拐賣兒童、父母和疑似被拐賣人員DNA數據等信息。實施青少年毒品預防教育工程,開展對引誘、教唆、欺騙、強迫、容留兒童吸販毒犯罪專項打擊行動。依法嚴懲脅迫、引誘、教唆兒童參與黑社會性質組織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行為。

13.嚴厲打擊侵犯兒童合法權益的網絡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對網絡空間涉及兒童違法犯罪的分析研究,以案釋法,提高公眾對兒童網絡保護的意識和能力。依法嚴懲利用網絡性引誘、性侵害兒童的違法犯罪行為。禁止對兒童實施侮辱、誹謗、威脅或者惡意損害形象等網絡欺凌行為。嚴厲打擊利用網絡誘騙兒童參與賭博以及敲詐勒索、實施金融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

14.有效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法治和預防犯罪教育。依法采取教育矯治措施,及時發現、制止、管教未成年人不良行為。及時處理未成年人嚴重不良行為和未達刑事責任年齡未成年人嚴重危害他人及社會的行為。完善專門學校入學程序、學生和學籍管理、轉回普通學校等制度。對涉罪未成年人堅持依法懲戒與精準幫教相結合,增強教育矯治效果,預防重新犯罪。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免受歧視,依法實現在復學、升學、就業等方面的同等權利。強化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基層基礎。

三、組織實施

(一)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兒童發展道路,把黨的領導貫穿于規劃組織實施的全過程。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兒童事業發展的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在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中,在奮力實現鞍山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新突破中推進規劃實施。

(二)落實規劃實施主體責任。縣(市)區政府依據國家兒童發展綱要和本規劃,結合實際制定本級兒童發展規劃。各級政府負責規劃實施工作,將規劃實施以及兒童發展主要目標任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相關專項規劃及相關領域重要法規政策,統籌安排部署,同步推進落實。各級婦兒工委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工作,各級婦兒工委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和人民團體承擔規劃目標任務落實工作,按照任務分工制定實施方案并報送同級婦兒工委辦公室,在制定政策、編制規劃、配置資源、安排工作時貫徹落實兒童優先原則,切實保障兒童權益,促進兒童全面發展。

(三)完善規劃實施制度機制。完善落實黨委領導、政府負責、婦兒工委協調、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規劃實施工作機制。健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將規劃實施納入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將規劃目標分解到責任單位并納入目標管理。健全評估檢查制度,定期對規劃落實情況開展評估檢查。健全報告制度,責任單位每年向同級婦兒工委報告規劃落實情況和下一年工作安排,下級婦兒工委每年向上級婦兒工委報告本地區規劃實施情況和下一年工作安排。健全議事協調制度,定期召開婦女兒童工作會議、婦兒工委委員會議、聯絡員會議等,總結交流情況,研究解決問題,部署工作任務。健全規劃實施示范制度,充分發揮示范單位以點帶面、示范帶動作用。

(四)保障兒童事業發展經費。各級政府將實施規劃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實現兒童事業和經濟社會同步發展。各級財政應加大對兒童發展重點領域投入力度。重點支持欠發達地區兒童發展,支持特殊困難兒童群體發展。動員社會力量,多渠道籌集資源,共同發展兒童事業。

(五)加強規劃實施能力建設。將實施規劃所需知識納入各級婦兒工委及其辦公室、婦兒工委成員單位培訓計劃,舉辦多層次、多形式培訓,增強政府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和人員實施規劃的責任意識和能力。以政治建設為統領,加強各級婦兒工委及其辦公室建設,強化行政職能,為履職盡責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財力支持,為規劃實施提供組織保障。

(六)加大規劃實施宣傳力度。宣傳黨中央、國務院、省對兒童事業發展的重要決策部署,宣傳市委、市政府有關安排,宣傳在黨的堅強領導下兒童事業發展的成就,宣傳兒童優先原則和保障兒童權益、促進兒童發展的法律法規政策,宣傳規劃內容及規劃實施中的經驗和成效,努力營造關愛兒童、有利于兒童發展的社會氛圍。

(七)創新規劃實施方式方法。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相統一,構建促進兒童發展的法規政策體系,完善兒童合法權益保障機制,實施促進兒童發展的民生實事項目。通過分類指導、示范先行,總結推廣好做法好經驗。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推進規劃實施。

(八)加強兒童發展調查研究。充分發揮各級婦兒工委及其辦公室作用,加強兒童工作智庫建設,依托高校、研究機構、社會組織等建設兒童發展研究基地,培育專業研究力量,通過課題招標、聯合科研基地、組織專業力量、進行實地調研等方式開展理論及實踐研究,為制定和完善相關法規政策提供參考。

(九)鼓勵社會各界廣泛參與。健全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教育網絡,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慈善機構和公益人士參與保障兒童權益、促進兒童發展工作,鼓勵兒童參與規劃實施,提高兒童在參與規劃實施中實現自身全面發展的意識和能力,動員和引導全社會力量共同推進規劃落實,形成規劃實施強大合力,確保規劃順利實施。

四、監測評估

(一)加強監測評估工作組織領導。各級婦兒工委設立監測評估協調組,由同級婦兒工委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組織協調監測評估工作,審批監測評估方案,審核監測評估報告等。協調組下設監測組和評估組。監測組由各級統計部門牽頭,由相關部門負責規劃統計監測人員組成,負責規劃監測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培訓,制定監測方案、監測指標體系,收集、分析數據和信息,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年度、中期和終期監測報告,編輯出版年度兒童統計資料等。監測組成員負責統籌協調本部門規劃實施監測、分析、數據上報、分性別分年齡指標完善等工作,向同級統計部門報送年度監測數據。評估組由各級婦兒工委辦公室牽頭,由相關部門負責規劃實施的人員組成,負責評估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培訓,制定評估方案,組織開展評估工作,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中期和終期評估報告。評估組成員負責統籌協調本部門規劃實施自我評估工作,參加婦兒工委組織的評估工作,提交中期和終期評估報告。

(二)加強監測評估制度建設。健全完善規劃實施年度監測、中期評估、終期評估制度。監測評估工作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通過年度監測,及時收集、分析反映兒童發展狀況的相關數據和信息。通過定期評估,了解掌握規劃實施進程和兒童發展狀況,系統分析評價規劃目標達標情況,評判規劃策略措施的實施效果,總結有益經驗,找出突出問題,預測發展趨勢,提出對策建議。建立常態化調研評估制度,支持婦兒工委成員、相關部門和機構結合工作職責,就兒童保護與發展中的突出問題開展專項調查、評估。完善監測評估培訓制度,規范監測數據收集渠道、報送方式,提高數據質量。科學設計評估方案和評估方法,探索第三方評估。提升監測評估工作科學化、標準化、專業化水平。

(三)加強兒童發展統計監測工作。落實并逐步完善兒童統計監測方案,規范完善兒童發展統計監測指標體系,根據需要擴充調整兒童發展統計指標,納入政府和部門常規統計以及統計調查制度,加強部門分年齡統計工作,推進兒童發展統計監測制度化建設。市、縣(市)區兩級建立完善兒童發展統計監測數據庫,支持縣級兒童發展統計監測數據庫建設,逐步實現市、縣(市)區兩級數據互聯互通。運用互聯網和大數據等技術,豐富兒童發展和分性別、分年齡統計信息。鼓勵支持相關部門對兒童發展缺項數據開展專項統計調查。

(四)加強監測評估成果轉化利用。發揮監測評估結果服務決策的作用,定期向同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報送規劃目標落實情況,為決策提供依據。建立監測評估報告交流、反饋和發布機制。加強監測評估結果的研判和運用。每年對預計達標困難、波動較大的監測指標進行預警,對發現的突出問題和短板弱項及時提出對策建議,對好做法好經驗及時總結推廣。運用監測、評估結果指導下一階段規劃實施工作,實現規劃實施的年度監測、階段評估、動態預警、精準干預、整改落實、高質量推進。

鞍政發〔2022〕3號
鞍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鞍山市婦女發展規劃和鞍山市兒童發展規劃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現將《鞍山市婦女發展規劃(2021—2030年)》和《鞍山市兒童發展規劃(2021—2030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


鞍山市婦女發展規劃

(2021—2030年)


前  言


追求男女平等的事業是偉大的。婦女是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創造者,是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的參與者、奉獻者,是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重要力量。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程度,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的重要體現,是檢驗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尺,是衡量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的重要價值標準。

鞍山市委、市政府歷來高度重視婦女事業發展,已制定實施了三個周期的婦女發展規劃,為婦女依法平等行使民主權利、平等參與經濟社會發展、平等享有改革發展成果提供了重要保障。《鞍山市婦女發展規劃(2011—2020年)》頒布實施以來,我市黨委領導、政府主責、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婦兒工委)協調、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婦女工作機制進一步鞏固。截至2020年,城市婦女人均預期壽命83.09歲,比2010年提高3.21歲。全市婦女參與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和貢獻率明顯提升,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全市婦女病篩查率80.09%,健康狀況得到極大改善。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9.1%,受教育程度明顯提高。參與決策和管理的途徑更加多元,社會保障水平穩步提升,在社會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獨特作用進一步彰顯,發展環境日益優化,婦女發展和婦女事業實現了新跨越。

進入新時代,受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長期歷史文化影響,我市婦女發展仍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問題。婦女平等參與經濟社會發展客觀上存在一定障礙。城鄉、區域和群體之間婦女發展仍有差距,農村婦女民生保障力度還需加大。婦女在就業、人身財產、婚姻家庭等方面的平等權利落實仍面臨一些現實困難。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戰略背景下婦女養老服務保障還需加強。在更高水平上促進我市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使命艱巨、任重道遠。

未來十年,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的重要時期,是實現鞍山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取得新突破的關鍵時期,也是鞍山市加快調整經濟結構、優化產業區域布局、創新經濟發展模式、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構建現代化城市的關鍵時期。加快數字鞍山、智造強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設,開創營商環境好、創新能力強、區域格局優、生態環境美、開放活力足、幸福指數高的振興發展新局面,需要廣大婦女貢獻巾幗力量。必須抓住這個重要的發展機遇期,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在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中,科學規劃新時代婦女全面發展的新目標新任務,健全完善制度機制,團結引領婦女建功新時代、奮進新征程。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按照《遼寧省婦女發展規劃(2021-2030年)》和《鞍山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計劃》的總體目標和要求,緊密結合我市婦女發展實際,參照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和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等國際公約和文件宗旨,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東北、遼寧振興發展和婦女、婦女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婦女發展道路,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不斷完善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的制度機制,推動性別平等成為全社會共同遵循的行為規范和價值標準,充分發揮婦女在鞍山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中的“半邊天”作用,保障婦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權利、平等參與經濟社會發展、平等享有改革發展成果,推動婦女走在時代前列。

(二)基本原則。

1.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婦女事業發展的正確政治方向,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婦女事業發展的決策部署,切實把黨的領導貫穿到婦女事業發展的全過程和各方面。

2.堅持同步協調發展。將促進婦女全面發展目標任務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納入專項規劃,納入民生實事項目,同部署、同落實,推動婦女事業與經濟社會同步發展,讓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廣大婦女。

3.堅持男女平等發展。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在出臺法規、制定政策、編制規劃、部署工作時充分考慮兩性的現實差異和婦女的特殊利益,營造更加平等、包容、可持續的發展環境,縮小男女兩性發展差距。

4.堅持全面均衡發展。統籌兼顧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各方面的發展利益,有效解決制約婦女發展的重點難點問題,統籌推進城鄉、區域、群體之間婦女的均衡發展,協調推進婦女在各領域的全面發展。

5.堅持共建共治共享。在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中充分發揮婦女的重要作用,促進婦女積極投身鞍山高質量發展,踴躍參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

(三)總體目標。

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得到深入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的制度機制創新完善,婦女在各行各業建功立業,“半邊天”作用更加彰顯,性別平等進程加速實現,城鄉、區域、群體之間婦女均衡發展。

婦女平等享有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務,健康水平持續提升。婦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權利,素質能力持續提高。婦女平等享有經濟權益,經濟地位穩步提升。婦女平等享有政治權利,參與國家和經濟文化社會事務管理的水平逐步提高。婦女平等享有多層次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待遇水平穩步提高,老年婦女享有均等可及的基本養老服務。支持家庭發展的法規政策體系更加完善,社會主義家庭文明新風尚廣泛弘揚。男女平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婦女發展環境更為優化。法治體系更加健全,婦女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障。婦女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顯著提升。

展望2035年,與全市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實現新時代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相適應,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婦女更好地擔負起新時代賦予的光榮使命,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不懈奮斗。

二、發展領域、主要目標和策略措施

(一)婦女與健康。

主要目標:

1.婦女全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衛生健康服務,婦女人均預期壽命延長,人均健康預期壽命提高。

2.孕產婦死亡率到2025年控制在10.5/10萬以下,到2030年下降到10/10萬以下,城鄉、區域差距縮小。降低農村孕產婦死亡率。

3.婦女常見病防治力度不斷加大。婦女常見病篩查率到2025年達到82%以上,到2030年達到85%以上。

4.婦女的宮頸癌和乳腺癌防治意識明顯提高。宮頸癌、乳腺癌防治能力不斷增強。適齡婦女宮頸癌人群篩查率達到70%以上,乳腺癌人群篩查率逐步提高。

5.生殖健康和優生優育知識全面普及,促進健康孕育,非意愿妊娠減少。

6.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減少,孕產婦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檢測率達到98%以上,艾滋病、梅毒孕產婦感染者治療率達到95%以上,艾滋病母嬰傳播率下降到2%以下。

7.改善婦女營養狀況,婦女肥胖增長率持續減緩,到2025年和2030年,婦女營養健康知識知曉率分別在2019年和2022年基礎上提高10%。

8.預防和減少孕產婦貧血,孕婦貧血率到2025年控制在14%以下,到2030年控制在10%以下。

9.完善疾病一級預防體系,普及健康知識,婦女健康素養水平提高。

10.婦女心理健康素養水平不斷提升。婦女焦慮障礙、抑郁癥患病率上升趨勢減緩。

11.婦女經常參加體育鍛煉的人數比例達到48%以上。婦女體質測定標準合格以上的比例不少于92%。

12.婦幼健康服務體系更加健全,婦幼健康服務能力持續提升,婦女健康水平不斷提高。

策略措施:

1.健全婦女健康保障制度機制。深入實施“健康鞍山行動”,堅持預防為主,健全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行業監管、科技支撐的婦女健康保障工作機制。統籌完善醫保、醫療、醫藥和監管機制,保障婦女獲得高質量、有效率、可負擔的醫療和保健服務。實施婦幼健康保障工程,加大對婦幼保健機構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的基礎設施建設投入,落實經費補助政策,改善服務環境和設施條件。全面開展婦幼保健機構績效考核,強化考核結果應用。完善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著重關注婦女的特殊需求。完善流動婦女健康管理機制和醫療保障制度。

2.完善婦幼健康服務體系。提升婦幼健康服務基礎設施和網絡體系建設水平。健全以婦幼保健機構為核心、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綜合醫院和專科醫院為支撐、保健與臨床相結合、覆蓋全市的婦幼健康服務網絡,提升婦幼健康服務供給能力和水平。實施婦幼保健機構標準化建設和規范化管理,市、縣(市)區各建立1所政府舉辦、單獨設置、標準化的婦幼保健機構。加強縣、鄉、村三級婦幼衛生服務網絡建設,完善基層網底和轉診網絡。加強復合型婦幼健康人才和產科、助產等崗位急需緊缺人才的培養使用。加強監管,促進婦幼健康新業態規范發展。積極創建省級或遼南地區婦產區域醫療中心。

3.加強婦女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務。建立完善婦女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模式。針對青春期、育齡期、孕產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婦女的健康需求,提供宣傳教育、咨詢指導、篩查評估、綜合干預和應急救治等全方位衛生健康管理和服務。堅持保健與臨床結合,開展婦女保健特色專科建設,預防為主、關口前移,發揮多學科協作優勢,提供整合型醫療保健服務,積極發揮中醫藥在婦幼保健和疾病防治中的作用。建立健全慢性病防治體系,積極推進慢性病綜合防控示范區建設,構建覆蓋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務體系。

4.加強母嬰安全保障。實施母嬰安全行動提升計劃,全面落實妊娠風險篩查評估、高危專案管理、危急重癥救治、孕產婦死亡個案報告和約談通報制度。市、縣級依托現有醫療機構,全面加強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建設,建立救治會診、轉診等機制,強化危重孕產婦救治保障,有效控制孕產婦死亡率。提倡科學備孕和適齡懷孕,保持適宜生育間隔,合理控制剖宮產率。進一步優化婚前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兒童保健和產后康復等生育全程基本醫療保健服務,提升優生優育服務水平,孕產婦系統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加強孕產婦特別是流動孕產婦的管理服務,將孕產婦健康管理納入基本公共服務范圍。持續推進高齡孕產婦等重點人群的分類管理和服務。為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孕產婦住院分娩和危重孕產婦救治提供必要救助。

5.提升婦女常見病防治水平。普及婦女常見病防治知識。建立健全婦女常見病定期篩查、轉診、治療、隨訪一體的實施機制。加強婦女常見病的健康指導、綜合干預和治療。用人單位每年為女職工安排1次婦科檢查。加強青春期女生和農村地區婦女生理衛生健康教育,改善衛生條件。加大對婦女衛生用品的質量監督與衛生檢查,提高婦女衛生用品合格率。鼓勵有條件的用人單位每月向女職工發放一定的衛生用品或者費用。

6.加大宮頸癌、乳腺癌綜合防治救助力度。完善宮頸癌、乳腺癌綜合防治體系和救助政策,普及宮頸癌、乳腺癌防治知識,提高婦女自我防控意識和能力,防治知識知曉率達到90%以上。探索推廣適齡婦女人乳頭瘤病毒(HPV)疫苗接種。全面實施適齡婦女乳腺癌、宮頸癌篩查行動,落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中農村婦女宮頸癌和乳腺癌檢查項目,促進70%的婦女在35—45歲接受高效宮頸癌篩查。逐步提高農村婦女和城市低保、特困、低收入等困難家庭婦女宮頸癌、乳腺癌檢查覆蓋率和人群覆蓋率,落實經費保障。用人單位至少每2年為女職工安排1次宮頸癌、乳腺癌檢查。加強宮頸癌和乳腺癌篩查和診斷技術創新應用,提高篩查和服務能力,加強監測評估。強化篩查和后續診治服務的銜接,促進早診早治,宮頸癌患者治療率達到90%以上。持續實施宮頸癌、乳腺癌患病困難婦女專項彩票公益金救助項目,進一步擴大救助覆蓋面。

7.強化婦女生殖健康服務。普及生殖道感染、性傳播疾病等疾病防控知識,增強男女兩性性道德、性健康、性安全意識,倡導共擔避孕責任。在學校教育不同階段開展健康教育,促進學生掌握生殖健康知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將生殖健康服務融入婦女健康管理全過程,保障婦女享有避孕節育知情自主選擇權。落實基本避孕服務項目,加強產后和流產后避孕節育服務,提高服務可及性,預防非意愿妊娠。推進婚前醫學檢查、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增補葉酸等婚前孕前保健服務更加公平可及。減少非醫學需要的人工流產。規范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應用,規范不孕不育癥診療服務,提供科學備孕及生育力評估指導、孕前優生服務。

8.加強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嬰傳播防治。繼續實施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項目,開展預防母嬰傳播的健康教育和咨詢指導。加大艾滋病防控力度,加強艾滋病防治知識和相關政策的宣傳教育,提高婦女的防范意識和能力。加強對婦女感染者特別是流動婦女感染者的醫療服務,提高隨訪率,對所生兒童進行規范干預。為有需要的孕產婦感染者及其家庭提供多種形式的健康咨詢、心理和社會支持等服務,支持社會組織、企業和志愿者面向有需要的艾滋病感染孕產婦開展扶貧救助、關懷救助等公益活動。

9.提高婦女營養水平。加強營養健康科普宣傳教育,因地制宜開展營養和膳食指導,提高婦女對營養標簽的知曉率,促進婦女掌握營養知識,均衡飲食、吃動平衡,預防控制營養不良和肥胖。開展合理膳食行動,面向不同年齡階段婦女群體開發營養健康宣傳信息和產品,提供有針對性的服務。開展孕產婦營養定期監測、評估、指導和干預,預防和減少孕產婦缺鐵性貧血。預防控制老年婦女低體重、骨質疏松和貧血。

10.提升婦女健康素養。實施健康知識普及行動,建立完善健康科普專家庫和資源庫,持續深入開展健康科普宣傳教育,規范發布婦女健康信息,引導婦女樹立科學的健康理念,學習健康知識,掌握身心健康、預防疾病、科學就醫、合理用藥等知識技能。開展地方病流行特點與防治知識宣傳。提高婦女參與傳染病防控、應急避險的意識和能力。面向婦女開展控制煙草危害、拒絕酗酒、遠離毒品的宣傳教育。引導婦女積極投身愛國衛生運動,養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11.促進婦女心理健康。建立覆蓋城鄉、功能完善的精神衛生防治和康復服務網絡。普及心理健康知識,根據婦女需要開展心理咨詢、評估和指導,提高婦女心理調適能力,預防抑郁、焦慮等心理問題。加大對青春期、孕產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婦女心理問題早期發現和及時干預力度。強化心理咨詢和治療技術在婦女保健和臨床診療中的應用,加強醫療機構在診療服務中的人文關懷,推動中醫心理調攝特色技術方法在臨床診療中的應用。加大應用型心理健康和社會工作人員培養力度,推進高校開設相關專業。建立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熱線服務、心理評估、心理咨詢、心理治療、精神科治療等銜接合作的心理危機干預和心理援助服務模式。鼓勵社區為有需要的婦女提供心理健康服務支持。

12.引導婦女廣泛參與全民健身行動。實施全民健身計劃,不斷提高婦女的體育活動意識,培養運動習慣。優化全民健身場所布局,加強健身場地設施建設,構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積極申辦世界、國家、省級大型體育賽事,組織群眾性體育活動,打造一批“鞍山體育”品牌項目。加強對婦女健身的指導和服務。引導婦女有效利用全民健身場地設施,積極參與全民健身賽事活動,加入各類健身組織。加強對女性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的培養和建設,發揮她們對開展體育工作的指導、組織的作用。提倡機關、企事業單位開展工間操。鼓勵支持工會組織、社區開展婦女健身活動。

13.強化婦女健康服務的科技支撐。建設統一的婦幼健康信息平臺,推進“互聯網+婦幼健康”服務模式,促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計算機仿真技術等新技術在婦女健康領域的創新應用。實施婦女人群健康管理和健康風險預警。促進信息技術在婦女健康領域專科醫聯體建設中的應用,加強醫療機構間的協作,促進分級診療和上下聯動。促進婦女身心健康領域的科學研究和成果轉化。

(二)婦女與教育。

主要目標:

1.厚植愛國情懷,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增進婦女對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政治認同、思想認同、情感認同,引領婦女做偉大事業的建設者、文明風尚的倡導者、敢于追夢的奮斗者。

2.教育工作全面貫徹男女平等基本國策。

3.加大推進性別平等進校園,教師和學生的男女平等意識明顯增強。

4.女童平等接受學前教育,在園男童女童比例保持均衡。

5.女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保持在97%以上。九年義務教育小學階段輟學率控制在0.5%以下,初中輟學控制在1%以下。

6.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階段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保持在95%左右。

7.女性接受職業教育的水平逐步提高。確保女性接受職業教育、職業培訓與男性享有同等機會。

8.女性科技人才培養力度加大。男女兩性的科學素質水平差距不斷縮小。

9.女性終身學習意識不斷增強,接受終身教育水平不斷提高。

10.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不斷提高。

策略措施:

1.加強面向婦女的思想政治教育。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深入開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教育,加強黨史、新中國史、改革開放史、社會主義發展史教育,加強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教育,促進婦女更加堅定理想信念,不斷厚植愛國情懷,激發創新精神,把個人理想追求融入黨和國家事業大局,培養具有家國情懷、責任擔當、首創精神的新時代公民,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鞍山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取得新突破貢獻力量。深化民族團結進步教育,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充分發揮學校教育主陣地作用,將思想價值引領貫穿于教育教學及管理全過程和校園生活各方面,融入學校黨組織、共青團、少先隊各類主題教育和實踐活動。充分利用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國防教育基地、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所、站)、網絡新媒體平臺等陣地,加強對婦女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思想政治引領。

2.將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體現在教育工作全過程。增強教育工作者自覺貫徹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主動性和能動性。將男女平等基本國策落實到教育法規政策和規劃制定、修訂、執行和評估中,落實到各級各類教育內容、教學過程、學校管理中。加強對教學過程的性別平等評估。

3.推動各級各類學校廣泛開展性別平等教育。落實性別平等教育工作指導意見。在師范類院校課程設置和教學、各級各類師資培訓中加入性別平等內容,強化教育工作者和師范類學生的社會性別意識。因地制宜開展性別平等課程,加強專題師資培訓。促進性別平等教育融入學校教學內容、校園文化、社團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探索構建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相結合的性別平等教育模式。

4.保障女童平等接受學前教育。大力發展學前教育,堅持學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加快建設公立幼兒園,構建教育辦園以示范、普惠性幼兒園為主體、優質民辦幼兒園為補充的事業發展格局,提高公辦園在園幼兒占比和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資助困難家庭女童接受學前教育,在幼兒園就讀的殘疾女童保育費實行先繳后補政策,著力保障農村地區、孤兒、隨遷女童和留守女童接受學前教育。

5.保障女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和機會。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加快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均衡配置教育資源,全面改善中小學“硬環節”“軟環境”。開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監測,確保女童平等接受公平優質的義務教育。加大教育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提高家長保障女童接受義務教育的守法意識和自覺性。健全精準控輟保學長效機制,加強分類指導,督促法定監護人依法保障女童接受義務教育,切實解決義務教育女童失學輟學問題。保障留守女童、隨遷女童、殘疾女童以及學業困難女童的受教育權利和機會。

6.提高女性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水平。保障女性特別是農村低收入家庭女性平等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權利和機會。鼓勵普通高中多樣化有特色發展,滿足女性全面發展和個性化發展需求。有針對性地開展學科選擇和職業生涯規劃指導,提高女性自主選擇能力,破除性別因素對女性學業和職業發展的影響。

7.促進女性接受高質量職業教育。完善學歷教育與社會培訓并重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優化專業設置,豐富學習方式,支持女性獲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把女性培養成為復合型技術技能人才和能工巧匠、鞍山大工匠、遼寧工匠、大國工匠。加快建設鞍山人工智能產教融合實訓基地項目,推進職教“3加2”育人模式改革,提升職業院校辦學水平。鼓勵職業院校面向高校女畢業生、女農民工、去產能分流女職工等重點人群開展就業創業和職業技能培訓。為失學大齡女童提供補償教育,增加職業培訓機會。根據殘疾婦女身心特點,合理設置殘疾人職業教育專業。

8.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權利和機會。嚴格控制特殊專業范圍,強化對招生過程中涉及性別歧視問題的監管,建立約談、處罰機制。支持高校采取激勵措施,提高女性在科學、技術、工程、數學等學科學生中的比例。保持高等教育在校生中男女比例的均衡。支持相關高校依托數理化等基礎學科基地,加強對基礎學科拔尖女生的培養。

9.加強女性科技人才培養。探索建立多層次女性科技人才培養體系,培養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女性科技人才。關注培養義務教育階段女生愛科學、學科學的興趣和志向。引導高中教育階段女生養成科學興趣和鉆研精神,支持有意愿的女生報考理工類院校。加大女性創新型、應用型人才的培養力度,鼓勵女大學生參與科研項目,在實踐中培養科學精神和創新能力。引導女性從事科學和技術相關工作,增加女性科技人才參與繼續教育和專業培訓的機會。

10.提高女性科學素質。開展全民科學素質行動,利用現代信息化手段,面向女性廣泛開展科學知識教育、傳播與普及。開展女科學家進校園活動,發揮優秀女科技人才的榜樣引領作用。鼓勵引導大中小學女生參加科普活動、科技競賽、科研項目等,培養科學興趣、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深入實施農村婦女素質提升計劃,支持農村婦女參與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

11.提高女性終身學習教育水平。建立完善更加開放靈活的終身學習體系,完善注冊學習、彈性學習和繼續教育制度,拓寬學歷教育渠道,滿足女性多樣化學習需求,關注因生育中斷學業女性和職業女性的發展需求。建立健全鞍山市學分銀行和學習成果認定制度。鼓勵女性接受多形式的繼續教育,提高女性利用新型媒體接受現代遠程教育的能力。擴大教育資源供給,為女性提供便捷的社區和在線教育資源,為進城務工女性、女性新市民、待業女性等提供有針對性的職業技能培訓。大力發展社區教育,滿足老年婦女個性化的學習和發展需求。

12.加強女性學研究和人才培養。推動黨校和有條件的高校開設婦女研究及性別平等相關課程和培訓。培養具有跨學科知識基礎和性別平等意識的專業人才。加大對婦女理論研究的支持力度,加強跨學科研究,提高社科基金項目等重大研究項目中婦女或性別研究相關選題的立項比例。

13.持續鞏固女性青壯年掃盲成果。完善掃盲工作機制,消除女童輟學現象,杜絕產生新的女性青壯年文盲。深化繼續教育,提高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

14.構建平等尊重和安全友善的校園環境。促進建立相互尊重、平等和睦的師生、同學關系,鼓勵學校設置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防性侵、防性騷擾的相關課程,提高學生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中小學校建立完善預防性侵未成年人工作機制,高校建立完善預防性侵和性騷擾工作機制,強化日常管理、預防排查、投訴受理和調查處置。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履行查詢法定義務,依法處置不符合條件的教職人員。

(三)婦女與經濟。

主要目標:

1.鼓勵支持婦女為推動鞍山經濟高質量發展貢獻力量。婦女平等參與經濟發展的權利和機會得到保障。

2.促進平等就業,消除就業性別歧視。就業人員中的女性比例保持在45%左右。促進高中等學校女學生充分就業。

3.婦女就業結構更加優化,女性就業總量和結構性矛盾得到緩解。城鎮單位就業人員中的女性比例達到40%左右。

4.促進女性人才發展。女性勞動者適應技術變革和產業轉型能力不斷提升,高級專業技術人員中的女性比例達到40%以上。

5.婦女獲得公平的勞動報酬,男女收入差距明顯縮小。

6.女性勞動者勞動安全和健康得到保障。女職工職業病發病率明顯降低。

7.農村婦女平等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等不動產權益,平等享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征用安置補償權益得到保障。

8.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增強農村低收入婦女群體的可持續發展能力。

9.婦女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中的作用充分發揮。

策略措施:

1.保障婦女平等參與經濟建設。完善保障婦女平等獲得經濟資源、參與經濟建設、享有經濟發展成果的法規政策。制定實施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創新發展的政策措施。創新制度機制,保障婦女在就業創業、職業發展、勞動報酬、職業健康與安全、職業退出、土地等方面的權益,保障新業態從業人員勞動權益,為婦女充分參與經濟高質量發展、投身鞍山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創造有利條件。

2.加大消除就業性別歧視工作力度。全面落實消除就業性別歧視的法律法規政策。創造性別平等的就業機制和市場環境。對招聘、錄用環節涉嫌性別歧視的用人單位進行聯合約談,依法懲處。督促用人單位加強就業性別歧視自查自糾。發揮勞動保障法律監督作用,對涉嫌就業性別歧視的用人單位提出糾正意見,或者向相關行政部門提出處理建議。依法受理涉及就業性別歧視的訴訟。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在招錄(聘)和職工晉職晉級、評定專業技術職稱等方面發揮男女平等的示范引領作用。發揮行業協會、商會協調監督作用,提高行業自律意識。

3.促進婦女就業創業。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深化就業服務專項活動,落實就業創業促進計劃、百萬青年見習計劃等系列行動。搭建鞍山人崗對接服務平臺,為婦女提供高端、高效的就業信息推介與服務,加強婦女就業指導。充分發揮現代服務業和新業態吸納婦女就業的功能,支持婦女參與新業態新模式從業人員技能培訓,促進婦女在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新興行業就業。加強就業困難婦女就業培訓和托底幫扶,保持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深入開展農村就業扶貧工作,確保有勞動能力、就業愿望并具有就業條件的農村貧困婦女100%得到就業幫扶。舉辦女性創業創新賽事,鼓勵支持婦女積極投身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引導婦女積極參與優化營商環境建設。扶持民族傳統手工藝品產業發展,提高組織化程度,促進婦女就地就近就業。支持女性科技人才投身科技創業,發展農村電子商務,鼓勵外出務工婦女返鄉創業,支持有意愿的婦女下鄉創業。創新金融、保險產品和服務模式,拓寬婦女創業融資渠道。

4.促進高中等學校女學生就業創業。加強創新創業教育和職業生涯規劃指導服務,引導高中等學校女學生樹立正確的擇業就業觀,提升就業能力。完善落實就業創業支持政策,高中等學校和屬地政府提供不斷線的就業服務。舉辦女大學生專場招聘會,結合產業升級、區域發展、鄉村振興開發更多高質量就業崗位,為女大學生市場化社會化就業創造更加穩定有利的環境空間。暢通基層成長發展通道,鼓勵女畢業生到民生急需領域、縣域基層、中小微企業或新經濟領域就業。對有就業意愿的未就業女畢業生提供精準就業幫扶。推廣創業導師制,支持女大學生創業。吸引女大學生來鞍留鞍創業就業。

5.優化婦女就業結構。完善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體系,支持婦女參加高技能人才培訓、急需緊缺人才培訓、轉崗轉業培訓、儲備技能培訓、通用職業素質培訓、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等,并占一定比例,提升婦女職業技能水平,大力培育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女性勞動者。不斷提高婦女在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從業人員中的比例,提高婦女就業層次和質量,逐步實現婦女就業結構與鞍山產業結構同步優化。統籌發揮實體經濟、民營經濟、中小微企業支持政策聯動作用,催生吸納就業新市場主體。逐步消除職業性別隔離,提高城鎮單位就業人員中的女性比例。擴大農村婦女轉移就業規模,縮小男女轉移就業差距。

6.加強女性專業技術和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制定相關政策,強化制度保障,重點聚焦鞍山振興核心領域,創造有利于女性技術工人成長和發揮作用的制度環境。支持女性科技人才承擔科技計劃項目、參與科技決策咨詢、拓展科研學術網絡,完善女性科技人才評價激勵機制,為建成數字鞍山、智造強市培養高層次女性科技人才。實施科技創新巾幗行動,搭建平臺、提供服務,激勵女性科技人才、技術技能人才立足崗位銳意創新。加強對女性專業技術和技能人才專業知識、科研管理、創新創業等的培訓。加強典型宣傳,發揮榜樣引領作用。

7.保障婦女獲得公平的勞動報酬。全面落實男女同工同酬,保障收入公平。促進女性對知識、技術、管理、數據等生產要素的掌握和應用,提高女性職業競爭力。督促用人單位制定實施男女平等的人力資源制度,暢通女性職業發展和職務職級晉升通道。探索開展薪酬調查,加強對收入的分性別統計,動態掌握男女兩性收入狀況。

8.改善女性勞動者勞動安全狀況。廣泛開展勞動安全和健康宣傳教育,加大《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等女性勞動者職業安全與職業健康方面法律法規的宣傳執行力度,提高用人單位和女性勞動者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意識。將女職工勞動保護納入職業健康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范圍,加強對用人單位的勞動保障監察,督促用人單位加強職業防護和職業健康監督保護,保障女職工在工作中免受有毒有害物質和危險生產工藝的危害。督促用人單位加強對女職工經期、孕期、哺乳期的特殊保護,落實哺乳時間和產假制度。

9.保障女職工勞動權益。督促用人單位規范用工行為,依法與女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推動簽訂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加強勞動保障法律監督。指導用人單位建立預防和制止性騷擾工作機制,完善相關執法措施。加強勞動用工領域信用建設,加大對侵犯女職工勞動權益行為的失信懲戒力度。完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調解體制機制,各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暢通女職工勞動爭議案件仲裁“綠色通道”,依法高效處理女職工勞動爭議案件。加強對新業態等領域靈活就業女職工的服務保障和權益維護工作。

10.為女性生育后的職業發展創造有利條件。落實生育相關法規政策,定期開展女職工生育權益保障專項督查和專項執法行動。禁止用人單位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工資、惡意調崗、予以辭退、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推動落實生育獎勵假期間的工資待遇。為女性生育后回歸崗位再就業提供培訓等支持。高校、研究機構等用人單位探索設立女性科研人員生育后科研回歸基金。推動用人單位根據女職工需要建立女職工哺乳室、孕婦休息室等設施。支持有條件的用人單位為職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托管服務。

11.保障農村婦女平等享有各項經濟權益。建立健全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規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確認辦法,確保農村婦女成員身份落實。完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收益分配制度,保障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股權量化、權益流轉和繼承等各環節平等享有知情權、參與決策權、收益權及在征地補償安置中的合法權益。在農村土地承包工作特別是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工作中,依法保障農村婦女權益。在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中保障農村婦女權益,確保應登盡登。保障進城落戶女農民的經濟權益。暢通經濟權益受侵害農村婦女的維權渠道。

12.促進低收入婦女增收。建立農村低收入人口幫扶機制。健全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加強婦女實用技術技能培訓,扶持發展適合城鄉低收入婦女自主發展的手工編織、農村電商等特色產業項目。通過致富帶頭人培育、幫扶車間建設和以工代賑等方式,支持農村婦女就地就近就業創業,實現增收致富。

13.支持婦女更好地參與鄉村振興。積極發揮婦女在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和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中的作用。大力開展現代農業示范基地建設,深入實施鄉村振興巾幗行動。發揮農村創業創新園區(基地)等平臺作用,鼓勵支持婦女創辦領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加強高素質女農民培育,創建巾幗科技培訓示范基地,培養女農民成為鄉村工匠、文化能人、手工藝人、農技協領辦人和新型農業經營管理能手。

(四)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

主要目標:

1.婦女參與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和社會治理的權利得到保障,婦女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的水平全面提升。

2.中國共產黨女黨員保持合理比例。中國共產黨全市各級黨員代表大會中女黨員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本地區黨員總數中女性比例。

3.各級人大代表和常委會委員中的女性比例保持平穩。各級政協委員和常委中的女性比例保持平穩。

4.縣(市)區黨委、政府領導班子,應至少各配備1名女干部;縣(市)區政府領導班子中的女干部比例逐步提高,擔任正職的女干部占同級正職干部的比例逐步提高。

5.擔任縣(市)區黨政正職的女干部要有一定數量。縣(市)區黨政正職中至少配備1名女干部。

6.市、縣(市)區黨政工作部門,應保證一半以上的領導班子配備女干部,其中要有一定數量的正職。

7.各級各類事業單位領導班子成員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8.企業董事會、監事會成員及管理層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企事業單位職工代表大會中女性比例與女職工比例相適應。

9.村黨組織成員、村黨組織書記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村委會成員中女性比例達到30%以上,村委會主任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10.社區黨組織成員、社區黨組織書記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社區居委會成員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左右,社區居委會主任中女性比例達到40%以上。

11.鼓勵支持女性參加社會組織、擔任社會組織負責人,社會組織女性負責人比例逐步提高。

策略措施:

1.加大對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的保障力度。充分發揮婦女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的重要作用,進一步優化女性參政環境,完善促進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的政策,破除制約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的障礙,促進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水平與婦女地位作用相適應。將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等內容納入各級黨校領導干部培訓課程,增強領導干部在參政議政中的社會性別平等意識,將社會性別納入決策主流,將推動婦女參政納入重要議程,提出目標舉措。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黨政工作部門以及企事業單位、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中的女性比例。

2.提高婦女參與社會事務和民主管理的意識和能力。開展女性領導干部政治素質和領導能力培訓。鼓勵高校開設領導力相關課程,培養年輕女性的政治素養及參與決策和管理的意識。加大基層婦女骨干培訓力度,提高婦女在自治、法治、德治中的參與意識和能力,鼓勵婦女積極參與村(居)民議事會、理事會等自治組織,城鄉社區婦女議事會建設實現全覆蓋并有效運行,發揮婦女在城鄉基層治理中的積極作用。探索打造婦女網上議事平臺,引導婦女積極、有序參與基層民主管理和基層民主協商。

3.重視發展中國共產黨女黨員。面向婦女深入開展思想政治工作,擴大黨的婦女群眾基礎,培養對黨的感情,深化對黨的認識,擁護黨的主張,激發婦女入黨的政治意愿。加強對女性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適當擴大女性入黨積極分子數量。保證發展黨員計劃中優秀年輕女性有一定比例。注重從各行各業青年女性中發展黨員,及時把婦女中的先進分子吸收到黨的組織中來。在黨代表候選人醞釀過程中,充分關注政治過硬、作風優良、敢于擔當、實績突出的優秀婦女,確保黨員代表大會代表中女黨員代表保持合理比例。

4.人大女代表、政協女委員比例保持平穩。落實人大代表選舉規則和程序,在選區劃分、代表名額分配、候選人推薦、選舉等環節,保障婦女享有平等權利和機會。重視從基層、生產一線推薦人大代表女性候選人,候選人中應當有適當數量的婦女代表。提名推薦、協商確定政協委員建議名單時,保障提名一定比例的婦女。充分發揮人大女代表、政協女委員在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推進男女平等事業中的積極作用,逐步拓展參政議政的廣度和深度。

5.加大儲備培養選拔女干部工作力度。進一步完善優秀年輕女干部日常發現機制,不斷擴大儲備基數、優化儲備結構,將選調生、新招錄公務員作為補充高素質女干部的重要途徑,加大跟蹤培養力度,壯大優秀年輕女干部戰略梯隊。培養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女干部,促進女干部不斷增強政治領導、改革創新、科學發展、依法執政、群眾工作、狠抓落實、駕馭風險的本領。優化女干部成長路徑,注重日常培養和戰略培養,為女干部參加教育培訓、交流任職、掛職鍛煉創造條件和機會。注重從基層、生產一線培養選拔女干部,注重選拔女干部到重要部門、關鍵崗位擔任領導職務。注重保持優秀年輕干部隊伍中女干部的合理比例。落實女干部選拔配備的目標任務,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實現應配盡配。加強對敢擔當善作為女干部的激勵保護。保障婦女在干部錄用、選拔、聘(任)用、晉升、退休各環節不因性別受到歧視。

6.支持推動婦女積極參與事業單位決策管理。培養選拔優秀女性專業技術人員進入決策管理層。重視在衛生、教育、文化等女性集中的行業提高決策管理層中的女性比例,鼓勵婦女積極參與本單位黨建和群團組織建設,促進事業單位職工代表大會中的女職工代表比例與事業單位女職工比例相適應。在深化事業單位改革進程中,確保婦女在崗位晉升、職員晉級、職稱評聘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權利和機會。

7.支持推動婦女廣泛參與企業決策管理。將女干部選拔配備納入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規劃,加大培養、選拔、使用力度。在深化企業人事制度改革進程中,采用組織推薦、公開招聘、民主推薦等方式,促進優秀婦女進入企業董事會、監事會和管理層。完善企業民主管理制度,促進企業職工代表大會中女職工代表比例與企業女職工比例相適應,支持女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等形式參與企業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企業制定相關規章制度,對涉及女職工權益的事項,聽取工會女職工委員會的意見,依法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8.支持推動婦女有序參與城鄉基層社會治理。在村(社區)“兩委”換屆工作中,采用“專職專選”等辦法,保證每個村(居)民委員會成員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員。注重從女致富能手、經商務工女性、鄉村女教師、女醫生、女社會工作者、女大學生村官、女退休干部職工等群體中培養選拔村(社區)干部。組織婦女積極參與村規民約、居民公約的制定修訂,開展協商議事活動。促進新社會階層、社會工作者和志愿者中的女性積極參與社會治理。

9.支持引導婦女參加社會組織。優化社會組織發展的制度環境,加大對以女性為成員主體或以女性為主要從業人員的社會組織的培育力度,加強支持和指導服務,促進其健康有序發展并積極參與社會組織協商。鼓勵支持更多女性成為社會組織成員或從業人員,加強對社會組織女性專業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培養,注重發現培養社會組織女性負責人。

10.發揮婦聯組織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中的作用。支持婦聯組織履行代表婦女參與管理政府事務、經濟文化事業和社會事務的職責,強化婦聯組織參與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參與制定有關法規、規章和政策,參與社會治理和公共服務的制度保障。在制定有關促進男女平等和保障婦女合法權益的法規政策以及培養選拔女干部工作中,充分聽取婦聯組織意見和建議。推進市域治理體系建設,推動婦聯組織嵌入治理體系,工作融入治理建設,力量加入治理隊伍,帶動婦女在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層治理中發揮作用,開展形式多樣、方法靈活的平等對話、互相協商、規勸疏導,化解社會各類矛盾,不斷增強婦女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婦女與社會保障。

主要目標:

1.婦女平等享有社會保障權益,保障水平不斷提高。

2.生育保障制度進一步完善。提高生育保險參保率。

3.醫療保障體系進一步完善。婦女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穩定在95%以上,待遇保障公平適度。

4.養老保險制度體系進一步健全。婦女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提高到95%以上,待遇水平穩步提高。

5.完善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制度。婦女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的參保人數逐步增長,相關待遇保障得到落實。

6.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更加健全。城鄉困難婦女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7.婦女福利待遇水平持續提高,重點向低收入婦女、老年婦女、殘疾婦女等群體傾斜。

8.建立完善多層次養老服務和長期照護保障制度。新建城區、新建居住(小)區按標準配建養老服務設施達標率100%。以城鄉社區為單位的養老服務覆蓋率提高,老年婦女享有均等可及的基本養老服務,對失能婦女的照護服務水平不斷提高。

9.加強對婦女的關愛服務,有困難、有需求的婦女得到重點幫扶。

策略措施:

1.完善惠及婦女群體的社會保障體系。在制定修訂社會救助、社會保險等相關法規政策以及健全覆蓋全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工作中,關切和保障婦女的特殊利益和需求。持續推動社會保險參保擴面,支持靈活就業適齡參保女性參加相應社會保險,實現應保盡保,縮小社會保障的性別差距。建立市級社會保險全民參保登記信息庫,加強社會保障分性別統計、信息動態監測和管理。

2.完善覆蓋城鄉婦女的生育保障制度。健全生育保險制度體系,提高生育保險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成效。按規定落實參保職工生育待遇。促進新業態就業等婦女群體參加生育保險。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加強城鄉居民醫療費用保障。完善生育保險生育醫療費用支付及生育津貼政策,保障參保婦女生育醫療待遇。妥善解決婦女在就業和領取失業金期間生育保障問題。

3.不斷提高婦女醫療保障水平。完善覆蓋全民、依法參加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政策體系,逐步實現全市醫保制度框架統一、保障模式統一、管理服務規范、待遇公平適度。全面做實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促進醫療救助層次與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層次相協調。推動女職工和城鄉女性居民持續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滿足婦女基本醫療保障需求。統籌發揮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制度綜合保障作用,促進多層次醫療保障互補銜接,做好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婦女醫療救助。健全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積極發展商業保險,加強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商業保險與醫療救助等有效銜接。

4.促進婦女享有可持續多層次養老保險。督促用人單位依法為包括女職工在內的全體職工及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不斷增加婦女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數,促進婦女依法公平享有基本養老保險權益。鼓勵有條件的用人單位為包括女職工在內的全體職工建立企業年金,豐富商業養老保險產品,提高婦女養老保險水平。

5.保障女性失業保險權益。督促用人單位依法為女職工辦理失業保險參保和及時足額繳費,推動事業單位、中小微企業、農民工等單位和人群參加失業保險,包括女農民工在內的女職工參保人數增加。保障符合條件的失業女職工按時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完善失業保險制度,強化失業保險促就業防失業功能,健全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技能提升補貼政策,支持女職工穩定就業。階段性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完善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失業保險待遇調整機制、社會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兜底保障包括女職工在內的勞動者的基本生活。

6.擴大婦女工傷保險覆蓋面。增強工傷保險預防工傷、保障生活、促進康復的功能,推進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將新業態就業婦女納入保障范圍。督促用人單位特別是高風險行業單位依法為女職工辦理工傷保險,確保落實工傷保險待遇。及時受理女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

7.強化社會救助對生活困難婦女的兜底保障。建立健全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強化政策銜接,健全基本生活救助和醫療、教育、就業、住房等專項救助制度。強化急難社會救助功能,積極發展服務類社會救助,推進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確保符合條件的婦女應救盡救。健全醫療救助制度,進一步減輕經濟困難家庭醫療負擔。鼓勵、支持慈善組織依法依規為生活困難婦女提供救助幫扶。推動建立統一的救助信息平臺,加強社會救助分性別統計,精準識別救助對象。

8.更好滿足婦女群體的社會福利需求。完善社會福利制度體系,擴大福利范圍,提高婦女社會福利水平。完善經濟困難高齡失能老年人、殘疾人補貼制度,動態調整、合理確定各項補貼標準,擴大適合殘疾婦女特殊需求的公共服務供給。

9.保障婦女享有均等可及的基本養老服務。發展普惠制養老服務和互助性養老,支持家庭承擔養老功能,培養養老新業態,以智慧養老服務平臺為數據依托,以市級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指導中心為引領,構建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更好滿足老年人多層次、多樣化養老需求。優化居家社區機構養老服務網絡,實施老年人居家和社區適老化改造工程。推動專業機構服務向社區和家庭延伸。建立家庭養老支持政策。優化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布局,在縣(市)區、鄉鎮(街道)范圍推動區域養老服務中心建設,發展具備全日托養、日間照料、上門服務、區域協調指導等綜合功能的區域養老服務機構,每個縣(市)建設1所以失能半失能老人照護為主的照護型服務機構。深化公辦養老機構改革,構建“互聯網+養老服務”和智慧養老模式,發展養老服務聯合體。促進養老機構向老年婦女提供生活照護、康復護理、精神慰藉、緊急救援等專業服務。支持醫療機構開展醫養結合服務。支持鄰里互助性養老。開展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培養老年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推動實現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張養老機構床位均擁有1名社會工作者,提高護理服務質量。

10.探索建立覆蓋城鄉婦女的多層次長期照護保障制度。探索建立相關保險、福利、救助相銜接的長期照護保障制度。探索制定和落實長期照護服務項目、標準、質量評價等行業規范。探索推進長期照護保險,推動完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將符合條件的失能婦女按規定納入保障范圍。充分發揮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商業保險有益補充作用,保障不同層面照護需求。擴大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供給。為家庭照料者提供照護培訓、心理疏導等支持。

11.加強對婦女的關愛服務。深入實施農村留守婦女關愛行動,對農村留守婦女進行摸底排查,以縣為單位建立完善農村留守婦女信息臺賬。積極為農村留守婦女創業發展搭建平臺、提供服務。支持農村留守婦女參與鄉村振興和家庭文明建設,在鄉村治理、鄰里互助、留守老人兒童關愛服務中發揮積極作用。完善特殊困難失能留守老年人探訪關愛制度。建立健全對空巢、失獨、老養老等婦女和家庭的關愛服務機制。不斷拓展對婦女群眾的關愛服務,支持社會力量參與,重點為生活困難、殘疾、重病等婦女群體提供權益保護、生活幫扶、精神撫慰等關愛服務。

(六)婦女與家庭建設。

主要目標:

1.大力倡揚新時代家庭觀,弘揚愛國愛家、相親相愛、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會主義家庭文明新風尚,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家庭落地生根。

2.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的家庭政策體系不斷完善,增強家庭功能,提升家庭發展能力。

3.支持家庭可持續發展與婦女全面發展的公共服務不斷拓展。

4.注重發揮家庭家教家風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全社會注重家庭家教家風建設的氛圍日益濃厚。

5.充分發揮婦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獨特作用。弘揚中華民族家庭美德、樹立良好家風,支持婦女成為建設幸福安康家庭的建設者、倡導者。

6.倡導構建男女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降低婚姻家庭糾紛對婦女發展的不利影響。

7.倡導和支持男女共擔家務,兩性參與家務勞動時間差距縮小。

8.促進夫妻共擔家庭教育、撫養、保護責任,為未成年子女身心發展創造良好家庭環境。

9.支持家庭承擔贍養老人責任,老年婦女家庭生活質量不斷提升。

策略措施:

1.促進家庭成員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將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納入家庭建設。加強教育引導、輿論宣傳、文化熏陶、實踐養成,引導婦女和家庭成員把個人成長融入新時代鞍山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把家庭夢融入中國夢,共同升華愛黨愛國愛家的家國情懷,建設相親相愛的家庭關系,弘揚向上向善的家庭美德,實現共建共享的家庭追求。

2.完善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的家庭政策體系。在制定實施相關法規政策的過程中引入家庭視角。健全完善生育支持、幼兒養育、青少年發展、老人贍養、病殘照料、善后服務等家庭發展政策體系,形成支持完善家庭基本功能、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的家庭政策體系,增強家庭發展能力。落實人口生育相關法規政策,推動生育政策與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給予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適當優惠和照顧,減輕家庭生育、養育、教育負擔。探索實施父母帶薪育兒假和家庭育兒津貼制度,完善家政服務、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等政策。建立促進家庭發展的政策評估機制。

3.大力發展家庭公共服務。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綜合運用土地、住房、財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擴大托育服務供給。加快完善養老、家政等服務地方標準,推動婚姻家庭輔導服務、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普惠享有,提升面向家庭的公共服務水平。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導社會力量開展家庭服務,滿足家庭日益增長的個性化、多元化需求。推進服務婦女兒童和家庭的新興業態健康發展。重點為經濟困難、住房困難、臨時遭遇困難家庭和殘疾人家庭等提供支持,加大對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的幫扶保障力度,加強對退役軍人家庭的支持和保障。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實現全覆蓋。加強社區托育服務設施建設,完善社區養老托育、家政物業等服務網絡和線上平臺。發展數字家庭。

4.推動家庭家教家風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發揮重要作用。構建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合作、家庭盡責、社會參與的家庭建設工作格局。推進完善家庭建設組織陣地,健全內容體系,增強建設力量。將建設好家庭、實施好家教、弘揚好家風納入基層社會治理體系以及基層社會治理評價考核內容。鼓勵家庭成員履行家庭和社會責任。實施家庭家教家風建設工程,開展家庭家教家風建設項目培訓。增進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以良好家風支撐起好的社會風氣,為扎實推進新時代鞍山振興發展提供強大精神動力和豐厚道德滋養。

5.鼓勵支持婦女在家庭生活中發揮獨特作用。深化實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鼓勵婦女帶領家庭成員積極參與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等群眾性精神文明建設活動,參與綠色家庭創建,提升健康素養,踐行綠色、低碳、循環、可持續的生活方式,養成勤儉節約的好習慣,杜絕浪費。推進平安家庭、無煙家庭建設。健全家庭典型激勵幫扶機制,讓文明家庭的價值導向和標桿示范作用更鮮明。

6.促進婚姻家庭關系健康發展。面向家庭開展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宣傳,促進男女平等觀念在婚姻家庭關系建設中落實落地,倡導夫妻平等參與家庭事務決策,反對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開展戀愛、婚姻家庭觀念教育,為適齡男女青年婚戀交友、組建家庭搭建平臺,推廣婚姻登記、婚育健康宣傳教育、婚姻家庭關系輔導等“一站式”服務。廣泛開展生育政策宣傳。推進移風易俗和婚俗改革,抵制早婚早育、高價彩禮等現象,選樹宣傳婚事新辦典型,引導改變生男偏好,構建新型婚育文化。加強對廣播電視、網絡等婚戀活動和服務的規范管理。

7.加強婚姻家庭糾紛預防化解工作。創新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加強源頭治理,健全婚姻家庭糾紛預防化解工作機制,發揮綜治中心和網格化服務管理作用,強化銜接聯動,加強婚姻家庭糾紛預測預防預警,健全糾紛排查調處制度。發揮縣(市)區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作用,建設專兼結合、優勢互補、結構合理的人民調解員隊伍,搭建“互聯網+”糾紛預防化解工作平臺,構建網格化管理、精細化服務、信息化支撐、開放共享的基層管理服務,支持社會力量參與,提供多元便捷服務。加強婚姻家庭危機干預服務。推進家事審判制度改革,加強訴調對接平臺建設,構建新型家事糾紛綜合協調解決模式。

8.促進男女平等分擔家務。倡導夫妻在家務勞動中分工配合,共同承擔照料陪伴子女老人、教育子女、料理家務等家庭責任,縮小兩性家務勞動時間差距。促進照料、保潔、烹飪等家務勞動社會化,持續推動家政服務業提質擴容增效,提高家政服務規范化水平。發展嬰幼兒照護服務和失能失智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增強家庭照護能力,研發家務勞動便利化產品。督促用人單位落實探親假、職工帶薪休假、配偶陪產假等制度,鼓勵用人單位制定有利于職工平衡工作與家庭的措施、依法協商確定有利于照顧嬰幼兒的靈活休假和彈性工作方式,創造生育友好的工作環境,支持男女職工共同履行家庭責任。

9.增強父母共同承擔家庭教育責任的意識和能力。積極宣傳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推進家庭教育地方性法規政策出臺實施,促進父母共同落實家庭教育主體責任,主動參與家庭教育學習和培訓,創造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長和發展的家庭環境。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開展宣傳培訓,幫助父母樹立科學家庭教育理念,掌握家庭教育知識和方法,提高家庭科學育兒能力。深化家庭教育科學研究,加強家庭教育相關領域高層次人才培養,提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專業化水平。鼓勵父母加強親子交流,共同陪伴未成年子女成長。

10.提高老年婦女的家庭生活質量。倡導養老、孝老、敬老的家庭美德,支持家庭履行贍養老人的主體責任。鼓勵開發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際親情住宅,鼓勵子女與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探索“物業服務+養老服務”模式,支持有條件的地區探索開展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照護者“喘息服務”。督促用人單位保障贍養義務人的探親休假權利,推動建立子女護理假制度。建立完善社區老年人關愛服務機制。發展銀發經濟,推進智慧健康養老,滿足老年婦女生活需要。依法保障老年婦女婚姻自由和家庭財產權利。

(七)婦女與環境。

主要目標:

1.婦女的思想政治意識不斷提高,引導婦女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2.推進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宣傳教育進黨校、進學校、進機關、進媒體、進企業、進城鄉社區、進家庭,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培訓進黨校實現縣級以上全覆蓋,全社會的性別平等意識提高。

3.文化與傳媒領域的性別平等評估和監管機制進一步健全。

4.婦女的媒介素養全面提升,婦女利用信息技術參與鞍山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和新時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能力提高。

5.婦女的生態文明意識進一步提高,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做生態文明建設的推動者和踐行者。

6.空氣、水、土壤等環境污染對婦女健康的危害持續減少。農村自來水普及率到2025年達到88%,到2030年達到90%。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標準的比例提高。

7.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穩步提高,城鎮公共廁所男女廁位比例標準化建設與實際需求相適應。

8.婦女應對突發事件能力不斷提高,特殊需求得到滿足。

9.廣泛參與婦女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我市在國家和國際婦女事務中的影響力提升。

策略措施:

1.加強對婦女的思想政治引領。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引領婦女,持續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中國夢宣傳教育,發揮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主流媒體、婦女之家等陣地作用,推動理想信念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拓展傳播路徑,豐富文化載體,弘揚黨和人民在各個歷史時期奮斗中形成的偉大精神,激發婦女的歷史責任感和主人翁精神,引導婦女聽黨話、跟黨走,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實施新時代女性素質提升工程,通過教育聯系服務,凝聚青年女性、知識女性、新興產業從業女性和活躍在網絡空間中的女性。培養、評選、表彰、宣傳婦女先進集體和個人,激勵婦女崇尚先進、學習先進、爭當先進。

2.開展以男女平等為核心的先進性別文化宣傳教育。將構建先進性別文化納入繁榮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制度體系。大力宣傳新時代婦女在社會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獨特作用,宣傳優秀婦女典型和性別平等優秀案例。推動各級干部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婦女和婦女工作的重要論述以及馬克思主義婦女觀、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在黨校、學校、機關、企業、城鄉社區、家庭以多種形式開展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宣傳教育,讓性別平等成為全社會共同遵循的行為規范和價值標準。

3.促進婦女共建共享精神文明創建和城鄉人居環境改善成果。豐富優質文化產品和公共文化服務供給,滿足婦女精神文化需求。鼓勵婦女積極參與城市文明建設。促進婦女參與文明村鎮創建,積極參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農村文化發展、文明鄉風培育和鄉村社會治理。推進城鄉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一體建設,創新實施文化惠民工程,惠及城鄉婦女。深入推進全民閱讀,建設“書香鞍山”。加快文化設施高質量建設,實現基礎性文化服務設施村村全覆蓋。積極推進民間文化藝術之鄉建設。打造“市、縣(市)區、鄉鎮(街道)“三級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實現“點單式”“訂單式”公共文化配送式服務。

4.加強文化與傳媒領域的性別平等培訓、評估和監管。開展對文化傳媒工作者和傳媒相關專業學生的性別平等培訓,提升文化與傳媒領域性別平等傳播能力,使性別平等成為文化傳媒工作者自覺踐行的行為準則。加強對公共文化產品和傳媒涉及性別平等內容的監測和監管,吸納性別專家參與相關評估,消除網絡媒體、影視產品、公共出版物等中出現的歧視貶抑婦女、侮辱婦女人格尊嚴、物化婦女形象等不良現象。加強網絡信息平臺管理,規范網絡名人和公眾賬號傳播行為。完善違規行為警示記錄系統,優化線上輿情預警和線下評估處置機制。

5.引導婦女提高媒介素養。利用婦女之家、圖書館、網絡課堂等開展面向婦女的媒介素養培訓和指導,加強婦女網絡素養教育,提升婦女對媒介信息選擇、判斷和有效利用的能力,提升婦女網絡安全意識和能力,消除性別數字鴻溝。加強學生網絡素養教育,引導女生合理安全使用網絡,提升自我保護能力,防止網絡沉迷。重點幫助老年婦女、困難婦女和殘疾婦女群體掌握網絡基本知識技能。開展爭做“巾幗好網民”活動,引導婦女弘揚網上正能量。

6.充分發揮婦女在生態文明建設中的重要作用。廣泛開展生態文化宣傳教育和實踐活動,引導婦女樹立生態文明意識,提高環境科學素養,掌握環境科學知識,提升婦女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和能力。鼓勵婦女引領綠色生產生活,養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杜絕浪費。開展綠色生活進家庭、進機關、進社區、進鄉村等綠色節能創建活動,推廣綠色消費、低碳生活理念。支持婦女參與生態環境治理。

7.持續改善婦女生活的環境質量。加強生態環境監測和健康監測,開展環境污染因素影響研究,監測分析評估環境政策、基礎設施項目、生產生活學習環境等對婦女健康的影響。推進城鄉生活環境治理,提升環境空氣質量,深入實施壓煤、抑塵、控車、減排、遷企、增綠等大氣污染防治行動,加強土壤治理和保護,開發利用清潔能源,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收運體系,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與獎懲政策,推行垃圾分類和減量化、資源化,推廣使用節能環保產品。

8.為城鄉婦女享有安全飲水提供保障。優化水環境質量目標管理,加強生活污水治理,引導婦女積極參與水源保護。推進城鄉區域供水一體化,加快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專項整治,加強水源保護和水質監測,守護飲水安全命脈。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城鄉污水處理體系,推進城鎮污水管網全覆蓋,城鎮污水處理率達到95%。強化水生態保護體系建設,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確保全市河流水質動態達標。加強農村飲水工程建設與運營管理,實現農村安全飲水全覆蓋。實施農村供水保障工程,提升水資源優化配置能力,為婦女取水、用水提供便利。

9.推進婦女友好設施建設。推進公共場所和用人單位內設置母嬰室或增加母乳喂養設施,提高母嬰設施利用率和服務可及性。增加公共場所中針對孕期婦女和攜帶嬰幼兒者的無障礙通道數。推進城鎮公共廁所改造,完善落實城鎮公共廁所設計標準,推動將男女廁位比例規范化建設和達標率納入文明城市、文明社區、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校園的評選標準。在超市、場館、商場等公共場所的建設規劃中,充分考慮婦女生理特點,女性廁位與男性廁位的比例至少為3:2,人流量較大的場所提高到2:1。推動旅游景區、商場、客運樞紐和服務區等公共場所建設第三衛生間,增設嬰兒護理折疊臺位。分類有序推進農村廁所革命,穩步提高衛生廁所普及率,加強廁所糞污無害化處理與資源化利用。加強縣城公共廁所建設,重點在舊城區、人流密集區和主次干路等區域配建補建公共廁所。

10.在突發事件應對中關切婦女特別是孕期、哺乳期婦女及困難婦女群體的特殊需求。在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預防和應急處置機制建設、相關應急預案和規劃中統籌考慮婦女特殊需求,優先保障女性衛生用品、孕產婦用品和重要醫用物資供給。面向婦女開展突發事件預防應對知識和自救互救技能指導培訓,提高婦女的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在應對突發事件中加強對有需求的婦女群體的救助服務和心理疏導。引導婦女積極參與防災減災工作。

11.積極促進婦女事務交流與合作。開展交流合作,積極主辦或參與婦女議題的會議,促進婦女發展交流互鑒,講好鞍山婦女發展故事,宣傳鞍山婦女事業發展成就,打造對外開放新前沿,為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發揮重要作用。

12.發揮婦聯組織在營造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環境中的積極作用。健全完善引領服務聯系婦女的工作機制,發揮橋梁紐帶作用,凝聚婦女人心。聯合市內主流媒體,依托婦聯全媒體,大力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婦女和婦女工作的重要論述,宣傳馬克思主義婦女觀和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宣傳婦女“半邊天”作用。加強婦女輿情尤其是網絡輿情監測,對錯誤觀點言論及時發聲,協調督促處置,正面引導輿論,優化有利于婦女全面發展的社會輿論環境。

(八)婦女與法律。

主要目標:

1.男女平等憲法原則和基本國策得到全面貫徹落實,保障婦女合法權益的法規政策體系不斷健全完善。

2.法規政策性別平等評估機制建設規范化和有效運行。

3.婦女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意識和能力有所提高。婦女在法治鞍山建設中的作用充分發揮。

4.深入實施反家庭暴力法律法規,預防和制止針對婦女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

5.嚴厲打擊強奸、拐賣婦女和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婦女賣淫等嚴重侵害婦女人身權益的犯罪行為。

6.預防和制止性騷擾的法治意識不斷提高,針對婦女的性騷擾得到有效遏制。

7.嚴厲打擊利用網絡對婦女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

8.保障婦女在家庭關系中的財產所有權、繼承權。保障婦女對婚姻家庭關系中共同財產享有知情權和平等處理權。

9.依法為婦女提供公共法律服務。保障遭受侵害婦女獲得及時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策略措施:

1.推進男女平等憲法原則和基本國策貫徹落實到法治鞍山建設全過程。加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規的實施力度,加強執法檢查和督查督辦,保障侵害婦女權益案件獲得公平公正處理。推動制定、修訂、完善保障婦女合法權益相關法規政策。促進開展婦女權益保障領域的公益訴訟。將保障婦女權益相關內容納入基層社會治理,納入法治隊伍建設、全民普法規劃和群眾性法治文化活動,增強全社會的男女平等法治意識和法治素養。

2.加強法規政策性別平等評估工作。建立健全市法規政策性別平等評估機制和縣(市)區政策性別平等評估機制,明確評估范圍,規范評估流程,細化評估指標。加強法規政策制定前研判、決策中貫徹、實施后評估的制度化建設。開展性別平等評估相關培訓,加強專業化隊伍建設,將男女平等基本國策落實到法規、規章、政策制定實施全過程各環節。將社會性別理論納入立法、司法、執法部門培訓課程,提高相關人員社會性別意識。

3.提升婦女法治意識和參與法治鞍山建設的能力。深入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專項普法活動,引導婦女自覺學習憲法和法律知識,面向婦女提供法律咨詢等服務,提高婦女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和能力,增強法治觀念,養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維和行為習慣。鼓勵婦女多途徑參與立法、司法和普法活動。充分發揮人大女代表、政協女委員、婦聯組織、以女性為成員主體或者以女性為主要服務對象的社會組織等在地方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和立法協商中的作用。

4.加大反家庭暴力法律法規的實施力度。健全完善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多部門合作機制。加強宣傳教育、預防排查,適時發布反家庭暴力的指導性案例,增強全社會自覺抵制家庭暴力的意識和能力,提高受家庭暴力侵害婦女的自我保護能力。完善落實家庭暴力發現、報告、處置機制,建立社區網格化家庭暴力重點監控機制,依托公安派出所和矛盾糾紛調解室排查引發家庭暴力的因素,強化相關主體履行強制報告義務,加大接處警工作力度,建立家庭暴力警情專項統計制度、開展出具告誡書情況統計。及時簽發人身安全保護令,提高審核簽發效率,加大執行力度。提升緊急庇護場所管理和服務水平。加強對家庭暴力受害婦女的心理撫慰和生活救助。加強對施暴者的教育警示、心理輔導和行為矯治,對構成犯罪的施暴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開展家庭暴力案件跟蹤回訪。加強反家庭暴力業務培訓和統計。

5.加大預防和打擊拐賣婦女的工作力度。完善落實預防、打擊、救助、安置、康復為一體的反拐工作長效機制。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提高全社會的反拐意識以及婦女的防范意識和能力。深入實施反對拐賣人口行動計劃,打擊拐賣婦女犯罪團伙。整治“買方市場”,全力解救被拐婦女并幫助正常融入社會。打擊跨區域拐賣婦女犯罪。

6.加大對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等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加強網絡治理,清理涉黃網站平臺,利用大數據完善違法信息過濾、舉報等功能,嚴厲打擊利用網絡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婦女賣淫特別是強迫、引誘智障婦女賣淫等犯罪行為,解救失足婦女。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建立常態整治機制,鼓勵群眾監督和舉報涉黃違法犯罪行為。

7.有效控制和嚴厲懲處強奸、猥褻、侮辱婦女特別是女童和智力、精神殘疾婦女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強防性侵教育,提高婦女尤其是女童的防性侵意識和能力。建立和完善重點人群和家庭關愛服務機制、侵權案件發現報告機制、多部門聯防聯動機制和侵權案件推進工作督查制度。完善立案偵查制度,及時、全面、一次性收集固定證據,避免受害婦女遭受“二次傷害”。建立性侵害違法犯罪人員信息查詢系統,完善和落實從業禁止制度。加強對受害婦女的隱私保護、心理疏導和干預。

8.預防和制止針對婦女的性騷擾。建立健全預防和制止性騷擾工作機制,加強聯防聯控,發揮典型案例示范指引作用。多形式多渠道傳播防治性騷擾知識,提升婦女防范和制止性騷擾的意識和能力。預防和制止公共場所和工作、學習等場所發生的性騷擾,在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建立相關工作機制,預防和制止利用職權、從屬關系等實施性騷擾。暢通救濟途徑。

9.保障婦女免遭利用網絡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侵害。加強網絡信息內容治理,依法打擊網絡信息服務平臺、生產者和使用者對婦女實施猥褻、侮辱、誹謗、性騷擾、散布謠言、侵犯隱私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對網絡平臺的規范管理,保護婦女個人信息安全。依法懲治利用網絡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買賣、提供或者公開婦女個人信息的違法犯罪行為。提高婦女防范電信網絡詐騙的意識和能力,嚴厲打擊采取非法網絡貸款、虛假投資、咨詢服務等手段騙取婦女錢財的違法犯罪行為。

10.在婚姻家庭和繼承案件處理中依法保障婦女的財產權益。保障婦女平等享有家庭財產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保障婦女依法享有夫妻互相繼承遺產、子女平等繼承遺產的權利。保障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知情權、處理權,認定和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認定和清償夫妻共同債務時,切實保障婦女合法權益。離婚時,保障婦女依法獲得土地、房屋、股份等權益,保障負擔較多家庭義務的婦女獲得補償、生活困難婦女獲得經濟幫助、無過錯婦女依法獲得損害賠償。

11.為婦女提供優質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務。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網絡、熱線等平臺融合發展,為婦女特別是低收入婦女、老年婦女、殘疾婦女、單親困難母親等提供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務。維護農村婦女在村民自治中的合法權益,為婦女依法行使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權利提供司法保障。落實法律法規對婦女申請法律援助的相關規定,保障婦女在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中享有訴訟代理和維權指導服務。培育壯大法律服務機構,實現基本公共法律服務有效全覆蓋,加強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法律援助類社會組織和專業律師、基層法務工作者隊伍建設。保障特定案件中生活困難婦女能夠及時獲得司法救助。

12.發揮婦聯組織代表和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職能作用。支持婦聯組織健全聯合約談、聯席會議、信息通報、調研督查、發布案例等工作制度,推動保障婦女權益法規政策的制定實施。實施婦女維權服務提升工程,加強“12338”婦女維權公益服務熱線建設,暢通婦女有序表達訴求的渠道。及時發現報告侵權問題,依法建議查處性別歧視事件或協助辦理侵害婦女權益案件,配合打擊侵害婦女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為受侵害婦女提供幫助。

三、組織實施

(一)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婦女發展道路,把黨的領導貫穿于規劃組織實施的全過程。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婦女事業發展的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堅持和完善促進男女平等、婦女全面發展的制度機制,在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中,在實現鞍山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新突破中推進規劃實施。

(二)落實規劃實施主體責任。縣(市)區級政府依據《遼寧省婦女發展規劃(2021-2030年)》和本規劃,結合實際制定本級婦女發展規劃。各級政府負責規劃實施工作,將規劃實施以及婦女發展主要目標任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相關專項規劃及相關領域重要法規政策,統籌安排部署,同步推進落實。各級婦兒工委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工作,各級婦兒工委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和人民團體承擔規劃目標任務落實工作,按照任務分工制定實施方案并報送同級婦兒工委辦公室,在制定政策、編制規劃、配置資源、安排工作時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切實保障婦女權益,促進婦女全面發展。

(三)完善規劃實施制度機制。完善落實黨委領導、政府負責、婦兒工委協調、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規劃實施工作機制。健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將規劃實施納入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將規劃目標分解到責任單位并納入目標管理。健全評估檢查制度,定期對規劃落實情況開展評估檢查。健全報告制度,責任單位每年向各級婦兒工委報告規劃落實情況和下一年工作安排,下級婦兒工委每年向上級婦兒工委報告本地區規劃實施情況和下一年工作安排。健全議事協調制度,定期召開婦女兒童工作會議、婦兒工委委員會議、聯絡員會議等,總結交流情況,研究解決問題,部署工作任務。健全規劃實施示范制度,充分發揮示范單位以點帶面、示范帶動作用。

(四)保障婦女事業發展經費。各級政府將實施規劃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實現婦女事業和經濟社會同步發展。各級財政應加大對婦女發展重點領域投入力度。重點支持欠發達地區婦女發展,支持特殊困難婦女群體發展。動員社會力量,多渠道籌集資源,發展婦女事業。

(五)加強規劃實施能力建設。將實施規劃所需知識納入各級婦兒工委及其辦公室、各級婦兒工委成員單位培訓計劃,舉辦多層次、多形式培訓,增強政府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和人員實施規劃的責任意識和能力。以政治建設為統領,加強各級婦兒工委及其辦公室建設,強化行政職能,為履職盡責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財力支持,為規劃實施提供組織保障。

(六)加大規劃實施宣傳力度。宣傳黨中央、國務院對婦女事業發展的重要決策部署,宣傳市委、市政府有關安排,宣傳在黨的堅強領導下婦女事業發展的成就,宣傳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和保障婦女合法權益、促進婦女發展的法律法規政策,宣傳規劃內容及規劃實施中的經驗和成效,努力營造有利于婦女發展的社會氛圍。

(七)創新規劃實施方式方法。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相統一,構建促進婦女發展的政策體系,完善婦女合法權益保障機制,實施促進婦女發展的民生實事項目。通過分類指導、示范先行,總結推廣好做法好經驗。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推進規劃實施。

(八)加強婦女發展調查研究。充分發揮各級婦兒工委及其辦公室作用,加強婦女工作智庫建設,依托高校、研究機構、社會組織等建設婦女發展研究基地,培育專業研究力量,通過課題招標、聯合科研基地、組織專業力量、進行實地調研等方式開展理論及實踐研究,為制定和完善相關法規政策提供參考。

(九)鼓勵社會各界廣泛參與。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慈善機構和公益人士參與保障婦女合法權益、促進婦女發展工作,鼓勵婦女參與規劃實施,提高婦女在參與規劃實施中實現自身全面發展的意識和能力,動員和引導全社會力量共同推進規劃落實,形成規劃實施強大合力,確保規劃順利實施。

四、監測評估

(一)加強監測評估工作組織領導。各級婦兒工委設立監測評估協調組,由同級婦兒工委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組織協調監測評估工作,審批監測評估方案,審核監測評估報告等。協調組下設監測組和評估組。監測組由各級統計部門牽頭,由相關部門負責規劃統計監測人員組成,負責規劃監測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培訓,制定監測方案、監測指標體系,收集、分析數據和信息,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年度、中期和終期監測報告,編輯出版年度婦女統計資料等。監測組成員負責統籌協調本部門規劃實施監測、分析、數據上報、分性別分年齡指標完善等工作,向同級統計部門報送年度監測數據。評估組由各級婦兒工委辦公室牽頭,由相關部門負責規劃實施的人員組成,負責評估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培訓,制定評估方案,組織開展評估工作,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中期和終期評估報告。評估組成員負責統籌協調本部門規劃實施自我評估工作,參加婦兒工委組織的評估工作,提交中期和終期評估報告。

(二)加強監測評估制度建設。健全完善規劃實施年度監測、中期評估、終期評估制度。監測評估工作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通過年度監測,及時收集、分析反映婦女發展狀況的相關數據和信息。通過定期評估,了解掌握規劃實施進程和婦女發展狀況,系統分析評價規劃目標達標情況,評判規劃策略措施的實施效果,總結有益經驗,找出突出問題,預測發展趨勢,提出對策建議。建立常態化調研評估制度,支持婦兒工委成員、相關部門和機構結合工作職責,就婦女發展與權益保障中的突出問題開展專項調查、評估。完善監測評估培訓制度,規范監測數據收集渠道、報送方式,提高數據質量。科學設計評估方案和評估方法,探索第三方評估。提升監測評估工作科學化、標準化、專業化水平。

(三)加強婦女發展統計監測工作。落實并逐步完善婦女統計監測方案,規范完善性別統計監測指標體系,根據需要擴充調整婦女發展統計指標,納入政府和部門常規統計以及統計調查制度,加強部門分性別統計工作,推進婦女發展統計監測制度化建設。市、縣(市)區兩級建立完善婦女發展統計監測數據庫,逐步實現市、縣兩級數據互聯互通。運用互聯網和大數據等技術,豐富婦女發展和分性別、分年齡統計信息。鼓勵支持相關部門對婦女發展缺項數據開展專項統計調查。

(四)加強監測評估成果轉化利用。發揮監測評估結果服務決策的作用,定期向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報送規劃目標落實情況,為決策提供依據。建立監測評估報告交流、反饋和發布機制。加強監測評估結果的研判和運用。每年對預計達標困難、波動較大的監測指標進行預警,對發現的突出問題和短板弱項及時提出對策建議,對好做法好經驗及時總結推廣。運用監測、評估結果指導下一階段規劃實施工作,實現規劃實施的年度監測、階段評估、動態預警、精準干預、整改落實、高質量推進。


鞍山市兒童發展規劃

(2021—2030年)


前  言


兒童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當代少年兒童是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見證者、參與者,是奮力譜寫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鞍山篇章的生力軍。促進兒童健康成長,是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實現人的全面發展的必然要求,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是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必然要求。黨和國家高度重視兒童事業發展,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親切關心少年兒童,把培養好少年兒童作為一項戰略性、基礎性工作統籌推進,堅持兒童優先原則,大力發展兒童事業。

鞍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兒童事業發展,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先后制定實施了三個周期兒童發展規劃,為兒童生存、發展、受保護和參與權利的實現提供了重要保障。《鞍山市兒童發展規劃(2011—2020年)》頒布實施以來,我市保障兒童權利的法規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黨委領導、政府主責、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婦兒工委)協調、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兒童工作機制進一步鞏固,兒童健康水平大幅提升,兒童教育普及程度不斷提高,兒童福利覆蓋范圍不斷擴大,兒童享受社會政策福祉權利得到保障,兒童生存發展環境不斷優化,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等弱勢群體得到更多關愛和保護,兒童發展和兒童事業取得了顯著性成就。

受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歷史文化的長期影響,我市兒童發展仍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問題。貫徹兒童優先原則的力度需要進一步加大,兒童思想引領時代性和實效性有待加強,兒童發展的城鄉、區域和群體差距需要進一步縮小,保障兒童權利的法治建設需要持續推進,基層兒童保護和服務機制需要進一步健全,全社會兒童優先意識有待全面提高,科技進步和生活方式變革給做好兒童工作帶來新挑戰,兒童事業發展使命艱巨、任重道遠。

未來十年,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的重要時期,也是實現鞍山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取得新突破的關鍵時期。我市開創營商環境好、創新能力強、區域格局優、生態環境美、開放活力足、幸福指數高的振興發展新局面,為兒童事業發展提供了重大機遇和強大動力。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需要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兒童發展道路,進一步落實兒童優先原則,全面提高兒童綜合素質,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引領兒童在推進鞍山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取得新的更大突破中擔當新使命、建功新時代。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等法律法規,按照《遼寧省兒童發展規劃(2021—2030年)》《鞍山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Ο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的總體要求,結合我市兒童發展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東北、遼寧振興發展和兒童、兒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兒童發展道路,堅持和完善最有利于兒童、促進兒童全面發展的制度機制,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優化兒童發展環境,保障兒童生存、發展、受保護和參與權利,全面提升兒童綜合素質,為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鞍山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奠定堅實的人才基礎。

(二)基本原則。

1.堅持黨的全面領導。把握兒童事業發展的政治方向,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兒童事業發展的決策部署,切實把黨的領導貫穿到兒童事業發展的全過程和各方面。

2.堅持兒童發展優先。在出臺法規政策、編制規劃、部署工作時,優先考慮并保障兒童的利益和發展需求。

3.堅持促進兒童全面發展。尊重兒童的人格尊嚴,遵循兒童身心發展特點和規律,保障兒童身心健康,促進兒童在德智體美勞各方面全面發展。

4.堅持保障兒童平等發展。創造公平社會環境,消除對兒童一切形式的歧視,保障所有兒童平等享有發展權利和機會。

5.堅持鼓勵兒童參與。尊重兒童主體地位,鼓勵和支持兒童參與家庭、社會和文化生活,創造有利于兒童參與的社會環境。

(三)總體目標。

保障兒童權利的法規政策體系更加健全,促進兒童發展的工作機制更加完善,兒童優先的社會風尚普遍形成,城鄉、區域、群體之間的兒童發展差距明顯縮小。兒童享有更加均等、可及和優質的基本公共服務,享有更加普惠和優越的福利保障,享有更加和諧友好的家庭和社會環境。兒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環境、法律保護等領域的權利進一步實現,思想道德素養和全面發展水平顯著提升,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顯增強。展望2035年,與國家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實現新時代鞍山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相適應,兒童優先原則全面貫徹,兒童全面發展、高質量發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廣大兒童成長為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

二、發展領域、主要目標和策略措施

(一)兒童與健康。

主要目標:

1.覆蓋城鄉的兒童健康服務體系更加完善,兒童醫療保健服務能力明顯增強,兒童健康水平不斷提高。

2.普及兒童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兒童及其照護人健康素養。

3.新生兒、嬰兒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到2025年分別控制在3.0‰、4.5‰和5.5‰以下,到2030年分別控制在2.3‰、3.4‰和4.4‰以下,地區和城鄉差距逐步縮小。

4.覆蓋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兒和兒童各階段的出生缺陷防治體系更加完善,預防和控制出生缺陷。

5.3歲以下兒童系統管理率和7歲以下兒童保健管理率2025年分別達到92%,2030年分別達到94%。

6.兒童常見疾病和惡性腫瘤等嚴重危害兒童健康的疾病得到有效防治。

7.12歲兒童齲患率控制在25%以內。

8.適齡兒童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以鄉(鎮)、街道為單位保持在90%以上。

9.促進兒童早期發展服務供給,普及兒童早期發展的知識、方法和技能。

10.5歲以下兒童貧血率和生長遲緩率分別控制在4%和5%以下。

11.兒童超重、肥胖上升趨勢得到有效控制。兒童超重率和肥胖率年均增幅在基線基礎上下降80%。

12.兒童新發近視率明顯下降,兒童總體近視率力爭每年下降0.5—1個百分點。0-6歲兒童眼保健和視力檢查覆蓋率2025年達到90%以上,2030年達到94%以上。小學生近視率降至38%以下,初中生近視率降至60%以下,高中階段學生近視率降至70%以下。

13.增強兒童體質,中小學生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優良率達到60%以上。

14.兒童心理健康服務能力增強,兒童心理健康水平提升。兒童心理行為問題發生率和兒童精神疾病患病率降低。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工作人員的中小學校比例均達到95%。

15.適齡兒童性教育與生殖健康教育知識普及率不斷提高,兒童性健康服務可及性明顯提高。

策略措施:

1.優先保障兒童健康。將兒童健康理念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和公共衛生政策,將兒童健康主要指標納入政府目標和責任考核。完善涵蓋兒童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加強兒童醫療保障政策與公共衛生政策銜接。完善兒童急救體系,建立覆蓋全市、較為完善的緊急兒童醫學救助網絡。加大對兒童醫療衛生與健康事業的投入力度,逐步實現基本婦幼健康服務均等化。規范和推動“互聯網+婦幼健康”服務模式,加強兒童健康服務信息化建設,全面建成互聯互通、信息共享的市、縣兩級兒童健康信息平臺,實現兒童健康全周期全過程管理和服務的信息化、智能化。完善兒童健康籌資機制,大力發展慈善事業,鼓勵社會和個人捐贈與互助,形成多元籌資格局。創建“兒童健康綜合發展示范縣”。

2.完善兒童健康服務體系。構建市、縣、鄉三級兒童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服務網絡,以婦幼保健機構、兒童醫院和綜合醫院兒科為重點,統籌規劃和配置區域內兒童健康服務資源。市、縣(市)區兩級均設1所公辦、標準化婦幼保健機構,每千名兒童擁有兒科執業(助理)醫生達1.12名、床位增至3.17張。建立完善以縣(市)區婦幼保健機構為龍頭,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樞紐,村衛生室為基礎的基層兒童保健服務網絡,每所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至少配備1名提供規范兒童基本醫療服務的全科醫生,至少配備2名專業從事兒童保健的醫生。完善兒童急救體系。加快兒童醫學人才培養,提高全科醫生的兒科和兒童保健專業技能,提高兒科醫務人員薪酬待遇。

3.大力宣傳普及兒童健康知識。強化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是兒童健康第一責任人的理念。推進兒童健康生活方式,完善家庭、社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和媒體協同的兒童健康教育網絡,大力宣傳普及科學育兒、預防疾病、及時就醫、合理用藥、合理膳食、應急避險、心理健康等知識和技能。加大學校健康教育力度。推進健康飲食文化建設,加強對學校、幼兒園等營養工作的指導,建立健全兒童營養監測制度。建立健全健康科普專家庫和資源庫并發揮作用。推進醫療機構規范設置“孕婦學校”和家長課堂,鼓勵醫療機構、醫務人員、相關社會組織等開展健康科普活動。預防制止兒童吸煙(含電子煙)、酗酒,保護兒童遠離毒品。

4.提升新生兒危急重癥救治水平。完善醫療機構產科、新生兒科質量規范化管理體系,提高助產技術和服務質量,預防和減少產傷及新生兒死亡。擴大新生兒疾病篩查,開展嬰兒多發病和常見病預防等醫療保健服務,將新生兒免費疾病篩查納入政府民生工程,深入實施危重新生兒篩查與評估、高危新生兒專案管理、危急重癥救治、新生兒死亡評審等制度。加強新生兒規范化訪視工作,新生兒訪視率保持在90%以上。完善醫療機構產科、新生兒科質量規范化管理體系,加強新生兒保健專科建設,加強危重新生兒救治保障,縣(市)區至少設有1個危重新生兒救治中心。

5.加強出生缺陷綜合防治。構建覆蓋城鄉居民,涵蓋孕前、孕期、新生兒各階段的出生缺陷防治體系。建立多部門聯動防治出生缺陷的工作機制,落實三級預防措施。加強預防出生缺陷相關知識普及,減少環境危險因素對健康孕育的影響,整合開展并免費提供婚前保健和孕前優生檢查服務,推動圍產期、產前產后一體化管理服務和多學科診療協作。規范實施產前篩查和診斷技術,擴大新生兒疾病篩查病種范圍,建立篩查、陽性病例召回、診斷、治療和隨訪一體化服務模式,促進早篩早診早治。做好出生缺陷患兒基本醫療和康復救助工作。加強出生缺陷監測,促進出生缺陷防治領域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

6.加強兒童保健服務和管理。實施健康兒童行動提升計劃,開展新生兒保健、生長發育監測、營養與喂養指導、心理行為發育評估與指導等服務。加強兒童早期發展服務,推動兒童早期發展均等化,促進兒童早期發展服務進農村、進社區、進家庭,探索適宜農村兒童早期發展的服務內容和模式。加強兒童保健門診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提升兒童保健服務質量。開展0—6歲兒童健康管理工作,3歲以下兒童系統管理率和7歲以下兒童健康管理率均達到90%以上。逐步推進以視力、聽力、肢體、智力及孤獨癥等五類殘疾為重點的0—6歲兒童殘疾篩查,完善篩查、診斷、康復、救助相銜接的工作機制。增強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的常見病預防保健能力,按標準配備校醫和必要的衛生保健設備。加強對孤兒、流動兒童、留守兒童以及困境兒童等重點人群的健康管理,將流動兒童納入流入地社區兒童保健管理體系,提高流動人口中的兒童保健管理率。

7.強化兒童疾病防治。以早產、低出生體重、貧血、肥胖、肺炎、腹瀉、哮喘、視力不良、齲齒、心理行為發育異常等兒童健康問題為重點,推廣兒童疾病防治適宜技術,建立早期篩查、診斷和干預服務機制。加強兒童口腔保健,開展口腔健康教育。繼續實施免費窩溝封閉等普惠性預防措施,推廣實施兒童口腔健康檢查、局部用氟等口腔疾病干預模式。加強兒童重大傳染性疾病、新發傳染病管理以及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嬰阻斷工作。完善兒童血液病、惡性腫瘤等重病診療體系以及藥品供應和綜合保障制度。加強罕見病管理。推廣應用中醫兒科適宜技術。

8.加強兒童免疫規劃疫苗管理和預防接種。規范全市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確保疫苗質量和接種安全。及時跟進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種類動態調整。健全兒童疫苗服務網絡運行機制,合理設置接種單位,提高預防接種服務可及性。規范疫苗流通全過程管理和預防接種的管理,提升基層人員專業技術水平。完善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相關政策。

9.加強兒童早期發展服務。健全多部門協作的兒童早期發展工作機制,開展涵蓋良好健康、充足營養、回應性照護、早期學習、安全保障等多維度的兒童早期發展綜合服務。加強兒童早期發展服務機構建設及其示范輻射作用。加強對家庭和托育機構的嬰幼兒早期發展指導服務。推動兒童早期發展均等化,促進兒童早期發展服務進農村、進社區、進家庭,探索適宜農村兒童、困境兒童的早期發展服務模式。

10.改善兒童營養狀況。構建從嬰兒期到學齡期連續完整的兒童營養改善項目支持體系。實施母乳喂養行動計劃,持續推進愛嬰醫院建設,加強愛嬰醫院管理,6個月內嬰兒純母乳喂養率達到50%以上。關注兒童生命早期1000天營養,建立生命早期1000天營養咨詢平臺,開展孕前、孕產期營養與膳食評價指導,加強嬰幼兒科學喂養、合理膳食與營養素補充指導,普及6月齡以上兒童合理添加輔食的知識技能。加強3—5歲學齡前兒童營養改善工作。推進實施中小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加強對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等營養健康教育和膳食指導,確保飲食規律、符合兒童生長發育需要。建立健全兒童營養監測制度,開展兒童生長發育監測和評價,加強個性化營養指導,保障兒童營養充足。加大碘缺乏病防治知識宣傳普及力度,完善食品標簽體系。

11.優化兒童體重管理服務。強化家庭責任,充分發揮父母及看護人作用。強化學校責任,辦好營養與健康課堂、改善學校食物供給、保障兒童在校身體活動時間。強化醫療衛生機構責任,加強孕期體重管理、兒童體重管理和肥胖兒童干預。開展對學生超重、肥胖情況的監測與評價。開展針對學生的“運動+營養”的體重管理和干預策略,加強食育教育,引導科學均衡飲食、吃動平衡,預防控制兒童超重和肥胖。

12.有效控制兒童近視。加強0—6歲兒童眼保健和視力檢查工作,推動建立兒童視力電子檔案。減輕學生學業負擔,指導監督學生做好眼保健操,學校眼保健操普及率達到100%。糾正不良讀寫姿勢,改善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室內采光、照明和課桌椅、黑板等環境條件。指導家長掌握科學用眼護眼知識并引導兒童科學用眼護眼。教育兒童按需科學規范合理使用電子產品。兒童每天接觸戶外自然光不少于1小時。

13.增強兒童身體素質。全面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完善學生健康體檢和體質監測制度,建立學生體質健康檔案。實施青少年體育活動促進計劃,基本實現兒童熟練掌握1項以上體育運動技能,中小學體育與健康課程開課率達到100%,保障中小學生每天校內體育活動時間不少于1小時。進一步加大戶外運動、健身休閑等配套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加強適宜兒童的體育場地設施建設,提倡公共體育場館設施免費或優惠向周邊學校和兒童開放,鼓勵學校體育場館設施在課余和節假日向學生開放。合理安排兒童作息,保證每天睡眠時間小學生達到10小時、初中生達到9小時、高中生達到8小時。

14.加強兒童心理健康服務。構建兒童心理健康教育、咨詢服務、評估治療、危機干預和心理援助公共服務網絡。提高中小學校、幼兒園心理健康服務水平,建立入學心理健康測量機制,開展生命教育和挫折教育。關注和滿足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和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心理發展需要。為遭受欺凌和校園暴力、家庭暴力、性侵犯等兒童及時提供心理創傷干預。提高教師、家長預防和識別兒童心理行為異常的能力。加強兒童醫院、精神專科醫院、婦幼保健機構兒童心理咨詢及專科門診建設。鼓勵專業社會工作者面向兒童及其監護人提供心理健康服務。完善與兒童相關的心理學專業學科建設,加大專業人才培養力度。

15.加強兒童性教育和性健康服務。加強兒童性健康教育和防范性侵害教育,引導兒童樹立正確的性別意識和道德觀念,正確認識兩性關系,提高自護意識和能力。將性健康教育納入基礎教育體系和質量監測體系,嚴格課時安排。將預防性侵犯教育納入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引導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根據兒童年齡特點開展性教育。設立兒童性健康保護熱線。在醫院單獨設立兒童心理及性健康診療室,促進學校與醫療機構密切協作,提供適宜兒童的性健康服務,保護就診兒童隱私。

16.加強兒童健康領域科研創新。加強兒科科技創新基地、平臺建設,發揮兒科醫學領域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重要作用。圍繞兒童重大疾病的預防、診斷、治療、康復和健康管理,開展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加強兒童藥物研發與安全用藥管理,及時更新兒童禁用藥品目錄。推進兒童健康醫療臨床和科研大數據應用,加大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等在兒童健康與疾病管理領域應用。

(二)兒童與安全。

主要目標:

1.兒童傷害所致死亡和殘疾減少。兒童傷害死亡率以2020年數據為基數下降20%。

2.排查消除溺水隱患,兒童溺水死亡率持續下降。

3.推廣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安全頭盔,兒童出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兒童道路交通傷害死亡率持續下降。

4.兒童跌倒、跌落、燒燙傷和中毒等傷害的發生、致殘和死亡減少。

5.兒童食品、日用品、玩具、大型游樂設施及用藥等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6.預防和制止針對兒童一切形式的暴力。

7.對學生欺凌的綜合治理能力提高,預防和有效處置學生欺凌。

8.預防和干預兒童沉迷網絡,不良信息、泄露隱私等問題得到有效治理,兒童網絡安全得到有效保護。

9.將災害事故對兒童的傷害降到最低程度。

10.兒童遭受意外傷害和暴力傷害的監測報告系統進一步完善。

策略措施:

1.創建兒童安全環境。樹立兒童傷害可防可控意識,通過宣傳教育、改善環境、加強執法、使用安全產品、開展評估等策略,創建有利于兒童成長的家庭、學校、社區安全環境。開展安全自護教育,提高兒童及其看護人的安全意識,幫助其掌握安全知識技能,培養兒童安全行為習慣,提高兒童自救自護能力。落實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線下教育培訓機構、游樂園等兒童密集場所安全主體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開展兒童防傷害、防暴力、避災險、會自救等教育活動,有效防范應對各類災害事故風險。

2.建立健全兒童傷害防控工作體系。推動加大兒童傷害防控領域地方立法和執法力度。構建完善多部門合作的兒童傷害防控工作機制,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兒童傷害防控。制定實施兒童傷害防控行動計劃,探索創新并大力推廣兒童傷害防控適宜技術,優先制定實施針對流動兒童、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的傷害防控措施。

3.預防和減少兒童溺水。加強預防溺水和應急救援知識技能教育,普及兒童游泳及水上安全技能,引導兒童使用安全游泳場所。隔離、消除家庭及校園環境的溺水隱患。強化冰面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強農村地區、水域密集地區留守兒童的教育,防止出現監管盲區。加大對危險水域警示防護設施的巡查力度,及時配套設置安全警示牌、安全隔離帶、防護欄、兒童應急救援裝備等。中小學校組織防溺水專題課,不斷增強兒童安全意識,提高自救能力。加強兒童安全屬地化、網格化管理,明確監護人監護責任,增強家長安全意識和監護意識。

4.保障兒童道路交通安全。加強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兒童看護人看護能力,培養兒童養成良好交通行為習慣,增強兒童安全出行能力。在路網規劃和道路設計中充分考慮兒童年齡特點,為兒童創造安全的步行和騎車環境。推廣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安全頭盔和兒童步行及騎乘非機動車反光標識,加強兒童道路安全防護用品生產及銷售監管。加強道路安全管理,完善校園周邊安全設施,優化校園周邊步行線路規劃和人行設施。嚴查嚴處交通違法行為。落實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我市相關規定,科學設計往返學校安全路線。

5.預防和控制兒童跌倒、跌落、燒燙傷、中毒等傷害。提高父母及看護人的安全監護意識,不得讓未滿八周歲兒童單獨留在家中、車內及其他可能造成危害的場所。教育兒童遠離火源,引導家庭分隔熱源,安全使用家用電器,推廣使用具有兒童保護功能的家用電器,預防兒童燒燙傷。消除環境危險因素,推廣使用窗戶護欄、窗口限位器等防護用品,減少兒童跌倒、跌落。推廣使用兒童安全包裝,提升兒童看護人對農藥、藥物、日用化學品等的識別及保管能力,避免兒童中毒。預防嬰幼兒窒息,提升看護人對嬰幼兒有效照護能力。規范犬類管理及寵物飼養,預防動物咬傷。加強防災減災教育,提高兒童及其看護人針對地震、火災、踩踏等的防災避險技能。

6.加強兒童食品及用藥安全監管。嚴格執行兒童食品的國家標準,強化嬰幼兒配方食品和輔助食品安全監管,加大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抽檢監測的不合格食品處罰力度。落實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食品安全管理主體責任,消除兒童集體用餐各環節食品安全隱患,加強校園周邊零售藥店監管,加強校內及周邊食品安全監管,加大幼兒園及中、小學食堂及校園周邊食品抽查力度,嚴肅查處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

7.預防和減少產品引發的兒童傷害。強化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嚴格執行兒童用品、玩具強制性國家標準,完善產品安全警示標識。加強兒童用品行業自律,鼓勵制定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持續開展兒童用品質量安全守護行動,嚴厲查處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的違法行為,鼓勵消費者依法投訴舉報產品安全問題。加強對產品造成兒童傷害的信息監測、分析、監督檢查和缺陷產品召回工作。杜絕“毒跑道”“毒校服”“毒文具”,保障游戲游藝設備及大型游樂設施安全,引導兒童安全使用電動扶梯、旋轉門等設施設備。

8.預防控制針對兒童的暴力傷害。宣傳倡導對兒童暴力零容忍理念,提升公眾法治意識和兒童保護意識,增強兒童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強化政府、社會、學校、家庭保護責任,建立防控兒童暴力傷害部門合作工作機制。健全各級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平臺,推動鄉鎮(街道)設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或者指定專門人員承擔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工作站或工作專干實現全覆蓋,推動村(居)委會設立專人專崗。落實針對兒童暴力傷害的發現、報告、干預機制。落實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機構和人員的強制報告責任。鼓勵公眾依法勸阻、制止、檢舉、控告針對兒童的暴力行為。依法嚴懲針對兒童實施暴力的違法犯罪行為。

9.加強對學生欺凌的綜合治理。完善落實學生欺凌綜合治理的多部門合作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考評機制,將學生欺凌防治工作納入責任督學掛牌督導范圍、作為教育質量評價和工作考評重要內容。完善校紀校規,依法依規調查和處置欺凌事件,發揮教育懲戒作用。逐步建立具有長效性、穩定性和約束力的防治學生欺凌相關的培訓、考評、問責處理、依法治理等機制。營造文明安全校園環境,加強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的健全人格和社會交往能力。嚴格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健全學生欺凌早期預警、事中處理、事后干預等工作機制,提高教職員工、家長、學生對欺凌的預防和處置能力。強化校園周邊綜合治理,將學生欺凌專項治理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10.加強未成年人網絡保護。落實政府、企業、學校、家庭、社會保護責任,為兒童提供安全、健康的網絡環境,保障兒童在網絡空間的合法權益。加強網絡監管和治理,完善和落實網絡信息監測、識別、舉報、處置制度,依法懲處利用網絡散布價值導向不良信息和從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為。加強涉未成年人網課平臺和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規范管理。規范網絡游戲、網絡直播、網絡音視頻、網絡社交等網絡服務,應當針對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務依法設置相應的時間、權限、消費管理等功能,不得為未滿十六周歲兒童提供網絡直播發布者賬號注冊服務,有效遏制未成年人網絡沉迷、過度消費等行為。加強網絡語言文明教育,堅決遏阻庸俗暴戾網絡語言傳播。實施國家統一的未成年人網絡游戲電子身份認證,加強兒童個人信息和隱私的保護。

11.提高對兒童遭受意外和暴力傷害的緊急救援、醫療救治、康復服務水平。廣泛宣傳普及兒童傷害現場急救和院前急救知識,提升看護人緊急救援技能。學校和幼兒園應建立學校安全制度,加強教職員工和學生的緊急救助技能培訓。完善公共場所急救設施配備。完善緊急醫學救援網絡,加強兒童傷害院前急救設施設備配備,實現院前急救與院內急診的有效銜接,加強康復機構能力建設,提高兒童醫學救治以及康復服務的效率和水平。

12.完善兒童安全監測機制。建立健全市、縣兩級統一的兒童安全監測系統,建立兒童安全統計大數據。通過醫療機構、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社區、司法機關等多渠道收集兒童傷害數據,促進數據規范化。建立多部門、多專業參與的兒童傷害數據共享、分析、評估和利用工作機制。

(三)兒童與教育。

主要目標:

1.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2.適齡兒童普遍接受有質量的學前教育,學前教育毛入園率達到并保持在90%以上。公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園在園幼兒占比不低于80%。

3.城鄉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保持在97%以上。九年義務教育小學階段輟學率控制在0.5%以下,初中階段輟學率控制在1%以下。

4.鞏固提高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水平,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保持在95%左右。

5.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殘疾兒童、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等特殊群體受教育權利得到根本保障。殘疾兒童義務教育入學率保持在95%以上。

6.兒童科學素質全面提升,科學興趣、創新意識、實踐能力不斷提高。

7.以提高兒童綜合素質為導向的教育評價體系更加完善。

8.加強校園文化建設,營造友善、平等、相互尊重的師生關系和同學關系。

9.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切實減輕。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機制進一步完善。

策略措施:

1.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健全立德樹人落實機制,實施素質教育,完善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的教育體系,全面加強新時代少先隊工作。加強理想教育,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把弘揚革命傳統、傳承紅色基因深刻融入學校教育,引領學生堅定理想信念,厚植愛黨、愛國、愛人民、愛社會主義的情感。加強道德教育,創新德育工作形式,豐富德育內容,增強德育工作吸引力、感染力和實效性。加強法治教育,培養兒童良好法治意識和行為習慣。提升智育水平,發展學生終身學習能力,促進思維發展,激發創新意識。樹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深化體教融合,全面開展體育美育浸潤工程,建設體育美育特色學校、工作坊、示范縣區等,幫助學生磨練堅強意志、鍛煉強健體魄。加強勞動教育,健全勞動教育評價制度,創建勞動教育示范學校、示范性勞動教育實踐基地和勞動教育實驗縣區,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勞動觀,形成良好勞動習慣。

2.全面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在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中優先安排教育,財政資金投入上優先保障教育,公共資源配置上優先滿足教育。優化教育經費支出結構,把義務教育作為教育投入重中之重。依法落實各級政府教育支出責任,完善各教育階段財政補助政策。支持和規范社會力量辦學。

3.全面推進教育理念、體系、制度、內容、方法創新。嚴格落實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加強教材建設和使用管理。遵循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尊重個體差異,因材施教,推行啟發式、探究式、參與式、合作式教學,提高教學質量。探索具有特殊才能學生的培養體系。提升校園智能化水平,提高信息化服務教育教學和管理的能力水平,推動優質教育資源在線輻射農村和欠發達地區薄弱學校,加快發展適合不同學生的信息化自主學習方式,基本滿足個性化發展需求。深化民族團結進步教育,提高民族教育質量和水平。加大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力度。

4.發展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的學前教育。繼續實施學前教育行動計劃,基本實現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全覆蓋,提高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加快建設公立幼兒園,構建教育辦園為示范,普惠性幼兒園為主體、優質民辦幼兒園為補充的事業發展格局。合理配置學前教育資源,新增資源重點向新增人口、流動人口集中地區傾斜。優化學前教育布局和辦園結構,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納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規劃,并按照標準和規范建設使用,接收軍隊、國有企業停辦的幼兒園。新建小學基本實現“一校帶一園”,每個鄉鎮至少辦好1所優質公辦中心幼兒園。健全普惠性學前教育成本分擔機制,建立公辦園收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加強非營利民辦園收費監管,遏制過度逐利行為。注重科學保教,建立健全幼兒園保教質量監測評估體系,強化辦園行為督導評估、保教質量監管和業務指導,堅決克服和糾正“小學化”傾向,全面提升保教質量。

5.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城鄉一體化。深化義務教育集團化辦學改革,開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監測。健全城鄉一體化的學校布局建設、師資配置、經費保障、督導評估等機制,“縣管校聘”制度充分運行。落實新建居住區配套建設學校規定,合理有序擴大城鎮學校學位供給,解決城鎮大班額問題。改善農村學校辦學條件,提升農村義務教育質量。推進鄉村小規模學校和鄉鎮寄宿制學校建設,打造“鄉村溫馨校園”。基本實現縣城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發展,實現優質學校幫扶農村薄弱學校全覆蓋。基本實現縣域內義務教育優質均衡,有條件的縣在更大范圍內實現優質均衡。健全精準控輟保學長效機制,提高義務教育鞏固水平。保障女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推進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全面實行義務教育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支持和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

6.發展多樣化、特色化高中階段教育。加快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推動普通高中優質特色發展,支持建設學科教室、創新實驗室、社團活動室,推進數字校園建設,滿足學生個性化、多樣化發展需要。加強市級統籌,深化職普融通,推進中等職業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協調發展,總體保持市域中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中教育規模大體相當。推進職業教育實用高效發展工程,大力發展中等職業教育,優化中等職業學校布局,建設一批優秀中職學校和優質專業。完善高中階段學生資助政策。

7.保障特殊兒童群體受教育權利。進一步完善特殊教育體系和保障機制,提高特殊教育質量。全面推進融合教育。大力發展殘疾兒童學前教育,鼓勵舉辦特殊教育幼兒園(部、班),進一步提高殘疾兒童義務教育鞏固水平,加快發展以職業教育為重點的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實施殘疾兒童從學前到高中階段15年免費教育。在特殊教育學校積極推廣國家通用手語和國家通用盲文。推進孤獨癥兒童教育工作。推動兒童福利機構內適合就學的適齡兒童全部接受教育并納入學籍管理。保障隨遷子女和農村留守兒童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務,有序擴大城鎮學位供給,完善異地升學考試制度,健全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參加中、高考政策。加強對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的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強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精準資助,健全低收入家庭學生資助體系。加強農村地區學校網絡環境建設,實現優質教育資源共享。持續實施農村地區定向招生計劃。

8.全面提升兒童科學素質。實施未成年人科學素質提升行動。將弘揚科學精神貫穿教育全過程,開展學前科學啟蒙教育,提高學校科學教育質量,完善課程標準和課程體系,豐富課程資源,培養兒童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鼓勵有創新潛質的學生個性化發展。加強社會協同,注重利用科技館、兒童中心、青少年宮、博物館等校外場所開展校外科學學習和實踐活動,加大流動科技館、科普大篷車等流動科普設施的覆蓋面和實效性。廣泛開展社區科普活動。加強專兼職科學教師和科技輔導員隊伍建設。完善科學教育質量和未成年人科學素質監測評估。

9.建立健全科學的教育評價制度體系。樹立科學的教育質量觀,建立健全以發展素質教育為導向的科學評價體系。落實縣域義務教育質量、學校辦學質量和學生發展質量評價標準。針對不同主體和不同學段、不同類型教育特點,改進結果評價,強化過程評價,探索增值評價,健全綜合評價,克服唯分數、唯升學傾向。完善初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制度。高中階段學校實行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模式,落實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初中政策,健全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校招生機制。

10.開展民主、文明、和諧、平等的友好型學校建設。加強校風、教風、學風建設,構建尊師愛生的師生關系和團結友愛的同學關系。保障學生參與學校事務的權利。美化校園環境,優化學生學習、生活條件,推進校園無障礙環境建設和改造,為學生提供適合身高的課桌椅、安全飲用水和衛生廁所,改善學校用餐和學生寄宿條件。推動將性別平等教育融入中小學校、幼兒園教學內容、校園文化、社團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培育和豐富積極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園文化。

11.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完善師德師風建設長效機制,制定違反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業道德處理實施細則。深入推進師德師風塑造工程,引導教師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提升職業道德修養。依法完善教師資格準入制度,解決教師結構性、階段性、區域性短缺問題。實施教師教育振興行動計劃和教育系統人才工程,打造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實學識、有仁愛之心的教師隊伍。弘揚尊師重教的社會風尚。

12.促進中小學減負增效。落實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政策,嚴格規范校外培訓機構,嚴格監管面向低齡兒童的校外網絡教育培訓。完善中小學課后服務保障機制和措施,課后服務結束時間原則上不早于當地正常下班時間。切實加強學校作業管理,落實義務教育學校作業管理措施。加強對學習類APP和進入校園使用的中小學教學資料的嚴格管理。加強輿論宣傳,引導家長減輕中小學生課外學業負擔,營造良好育人環境。

13.推進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加強家園、家校協作,推動教師家訪制度化、常態化。加強中小學、幼兒園、社區家長學校、家長委員會建設,中小學、幼兒園利用家長會、家長開放日、社會實踐等活動每學年至少開展1次家庭教育指導或家庭教育實踐活動,普及家庭教育知識,推廣家庭教育經驗。統籌社會教育各類場地、設施和隊伍等資源,豐富校外教育內容和形式,鼓勵兒童積極參與科技、文化、體育、藝術、勞動等實踐活動,參與日常生活勞動、生產勞動和服務性勞動,幫助學生深入了解國情、省情、市情、社情、民情。增強校外教育公益性。鼓勵高校和研究機構廣泛深入開展校外教育理論研究。發揮共青團、少先隊、婦聯、科協、關工委等組織的育人作用,形成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合力。

(四)兒童與福利。

主要目標:

1.兒童福利水平不斷提升,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制度體系基本建成。

2.面向兒童的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明顯提高,城鄉、區域和不同群體兒童的公共服務需求得到公平滿足。

3.兒童基本醫療保障水平進一步提高鞏固,兒童基本醫療權益得到有效保障。

4.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建設加快,普惠托育機構和托位數量持續增加,每千人口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達到4個以上。

5.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殘疾兒童、流浪兒童生存、發展和安全權益得到有效保障。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養育標準到2025年年均提高6%以上,并持續提高。殘疾兒童康復服務覆蓋率逐步提高。

6.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體系不斷完善,農村留守兒童應依法確定被委托照護人的,書面照護協議簽訂率達到100%。流動兒童服務機制更加健全。

7.城鄉社區兒童之家覆蓋率進一步鞏固提高,服務能力持續提升。

8.監測預防、強制報告、應急處置、評估幫扶、監護干預“五位一體”的基層兒童保護機制有效運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開通并有效運行全國統一的兒童保護熱線。

9.基層兒童福利工作陣地和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鄉鎮(街道)兒童督導員、村(居)兒童主任配備以及新任職培訓“兩個全覆蓋”。

10.為兒童服務的社會組織數量逐年增長,社會工作專業隊伍明顯壯大。

策略措施:

1.完善兒童福利保障和救助制度體系。逐步建成與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相適應、與兒童需要相匹配、與相關福利制度相銜接的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制度體系。完善困境兒童分類保障政策,加大困境兒童保障力度。完善兒童福利政策,合理提高兒童福利標準。合理制定低保標準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提升兒童生活質量。

2.提高面向兒童的公共服務供給水平。提高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可及性水平,將兒童教育、醫療衛生、福利保障事項優先納入基本公共服務清單,提高服務智慧化水平。完善面向兒童的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向薄弱環節、特殊兒童群體傾斜。擴大公共服務覆蓋面,全面落實兒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游覽參觀票價優惠政策,推進采取年齡標準優先、身高標準補充的兒童票價優待政策。在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中充分考慮兒童需求,適度補充適合兒童游憩健身設施。推動有條件的公共體育設施向兒童低收費或免費開放。

3.加強兒童醫療保障工作。強化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保障功能,鞏固提高兒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覆蓋率。完善醫保目錄動態調整機制,做好低收入家庭兒童城鄉居民醫保參保工作。全面推進“孤兒醫療康復明天計劃”,切實保障孤殘兒童康復權益。做好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患兒醫療救助。促進各類醫療保障互補銜接,支持商業保險機構開發并推廣適宜不同年齡階段兒童的大病和意外傷害險產品,統籌調動慈善醫療救助力量,支持醫療互助有序開展,合力降低患兒家庭醫療費用負擔。

4.健全完善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建立健全以家庭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實施普惠托育專項行動,建設一批具有示范效應的嬰幼兒照護機構,建成一批具有輻射帶動效應的示范單位。新建居住區要建設與常住人口規劃相適應的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及配套安全設施。大力發展多種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務,支持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建設工作場所托育點,就近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務。鼓勵國有企業等主體積極參與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建設。完善社區托育服務網絡,發展家庭托育點。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招收2—3歲幼兒,推動現有幼兒園與新建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結對共建“托育聯合體”。支持家政企業擴大育兒服務。加大專業人才培養培訓力度,依法逐步實行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準入制度,建設嬰幼兒照護服務培訓基地,高等院校和職業院校根據社會需求開設嬰幼兒照護服務相關專業。制定完善托育服務的標準規范,加強綜合監管。

5.加強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和困境兒童保障。依法完善并嚴格執行兒童收養政策,健全收養評估制度,建立收養狀況回訪監督制度,加強收養登記信息化建設,保障收養關系當事人合法權益。暢通親屬撫養、家庭寄養、機構養育和依法收養孤兒安置渠道。提升孤兒助學水平。規范落實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認定標準和程序,強化“一事一議”創新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落實社會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監護責任。嚴格落實家庭寄養工作程序,加強監督管理,持續提高家庭寄養工作規范化和安全養育水平。健全完善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養育標準自然增長機制。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成年后,對符合城鎮住房保障條件的,推動納入保障范圍。優化完善社會散居孤兒、家庭寄養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家庭走訪、家庭培訓、監護評估和監護保護制度。探索對符合條件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開展助醫助學工作。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困境兒童按規定納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員供養范圍。對遇到臨時生活困難的給予臨時性社會救助服務。

6.落實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完善兒童殘疾篩查、診斷、治療、康復一體化工作機制,建立殘疾報告和信息共享制度。為有需求的殘疾兒童提供康復醫療、康復輔助器具、康復訓練等基本康復服務,促進康復輔助器具提質升級。為符合救助條件的0—7歲殘疾兒童提供生活補助,為符合救助條件的0—14歲殘疾兒童提供康復救助。完善殘疾兒童康復服務標準,增強殘疾兒童康復服務供給能力,規范殘疾兒童康復機構管理。支持兒童福利機構面向社會殘疾兒童開展替代照料、養育教育輔導、康復訓練等服務。支持社會力量投資康復機構建設,鼓勵各類社會組織和市場主體參與發展殘疾兒童康復服務。

7.加強流浪兒童救助保護工作。落實流浪兒童街面巡查和轉介處置職責,依法依規為流浪兒童提供生活照料、身份查詢、接送返回等服務。流出地縣級政府建立源頭治理和回歸穩固機制,落實流浪兒童相關社會保障和義務教育等政策,教育督促流浪兒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履行撫養義務。依法嚴厲打擊遺棄、虐待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行為。

8.加強留守兒童關愛保護。進一步完善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體系。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提高監護能力。強化縣、鄉級政府屬地責任,落實關愛幫扶政策措施。常態化開展寒暑假特別關愛行動,充分發揮群團組織以及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加強對留守兒童心理、情感、行為和安全自護的指導服務。積極倡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為務工人員加強與留守未成年子女的聯系溝通提供支持。落實支持農民工返鄉就業創業相關政策措施,從源頭上減少留守兒童現象。

9.完善流動兒童服務機制。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健全以居住證為載體、與居住年限等條件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推進城鎮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保障兒童平等享有教育、醫療衛生等基本公共服務。健全以社區為依托、面向流動兒童家庭的管理和服務網絡,提升專業服務能力,促進流動兒童及其家庭融入社區。

10.提高兒童之家建設、管理和服務水平。健全政府主導、部門統籌、多方參與、共同建設兒童之家的工作格局,鞏固提高兒童之家覆蓋率。完善兒童之家建設標準、工作制度和管理規范,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發揮社區兒童主任和婦聯執委作用,提升管理和使用效能。保證兒童之家服務時長,拓展服務內容,確保服務安全,通過購買服務、項目合作等方式引入有資質的相關社會組織為兒童提供專業化、精細化服務,充分發揮兒童之家在基層社會治理和兒童保護中的作用。

11.建立健全兒童保護機制。完善縣、鄉、村三級兒童保護機制。督促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醫療機構、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村(居)民委員會等主體強化主動報告意識,履行困境兒童和受暴力傷害兒童強制報告義務。利用全國統一的兒童保護熱線,依托12345政務服務熱線平臺開通未成年人保護(社會救助)熱線,及時受理、轉介侵犯兒童合法權益的投訴、舉報,全面提升業務咨詢和訴求回應的智能化、精準化、規范化水平。探索完善接報、評估、處置、幫扶等一體化工作流程,明確相關部門工作職責和協作程序,形成“一門受理、協同辦理”的工作機制。

12.提升未成年人保護機構、兒童福利機構和基層兒童工作隊伍服務能力。推進兒童福利機構優化布局、提質增效,加快推進兒童福利機構養育、康復、醫療、教育和社會工作一體化發展。培育兒童福利機構高質量發展示范單位。推動縣級兒童福利機構轉型為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為臨時監護情形未成年人、社會散居孤兒、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等提供服務。加強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實現市級建設未成年人救助保護設施全覆蓋,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和鄉鎮(街道)社會工作和社會救助服務站全覆蓋。進一步落實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的工作職責,加大培訓力度,提高服務能力,村(居)兒童主任參訓率達到100%。推進政府購買兒童關愛保護服務工作。

13.鼓勵、支持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兒童福利事業。通過政府委托、項目合作、重點推介、孵化扶持等方式,積極培育為兒童服務的社會組織和志愿服務組織,促進規范化發展。將更多符合條件的兒童保護和服務事項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積極引導為兒童服務的社會組織面向城鄉社區、家庭和學校提供服務。

(五)兒童與家庭。

主要目標:

1.發揮家庭立德樹人第一所學校作用,培養兒童的好思想、好品行、好習慣。

2.尊重兒童主體地位,保障兒童平等參與自身和家庭事務的權利。

3.教育引導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落實撫養、教育、保護責任,樹立科學育兒理念,掌握運用科學育兒方法。

4.培養兒童成為好家風的踐行者和傳承者。

5.增強親子互動,平等和諧的親子關系普遍建立,營造保障兒童健康成長的家庭氛圍。

6.覆蓋城鄉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基本建成,指導服務能力進一步提升。95%的城市社區和85%的農村社區(村)建立家長學校或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

7.支持家庭生育養育教育的法規政策體系基本形成。

8.家庭領域理論和實踐研究水平不斷提高,促進成果轉化應用。

策略措施:

1.將立德樹人落實到家庭教育各方面。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踐行新時代家庭觀,將立德樹人作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務,將思想品德教育融入日常生活,以健康思想和良好品行教育影響兒童,幫助兒童開拓視野、認識社會,通過身邊人、身邊事,培養兒童的好思想、好品德、好習慣,引導兒童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教育引導兒童堅定理想信念,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學習傳承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革命傳統,厚植愛黨愛祖國愛社會主義情懷。增強法治意識和社會責任感,從小學會做人、學會做事、學會學習,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2.尊重兒童主體地位和權利。引導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尊重兒童的身心發展規律和特點,保障兒童休息、鍛煉、閑暇和娛樂的權利,合理安排兒童的學習和生活,增加體育鍛煉、勞動實踐、休息娛樂、社會實踐、同伴交往、親子活動等時間。尊重兒童的知情權、參與權,重視聽取并采納兒童的合理意見。教育引導兒童增強家庭和社會責任意識,鼓勵兒童自主選擇、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參與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培養勞動習慣,提高勞動技能。

3.增強監護責任意識和能力。引導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增強監護責任意識,關注兒童生理、心理、智力發展狀況,創造有利于兒童發展的家庭環境,滿足兒童身心發展需要,培養兒童良好行為習慣和健康生活方式。加強宣傳教育培訓,多形式提供個性化、多元化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幫助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樹立正確的家庭教育理念,系統掌握家庭教育科學理念和方法,增強家庭教育本領,用正確思想、正確方法、正確行動教育引導孩子,尊重個體差異,因材施教。禁止對兒童毆打、虐待等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加強對家庭落實監護責任的支持、監督和干預,根據不同需求為家庭提供分類指導和福利保障。

4.用好家風涵養熏陶兒童。發揮父母榜樣和示范作用,教育引導兒童傳承尊老愛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儉持家、親子平等、鄰里團結的家庭美德,踐行愛國愛家、相親相愛、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會主義家庭文明新風尚。廣泛開展內容豐富、形式新穎、富有教育意義的好家風宣傳弘揚活動,推出系列家風文化服務產品。引領兒童養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杜絕浪費。

5.培育良好親子關系。引導家庭建立有效的親子溝通方式,加強親子交流,增加陪伴時間,提高陪伴質量。鼓勵支持家庭開展親子游戲、親子閱讀、親子運動、親子出游等親子活動,建立親子活動打卡平臺,增進情感,提升互信,尤其是增加留守兒童與父母交流的機會和時間。指導幫助家庭調適親子關系,緩解育兒焦慮,化解親子矛盾。鼓勵支持各類教育、科技、文化、體育、娛樂等公益性設施和場所以及城鄉社區兒童之家等為開展家庭親子活動提供條件。加強親子閱讀指導,培養兒童良好閱讀習慣。分年齡段推薦優秀兒童書目,完善兒童社區閱讀場所和功能,90%以上的社區圖書館設立親子閱讀區。推進家庭體育活動,支持家庭體育健身賽事。

6.構建覆蓋城鄉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家庭教育指導服務中心,統籌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工作,依托家長學校、城鄉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婦女之家、兒童之家等設立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推廣運用網絡、學校、社區服務三位一體的工作模式,建設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平臺,開設網上家長學校和家庭教育指導課程。中小學、幼兒園健全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工作制度,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學校工作計劃和教師業務培訓。社區(村)支持協助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鼓勵支持公共文化服務場所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活動,利用多種媒體開展家庭教育知識宣傳。利用專業社會資源發展家庭教育講師團隊伍,深入基層開展家庭教育咨詢與研究,逐步推進家長教育的有效化、制度化、常態化。

7.強化對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的支持保障。推進實施家庭教育工作規劃,推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普惠享有,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公共服務體系,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培育家庭教育服務機構,加強對家庭教育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的管理,規范家庭教育服務市場。加強家庭教育服務行業自律,研究制定服務質量標準,建立行業認證體系。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面向本單位職工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支持社會工作機構、志愿服務組織和專業工作者依法依規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

8.完善支持家庭生育養育教育的法規政策。推進家庭教育立法及實施。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提高優生優育服務水平,嚴格落實產假、父母育兒假和生育津貼。落實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政策,為家庭提供優質普惠的嬰幼兒照護服務。將困境兒童及其家庭支持與保障作為家庭支持政策的優先領域。探索通過社保補助等方式減輕家庭服務類企業成本,加快完善家政服務標準,提高家庭服務智慧化和數字化水平。鼓勵用人單位創辦母嬰室和托育托管服務設施,實施彈性工時、居家辦公等靈活的家庭友好措施。

9.加強家庭領域理論和實踐研究。充分發揮學會、研究會等學術型社會組織作用,鼓勵有條件的高校和科研機構開設家庭教育專業和課程,建立家庭領域研究基地,培養壯大家庭領域研究隊伍,提升研究水平。堅持問題導向,聚焦家庭建設、家庭教育、家風培樹等開展研究,及時推進研究成果轉化,為家庭領域相關工作提供理論支撐。

(六)兒童與環境。

主要目標:

1.將兒童優先理念落實到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設施建設、公共服務供給各方面,尊重、愛護兒童的社會環境進一步優化。

2.提供更多有益于兒童全面發展的高質量精神文化產品。

3.保護兒童免受各類傳媒不良信息影響。提升兒童媒介素養。

4.兒童參與家庭、學校和社會事務的權利得到充分保障。

5.兒童友好城市和兒童友好社區建設穩步推進。

6.增加公益性兒童教育、科技、文化、體育、娛樂等校外活動場所,提高利用率和服務質量。

7.減少環境污染對兒童的傷害。農村自來水普及率到2025年達到88%,到2030年達到90%。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穩步提高。

8.幫助兒童養成綠色低碳生活習慣,生態環境保護意識進一步提高。

9.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時充分考慮兒童的身心特點,兒童的特殊需求得到優先滿足。

10.兒童事務國際國內交流與合作廣泛開展。

策略措施:

1.全面貫徹兒童優先原則。建立和完善促進兒童優先發展的制度體系,提高政府部門和社會公眾對兒童權利的認識,增強保障兒童權利的自覺性。在出臺法規、制定政策、編制規劃、部署工作時優先考慮兒童利益和需求。鼓勵企事業單位、各類公共服務機構和社會組織參與兒童發展和權利保護服務,在城鄉建設規劃和城市改造中提供更多適合兒童的公共設施和活動場所。

2.提升面向兒童的公共文化服務水平。制作和傳播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適合兒童的圖書、影視、歌曲、游戲、廣播電視節目、動畫片等高質量的精神文化產品,培育兒童文化品牌。支持兒童參與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保護、傳承和創新。探索在網絡空間開展兒童思想道德教育的新途徑、新方法,增強知識性、趣味性和時代性。支持兒童題材作品創作。鼓勵社會組織、文化藝術機構為兒童文化藝術活動提供專業指導和場地支持。公共圖書館單設兒童閱覽區,公共圖書館盲人閱覽區為盲童閱讀提供便利,鼓勵社區圖書閱覽室設立兒童圖書專區。

3.加強兒童公共文化領域市場監管和執法。加強對兒童出版物的審讀、鑒定和處置,廣泛宣傳健康向上的兒童形象,屏蔽、阻斷社會不良信息,深化“掃黃打非”工作,清除淫穢色情低俗、暴力恐怖迷信等有害出版物及信息。嚴格網絡出版、文化市場管理與執法,及時整治網絡游戲、視頻、直播、社交、學習類移動應用軟件傳播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有害信息。清理校園周邊非法銷售出版物和涉及低俗內容的兒童文化用品、玩具,加大打擊黑網吧的力度,逐步實現網吧一律實行人臉識別上網,嚴格實行實名制消費。嚴格管控誘導未成年人無底線追星、拜金炫富等存在價值導向問題的不良信息和行為。加強互聯網營業場所和娛樂場所執法,查處違規接納未成年人、提供含有禁止內容的曲目和游戲游藝設備等違規行為。落實互聯網企業主體責任,在產品開發、內容審核、用戶管理、保護措施、舉報處置等環節完善治理手段。

4.規范與兒童相關的廣告和商業性活動。規范與兒童有關的產品(服務)廣告播出。在針對兒童的大眾傳播媒介上,不得發布醫療、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酒類、美容廣告,以及不利于兒童身心健康的網絡游戲等廣告。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公共場所發布聲稱全部或部分替代母乳的嬰兒乳制品、飲料和其他食品廣告。加大相關虛假違法廣告案件的查處力度。

5.加強兒童媒介素養教育。保障兒童利用和參與媒介的權利。豐富兒童數字生活體驗,提高數字生活質量。通過學校、幼兒園、家庭和社會等多種渠道,提升兒童及其監護人媒介素養,加強對不同年齡階段兒童使用網絡的分類教育指導,幫助兒童掌握網絡基本知識技能,提高學習交流的能力,養成良好用網習慣。引導兒童抵制網絡不文明行為,增強信息識別和網上自我保護能力,防止沉迷網絡。為殘疾兒童、困境兒童安全合理參與網絡活動提供條件。

6.保障兒童參與和表達的權利。尊重兒童參與社會生活、社區發展、自身和家庭事務的知情權、表達權和參與權,培養兒童參與意識和能力。涉及兒童的法規政策制定、實施和評估以及重大事項決策,聽取兒童及監護人意見。將兒童參與納入學校、校外教育機構、社區工作計劃。支持少先隊、共青團、婦聯等組織開展社會實踐及體驗活動。加強學校班委會和學生會建設,暢通學生參與學校事務的渠道。廣泛開展兒童參與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活動。

7.開展兒童友好城市和兒童友好社區建設工作。鼓勵建設社會政策友好、公共服務友好、權利保障友好、成長空間友好、發展環境友好的兒童友好城市和兒童友好社區。建立多部門合作的工作機制,按照兒童友好城市、兒童友好社區標準體系和建設指南,爭創國家級兒童友好城市,倡導創建一批省級兒童友好社區。積極參與兒童友好城市和兒童友好社區建設交流活動。

8.加大兒童校外活動場所建設和管理力度。將兒童活動場所建設納入全市各級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加強各類愛國主義教育基地、黨史國史教育基地、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基地等的建設,加大對農村地區兒童活動場所建設和運行的扶持力度,推進兒童活動場所無障礙設施建設和改造。規范兒童校外活動場所管理,各類公益性教育、科技、文化、體育、娛樂場所對兒童免費或優惠開放,根據條件開辟兒童活動專區。在具備條件的校外活動場所普遍建立少先隊組織。發揮校外活動場所的育人優勢,打造特色鮮明、參與面廣的兒童主題活動品牌。

9.優化兒童健康成長的自然環境和人居環境。控制和治理大氣、水、土壤等環境污染以及工業、生活和農村面源污染。加強水源保護和水質監測,推進城市飲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和環境整治,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實施農村供水保障工程,提高農村集中供水率、自來水普及率、水質達標率和供水保證率。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持續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環境,分類有序推進農村“廁所革命”,統籌農村改廁和污水、黑臭水體治理,因地制宜建設污水處理設施。

10.創新開展面向兒童的生態文明宣傳教育活動。把生態文明教育融入課堂教學、校園活動、社會實踐等環節。培養兒童生態文明意識,樹立珍惜資源、保護自然、珍愛生命、與自然和諧相處的觀念,自覺養成健康文明、綠色低碳、垃圾分類的良好生活習慣。推進生態環境科普基地和中小學環境教育社會實踐基地建設,在世界環境日、全國低碳日、全國科技活動周等節點開展豐富的兒童環保主題活動,建設兒童自然教育保護基地,開展兒童自然教育,引導支持兒童參與美麗鞍山建設。

11.在突發事件預防和應對中加強對兒童的保護。在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時統籌考慮兒童的特殊需求。應急處置期間,優先保證兒童食品、藥品、用品供給。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校外教育機構和社區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和應急演練活動,提高教職工、兒童及其監護人識別災害事故風險和應對災害事故的能力。遇突發事件時,應優先救護兒童。增強兒童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在災后恢復與重建階段,針對兒童特點采取優先救助和康復措施,將災害事故對兒童的傷害降到最低程度。

12.參與促進兒童發展的國際國內交流與合作。吸收借鑒國際國內兒童領域的有益經驗,積極宣介促進兒童發展的“鞍山故事”。

(七)兒童與法律保護。

主要目標:

1.保障兒童權益的法規政策體系更加完善。

2.保障兒童權益的執法工作進一步加強。

3.司法保護制度更加完善,司法工作體系滿足兒童身心發展特殊需要。

4.兒童法治素養和自我保護意識進一步提升,社會公眾保護兒童的意識和能力進一步提高。

5.兒童民事權益保障得到進一步落實。

6.落實兒童監護制度,兒童獲得有效監護。

7.禁止使用童工,禁止對兒童的經濟剝削。嚴格監管安排兒童參與商業活動的行為。

8.依法嚴懲性侵害、家庭暴力、拐賣、遺棄等侵犯兒童人身權利的違法犯罪行為。

9.依法嚴懲利用網絡侵犯兒童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

10.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未成年人犯罪人數占未成年人人口數量的比重實現降低。

策略措施:

1.全面落實保障兒童權益的法律法規。健全保障兒童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的法規體系。推動加快家庭教育、學前教育、兒童福利、網絡保護等地方立法進程,適時推動修訂相關法規。加強法律實施,落實法律監督、司法建議和法治督查制度。加強保障兒童權益的法學理論與實踐研究。

2.加大保障兒童權益的執法力度。全面落實保障兒童權益主體責任,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及時發現和處置監護侵害、家庭暴力、校園及周邊安全隱患、食品藥品安全隱患等問題。建立健全保護兒童權益多部門綜合執法工作機制,探索建立兒童群體救助協作制度,強化部門間信息溝通和工作銜接,形成執法、保護、服務合力。

3.健全未成年人司法工作體系。深化未成年人檢察業務統一集中辦理工作。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門應當確定專門機構或者指定專門人員負責辦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探索設立少年警務機構,推進少年警務工作專業化。市、縣兩級法院全部建立少年法庭工作機制。健全未成年人司法聯席會議制度。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工作評價考核標準。加強專業化辦案與社會化保護配合銜接,加強司法機關與政府部門、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者等合作,共同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干預,社會觀護、教育矯治、社區矯正等工作。

4.加強對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護。依法保障涉案未成年人的隱私權、名譽權以及知情權、參與權等訴訟權利。在偵查、起訴、審判、刑事執行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落實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別程序關于嚴格限制適用逮捕措施、法律援助、社會調查、心理評估、法定代理人或合適成年人到場、附條件不起訴、不公開審理、犯罪記錄封存等規定。增強未成年人社區矯正實施效果。落實涉案未成年人與成年人分別關押、分別管理、分別教育制度。推動建立未成年人幫教試點基地。

5.依法為兒童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健全完善兒童法律援助工作網絡,依托公共法律服務平臺,為兒童提供高效、快捷的法律援助服務。加強專業化兒童法律援助隊伍建設,對辦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師的指導和培訓,推進法律援助標準化、規范化。保障符合司法救助條件的未成年人獲得有針對性的經濟救助、身心康復、生活安置、復學就業等多元綜合救助。引入社會資源和專業力量,探索設立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基金,實現未成年人司法保護、行政保護和社會保護的有效銜接。

6.加強兒童保護的法治宣傳教育。完善政府、學校、家庭、社會共同參與的兒童法治教育工作機制,提高兒童法治素養。宣傳倡導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理念,引導媒體客觀、審慎、適度采訪和報道涉未成年人案件,提升公眾的法治意識和未成年人保護意識。健全媒體公益普法制度,注重運用網絡新媒體、12355青少年服務平臺等擴大宣傳教育覆蓋面。配齊配強中小學校兼職法治副校長、輔導員,常態化開展“法治進校園”活動。建立完善法官、檢察官、行政執法人員、律師在法律實施過程中面向未成年人開展法治教育的制度規范。提高未成年人法治素養、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7.全面保障兒童的民事權益。依法保障兒童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開展涉及兒童權益糾紛調解工作,探索父母婚內分居期間未成年子女權益保護措施,依法保障父母離婚后未成年子女獲得探望、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依法保障兒童和胎兒的繼承權和受遺贈權。依法保護兒童名譽、隱私和個人信息等人格權。完善支持起訴制度。對食品藥品安全、產品質量、煙酒銷售、文化宣傳、網絡信息傳播等領域侵害兒童合法權益的行為,開展公益訴訟工作。

8.完善落實兒童監護制度。強化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教育和保護職責,依法規范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委托他人照護未成年子女的行為。督促落實監護責任,禁止早婚早育和早婚輟學行為。加強對監護的監督、指導和幫助,落實強制家庭教育制度。強化村(居)民委員會對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監護和委托照護的監督責任,村(居)兒童主任做好兒童面臨監護風險或受到監護侵害情況的發現、核實、報告工作。探索建立監護風險及異常狀況評估制度。依法糾正和處理監護人侵害兒童權益事件。符合法定情形的兒童,由縣級以上民政部門代表國家進行監護,確保突發事件情況下無人照料兒童及時獲得臨時監護。

9.嚴厲查處使用童工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對使用童工行為的日常巡視監察和專項執法檢查。嚴格執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落實對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登記制度,不得安排其從事過重、有毒、有害等危害兒童身心健康的勞動或者危險作業,督促用人單位定期對未成年工進行健康檢查。嚴格落實兒童參加演出、節目制作等國家有關規定。規范和限制安排兒童參加商業性展演活動,加強對企業、其他經營組織或個人、網絡平臺等吸納兒童參與廣告拍攝、商業代言、演出、賽事、節目制作、網絡直播等的監督管理。

10.預防和依法嚴懲性侵害兒童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兒童預防性侵害教育,提高兒童、家庭、學校、社區識別防范性侵害和發現報告的意識和能力,落實強制報告制度。建立全市統一的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等違法犯罪人員信息查詢系統,完善落實入職查詢、從業禁止制度。探索建立性侵害兒童犯罪人員信息公開制度,嚴格落實外籍教師無犯罪證明備案制度。加強立案和立案監督,完善立案標準和定罪量刑標準。杜絕有案不立、立而不偵、有罪不究、以罰代刑、量刑畸輕等問題。依法嚴懲對兒童負有特殊職責人員實施的性侵害行為,依法嚴懲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未成年人賣淫犯罪。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證機制,保護未成年被害人免受“二次傷害”。加強未成年被害人精神損害賠償制度。探索制定性侵兒童案件特殊證據標準,對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傷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實施必要的心理干預、經濟救助、法律援助、轉學安置等保護措施。

11.預防和依法嚴懲對兒童實施家庭暴力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反家庭暴力宣傳,杜絕針對兒童的家庭暴力,以及嚴重忽視等不利于兒童身心健康的行為。落實強制報告制度,及時受理、調查、立案和轉處兒童遭受家庭暴力的案件。充分運用告誡書、人身安全保護令、撤銷監護人資格等措施,加強對施暴人的懲戒和教育。對構成犯罪的施暴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從嚴處理重大惡性案件。嚴格保護未成年被害人的隱私和安全,及時為未成年被害人及目睹家庭暴力的兒童提供心理疏導、醫療救治和臨時庇護。

12.嚴厲打擊拐賣兒童和引誘脅迫兒童涉毒、涉黑涉惡等違法犯罪行為。堅持和完善集預防、打擊、救助、安置、康復于一體的反拐工作長效機制,深入實施反對拐賣人口行動計劃。有效防范和嚴厲打擊借收養名義買賣兒童、利用網絡平臺實施拐賣人口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大對出賣親生子女犯罪的預防和打擊力度,完善孕產婦就醫生產身份核實機制,完善親子鑒定意見書和出生醫學證明開具制度,落實兒童出生登記制度。妥善安置查找不到親生父母和自生自賣類案件的被解救兒童。禁止除公安機關以外的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收集被拐賣兒童、父母和疑似被拐賣人員DNA數據等信息。實施青少年毒品預防教育工程,開展對引誘、教唆、欺騙、強迫、容留兒童吸販毒犯罪專項打擊行動。依法嚴懲脅迫、引誘、教唆兒童參與黑社會性質組織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行為。

13.嚴厲打擊侵犯兒童合法權益的網絡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對網絡空間涉及兒童違法犯罪的分析研究,以案釋法,提高公眾對兒童網絡保護的意識和能力。依法嚴懲利用網絡性引誘、性侵害兒童的違法犯罪行為。禁止對兒童實施侮辱、誹謗、威脅或者惡意損害形象等網絡欺凌行為。嚴厲打擊利用網絡誘騙兒童參與賭博以及敲詐勒索、實施金融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

14.有效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法治和預防犯罪教育。依法采取教育矯治措施,及時發現、制止、管教未成年人不良行為。及時處理未成年人嚴重不良行為和未達刑事責任年齡未成年人嚴重危害他人及社會的行為。完善專門學校入學程序、學生和學籍管理、轉回普通學校等制度。對涉罪未成年人堅持依法懲戒與精準幫教相結合,增強教育矯治效果,預防重新犯罪。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免受歧視,依法實現在復學、升學、就業等方面的同等權利。強化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基層基礎。

三、組織實施

(一)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兒童發展道路,把黨的領導貫穿于規劃組織實施的全過程。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兒童事業發展的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在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中,在奮力實現鞍山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新突破中推進規劃實施。

(二)落實規劃實施主體責任。縣(市)區政府依據國家兒童發展綱要和本規劃,結合實際制定本級兒童發展規劃。各級政府負責規劃實施工作,將規劃實施以及兒童發展主要目標任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相關專項規劃及相關領域重要法規政策,統籌安排部署,同步推進落實。各級婦兒工委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工作,各級婦兒工委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和人民團體承擔規劃目標任務落實工作,按照任務分工制定實施方案并報送同級婦兒工委辦公室,在制定政策、編制規劃、配置資源、安排工作時貫徹落實兒童優先原則,切實保障兒童權益,促進兒童全面發展。

(三)完善規劃實施制度機制。完善落實黨委領導、政府負責、婦兒工委協調、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規劃實施工作機制。健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將規劃實施納入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將規劃目標分解到責任單位并納入目標管理。健全評估檢查制度,定期對規劃落實情況開展評估檢查。健全報告制度,責任單位每年向同級婦兒工委報告規劃落實情況和下一年工作安排,下級婦兒工委每年向上級婦兒工委報告本地區規劃實施情況和下一年工作安排。健全議事協調制度,定期召開婦女兒童工作會議、婦兒工委委員會議、聯絡員會議等,總結交流情況,研究解決問題,部署工作任務。健全規劃實施示范制度,充分發揮示范單位以點帶面、示范帶動作用。

(四)保障兒童事業發展經費。各級政府將實施規劃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實現兒童事業和經濟社會同步發展。各級財政應加大對兒童發展重點領域投入力度。重點支持欠發達地區兒童發展,支持特殊困難兒童群體發展。動員社會力量,多渠道籌集資源,共同發展兒童事業。

(五)加強規劃實施能力建設。將實施規劃所需知識納入各級婦兒工委及其辦公室、婦兒工委成員單位培訓計劃,舉辦多層次、多形式培訓,增強政府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和人員實施規劃的責任意識和能力。以政治建設為統領,加強各級婦兒工委及其辦公室建設,強化行政職能,為履職盡責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財力支持,為規劃實施提供組織保障。

(六)加大規劃實施宣傳力度。宣傳黨中央、國務院、省對兒童事業發展的重要決策部署,宣傳市委、市政府有關安排,宣傳在黨的堅強領導下兒童事業發展的成就,宣傳兒童優先原則和保障兒童權益、促進兒童發展的法律法規政策,宣傳規劃內容及規劃實施中的經驗和成效,努力營造關愛兒童、有利于兒童發展的社會氛圍。

(七)創新規劃實施方式方法。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相統一,構建促進兒童發展的法規政策體系,完善兒童合法權益保障機制,實施促進兒童發展的民生實事項目。通過分類指導、示范先行,總結推廣好做法好經驗。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推進規劃實施。

(八)加強兒童發展調查研究。充分發揮各級婦兒工委及其辦公室作用,加強兒童工作智庫建設,依托高校、研究機構、社會組織等建設兒童發展研究基地,培育專業研究力量,通過課題招標、聯合科研基地、組織專業力量、進行實地調研等方式開展理論及實踐研究,為制定和完善相關法規政策提供參考。

(九)鼓勵社會各界廣泛參與。健全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教育網絡,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慈善機構和公益人士參與保障兒童權益、促進兒童發展工作,鼓勵兒童參與規劃實施,提高兒童在參與規劃實施中實現自身全面發展的意識和能力,動員和引導全社會力量共同推進規劃落實,形成規劃實施強大合力,確保規劃順利實施。

四、監測評估

(一)加強監測評估工作組織領導。各級婦兒工委設立監測評估協調組,由同級婦兒工委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組織協調監測評估工作,審批監測評估方案,審核監測評估報告等。協調組下設監測組和評估組。監測組由各級統計部門牽頭,由相關部門負責規劃統計監測人員組成,負責規劃監測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培訓,制定監測方案、監測指標體系,收集、分析數據和信息,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年度、中期和終期監測報告,編輯出版年度兒童統計資料等。監測組成員負責統籌協調本部門規劃實施監測、分析、數據上報、分性別分年齡指標完善等工作,向同級統計部門報送年度監測數據。評估組由各級婦兒工委辦公室牽頭,由相關部門負責規劃實施的人員組成,負責評估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培訓,制定評估方案,組織開展評估工作,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中期和終期評估報告。評估組成員負責統籌協調本部門規劃實施自我評估工作,參加婦兒工委組織的評估工作,提交中期和終期評估報告。

(二)加強監測評估制度建設。健全完善規劃實施年度監測、中期評估、終期評估制度。監測評估工作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通過年度監測,及時收集、分析反映兒童發展狀況的相關數據和信息。通過定期評估,了解掌握規劃實施進程和兒童發展狀況,系統分析評價規劃目標達標情況,評判規劃策略措施的實施效果,總結有益經驗,找出突出問題,預測發展趨勢,提出對策建議。建立常態化調研評估制度,支持婦兒工委成員、相關部門和機構結合工作職責,就兒童保護與發展中的突出問題開展專項調查、評估。完善監測評估培訓制度,規范監測數據收集渠道、報送方式,提高數據質量。科學設計評估方案和評估方法,探索第三方評估。提升監測評估工作科學化、標準化、專業化水平。

(三)加強兒童發展統計監測工作。落實并逐步完善兒童統計監測方案,規范完善兒童發展統計監測指標體系,根據需要擴充調整兒童發展統計指標,納入政府和部門常規統計以及統計調查制度,加強部門分年齡統計工作,推進兒童發展統計監測制度化建設。市、縣(市)區兩級建立完善兒童發展統計監測數據庫,支持縣級兒童發展統計監測數據庫建設,逐步實現市、縣(市)區兩級數據互聯互通。運用互聯網和大數據等技術,豐富兒童發展和分性別、分年齡統計信息。鼓勵支持相關部門對兒童發展缺項數據開展專項統計調查。

(四)加強監測評估成果轉化利用。發揮監測評估結果服務決策的作用,定期向同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報送規劃目標落實情況,為決策提供依據。建立監測評估報告交流、反饋和發布機制。加強監測評估結果的研判和運用。每年對預計達標困難、波動較大的監測指標進行預警,對發現的突出問題和短板弱項及時提出對策建議,對好做法好經驗及時總結推廣。運用監測、評估結果指導下一階段規劃實施工作,實現規劃實施的年度監測、階段評估、動態預警、精準干預、整改落實、高質量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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