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善空氣質量和城市環境,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推動文明城市建設,經鞍山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決定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止,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行動。
整治行動期間,鞍山全市域內一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違反本通告規定的單位和個人,有關部門將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嚴肅查處。此前有關規定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請廣大市民自覺遵守本通告規定,積極舉報非法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
舉報電話:110。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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