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有關規定,立山區紅旗路南延至鞍鋼廠區規劃道路控制性詳細規劃(圖則)已經鞍山市人民政府批準(鞍政復〔2021〕15號),自批準之日起(2021年9月3日)生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八條“城鄉規劃組織編制機關應當及時公布經依法批準的城鄉規劃”的規定,現由我局公布實施。有關規劃成果信息可查詢鞍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2haosou.com)和鞍山市自然資源局門戶網站(zrzyj.anshan.gov.cn)。
附件:1、鞍山市人民政府關于2021年第3批次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批復(鞍政復〔2021〕15號)
2、立山區紅旗路南延至鞍鋼廠區規劃道路控制性詳細規劃(圖則)附圖
鞍山市自然資源局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