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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為進一步加大降費力度,切實減輕社會負擔,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財政部印發《關于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發改價格規〔2019〕1931號),決定自明年起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
通知明確,將公安部門核發的摩托車(包括普通摩托車、輕便摩托車、教練摩托車、使館摩托車、領館摩托車)號牌工本費收費標準由原來的每副70元調整為35元,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
我市公安部門自2019年1月1日起已經降低了摩托車牌照工本費,截至目前減輕群眾負擔超過15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