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和省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調整,按照《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一批行政職權事項的決定》(遼政發〔2018〕35號)要求,經市政府同意,我市取消調整329項行政職權事項。其中,取消46項,合并70項,增加60項,以市縣屬地化管理為主22項,轉變管理方式24項,新承接行政職權58項,調整規范行政職權事項子項49項。現將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各地區、各部門要做好取消調整行政權力事項的銜接落實工作。對于取消的行政職權事項,不得以任何方式繼續行使,同時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監管;對于整合、規范、新增和改變管理方式的行政職權事項,要認真做好銜接落實,進一步優化辦事流程,壓縮辦理時限,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質量;對于承接的行政職權事項,要主動承接,提高承接能力,保證權力運轉流暢。需要劃轉的行政職權事項,要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則做好相關事項的承接和移交工作,防止出現權責“空檔”。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問責,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附件1:市政府取消調整的行政職權事項目錄
附件2:承接省政府下放的行政職權事項目錄
附件3:市政府調整規范行政職權事項子項的目錄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019年9月12日
附件:
代市政府發文 附件1(市政府取消調整的行政職權事項目錄).xls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和省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調整,按照《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一批行政職權事項的決定》(遼政發〔2018〕35號)要求,經市政府同意,我市取消調整329項行政職權事項。其中,取消46項,合并70項,增加60項,以市縣屬地化管理為主22項,轉變管理方式24項,新承接行政職權58項,調整規范行政職權事項子項49項。現將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各地區、各部門要做好取消調整行政權力事項的銜接落實工作。對于取消的行政職權事項,不得以任何方式繼續行使,同時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監管;對于整合、規范、新增和改變管理方式的行政職權事項,要認真做好銜接落實,進一步優化辦事流程,壓縮辦理時限,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質量;對于承接的行政職權事項,要主動承接,提高承接能力,保證權力運轉流暢。需要劃轉的行政職權事項,要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則做好相關事項的承接和移交工作,防止出現權責“空檔”。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問責,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附件1:市政府取消調整的行政職權事項目錄
附件2:承接省政府下放的行政職權事項目錄
附件3:市政府調整規范行政職權事項子項的目錄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019年9月12日
附件:
代市政府發文 附件1(市政府取消調整的行政職權事項目錄).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