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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政辦發〔2019〕23號
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鞍山市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
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鞍山市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貫徹落實。

 

 

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7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鞍山市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

發展實施方案

 

為全面推進健康鞍山建設,提升醫療衛生現代化管理水平和服務水平,為人民群眾提供更為便捷、智慧、高效的醫療健康服務,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遼寧省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遼政辦發〔2018〕50號)精神,結合鞍山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互聯網+醫療健康”工作部署,以健康鞍山建設為主線,充分利用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移動互聯等現代信息技術,堅持以人為本,堅持融合創新,堅持安全有序,不斷拓展醫療服務內容和空間,不斷提升醫療衛生現代化管理水平,加快醫療健康與互聯網深度融合,優化資源配置,創新服務模式,提高服務效率,降低服務成本,不斷提升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滿足鋼城百姓日益增長的醫療衛生健康需求。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以人民群眾健康服務需求為出發點,以為人民群眾提供全方位的健康服務為目標,堅持以人為本、創新服務的理念,將“互聯網+醫療健康”建設融入便民服務與醫療管理中,全力打造便民、利民的互聯網共享服務平臺,提升服務效率,降低服務成本,不斷增強百姓就醫獲得感。

堅持融合創新。鼓勵衛生健康行業樹立互聯網思維,推進醫療健康服務積極與“互聯網+”相結合。推動“互聯網+”和大數據應用向醫療健康服務全流程快速滲透,以融合促創新,探索和研究可持續的建設和運營模式,真正發揮“互聯網+”和大數據應用在滿足人民群眾醫療健康需求方面的重要支撐作用。

堅持安全有序。落實互聯網行業標準規范和法律法規,增強安全意識,強化安全管理和防護,保障網絡安全。強化標準體系和安全體系建設,落實各地區、各部門安全管理責任,完善保障措施,提高保障能力,有效保護個人隱私和數據安全。

(三)發展目標。

到2020年,全面建成互聯互通的市、縣兩級健康信息平臺,全民健康信息在政府、醫療衛生機構、居民之間協同共享,“互聯網+醫療健康”在醫療健康領域廣泛應用,醫療健康服務更加智慧精準,醫療健康產業全面發展,讓人民群眾切實享受到“互聯網+醫療健康”創新成果帶來的實惠。

二、主要任務

(一)發展“互聯網+”醫療服務。

利用現代互聯網技術創新醫療服務模式,鼓勵醫療機構應用互聯網等信息技術拓展醫療服務空間和內容,構建覆蓋診前、診中、診后的線上線下一體化醫療服務模式。允許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在實體醫院基礎上,可以使用互聯網醫院作為第二名稱,運用互聯網技術提供安全適宜的醫療服務。在確保醫療質量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允許醫師在掌握患者病歷資料后,在線開展部分常見病、慢性病復診服務,以及隨訪管理和遠程指導,逐步實現患者居家康復,足不出戶就能享受優質高效的復診服務。支持醫療衛生機構、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搭建互聯網健康咨詢信息平臺,開展遠程醫療、健康咨詢、健康管理服務。到2020年,全市三甲醫院全面開展“互聯網+”醫療服務。(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排在第一位的部門為牽頭部門,下同)

(二)推動“互聯網+”在醫療聯合體廣泛應用。

加強醫療聯合體內部信息化基礎建設,加快實現醫療聯合體醫療資源上下貫通、信息互通共享、業務高效協同。鼓勵醫療聯合體內牽頭醫院建立遠程醫療中心,向醫療聯合體內醫療機構提供遠程會診、遠程影像、遠程心電、遠程超聲、遠程病理、遠程查房、遠程監護、遠程培訓等服務,逐步實現醫療聯合體內醫療機構間電子病歷、檢查檢驗結果的實時查閱、互認共享,以及在不同層級醫療衛生機構間的授權使用,推進“基層檢查、上級診斷”,推動構建有序的分級診療格局。到2020年,遠程醫療服務覆蓋全市所有縣級醫院,并逐步覆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和有條件的村衛生室,提升基層醫療服務能力和效率。(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負責)

(三)創新“互聯網+”公共衛生服務。

利用現代互聯網技術不斷提升公共衛生服務水平,依托全市人口健康信息平臺,加強醫療機構與公共衛生機構的信息共享、業務協同,推動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在線查詢和規范使用。以高血壓、糖尿病等為重點,逐步實現老年慢性病在線管理與服務,開展個性化健康評估、監測預警、跟蹤隨訪和健康管理服務。加強兒童預防接種信息的管理和監測,推進數字化接種門診服務,提供在線預約和查詢服務。創新互聯網婦幼健康服務模式,推進母子健康手冊信息化,為婦女兒童提供生育全程醫療保健服務。加強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信息管理、隨訪評估和分類干預等工作。促進公共衛生服務創新發展,鼓勵醫療衛生機構和公共衛生機構與互聯網企業合作,加強區域醫療衛生信息資源整合與共享,將互聯網企業的全行業數據資源優勢探索充分運用到公共衛生服務的各個領域,通過技術分析手段,預測疾病流行趨勢,加強對傳染病等疾病的智能監測,提高重大疾病防控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能力。(市衛生健康委負責)

(四)實施“互聯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

建設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智能化信息平臺,推進網上便捷有效簽約服務,為簽約居民在線提供健康咨詢、預約轉診、慢性病隨訪、延伸處方、健康管理等服務,推進家庭醫生服務模式轉變,改善群眾簽約服務感受。加強上級醫院對基層醫療機構的技術支持,探索線上考核評價和激勵機制,提升簽約服務質量和效率,增強群眾對家庭醫生的信任度。推進“互聯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和醫養結合工作的有機融合。二級以上醫院要建立簽約轉診患者綠色通道,通過信息化手段豐富家庭醫生上轉患者渠道,提供優質轉診服務。(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負責)

(五)推進“互聯網+”藥品供應保障服務。

對線上開具的常見病、慢性病電子處方,經藥師審核后,醫療機構、藥品經營企業按規定可委托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配送。推廣處方流轉平臺,發展配送中心,支持醫院、藥品生產流通企業、藥店、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共同參與處方流轉、藥品物流配送。依法加強電子處方流轉環節監管,嵌入數字簽名,確保處方流轉的結果清晰記錄、過程可追溯。推進醫療衛生機構處方信息與藥品零售消費信息互聯互通、實時共享,促進藥品網絡銷售和醫療物流配送等規范發展。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推進智慧藥房建設,實現處方系統與藥房配藥系統的無縫對接,方便群眾及時取藥。(市衛生健康委、市委網信辦、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六)推進“互聯網+”醫養結合服務。

以居民電子健康檔案為核心,利用智能可穿戴設備、健康管理APP、物聯網智能家居設備,通過簽約服務的家庭醫生對老年人進行持續的健康狀況跟蹤、動態監測、遠程管理,與上門服務相結合,為老年人提供個性化、精準健康指導,不出家門就能夠實現預約掛號、網上咨詢、遠程會診和網上購藥等醫療健康便民服務,促進老年人身心健康。加強具有鞍山特色的健康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業務協作機制,充分利用醫療聯合體的區域優勢,依托現代信息技術將醫療服務延伸至社區和家庭。(市衛生健康委、市民政局負責)

(七)完善“互聯網+”醫療健康價格及醫保支付政策。

進一步完善醫保支付政策,逐步將互聯網診療服務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建立費用分擔機制,方便群眾就醫,促進優質醫療資源有效利用。及時合理制定互聯網診療收費政策,促進形成合理的利益分配機制,支持互聯網醫療服務可持續發展。加快醫療保障信息系統對接,實現醫療保障數據與相關部門數據聯通共享,逐步拓展在線支付功能,推進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的“一站式”結算。逐步實現居民電子健康卡與社保卡實現通用、脫卡就醫,擴大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定點醫療機構范圍,推進醫保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繼續完善醫保管理信息系統,充分利用信息化技術,實現事先提示、事中監控預警和事后責任追溯。大力推行醫保智能審核和實時監控,將臨床路徑、合理用藥、支付政策等規則嵌入醫院信息系統,嚴格醫療行為和費用監管。(市醫保局、市衛生健康委負責)

(八)加強“互聯網+”醫學教育和科普服務。

鼓勵建立醫療健康教育培訓平臺,提供多樣化的醫學在線課程和醫學教育,滿足各專業技術人員的業務需求。構建網絡化、數字化、個性化、終身化的醫學教育培訓體系,鼓勵醫療工作者開展疑難雜癥及重大疾病病例探討交流,提升業務素質。建立網絡科普平臺,利用互聯網提供健康科普知識精準教育、信息推送、健康知識查詢等便捷服務,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和健康素養。(市衛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科協負責)

(九)推進“互聯網+”人工智能應用服務。

鼓勵醫療機構與互聯網企業合作開展智能醫學影像識別、病理分型和多學科會診以及多種醫療健康場景下的智能語音技術應用,提高醫療服務效率。支持中醫辨證論治智能輔助系統應用,提升基層中醫診療服務能力。開展基于人工智能技術、醫療健康智能設備的移動醫療示范,實現個人健康實時監測與評估、疾病預警、慢病篩查、主動干預。支持人工智能、醫療健康互相融合與轉化,鼓勵醫療健康相關的人工智能技術、醫用機器人、大型醫療設備、應急救援醫療設備、生物三維打印技術和可穿戴設備等的研發與應用,順應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趨勢,培育醫療健康相關設備數字化、智能化制造水平,促進產業發展。(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衛生健康委負責)

(十)不斷提升我市人口健康信息平臺使用水平。

完善全員人口、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等數據庫,暢通政府、部門、區域、行業之間的數據共享通道,促進全民健康信息共享應用。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信息化建設,鼓勵有條件的醫院建設信息化集成平臺,強化“互聯網+醫療健康”標準體系的落實,規范醫療健康數據采集,提升醫院管理效率和服務水平。加快推進縣級人口健康信息平臺建設,鼓勵有條件的縣建設實體平臺,實現健康醫療數據匯聚到市級平臺。到2020年,實現市、縣兩級平臺互聯互通與協同共享。(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負責)

(十一)推進“互聯網+”遠程影像診斷服務新模式。

構建市、縣兩級遠程影像診斷云平臺,聯通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基層醫療機構,在全市普遍實現基層檢查、上級診斷的遠程影像服務新模式,提供影像資料云存儲和手機APP隨時查詢的便民服務,讓居民在家門口就可享有大醫院優質影像診斷服務,少跑腿、少花錢,增強就醫獲得感。到2020年,全市所有公立鄉鎮衛生院均可實現遠程影像診斷。(市衛生健康委負責)

(十二)落實“互聯網+”醫療健康標準和規范。

在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貫徹落實全國醫療健康數據資源目錄與標準規范,加強“互聯網+”醫療健康標準規范管理,落實醫療服務、數據安全、個人信息保護、信息共享等基礎標準,全面推開病案首頁書寫規范、疾病分類與代碼、手術操作分類與代碼、醫學名詞術語“四統一”。落實全國醫院信息化建設標準和規范,改造升級老舊信息系統,推廣應用省統籌區域平臺和醫院信息平臺功能指引、數據標準,統一數據接口,為信息互通共享提供支撐。(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十三)充分利用“互聯網+”提高醫院管理和便民服務水平。

加快推進智慧醫院建設,充分利用“互聯網+”信息技術改善醫療服務,改造優化醫療服務流程,依托全市預約掛號平臺,開展多種形式網上預約掛號、預約分診、移動支付、診間結算、檢查檢驗報告推送、院后隨訪等信息便民惠民服務,改善患者就醫體驗。運用大數據等技術優化醫院管理機制,提升醫院管理水平。到2019年底,市縣兩級醫療機構全部開展預約診療、三級以上醫療機構全部開展分時段預約診療,預約時段精確到1小時。到2020年,全市二級以上醫療機構100%實現分時段預約診療。(市衛生健康委負責)

(十四)提升基層醫療機構醫療設施保障能力。

貫徹落實好省鄉鎮衛生院標準化建設“以獎代補”實施方案,加快推進我市鄉鎮衛生院房屋和設備標準化建設,改善鄉鎮衛生院就醫環境和就醫條件,為鄉鎮衛生院配備DR、彩超、全自動生化分析儀、數字化心電圖機等醫療設備,為實現遠程影像、遠程檢驗、遠程心電等服務提供支撐,提升鄉鎮衛生院服務能力。到2020年,實現每個鄉鎮有1所政府辦標準化鄉鎮衛生院。(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

(十五)強化“互聯網+”醫療健康質量監管。

貫徹執行國家、省互聯網診療管理有關規定,明確監管底線,同時按照深化“放管服”的要求,最大限度減少準入限制。加強事中、事后的監管,確保健康醫療服務的安全和質量。“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平臺等第三方機構應當確保提供服務人員的資質符合有關規定要求,并對所提供的服務承擔責任。推進互聯網可信體系建設,加快建設可信醫學數字身份、電子實名認證、數據訪問控制信息系統,“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產生的數據應當全程留痕,可查詢、可追溯,滿足行業監管需求。建立醫療責任的分擔機制,推行在線知情同意的告知,防范化解醫療風險。(市衛生健康委、市國家保密局、市公安局負責)

(十六)保障數據信息安全。

按照“誰建設、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強化網絡安全和建設工作同步規劃、同步部署、同步推進、同步落實。“互聯網+”醫療健康重要網絡系統建設和運行應符合《網絡安全法》和國家等級保護制度、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制度、重要領域密碼應用等有關規定要求。建立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定期開展信息安全隱患排查、監測和預警。依法嚴厲打擊發生在“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中泄露和買賣等侵犯個人隱私信息的違法犯罪行為,保護國家信息安全,維護公民個人權益。(市衛生健康委、市委網信辦、市國家保密局、市公安局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各單位要將發展“互聯網+醫療健康”作為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任務,加強工作指導和統籌協調,加大對“互聯網+醫療健康”基礎設施、信息化能力建設、人才支撐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協同配合,落實和完善相關支持政策措施,共同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

(二)鼓勵探索創新。尊重和發揚基層首創精神,鼓勵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結合實際,大膽探索,主動作為,創造性開展“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充分發揮云計算、大數據、移動互聯網、物聯網等新興技術對衛生健康工作的創新驅動作用,提升治理能力和服務水平,增強“互聯網+醫療健康”便民惠民成效。

(三)加強安全保障。加快國產密碼在醫療健康領域的推廣應用,推進醫療健康信息授權使用和安全防護,嚴格執行信息安全和健康醫療數據保密規定,建立完善個人隱私信息保護制度,定期開展重要信息系統、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隱患排查,切實提升“互聯網+醫療健康”信息系統安全防護能力、隱患發現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

(四)加強宣傳普及。加強“互聯網+醫療健康”應用發展政策解讀,大力宣傳應用發展的重要意義和惠民服務成效,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合理引導社會預期,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及時總結推廣經驗,提高群眾知曉度和參與度,營造“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良好環境和社會氛圍。

 

 


 

 

鞍政辦發〔2019〕23號
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鞍山市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鞍山市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貫徹落實。

 

 

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7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鞍山市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

發展實施方案

 

為全面推進健康鞍山建設,提升醫療衛生現代化管理水平和服務水平,為人民群眾提供更為便捷、智慧、高效的醫療健康服務,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遼寧省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遼政辦發〔2018〕50號)精神,結合鞍山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互聯網+醫療健康”工作部署,以健康鞍山建設為主線,充分利用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移動互聯等現代信息技術,堅持以人為本,堅持融合創新,堅持安全有序,不斷拓展醫療服務內容和空間,不斷提升醫療衛生現代化管理水平,加快醫療健康與互聯網深度融合,優化資源配置,創新服務模式,提高服務效率,降低服務成本,不斷提升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滿足鋼城百姓日益增長的醫療衛生健康需求。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以人民群眾健康服務需求為出發點,以為人民群眾提供全方位的健康服務為目標,堅持以人為本、創新服務的理念,將“互聯網+醫療健康”建設融入便民服務與醫療管理中,全力打造便民、利民的互聯網共享服務平臺,提升服務效率,降低服務成本,不斷增強百姓就醫獲得感。

堅持融合創新。鼓勵衛生健康行業樹立互聯網思維,推進醫療健康服務積極與“互聯網+”相結合。推動“互聯網+”和大數據應用向醫療健康服務全流程快速滲透,以融合促創新,探索和研究可持續的建設和運營模式,真正發揮“互聯網+”和大數據應用在滿足人民群眾醫療健康需求方面的重要支撐作用。

堅持安全有序。落實互聯網行業標準規范和法律法規,增強安全意識,強化安全管理和防護,保障網絡安全。強化標準體系和安全體系建設,落實各地區、各部門安全管理責任,完善保障措施,提高保障能力,有效保護個人隱私和數據安全。

(三)發展目標。

到2020年,全面建成互聯互通的市、縣兩級健康信息平臺,全民健康信息在政府、醫療衛生機構、居民之間協同共享,“互聯網+醫療健康”在醫療健康領域廣泛應用,醫療健康服務更加智慧精準,醫療健康產業全面發展,讓人民群眾切實享受到“互聯網+醫療健康”創新成果帶來的實惠。

二、主要任務

(一)發展“互聯網+”醫療服務。

利用現代互聯網技術創新醫療服務模式,鼓勵醫療機構應用互聯網等信息技術拓展醫療服務空間和內容,構建覆蓋診前、診中、診后的線上線下一體化醫療服務模式。允許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在實體醫院基礎上,可以使用互聯網醫院作為第二名稱,運用互聯網技術提供安全適宜的醫療服務。在確保醫療質量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允許醫師在掌握患者病歷資料后,在線開展部分常見病、慢性病復診服務,以及隨訪管理和遠程指導,逐步實現患者居家康復,足不出戶就能享受優質高效的復診服務。支持醫療衛生機構、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搭建互聯網健康咨詢信息平臺,開展遠程醫療、健康咨詢、健康管理服務。到2020年,全市三甲醫院全面開展“互聯網+”醫療服務。(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排在第一位的部門為牽頭部門,下同)

(二)推動“互聯網+”在醫療聯合體廣泛應用。

加強醫療聯合體內部信息化基礎建設,加快實現醫療聯合體醫療資源上下貫通、信息互通共享、業務高效協同。鼓勵醫療聯合體內牽頭醫院建立遠程醫療中心,向醫療聯合體內醫療機構提供遠程會診、遠程影像、遠程心電、遠程超聲、遠程病理、遠程查房、遠程監護、遠程培訓等服務,逐步實現醫療聯合體內醫療機構間電子病歷、檢查檢驗結果的實時查閱、互認共享,以及在不同層級醫療衛生機構間的授權使用,推進“基層檢查、上級診斷”,推動構建有序的分級診療格局。到2020年,遠程醫療服務覆蓋全市所有縣級醫院,并逐步覆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和有條件的村衛生室,提升基層醫療服務能力和效率。(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負責)

(三)創新“互聯網+”公共衛生服務。

利用現代互聯網技術不斷提升公共衛生服務水平,依托全市人口健康信息平臺,加強醫療機構與公共衛生機構的信息共享、業務協同,推動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在線查詢和規范使用。以高血壓、糖尿病等為重點,逐步實現老年慢性病在線管理與服務,開展個性化健康評估、監測預警、跟蹤隨訪和健康管理服務。加強兒童預防接種信息的管理和監測,推進數字化接種門診服務,提供在線預約和查詢服務。創新互聯網婦幼健康服務模式,推進母子健康手冊信息化,為婦女兒童提供生育全程醫療保健服務。加強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信息管理、隨訪評估和分類干預等工作。促進公共衛生服務創新發展,鼓勵醫療衛生機構和公共衛生機構與互聯網企業合作,加強區域醫療衛生信息資源整合與共享,將互聯網企業的全行業數據資源優勢探索充分運用到公共衛生服務的各個領域,通過技術分析手段,預測疾病流行趨勢,加強對傳染病等疾病的智能監測,提高重大疾病防控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能力。(市衛生健康委負責)

(四)實施“互聯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

建設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智能化信息平臺,推進網上便捷有效簽約服務,為簽約居民在線提供健康咨詢、預約轉診、慢性病隨訪、延伸處方、健康管理等服務,推進家庭醫生服務模式轉變,改善群眾簽約服務感受。加強上級醫院對基層醫療機構的技術支持,探索線上考核評價和激勵機制,提升簽約服務質量和效率,增強群眾對家庭醫生的信任度。推進“互聯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和醫養結合工作的有機融合。二級以上醫院要建立簽約轉診患者綠色通道,通過信息化手段豐富家庭醫生上轉患者渠道,提供優質轉診服務。(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負責)

(五)推進“互聯網+”藥品供應保障服務。

對線上開具的常見病、慢性病電子處方,經藥師審核后,醫療機構、藥品經營企業按規定可委托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配送。推廣處方流轉平臺,發展配送中心,支持醫院、藥品生產流通企業、藥店、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共同參與處方流轉、藥品物流配送。依法加強電子處方流轉環節監管,嵌入數字簽名,確保處方流轉的結果清晰記錄、過程可追溯。推進醫療衛生機構處方信息與藥品零售消費信息互聯互通、實時共享,促進藥品網絡銷售和醫療物流配送等規范發展。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推進智慧藥房建設,實現處方系統與藥房配藥系統的無縫對接,方便群眾及時取藥。(市衛生健康委、市委網信辦、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六)推進“互聯網+”醫養結合服務。

以居民電子健康檔案為核心,利用智能可穿戴設備、健康管理APP、物聯網智能家居設備,通過簽約服務的家庭醫生對老年人進行持續的健康狀況跟蹤、動態監測、遠程管理,與上門服務相結合,為老年人提供個性化、精準健康指導,不出家門就能夠實現預約掛號、網上咨詢、遠程會診和網上購藥等醫療健康便民服務,促進老年人身心健康。加強具有鞍山特色的健康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業務協作機制,充分利用醫療聯合體的區域優勢,依托現代信息技術將醫療服務延伸至社區和家庭。(市衛生健康委、市民政局負責)

(七)完善“互聯網+”醫療健康價格及醫保支付政策。

進一步完善醫保支付政策,逐步將互聯網診療服務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建立費用分擔機制,方便群眾就醫,促進優質醫療資源有效利用。及時合理制定互聯網診療收費政策,促進形成合理的利益分配機制,支持互聯網醫療服務可持續發展。加快醫療保障信息系統對接,實現醫療保障數據與相關部門數據聯通共享,逐步拓展在線支付功能,推進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的“一站式”結算。逐步實現居民電子健康卡與社保卡實現通用、脫卡就醫,擴大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定點醫療機構范圍,推進醫保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繼續完善醫保管理信息系統,充分利用信息化技術,實現事先提示、事中監控預警和事后責任追溯。大力推行醫保智能審核和實時監控,將臨床路徑、合理用藥、支付政策等規則嵌入醫院信息系統,嚴格醫療行為和費用監管。(市醫保局、市衛生健康委負責)

(八)加強“互聯網+”醫學教育和科普服務。

鼓勵建立醫療健康教育培訓平臺,提供多樣化的醫學在線課程和醫學教育,滿足各專業技術人員的業務需求。構建網絡化、數字化、個性化、終身化的醫學教育培訓體系,鼓勵醫療工作者開展疑難雜癥及重大疾病病例探討交流,提升業務素質。建立網絡科普平臺,利用互聯網提供健康科普知識精準教育、信息推送、健康知識查詢等便捷服務,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和健康素養。(市衛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科協負責)

(九)推進“互聯網+”人工智能應用服務。

鼓勵醫療機構與互聯網企業合作開展智能醫學影像識別、病理分型和多學科會診以及多種醫療健康場景下的智能語音技術應用,提高醫療服務效率。支持中醫辨證論治智能輔助系統應用,提升基層中醫診療服務能力。開展基于人工智能技術、醫療健康智能設備的移動醫療示范,實現個人健康實時監測與評估、疾病預警、慢病篩查、主動干預。支持人工智能、醫療健康互相融合與轉化,鼓勵醫療健康相關的人工智能技術、醫用機器人、大型醫療設備、應急救援醫療設備、生物三維打印技術和可穿戴設備等的研發與應用,順應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趨勢,培育醫療健康相關設備數字化、智能化制造水平,促進產業發展。(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衛生健康委負責)

(十)不斷提升我市人口健康信息平臺使用水平。

完善全員人口、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等數據庫,暢通政府、部門、區域、行業之間的數據共享通道,促進全民健康信息共享應用。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信息化建設,鼓勵有條件的醫院建設信息化集成平臺,強化“互聯網+醫療健康”標準體系的落實,規范醫療健康數據采集,提升醫院管理效率和服務水平。加快推進縣級人口健康信息平臺建設,鼓勵有條件的縣建設實體平臺,實現健康醫療數據匯聚到市級平臺。到2020年,實現市、縣兩級平臺互聯互通與協同共享。(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負責)

(十一)推進“互聯網+”遠程影像診斷服務新模式。

構建市、縣兩級遠程影像診斷云平臺,聯通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基層醫療機構,在全市普遍實現基層檢查、上級診斷的遠程影像服務新模式,提供影像資料云存儲和手機APP隨時查詢的便民服務,讓居民在家門口就可享有大醫院優質影像診斷服務,少跑腿、少花錢,增強就醫獲得感。到2020年,全市所有公立鄉鎮衛生院均可實現遠程影像診斷。(市衛生健康委負責)

(十二)落實“互聯網+”醫療健康標準和規范。

在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貫徹落實全國醫療健康數據資源目錄與標準規范,加強“互聯網+”醫療健康標準規范管理,落實醫療服務、數據安全、個人信息保護、信息共享等基礎標準,全面推開病案首頁書寫規范、疾病分類與代碼、手術操作分類與代碼、醫學名詞術語“四統一”。落實全國醫院信息化建設標準和規范,改造升級老舊信息系統,推廣應用省統籌區域平臺和醫院信息平臺功能指引、數據標準,統一數據接口,為信息互通共享提供支撐。(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十三)充分利用“互聯網+”提高醫院管理和便民服務水平。

加快推進智慧醫院建設,充分利用“互聯網+”信息技術改善醫療服務,改造優化醫療服務流程,依托全市預約掛號平臺,開展多種形式網上預約掛號、預約分診、移動支付、診間結算、檢查檢驗報告推送、院后隨訪等信息便民惠民服務,改善患者就醫體驗。運用大數據等技術優化醫院管理機制,提升醫院管理水平。到2019年底,市縣兩級醫療機構全部開展預約診療、三級以上醫療機構全部開展分時段預約診療,預約時段精確到1小時。到2020年,全市二級以上醫療機構100%實現分時段預約診療。(市衛生健康委負責)

(十四)提升基層醫療機構醫療設施保障能力。

貫徹落實好省鄉鎮衛生院標準化建設“以獎代補”實施方案,加快推進我市鄉鎮衛生院房屋和設備標準化建設,改善鄉鎮衛生院就醫環境和就醫條件,為鄉鎮衛生院配備DR、彩超、全自動生化分析儀、數字化心電圖機等醫療設備,為實現遠程影像、遠程檢驗、遠程心電等服務提供支撐,提升鄉鎮衛生院服務能力。到2020年,實現每個鄉鎮有1所政府辦標準化鄉鎮衛生院。(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

(十五)強化“互聯網+”醫療健康質量監管。

貫徹執行國家、省互聯網診療管理有關規定,明確監管底線,同時按照深化“放管服”的要求,最大限度減少準入限制。加強事中、事后的監管,確保健康醫療服務的安全和質量。“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平臺等第三方機構應當確保提供服務人員的資質符合有關規定要求,并對所提供的服務承擔責任。推進互聯網可信體系建設,加快建設可信醫學數字身份、電子實名認證、數據訪問控制信息系統,“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產生的數據應當全程留痕,可查詢、可追溯,滿足行業監管需求。建立醫療責任的分擔機制,推行在線知情同意的告知,防范化解醫療風險。(市衛生健康委、市國家保密局、市公安局負責)

(十六)保障數據信息安全。

按照“誰建設、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強化網絡安全和建設工作同步規劃、同步部署、同步推進、同步落實。“互聯網+”醫療健康重要網絡系統建設和運行應符合《網絡安全法》和國家等級保護制度、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制度、重要領域密碼應用等有關規定要求。建立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定期開展信息安全隱患排查、監測和預警。依法嚴厲打擊發生在“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中泄露和買賣等侵犯個人隱私信息的違法犯罪行為,保護國家信息安全,維護公民個人權益。(市衛生健康委、市委網信辦、市國家保密局、市公安局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各單位要將發展“互聯網+醫療健康”作為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任務,加強工作指導和統籌協調,加大對“互聯網+醫療健康”基礎設施、信息化能力建設、人才支撐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協同配合,落實和完善相關支持政策措施,共同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

(二)鼓勵探索創新。尊重和發揚基層首創精神,鼓勵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結合實際,大膽探索,主動作為,創造性開展“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充分發揮云計算、大數據、移動互聯網、物聯網等新興技術對衛生健康工作的創新驅動作用,提升治理能力和服務水平,增強“互聯網+醫療健康”便民惠民成效。

(三)加強安全保障。加快國產密碼在醫療健康領域的推廣應用,推進醫療健康信息授權使用和安全防護,嚴格執行信息安全和健康醫療數據保密規定,建立完善個人隱私信息保護制度,定期開展重要信息系統、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隱患排查,切實提升“互聯網+醫療健康”信息系統安全防護能力、隱患發現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

(四)加強宣傳普及。加強“互聯網+醫療健康”應用發展政策解讀,大力宣傳應用發展的重要意義和惠民服務成效,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合理引導社會預期,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及時總結推廣經驗,提高群眾知曉度和參與度,營造“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良好環境和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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