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教育督導條例》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進一步健全我市教育督導體制,市政府決定成立鞍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職責
統籌規劃、指導全市的教育督導工作;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督導政策、措施;審議全市教育督導總體規劃和重大事項;聘任市督學;發布市教育督導報告。
二、組成人員
主 任:郭志強 副市長
副主任:梁 然 市政府副秘書長
王泓宇 市教育局局長
朱 影 市政府教育督導室主任
委 員:劉 哲 市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郭延軍 市教育局副局長
王憲革 市科技局副局長
王洪燦 市公安局副局長
邵啟斌 市財政局副局長
張連昌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徐德明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尹清山 市衛生健康委副主任
王 旗 市應急管理局黨組成員、市安委辦專職副主任
張 宇 市市場監管局副局長
鞍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設在市教育局,承擔委員會日常工作。
委員會成員因工作變動等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向市政府教育督導室提出,報委員會主任批準。
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3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