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土地調查條例》有關規定,國務院決定自2017年起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的通知》(國發〔2017〕48號)、《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開展全省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的通知》(遼政發〔2017〕59號)精神,全面完成我市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任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義
土地調查是我國法定的一項重要制度,是全面查實查清土地資源的重要手段。開展第三次土地調查,掌握翔實準確的全市土地利用現狀和土地資源變化等情況,是提升土地參與宏觀調控能力和推進科學決策的重要依據,是實現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的重要基礎,是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自然資源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保障,是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和農民合法權益的迫切需要,對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深化土地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確保國家糧食安全,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提升國土資源管理精準化水平,促進鞍山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等均具有重要意義。
二、工作任務
(一)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包括農村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和城市、建制鎮、村莊(以下簡稱城鎮村)內部土地利用現狀調查。
1.農村土地利用現狀調查。以縣(市、區)為基本單位,以國家統一提供的調查底圖為基礎,實地調查每塊圖斑的地類、位置、范圍、面積等利用狀況,查清全市農村各類土地的分布和利用狀況。
2.城鎮村內部土地利用現狀調查。開展細化調查,查清城鎮村內部各種地類的土地利用狀況。
(二)土地權屬調查。將城鎮國有建設用地范圍外已完成的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和國有土地使用權登記成果,落實在土地調查成果中,對發生變化的,開展補充調查;對城鎮村內部未完成地籍調查的區域,開展調查。
(三)專項用地調查與評價。基于土地利用現狀、土地權屬調查成果和國土資源管理形成的各類管理信息,開展系列專項用地調查評價。包括耕地細化調查、批準未建設的建設用地調查、農用地(耕地)分等定級評價調查等。
(四)土地利用數據庫建設。
1.建立土地調查及專項數據庫。按照國家編制統一的數據庫標準及建庫規范,以縣(市、區)為基本單位,開展縣級土地調查數據庫及專項調查數據庫建設。以縣級各類數據庫成果為基礎,建設市級土地調查及專項調查數據庫,并上報形成省級土地調查及專項調查數據庫,實現土地調查成果和專項調查成果的集成管理、動態入庫、綜合查詢、統計匯總、數據分析、決策服務等功能。
2.建立各級土地調查數據及專項調查數據分析與共享服務平臺。基于市、縣兩級土地調查與專項調查數據庫,建設從縣到市的土地調查數據綜合分析與服務平臺,并與省級服務平臺聯網,實現土地調查數據、專項調查數據與土地規劃、基礎測繪等各類基礎數據的互聯互通和綜合運用。
(五)數據統計與分析。
1.數據統計。在土地調查數據庫和專項數據庫基礎上,逐級匯總各級行政區劃內的城鎮和農村各類土地利用數據及專題數據。
2.數據分析。根據本次土地調查數據,并結合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及年度土地變更調查等相關數據,開展土地利用狀況分析。根據土地調查及分析結果,編制第三次土地調查分析報告。
3.數據成果制作與圖件編制。基于本次土地調查數據,制作系列數據成果,編制市、縣兩級系列土地利用圖件、圖集和各種專題圖、圖集等。
三、時間安排
本次土地調查涉及范圍廣、參與部門多、工作任務重、技術要求高。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組織實施。
本次土地調查以2019年12月31日為標準時點。
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經費預算編報、資料收集等前期調查準備工作。
2018年12月31日前,編制實施方案,組織技術政策培訓,通過招標確定作業隊伍;根據國家、省陸續下發的土地調查統一底圖,開展實地調查和數據庫建設。
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實地調查和數據庫建設,并通過省級核查;下半年對調查成果進行整理,并以2019年12月31日為調查標準時點,統一進行調查數據更新、成果匯交,匯總形成全市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基本數據。
2020年,完成統一時點數據匯總和地方調查成果驗收,形成全市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成果并報請省級驗收。
四、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市政府成立鞍山市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研究解決調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國土資源局,負責調查工作的具體業務和日常管理事務。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縣(市)區政府要成立相應的調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負責本地區調查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二)機制保障。各級政府要將本次土地調查工作納入政府年度績效考核內容。市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領導小組、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將適時組成督導組,對各地區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工作重視不夠、組織不力、進展遲緩、質量不高、影響全市工作進度的,責令限期整改,情況嚴重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經費保障。調查經費由市、縣(市)區政府按照承擔的工作任務分級分擔,由同級財政予以保障。對財政困難的地區,可申請市財政適當予以補助。根據土地調查任務和計劃安排,列入相應年度的財政預算,要切實加強預算管理,確保經費按時撥付。
五、工作要求
(一)嚴肅調查紀律。各級調查單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土地調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開展工作,確保調查數據真實、準確、完整。任何地區、部門、單位和個人都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弄虛作假和篡改調查數據。調查成果要按程序、時限逐級匯總上報。調查中所獲得的涉密資料和數據,必須嚴格保密。
(二)確保成果質量。實行分階段成果檢查制度,前一階段成果需經檢查合格后方可轉入下一階段,防止將錯誤帶入下階段工作。各地區要采取切實的保證措施,嚴格檢查驗收制度,確保土地調查的數據、圖件、實地相一致。
(三)嚴格項目監管。實行項目監理管理,對土地調查項目實施全流程監管,落實質量責任終身追究制度,明確當事人和責任人及其責任。對本次土地調查數據在后期應用階段發現質量問題,延伸追究相關單位及當事人的責任。
附件:鞍山市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領導小組人員名單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鞍山市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
領導小組人員名單
組 長:王 軍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陳大江 市政府副秘書長
陳望新 市國土資源局局長
成 員:王 震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王安泰 市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劉 彥 市民政局副局長
王敬雅 市財政局副局長
邊喜海 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
楊 野 市環保局副局長
陳 濱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副主任
劉延宏 市規劃局副局長
李長福 市農委副主任
盛常順 市水利局副局長
陳 濤 市統計局副局長
李士凱 市林業局副局長
宋 威 海城市副市長
高 偉 臺安縣副縣級干部
王智德 岫巖縣副縣長
劉雨虹 鐵東區副區長
金德建 鐵西區副區長
曹春雷 立山區副區長
周 繞 千山區副區長
范恩飛 高新區管委會副主任
張守義 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
高勝群 千山風景區管委會副主任
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由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邊喜海兼任。任務完成后領導小組隨即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