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部分行業(yè)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的通知》(財稅〔2012〕38號)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行業(yè)范圍的通知》(財稅〔2013〕57號)的規(guī)定,結合我省實際,現(xiàn)將擴大部分行業(yè)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以農產品為原料從事生產銷售的下列行業(yè)(按《國民經濟行業(yè)分類》(GB/T4754-2011)執(zhí)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試點納稅人),農產品進項稅額采用成本法核定扣除。
(一)水產品冷凍加工(代碼C1361);
(二)魚糜制品及水產品干腌制加工(代碼C1362);
(三)水果和堅果加工(代碼C1372);
(四)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代碼C1391);
(五)豆制品制造(代碼C1392);
(六)醬油、食醋及類似制品制造(代碼C1462);
(七)羽毛(絨)加工(代碼C1941)。
二、試點納稅人應自執(zhí)行本公告之日起,將期初庫存農產品以及庫存半成品、產成品耗用的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作轉出處理。
三、試點納稅人執(zhí)行本公告之日前的留抵稅額按現(xiàn)行規(guī)定在以后申報期內抵扣。
四、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方法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部分行業(yè)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的通知》(財稅〔2012〕38號)和《遼寧省國家稅務局 遼寧省財政廳關于部分行業(yè)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有關問題的公告》(遼寧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2年第3號)的規(guī)定執(zhí)行。
本公告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遼寧省國家稅務局 遼寧省財政廳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