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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政辦發〔2017〕161號
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
鞍山市遏制與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規劃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鞍山市遏制與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規劃》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11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鞍山市遏制與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規劃

 

為進一步推進艾滋病防治工作,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遼寧省遏制與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規劃的通知》(遼政辦發〔20178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防治現狀

“十二五”期間,全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加強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持政府主導、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工作原則,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了顯著進展。艾滋病檢測力度持續加大,注射吸毒傳播、輸血傳播和母嬰傳播得到有效控制,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以下簡稱感染者和病人)發現率由28.1%提高到61.5%,病死率在0.7%以下,全市抗病毒治療比例處于全省領先水平,全市整體疫情控制在低流行水平,受艾滋病影響人群生活質量不斷提高,社會歧視進一步減輕,基本實現了《鞍山市遏制與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動計劃》總體目標。2014年,我市被評為全國艾滋病防治城市示范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又邁上了新臺階。

雖然“十二五”期間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較好成效,但艾滋病防治工作形勢依然嚴峻,傳播蔓延的危險因素廣泛存在,防治工作出現的新問題與原有問題以及難點問題交織并存,情況更加復雜,防治任務十分艱巨。尚有一定數量的感染者和病人未被檢測發現,性傳播成為最主要傳播途徑,男性同性性行為人群感染率持續升高,青年學生感染人數增加較快,賣淫嫖娼等違法犯罪活動、合成毒品濫用及不安全性行為等諸多因素加大了艾滋病傳播風險,社交新媒體的普遍使用增強了易感染艾滋病行為的隱蔽性,人口頻繁流動增加了預防干預難度。艾滋病抗病毒治療人數不斷增加,耐藥病人逐漸增多,治療難度增大。部分地區艾滋病防治人員不足、防治技術手段有限,存在防治措施落實不到位的情況,社會組織等社會力量參與防治的作用發揮還不夠充分,仍需要長期不懈做好艾滋病防治各項工作。

二、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以基層為重點,以改革創新為動力,預防為主,中西醫并重,將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強化艾滋病預防控制措施,不斷降低艾滋病疫情流行水平,為實現健康鞍山目標做出貢獻。

三、工作目標

進一步完善政府領導、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艾滋病預防和控制體系,在全社會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識。最大限度發現感染者和病人,有效控制性傳播,持續減少注射吸毒傳播、輸血傳播和母嬰傳播,進一步降低病死率,逐步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的生存質量,減少社會歧視,將我市艾滋病疫情繼續控制在低流行水平。

1.居民艾滋病防治知識知曉率達85%以上。流動人口、青年學生、監管場所被監管人員等重點人群以及易感染艾滋病危險行為人群防治知識知曉率均達90%以上。

2.男性同性性行為人群艾滋病相關危險行為減少10%以上,其他性傳播危險行為人群感染率控制在0.5%以下。

3.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的配偶傳播率控制在1%以下。艾滋病母嬰傳播率下降到4%以下。

4.經診斷發現并知曉自身感染狀況的感染者和病人比例達90%以上。符合治療條件的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療比例達9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療的感染者和病人治療成功率達90%以上,累計接受中醫藥治療的人數顯著增加。

5.市傳染病院或市中心醫院建立艾滋病檢測確證實驗室。

6.全市各大()專院校均開設專題講座或利用健康教育課全面普及預防艾滋病綜合防治知識,達到每學年一學時;高校新生艾滋病防治知識教育覆蓋率達到100%

7.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負責隨訪管理的感染者和病人占到全部感染者和病人的60%以上。

8.全面推進我市國家級艾滋病綜合防治示范區建設,加強學校艾滋病健康教育,完善艾滋病三位一體治療管理模式,使初中及以上學校開展艾滋病防治宣傳教育的比例達到100%,艾滋病治療成功率逐年提高。

四、主要任務

(一)加強宣傳教育,顯著提升公眾艾滋病防治意識。堅持艾滋病宣傳教育公益性,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以及互聯網、微信等媒體,深入開展大眾人群宣傳教育,強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將艾滋病防治宣傳列入日常工作計劃,每月至少開展1次艾滋病防治公益宣傳。繼續發揮多部門的工作優勢,編撰具有針對性和警示性的宣傳材料,提高宣傳教育的有效性。重點加強對青年學生、流動人口、老年人、外籍人員感染者和監管場所人員等重點人群的健康教育。建立健全學校艾滋病疫情通報機制和定期會商機制,每年至少召開1次關于學校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聯席會議。利用機場、車站等場所進行多種形式的艾滋病防治宣傳。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以及支農、惠農等活動,深入農村地區開展艾滋病宣傳教育工作。加強合成毒品和濫用物質危害的宣傳教育。繼續開展“職工紅絲帶健康行動”、“青春紅絲帶”、“婦女‘面對面’宣傳教育”和“紅絲帶健康包”等專項行動。(牽頭部門:市委宣傳部、市衛生計生委,配合部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農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科技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交通委、鞍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紅十字會)

(二)強化綜合干預,切實提高艾滋病防治工作針對性。

1.強化社會綜治管理。依法嚴厲打擊賣淫嫖娼、聚眾淫亂、吸毒販毒等違法犯罪活動,加大對城鄉結合部、農村等薄弱地區打擊力度,依法從重處罰容留與艾滋病傳播危險行為相關活動的場所和人員。落實與艾滋病有關案件的舉報和立案處理程序,嚴厲打擊利用感染者身份的違法犯罪活動。及時將易促進艾滋病傳播的濫用物質納入合成毒品管控范圍,依法打擊濫用物質的生產、流通和使用行為。加強網絡管理,打擊網絡傳播淫穢色情信息。(牽頭部門:市公安局,配合部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2.有效控制性傳播。加強易感染艾滋病危險行為人群的警示教育和法制宣傳,突出疫情和危害嚴重性、有效防治措施等,促使其避免和減少易感染艾滋病危險行為。全面落實賓館等公共場所擺放安全套有關規定,采取措施提高安全套可及性和使用率。將男性同性傳播作為控制經性傳播的主要內容,探索適合我市實際的綜合干預策略。結合社會組織參與艾滋病防治基金項目,扶持信譽良好的社會組織參與項目工作,對男男性行為人群開展有針對性的預防干預措施,擴大對男男性行為人群宣傳干預的覆蓋面,提高男男性行為人群檢測率。加大對異性傳播綜合干預工作力度,對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全面實施綜合干預措施,提供安全套,進行健康教育,加強配偶或性伴檢測工作,切實減少婚內傳播。(責任部門:市教育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衛生計生委、市旅游委、市工商局)

3.持續減少注射吸毒傳播。保持禁毒工作的高壓態勢,進一步減緩新吸毒人員的增加速度,最大限度地有效管控吸毒人員。強制隔離戒毒所需對被強制戒毒人員實施有效干預,戒掉毒癮,切實減少吸毒傳播,并且在對強戒人員入所三個月內完成艾滋病病毒抗體初篩檢測,每季度開展1次艾滋病防治知識健康教育。(牽頭部門:市公安局,配合部門:市衛生計生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司法局)

(三)加強檢測咨詢和隨訪服務,進一步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的發現率。

1.擴大檢測服務范圍。進一步健全實驗室網絡,構建布局合理、方便快捷的艾滋病自愿咨詢檢測網絡,主動為有感染艾滋病風險人員提供檢測咨詢服務,最大限度發現感染者和減少傳播。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婦幼保健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設置艾滋病檢測篩查實驗室。市傳染病院或市中心醫院至少建立1家確證檢測實驗室。醫療衛生機構將艾滋病篩查項目納入住院病人和重點科室就診者常規檢測,主動提供艾滋病檢測咨詢服務。性病診療機構對性病就診者開展艾滋病主動檢測與咨詢服務。有條件的監管場所和檢驗檢疫機構應當設立艾滋病檢測實驗室或快速檢測點。繼續將艾滋病、性病檢測咨詢納入婚前自愿醫學檢查,探索將艾滋病、性病檢測咨詢納入重點公共場所服務人員健康體檢。檢測機構要創新服務方式,方便有意愿的人群接受檢測服務。探索開展艾滋病自我檢測,建立和完善與隨訪服務等工作的銜接機制。(牽頭部門:市衛生計生委,配合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鞍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2.加強疫情監測研判。根據艾滋病疫情和危險因素情況,及時調整、優化監測點設置;強化艾滋病疫情和耐藥監測、信息分析和利用,提高監測數據質量,為科學決策提供依據。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要及時向衛生計生部門通報疫情。做好疫情和政務信息公開,回應社會關切。(責任部門:市衛生計生委、鞍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3.提高隨訪服務規范性。實施重大疾病防控工程,逐步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負責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隨訪管理工作。發揮基層公共衛生機構職能,建立以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為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主體的隨訪管理網絡,為感染者和病人提供針對性的隨訪干預服務。切實提高首次隨訪工作質量,強化對感染者和病人的心理支持、行為干預、醫學咨詢等工作,對于居住地在本地的感染者和病人要做到面對面首次隨訪,告知合法權益、責任義務,督促他們及時將感染情況告知與其有性關系者,并動員開展配偶或性伴檢測。積極做好監管場所感染者和病人、流動感染者和病人的隨訪服務,建立和完善流出地、流入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轉介機制。落實在我市外籍感染者的隨訪干預、治療管理等相關防治措施。(牽頭部門:市衛生計生委,配合部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外事辦、市教育局)

(四)嚴格落實核酸檢測工作,持續減少輸血傳播。完善血站服務體系,合理規劃設置血站核酸檢測實驗室,供應臨床的血液全部按規定經過艾滋病病毒、乙肝病毒、丙肝病毒核酸檢測。做好核酸檢測實驗室質量控制,加強信息化建設,有效降低血液殘余風險度,持續減少輸血傳播。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采供血液(血漿)和組織他人出賣血液(血漿)活動。加強對入出境人體組織、血液、血液制品和生物制品檢疫。做好艾滋病職業暴露處置和調查工作,加強工作人員安全防護。(牽頭部門:市衛生計生委,配合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公安局、鞍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五)全面落實孕產婦保健工作,有效預防母嬰傳播。以婦幼健康服務網絡為平臺,將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工作與婦幼健康服務工作有機結合,重點提高經濟發展落后、偏遠地區開展預防母嬰傳播服務的能力,持續減少母嬰傳播。醫療衛生機構應當結合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產期保健、兒童和青少年保健、性病防治等常規醫療保健服務開展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的健康教育和咨詢指導,引導新婚人群、孕產婦盡早接受相關檢測,對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孕產婦及所生兒童提供治療、預防性用藥、監測、隨訪、轉介等系列干預服務。(責任部門:市衛生計生委)

(六)強化救治救助政策落實,依法保障感染者和病人權益。

1.加強抗病毒治療工作。將所有符合治療標準、自愿接受治療的感染者和病人納入治療范疇。進一步規范治療管理,將艾滋病治療與管理模式由以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為主導,逐步過渡到以定點醫療機構和基層醫療機構為主導。傳染病防治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綜合醫療機構等要建立健全與艾滋病定點醫療機構的轉診制度,切實提高全市艾滋病治療質量和效果,挽救感染者和病人生命。艾滋病定點醫療機構應嚴格執行有關診療指南,為接受抗病毒治療的艾滋病病人制定治療方案,定期隨訪,指導患者家庭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督促患者服藥、觀察用藥副作用,加強耐藥檢測和病情監測,及時更換藥物和處理藥物不良反應。加強感染者和病人中結核病等機會性感染疾病的篩查、診斷和治療工作。提高對流動人口、監管場所感染者和病人的規范化治療水平。建立中醫藥參與艾滋病防治診療工作機制。(牽頭部門:市衛生計生委,配合部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

2.加強權益保護和社會救助。要依法保障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庭成員在就醫、就業、入學等方面的合法權益。醫療衛生機構要強化首診負責制,對診療服務中發現的感染者和病人,做好接診、轉診和相關處置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或者拒絕診治。要認真落實社會保障政策,加強相關社會福利、社會保障、社會救助等政策銜接,確保感染者和病人基本醫療、基本養老、基本生活保障等權益。建立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自然增長機制,為艾滋病致孤兒童和感染兒童及時、足額發放基本生活費。將艾滋病防治與扶貧開發相結合,按照精準扶貧要求,支持符合扶貧條件、有勞動能力的感染者和病人開展力所能及的生產活動,共享經濟和社會發展成果。做好違法犯罪感染者和病人回歸社會后的治療、救助等銜接工作。(責任部門:市衛生計生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扶貧辦、市紅十字會)

(七)動員社會力量,激發社會組織參與活力。要按照創新社會治理體制總體要求,發揮社會組織易于接觸特殊人群、工作方式靈活等優勢,將社會組織參與艾滋病防治工作納入整體防治工作計劃,激發社會組織參與活力,發揮社會組織獨特優勢,鼓勵、支持各級艾滋病防治協會、預防醫學會等社會組織在易感染艾滋病危險行為人群干預、感染者和病人隨訪服務、關懷救助等領域開展工作。疾控機構負責召集社會組織參與艾滋病防治工作協調培訓會,提高社會組織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促進防治工作。醫療衛生機構要與社會組織密切配合,實現防治工作有效銜接。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參與艾滋病防治基金的引導作用,支持具備條件、信譽良好的社會組織申請基金項目,合理設置社會組織培育基地,加強培訓和扶持,促進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登記。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等單位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牽頭部門:市衛生計生委,配合部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紅十字會)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落實防治責任。各級政府要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艾滋病防治工作負總責,加強組織領導,將防治工作納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和考核內容,制定符合本地工作實際的實施方案,落實管理責任制,明確部門職責和工作任務。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要加強統籌協調。各有關部門要落實防治職責,將艾滋病防治納入本部門日常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建立考核制度,形成防治合力。

(二)加強隊伍建設,提高防治能力。要加強艾滋病防治專業隊伍建設,加強學科帶頭人和創新型人才的培養,積極開展國內外、省內外合作與交流,加大以問題為導向的應用性研究力度,提高艾滋病防治定點綜合醫院及傳染病醫院的綜合診療能力,提高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疫情分析研判和防治效果評價能力。完善承擔艾滋病防治任務定點醫院補償機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艾滋病防治人員衛生防疫津貼、醫療衛生津貼等特殊崗位津貼補貼,在績效工資分配上適當進行傾斜,為防治隊伍正常履職盡責提供保障。

(三)加大投入力度,保障防治經費。各級政府要合理安排艾滋病防治經費,逐步加大投入力度。要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社會組織和其他有能力的機構組織開展艾滋病防治工作。進一步完善以政府投入為主的多渠道籌措經費機制,加強各類防治資金的統籌協調、管理和使用,確保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六、督導與評估

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要組織開展督導檢查,在“十三五”末期組織或委托第三方開展評估工作。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對本規劃進展、質量和成效進行督導與評估,將重點任務落實情況作為督查督辦的重要事項,確保各項任務得到貫徹落實。

 

 

鞍政辦發〔2017〕161號
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鞍山市遏制與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規劃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鞍山市遏制與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規劃》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11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鞍山市遏制與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規劃

 

為進一步推進艾滋病防治工作,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遼寧省遏制與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規劃的通知》(遼政辦發〔20178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防治現狀

“十二五”期間,全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加強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持政府主導、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工作原則,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了顯著進展。艾滋病檢測力度持續加大,注射吸毒傳播、輸血傳播和母嬰傳播得到有效控制,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以下簡稱感染者和病人)發現率由28.1%提高到61.5%,病死率在0.7%以下,全市抗病毒治療比例處于全省領先水平,全市整體疫情控制在低流行水平,受艾滋病影響人群生活質量不斷提高,社會歧視進一步減輕,基本實現了《鞍山市遏制與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動計劃》總體目標。2014年,我市被評為全國艾滋病防治城市示范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又邁上了新臺階。

雖然“十二五”期間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較好成效,但艾滋病防治工作形勢依然嚴峻,傳播蔓延的危險因素廣泛存在,防治工作出現的新問題與原有問題以及難點問題交織并存,情況更加復雜,防治任務十分艱巨。尚有一定數量的感染者和病人未被檢測發現,性傳播成為最主要傳播途徑,男性同性性行為人群感染率持續升高,青年學生感染人數增加較快,賣淫嫖娼等違法犯罪活動、合成毒品濫用及不安全性行為等諸多因素加大了艾滋病傳播風險,社交新媒體的普遍使用增強了易感染艾滋病行為的隱蔽性,人口頻繁流動增加了預防干預難度。艾滋病抗病毒治療人數不斷增加,耐藥病人逐漸增多,治療難度增大。部分地區艾滋病防治人員不足、防治技術手段有限,存在防治措施落實不到位的情況,社會組織等社會力量參與防治的作用發揮還不夠充分,仍需要長期不懈做好艾滋病防治各項工作。

二、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以基層為重點,以改革創新為動力,預防為主,中西醫并重,將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強化艾滋病預防控制措施,不斷降低艾滋病疫情流行水平,為實現健康鞍山目標做出貢獻。

三、工作目標

進一步完善政府領導、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艾滋病預防和控制體系,在全社會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識。最大限度發現感染者和病人,有效控制性傳播,持續減少注射吸毒傳播、輸血傳播和母嬰傳播,進一步降低病死率,逐步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的生存質量,減少社會歧視,將我市艾滋病疫情繼續控制在低流行水平。

1.居民艾滋病防治知識知曉率達85%以上。流動人口、青年學生、監管場所被監管人員等重點人群以及易感染艾滋病危險行為人群防治知識知曉率均達90%以上。

2.男性同性性行為人群艾滋病相關危險行為減少10%以上,其他性傳播危險行為人群感染率控制在0.5%以下。

3.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的配偶傳播率控制在1%以下。艾滋病母嬰傳播率下降到4%以下。

4.經診斷發現并知曉自身感染狀況的感染者和病人比例達90%以上。符合治療條件的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療比例達9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療的感染者和病人治療成功率達90%以上,累計接受中醫藥治療的人數顯著增加。

5.市傳染病院或市中心醫院建立艾滋病檢測確證實驗室。

6.全市各大()專院校均開設專題講座或利用健康教育課全面普及預防艾滋病綜合防治知識,達到每學年一學時;高校新生艾滋病防治知識教育覆蓋率達到100%

7.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負責隨訪管理的感染者和病人占到全部感染者和病人的60%以上。

8.全面推進我市國家級艾滋病綜合防治示范區建設,加強學校艾滋病健康教育,完善艾滋病三位一體治療管理模式,使初中及以上學校開展艾滋病防治宣傳教育的比例達到100%,艾滋病治療成功率逐年提高。

四、主要任務

(一)加強宣傳教育,顯著提升公眾艾滋病防治意識。堅持艾滋病宣傳教育公益性,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以及互聯網、微信等媒體,深入開展大眾人群宣傳教育,強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將艾滋病防治宣傳列入日常工作計劃,每月至少開展1次艾滋病防治公益宣傳。繼續發揮多部門的工作優勢,編撰具有針對性和警示性的宣傳材料,提高宣傳教育的有效性。重點加強對青年學生、流動人口、老年人、外籍人員感染者和監管場所人員等重點人群的健康教育。建立健全學校艾滋病疫情通報機制和定期會商機制,每年至少召開1次關于學校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聯席會議。利用機場、車站等場所進行多種形式的艾滋病防治宣傳。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以及支農、惠農等活動,深入農村地區開展艾滋病宣傳教育工作。加強合成毒品和濫用物質危害的宣傳教育。繼續開展“職工紅絲帶健康行動”、“青春紅絲帶”、“婦女‘面對面’宣傳教育”和“紅絲帶健康包”等專項行動。(牽頭部門:市委宣傳部、市衛生計生委,配合部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農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科技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交通委、鞍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紅十字會)

(二)強化綜合干預,切實提高艾滋病防治工作針對性。

1.強化社會綜治管理。依法嚴厲打擊賣淫嫖娼、聚眾淫亂、吸毒販毒等違法犯罪活動,加大對城鄉結合部、農村等薄弱地區打擊力度,依法從重處罰容留與艾滋病傳播危險行為相關活動的場所和人員。落實與艾滋病有關案件的舉報和立案處理程序,嚴厲打擊利用感染者身份的違法犯罪活動。及時將易促進艾滋病傳播的濫用物質納入合成毒品管控范圍,依法打擊濫用物質的生產、流通和使用行為。加強網絡管理,打擊網絡傳播淫穢色情信息。(牽頭部門:市公安局,配合部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2.有效控制性傳播。加強易感染艾滋病危險行為人群的警示教育和法制宣傳,突出疫情和危害嚴重性、有效防治措施等,促使其避免和減少易感染艾滋病危險行為。全面落實賓館等公共場所擺放安全套有關規定,采取措施提高安全套可及性和使用率。將男性同性傳播作為控制經性傳播的主要內容,探索適合我市實際的綜合干預策略。結合社會組織參與艾滋病防治基金項目,扶持信譽良好的社會組織參與項目工作,對男男性行為人群開展有針對性的預防干預措施,擴大對男男性行為人群宣傳干預的覆蓋面,提高男男性行為人群檢測率。加大對異性傳播綜合干預工作力度,對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全面實施綜合干預措施,提供安全套,進行健康教育,加強配偶或性伴檢測工作,切實減少婚內傳播。(責任部門:市教育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衛生計生委、市旅游委、市工商局)

3.持續減少注射吸毒傳播。保持禁毒工作的高壓態勢,進一步減緩新吸毒人員的增加速度,最大限度地有效管控吸毒人員。強制隔離戒毒所需對被強制戒毒人員實施有效干預,戒掉毒癮,切實減少吸毒傳播,并且在對強戒人員入所三個月內完成艾滋病病毒抗體初篩檢測,每季度開展1次艾滋病防治知識健康教育。(牽頭部門:市公安局,配合部門:市衛生計生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司法局)

(三)加強檢測咨詢和隨訪服務,進一步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的發現率。

1.擴大檢測服務范圍。進一步健全實驗室網絡,構建布局合理、方便快捷的艾滋病自愿咨詢檢測網絡,主動為有感染艾滋病風險人員提供檢測咨詢服務,最大限度發現感染者和減少傳播。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婦幼保健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設置艾滋病檢測篩查實驗室。市傳染病院或市中心醫院至少建立1家確證檢測實驗室。醫療衛生機構將艾滋病篩查項目納入住院病人和重點科室就診者常規檢測,主動提供艾滋病檢測咨詢服務。性病診療機構對性病就診者開展艾滋病主動檢測與咨詢服務。有條件的監管場所和檢驗檢疫機構應當設立艾滋病檢測實驗室或快速檢測點。繼續將艾滋病、性病檢測咨詢納入婚前自愿醫學檢查,探索將艾滋病、性病檢測咨詢納入重點公共場所服務人員健康體檢。檢測機構要創新服務方式,方便有意愿的人群接受檢測服務。探索開展艾滋病自我檢測,建立和完善與隨訪服務等工作的銜接機制。(牽頭部門:市衛生計生委,配合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鞍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2.加強疫情監測研判。根據艾滋病疫情和危險因素情況,及時調整、優化監測點設置;強化艾滋病疫情和耐藥監測、信息分析和利用,提高監測數據質量,為科學決策提供依據。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要及時向衛生計生部門通報疫情。做好疫情和政務信息公開,回應社會關切。(責任部門:市衛生計生委、鞍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3.提高隨訪服務規范性。實施重大疾病防控工程,逐步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負責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隨訪管理工作。發揮基層公共衛生機構職能,建立以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為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主體的隨訪管理網絡,為感染者和病人提供針對性的隨訪干預服務。切實提高首次隨訪工作質量,強化對感染者和病人的心理支持、行為干預、醫學咨詢等工作,對于居住地在本地的感染者和病人要做到面對面首次隨訪,告知合法權益、責任義務,督促他們及時將感染情況告知與其有性關系者,并動員開展配偶或性伴檢測。積極做好監管場所感染者和病人、流動感染者和病人的隨訪服務,建立和完善流出地、流入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轉介機制。落實在我市外籍感染者的隨訪干預、治療管理等相關防治措施。(牽頭部門:市衛生計生委,配合部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外事辦、市教育局)

(四)嚴格落實核酸檢測工作,持續減少輸血傳播。完善血站服務體系,合理規劃設置血站核酸檢測實驗室,供應臨床的血液全部按規定經過艾滋病病毒、乙肝病毒、丙肝病毒核酸檢測。做好核酸檢測實驗室質量控制,加強信息化建設,有效降低血液殘余風險度,持續減少輸血傳播。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采供血液(血漿)和組織他人出賣血液(血漿)活動。加強對入出境人體組織、血液、血液制品和生物制品檢疫。做好艾滋病職業暴露處置和調查工作,加強工作人員安全防護。(牽頭部門:市衛生計生委,配合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公安局、鞍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五)全面落實孕產婦保健工作,有效預防母嬰傳播。以婦幼健康服務網絡為平臺,將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工作與婦幼健康服務工作有機結合,重點提高經濟發展落后、偏遠地區開展預防母嬰傳播服務的能力,持續減少母嬰傳播。醫療衛生機構應當結合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產期保健、兒童和青少年保健、性病防治等常規醫療保健服務開展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的健康教育和咨詢指導,引導新婚人群、孕產婦盡早接受相關檢測,對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孕產婦及所生兒童提供治療、預防性用藥、監測、隨訪、轉介等系列干預服務。(責任部門:市衛生計生委)

(六)強化救治救助政策落實,依法保障感染者和病人權益。

1.加強抗病毒治療工作。將所有符合治療標準、自愿接受治療的感染者和病人納入治療范疇。進一步規范治療管理,將艾滋病治療與管理模式由以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為主導,逐步過渡到以定點醫療機構和基層醫療機構為主導。傳染病防治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綜合醫療機構等要建立健全與艾滋病定點醫療機構的轉診制度,切實提高全市艾滋病治療質量和效果,挽救感染者和病人生命。艾滋病定點醫療機構應嚴格執行有關診療指南,為接受抗病毒治療的艾滋病病人制定治療方案,定期隨訪,指導患者家庭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督促患者服藥、觀察用藥副作用,加強耐藥檢測和病情監測,及時更換藥物和處理藥物不良反應。加強感染者和病人中結核病等機會性感染疾病的篩查、診斷和治療工作。提高對流動人口、監管場所感染者和病人的規范化治療水平。建立中醫藥參與艾滋病防治診療工作機制。(牽頭部門:市衛生計生委,配合部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

2.加強權益保護和社會救助。要依法保障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庭成員在就醫、就業、入學等方面的合法權益。醫療衛生機構要強化首診負責制,對診療服務中發現的感染者和病人,做好接診、轉診和相關處置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或者拒絕診治。要認真落實社會保障政策,加強相關社會福利、社會保障、社會救助等政策銜接,確保感染者和病人基本醫療、基本養老、基本生活保障等權益。建立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自然增長機制,為艾滋病致孤兒童和感染兒童及時、足額發放基本生活費。將艾滋病防治與扶貧開發相結合,按照精準扶貧要求,支持符合扶貧條件、有勞動能力的感染者和病人開展力所能及的生產活動,共享經濟和社會發展成果。做好違法犯罪感染者和病人回歸社會后的治療、救助等銜接工作。(責任部門:市衛生計生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扶貧辦、市紅十字會)

(七)動員社會力量,激發社會組織參與活力。要按照創新社會治理體制總體要求,發揮社會組織易于接觸特殊人群、工作方式靈活等優勢,將社會組織參與艾滋病防治工作納入整體防治工作計劃,激發社會組織參與活力,發揮社會組織獨特優勢,鼓勵、支持各級艾滋病防治協會、預防醫學會等社會組織在易感染艾滋病危險行為人群干預、感染者和病人隨訪服務、關懷救助等領域開展工作。疾控機構負責召集社會組織參與艾滋病防治工作協調培訓會,提高社會組織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促進防治工作。醫療衛生機構要與社會組織密切配合,實現防治工作有效銜接。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參與艾滋病防治基金的引導作用,支持具備條件、信譽良好的社會組織申請基金項目,合理設置社會組織培育基地,加強培訓和扶持,促進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登記。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等單位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牽頭部門:市衛生計生委,配合部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紅十字會)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落實防治責任。各級政府要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艾滋病防治工作負總責,加強組織領導,將防治工作納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和考核內容,制定符合本地工作實際的實施方案,落實管理責任制,明確部門職責和工作任務。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要加強統籌協調。各有關部門要落實防治職責,將艾滋病防治納入本部門日常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建立考核制度,形成防治合力。

(二)加強隊伍建設,提高防治能力。要加強艾滋病防治專業隊伍建設,加強學科帶頭人和創新型人才的培養,積極開展國內外、省內外合作與交流,加大以問題為導向的應用性研究力度,提高艾滋病防治定點綜合醫院及傳染病醫院的綜合診療能力,提高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疫情分析研判和防治效果評價能力。完善承擔艾滋病防治任務定點醫院補償機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艾滋病防治人員衛生防疫津貼、醫療衛生津貼等特殊崗位津貼補貼,在績效工資分配上適當進行傾斜,為防治隊伍正常履職盡責提供保障。

(三)加大投入力度,保障防治經費。各級政府要合理安排艾滋病防治經費,逐步加大投入力度。要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社會組織和其他有能力的機構組織開展艾滋病防治工作。進一步完善以政府投入為主的多渠道籌措經費機制,加強各類防治資金的統籌協調、管理和使用,確保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六、督導與評估

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要組織開展督導檢查,在“十三五”末期組織或委托第三方開展評估工作。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對本規劃進展、質量和成效進行督導與評估,將重點任務落實情況作為督查督辦的重要事項,確保各項任務得到貫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