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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政辦發〔2017〕141號
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
進一步加強鞍山市醫療聯合體建設
和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關于進一步加強鞍山市醫療聯合體建設和發展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1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進一步加強鞍山市醫療聯合體

建設和發展的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推動鞍山市醫聯體(醫共體)建設和發展,不斷深化分級診療工作,建立完善醫療服務體系,為群眾提供優質便利醫療服務,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醫療聯合體建設的實施意見》(遼政辦發〔201779號)精神,結合鞍山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全面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全國衛生與健康大會要求,將醫聯體建設作為推進全市醫療衛生服務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舉措,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工作原則,以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為重點,堅持公立醫療機構的公益性,充分發揮區域內大醫院人才、技術、設備、信息等優勢,不斷完善醫聯體的管理模式、運行機制,構建不同層級、不同類別醫療機構之間基層首診、雙向轉診、上下聯動的分工協作機制,為患者提供優質、安全、便利的醫療服務,更好地滿足群眾日益增長的醫療衛生服務需求,切實增強群眾看病就醫的獲得感。

二、總體目標

2017年,進一步完善城區醫聯體的組建形式和運行機制,積極探索構建緊密型醫聯體,實現分工協作、上下聯動格局,大醫院專家、患者下沉基層常態化,雙向轉診總量進一步增加。市中心醫院醫聯體要建設形成緊密型醫聯體。縣域內縣級醫院作為牽頭醫院與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構建醫聯體進一步完善,積極探索建立緊密型管理模式,分工協作、上下聯動、雙向轉診格局基本形成,縣域內就診率達到90%,基本實現大病不出縣,小病不出鄉鎮。在縣域至少建設一家緊密型醫聯體(醫共體)。

2020年,全面推進醫聯體建設,形成較為完善的醫聯體政策體系,部分民營機構納入醫聯體,醫聯體成為服務、責任、利益、管理共同體。城區醫聯體運行機制進一步完善,醫務人員在醫聯體內有序流動,醫療機構之間以經濟為紐帶,分工協作、優勢互補、雙向轉診、上下聯動,形成高效運轉的整體;縣域內縣級醫院、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資源配置更加合理,分工協作運行良好,醫療服務能力顯著增強。全市基層機構診療量占總診療量比例超過65以上%,縣域內就診率穩居90%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建設醫療聯合體

1.城區,以鞍山市中心醫院、鞍鋼總醫院等8家三級醫院為龍頭,聯合城區二級醫院、基層醫療機構組建8個醫聯體(詳見附件1),將城區全部二、三級公立綜合醫院納入醫聯體。

2.縣域,以海城市、臺安縣、岫巖縣的中心醫院、中醫院作為龍頭與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組建5個醫聯體(醫共體),實現醫療衛生服務地域全覆蓋,并探索建立服務、責任、利益、管理共同體(詳見附件2)。

3.院際之間,以大型專科醫院,如市腫瘤醫院、市精神衛生中心、市傳染病院、市千山(結核病)醫院、市婦兒醫院等為龍頭,探索與城區、縣域內設置相應專科的機構組建跨區域特色專科聯盟,提升專科疾病救治能力;充分發揮信息化優勢,利用遠程網絡的服務投送能力,大力發展遠程醫療協作網,為基層機構特別是貧困地區提供遠程醫療、遠程教學、遠程培訓等服務,提高優質醫療資源的可及性和整體效率。

(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

(二)建立新型管理模式

在不同層級醫療機構之間構建分工協作、上下聯動、雙向轉診、運轉高效的新型管理模式。

1.建立“醫聯長制”。由牽頭醫院負責人作為“醫聯長”,履行醫聯體組建職責,制定醫聯體章程。醫聯體內成立理事會等管理組織,負責醫聯體發展規劃、資源統籌調配,以及確定醫聯體內成員單位功能定位、責任、權利、義務,建立醫療質量管理、收入分配和績效考核制度等。20171110日前,各醫聯體要完成醫聯體章程的制定,并報牽頭醫院上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

2.探索緊密型管理方式。成員單位為公立二級醫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可探索采用托管等緊密型管理方式,牽頭醫院可對被托管機構的業務運營、人事、內部分配等實施管理。牽頭醫院可派有管理經驗的管理人員到成員單位任職,同時承擔接收基層管理骨干進修任務。

3.推進信息化建設一體化。有條件的醫聯體可對成員的信息化系統,包括HIS、電子病例、電子化轉診、遠程會診等進行整合、提升,為管理和醫療運行一體化創造條件。

(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三)建立高效運行新機制

1.建立專家下沉機制。牽頭醫院和三級醫院高年資專科醫生或專家,特別是糖尿病、高血壓專科醫生必須有序下沉基層機構坐診,并確保坐診時間;基層機構要為專家坐診創造條件,包括診療環境、交通、輔助檢查和藥品等都要創造條件保障。下沉坐診專家要認真履行職責,在做好診療工作的同時,指導、培訓基層醫生,參加會診等,并參加基層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團隊,開展簽約服務;允許對到基層坐診專家給予適當的坐診補助。

2.建立雙向轉診機制。醫聯體各成員要嚴格按照醫療機構的功能劃分收治患者,并實施雙向轉診。根據服務能力,探索制定醫聯體內各成員單位收治病種及接受下轉病種清單,特別是糖尿病、高血壓患者要按照分級診療技術方案的要求嚴格實施。牽頭醫院對于符合下轉標準的病人,要盡力勸說病人下轉治療,對確需到上級醫院診治的患者,基層首診醫生應主動與上級醫院聯系,實施轉診。上級醫院應建立轉診綠色通道,對基層轉診病人特別是簽約服務對象要優先安排就診、優先安排檢查、優先安排住院。牽頭醫院可與醫聯體成員建立聯合病房,收治下轉患者,促進雙向轉診。加強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為患者提供一體化、便利化的疾病診療—康復—長期護理連續性服務。

3.建立統一診斷機制。在醫聯體牽頭醫院建立醫聯體影像診斷中心、心電診斷中心、病理診斷中心和臨床檢驗中心,并逐步實現檢查檢驗結果互認。牽頭醫院與基層機構聯合建立遠程醫學影像會診系統,負責基層復雜疑難或急診影像檢查的診斷工作;建立遠程心電會診對接平臺,負責心電檢測數據的遠程會診工作;建立臨床檢驗綠色通道,接受基層委托的檢驗項目臨床檢驗工作。牽頭醫院要負責醫聯體內各基層醫療機構的病理會診或病理診斷工作。有條件的醫聯體內,可逐步建立統一的醫院信息化管理系統,實現電子化雙向轉診,基層醫療機構臨床醫師在本單位直接開具醫院檢查檢驗申請單,到醫聯體上級醫院完成繳費后可直接進行檢查,無需再辦理掛號、開單等手續,以方便患者。

4.建立業務培訓機制。醫聯體牽頭醫院要安排學科帶頭人或主治醫師以上職稱的專家定期到基層機構坐診、會診、查房、疑難病例討論和業務培訓。同時,組織基層機構醫務人員定期到上級醫院接受輪訓、專題培訓和參加各類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為基層機構培養一批能診治常見病、多發病和明確診斷慢性病的醫護人員,不斷提升基層醫療機構業務素質和服務水平。對醫聯體內下級醫生進修應免收相關費用。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可優先接納本醫聯體內醫療機構的青年醫生參加培訓。

(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

5.建立臨床用藥銜接機制。牽頭醫院對醫聯體內各機構藥品的配備要進行統籌安排,關負責管理和督導,特別是糖尿病、高血壓患者,以及下轉患者量較大的病種或建立聯合病房的基層機構,用藥目錄實行與大醫院相銜接,確保下轉患者治療用藥的一致性。探索形成醫聯體內處方流動、藥品共享與配送機制。

(四)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

以患者需求為導向,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實現對患者疾病治療、康復、預防全流程的照顧。

1.完善基層機構簽約服務。基層醫療機構要提升簽約服務水平、豐富簽約服務內涵,增強簽約服務對居民的吸引力。家庭醫生要與簽約居民建立良好的溝通關系,不斷改善服務,為居民提供基本醫療、健康咨詢和指導,以及幫助辦理會診、轉診等服務。醫聯體內上級醫院要與基層家庭醫生建立良好的協作關系,建立對接機制,為家庭醫生辦理轉診、會診提供方便,將醫院一些緊缺的號源分配一定數量給基層家庭醫生。對部分慢性病簽約患者提供不超過2個月用藥量的長處方服務,同時可根據雙向轉診患者就醫需求,通過延伸處方、集中配送等形式加強基層和上級醫院用藥銜接。

2.提供醫院專科醫生簽約服務。一是允許醫院主治醫師及以上職稱的專科醫生做為家庭醫生與居民建立簽約服務關系,為簽約居民提供專科服務。二是鼓勵醫院專科醫生通過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加入基層醫療機構的家庭醫生簽約團隊,開展簽約服務,提升社區家庭醫生團隊的專科疾病診療能力,更好地為居民服務。如糖尿病、高血壓專科醫師簽約,可實現對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從醫院到社區的全程管理,提升服務品質。三是專科醫生簽約管理的病人數原則上不能超過500人。

3.實施有償簽約服務。在基層醫療機構為居民提供免費基礎簽約服務的基礎上,基層醫療機構和醫院專科醫師可為居民提供多層次多樣化的有償簽約服務,滿足居民健康保健和疾病診療的個性化需求。簽約服務費可在簽約時由醫療機構收費系統一次性收取。醫療機構要建立完善的簽約服務激勵機制,簽約服務費主要用于獎勵簽約醫生和團隊人員。

(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五)完善配套政策

1.醫保政策。實施基層醫療機構、縣級醫院與大醫院間的差別化支付政策,引導參保患者有序就診;在堅持和完善總額控制的前提下,探索開展對緊密型醫聯體和其他縱向合作的醫聯體等分工協作模式實行醫保總額付費等多種支付方式改革;醫聯體內下轉或轉同級機構患者取消醫保起付線,上轉患者只收上級醫院與下級醫院起付線的差額部分;對有資質的基層機構實行23種慢病準入政策,方便患者就近就醫。

(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市衛生計生委)

2.價格政策。按省規定建立醫療服務價格的動態調整機制,逐步理順不同級別醫療機構間和醫療服務項目的比價關系,形成以成本和收入結構變化為基礎的價格動態調整機制。醫聯體內各醫療機構要全面落實醫療服務收費價格調整各項規定,全面落實藥品零差率銷售政策規定。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市衛生計生委)

3.財政政策。財政投入要確保足額到位。醫聯體內各醫療機構的產權歸屬保持不變,繼續按原渠道撥付財政補助經費;市和縣(市)區、開發區兩級財政,對基層公共衛生配套經費要按照國家和省規定足額撥付到位;縣(市)區級、開發區財政要按照國家、省、市規定對基層機構的補助政策投入到位。

(牽頭單位: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

4.人才激勵政策。全面落實國家、省關于醫療衛生機構人事制度改革相關政策,建立健全人員聘用管理、崗位管理、職稱管理和績效工資分配制度,增強醫療衛生機構的生機活力。醫聯體內二級以醫院向基層醫療機構派出專業和管理人員工作時間視為基層服務時間。醫聯體內醫護人員可在本醫聯體內各機構執業,不需要辦理多點執業手續。

(牽頭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衛生計生委)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

各地區、各相關部門和醫療機構要充分認識到醫聯體建設和發展的重要意義,加強醫聯體的建設和發展是國家的既定方針,是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部署的重點任務,是深化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改革的重要舉措。也是推進我市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現實需要。我們要增強做好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把這項工作擺上重要日程,對照工作任務和職責,確保醫聯體建設和發展各項任務的落實。

(二)加強組織領導

各縣(市)區、各開發區、各相關部門和醫療機構的主要領導做為第一責任人,要親自過問、親自部署醫聯體的建設和發展工作,定期組織研究醫聯體的組建和工作開展情況,解決運行中的問題,為醫聯體的管理和運行創造必要條件。各單位要由一名副職領導具體負責醫聯體的建設和發展。要建立相應的機構,安排專門人員負責醫聯體的日常運行和管理。要建立相應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機制,確保各項工作有章可循。各縣(市)要在201710月底前出臺本轄區醫療體建設的工作方案,明確醫聯體的建設目標、組建名單及時間進度,確保醫聯體建設按時、保質完成,取得實效。

(三)扎實推進

各縣(市)區、各開發區、各相關部門和醫療機構要按照文件要求,通過認真調研、友好協商,通盤考慮各成員情況,通過最優化設計,制定醫聯體建設和發展的具體實施路徑,明確主要目標、具體任務、完成時限。要細化分解各項工作任務和指標要求,落實到部門和人員。要建立例會制度,定期研究醫聯體建設存在的問題,采取措施加以解決。要及時總結好做法、好經驗加以推廣。要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財力保證醫聯體順暢運行所需。總之,要精心組織,顧全大局,扎實推進醫聯體的建設和發展工作,確保醫聯體在推進分級診療工作中發揮重要作用。

(四)創新推動

與傳統的醫院相比,醫聯體是一個新生事物,沒有成熟的現成模式套用。因此,各級衛生計生主管部門和醫療機構,特別是牽頭醫院,既要有高度責任感,更要有創新思維,如何管理好醫聯體內的各成員的建設和發展,如何完善好內部的每一項工作流程,都涉及到工作的成效,特別是遇到困難時更要通過創新去化解難題,通過創新去提升質量。只有牢記創新思想,才能克服醫聯體建設中遇到的困難。

(五)強化考核

各級衛生計生部門和各醫療機構要加強對內部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考核,以確保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市衛生計生委將按照責任分工,加強對各縣(市)區、各開發區和相關醫療機構的考核,考核結果納入年度目標責任狀考核中,并作為人事任免、評優評先等工作的重要依據,與醫務人員績效工資、進修、晉升等掛鉤。對不履行職責的單位和個人要予以問責。

 

附件:1.鞍山市城區醫聯體組成名單(略)

      2.鞍山市縣域醫聯體(醫共體)組成名單(略)

      3.鞍山市醫療聯合體建設(管理部門)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和責任分工(略)

      4.鞍山市醫療聯合體建設(醫療機構)考核評價指標體系(略)

 

 

鞍政辦發〔2017〕141號
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鞍山市醫療聯合體建設和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關于進一步加強鞍山市醫療聯合體建設和發展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1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進一步加強鞍山市醫療聯合體

建設和發展的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推動鞍山市醫聯體(醫共體)建設和發展,不斷深化分級診療工作,建立完善醫療服務體系,為群眾提供優質便利醫療服務,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醫療聯合體建設的實施意見》(遼政辦發〔201779號)精神,結合鞍山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全面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全國衛生與健康大會要求,將醫聯體建設作為推進全市醫療衛生服務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舉措,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工作原則,以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為重點,堅持公立醫療機構的公益性,充分發揮區域內大醫院人才、技術、設備、信息等優勢,不斷完善醫聯體的管理模式、運行機制,構建不同層級、不同類別醫療機構之間基層首診、雙向轉診、上下聯動的分工協作機制,為患者提供優質、安全、便利的醫療服務,更好地滿足群眾日益增長的醫療衛生服務需求,切實增強群眾看病就醫的獲得感。

二、總體目標

2017年,進一步完善城區醫聯體的組建形式和運行機制,積極探索構建緊密型醫聯體,實現分工協作、上下聯動格局,大醫院專家、患者下沉基層常態化,雙向轉診總量進一步增加。市中心醫院醫聯體要建設形成緊密型醫聯體。縣域內縣級醫院作為牽頭醫院與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構建醫聯體進一步完善,積極探索建立緊密型管理模式,分工協作、上下聯動、雙向轉診格局基本形成,縣域內就診率達到90%,基本實現大病不出縣,小病不出鄉鎮。在縣域至少建設一家緊密型醫聯體(醫共體)。

2020年,全面推進醫聯體建設,形成較為完善的醫聯體政策體系,部分民營機構納入醫聯體,醫聯體成為服務、責任、利益、管理共同體。城區醫聯體運行機制進一步完善,醫務人員在醫聯體內有序流動,醫療機構之間以經濟為紐帶,分工協作、優勢互補、雙向轉診、上下聯動,形成高效運轉的整體;縣域內縣級醫院、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資源配置更加合理,分工協作運行良好,醫療服務能力顯著增強。全市基層機構診療量占總診療量比例超過65以上%,縣域內就診率穩居90%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建設醫療聯合體

1.城區,以鞍山市中心醫院、鞍鋼總醫院等8家三級醫院為龍頭,聯合城區二級醫院、基層醫療機構組建8個醫聯體(詳見附件1),將城區全部二、三級公立綜合醫院納入醫聯體。

2.縣域,以海城市、臺安縣、岫巖縣的中心醫院、中醫院作為龍頭與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組建5個醫聯體(醫共體),實現醫療衛生服務地域全覆蓋,并探索建立服務、責任、利益、管理共同體(詳見附件2)。

3.院際之間,以大型專科醫院,如市腫瘤醫院、市精神衛生中心、市傳染病院、市千山(結核病)醫院、市婦兒醫院等為龍頭,探索與城區、縣域內設置相應專科的機構組建跨區域特色專科聯盟,提升專科疾病救治能力;充分發揮信息化優勢,利用遠程網絡的服務投送能力,大力發展遠程醫療協作網,為基層機構特別是貧困地區提供遠程醫療、遠程教學、遠程培訓等服務,提高優質醫療資源的可及性和整體效率。

(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

(二)建立新型管理模式

在不同層級醫療機構之間構建分工協作、上下聯動、雙向轉診、運轉高效的新型管理模式。

1.建立“醫聯長制”。由牽頭醫院負責人作為“醫聯長”,履行醫聯體組建職責,制定醫聯體章程。醫聯體內成立理事會等管理組織,負責醫聯體發展規劃、資源統籌調配,以及確定醫聯體內成員單位功能定位、責任、權利、義務,建立醫療質量管理、收入分配和績效考核制度等。20171110日前,各醫聯體要完成醫聯體章程的制定,并報牽頭醫院上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

2.探索緊密型管理方式。成員單位為公立二級醫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可探索采用托管等緊密型管理方式,牽頭醫院可對被托管機構的業務運營、人事、內部分配等實施管理。牽頭醫院可派有管理經驗的管理人員到成員單位任職,同時承擔接收基層管理骨干進修任務。

3.推進信息化建設一體化。有條件的醫聯體可對成員的信息化系統,包括HIS、電子病例、電子化轉診、遠程會診等進行整合、提升,為管理和醫療運行一體化創造條件。

(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三)建立高效運行新機制

1.建立專家下沉機制。牽頭醫院和三級醫院高年資專科醫生或專家,特別是糖尿病、高血壓專科醫生必須有序下沉基層機構坐診,并確保坐診時間;基層機構要為專家坐診創造條件,包括診療環境、交通、輔助檢查和藥品等都要創造條件保障。下沉坐診專家要認真履行職責,在做好診療工作的同時,指導、培訓基層醫生,參加會診等,并參加基層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團隊,開展簽約服務;允許對到基層坐診專家給予適當的坐診補助。

2.建立雙向轉診機制。醫聯體各成員要嚴格按照醫療機構的功能劃分收治患者,并實施雙向轉診。根據服務能力,探索制定醫聯體內各成員單位收治病種及接受下轉病種清單,特別是糖尿病、高血壓患者要按照分級診療技術方案的要求嚴格實施。牽頭醫院對于符合下轉標準的病人,要盡力勸說病人下轉治療,對確需到上級醫院診治的患者,基層首診醫生應主動與上級醫院聯系,實施轉診。上級醫院應建立轉診綠色通道,對基層轉診病人特別是簽約服務對象要優先安排就診、優先安排檢查、優先安排住院。牽頭醫院可與醫聯體成員建立聯合病房,收治下轉患者,促進雙向轉診。加強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為患者提供一體化、便利化的疾病診療—康復—長期護理連續性服務。

3.建立統一診斷機制。在醫聯體牽頭醫院建立醫聯體影像診斷中心、心電診斷中心、病理診斷中心和臨床檢驗中心,并逐步實現檢查檢驗結果互認。牽頭醫院與基層機構聯合建立遠程醫學影像會診系統,負責基層復雜疑難或急診影像檢查的診斷工作;建立遠程心電會診對接平臺,負責心電檢測數據的遠程會診工作;建立臨床檢驗綠色通道,接受基層委托的檢驗項目臨床檢驗工作。牽頭醫院要負責醫聯體內各基層醫療機構的病理會診或病理診斷工作。有條件的醫聯體內,可逐步建立統一的醫院信息化管理系統,實現電子化雙向轉診,基層醫療機構臨床醫師在本單位直接開具醫院檢查檢驗申請單,到醫聯體上級醫院完成繳費后可直接進行檢查,無需再辦理掛號、開單等手續,以方便患者。

4.建立業務培訓機制。醫聯體牽頭醫院要安排學科帶頭人或主治醫師以上職稱的專家定期到基層機構坐診、會診、查房、疑難病例討論和業務培訓。同時,組織基層機構醫務人員定期到上級醫院接受輪訓、專題培訓和參加各類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為基層機構培養一批能診治常見病、多發病和明確診斷慢性病的醫護人員,不斷提升基層醫療機構業務素質和服務水平。對醫聯體內下級醫生進修應免收相關費用。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可優先接納本醫聯體內醫療機構的青年醫生參加培訓。

(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

5.建立臨床用藥銜接機制。牽頭醫院對醫聯體內各機構藥品的配備要進行統籌安排,關負責管理和督導,特別是糖尿病、高血壓患者,以及下轉患者量較大的病種或建立聯合病房的基層機構,用藥目錄實行與大醫院相銜接,確保下轉患者治療用藥的一致性。探索形成醫聯體內處方流動、藥品共享與配送機制。

(四)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

以患者需求為導向,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實現對患者疾病治療、康復、預防全流程的照顧。

1.完善基層機構簽約服務。基層醫療機構要提升簽約服務水平、豐富簽約服務內涵,增強簽約服務對居民的吸引力。家庭醫生要與簽約居民建立良好的溝通關系,不斷改善服務,為居民提供基本醫療、健康咨詢和指導,以及幫助辦理會診、轉診等服務。醫聯體內上級醫院要與基層家庭醫生建立良好的協作關系,建立對接機制,為家庭醫生辦理轉診、會診提供方便,將醫院一些緊缺的號源分配一定數量給基層家庭醫生。對部分慢性病簽約患者提供不超過2個月用藥量的長處方服務,同時可根據雙向轉診患者就醫需求,通過延伸處方、集中配送等形式加強基層和上級醫院用藥銜接。

2.提供醫院專科醫生簽約服務。一是允許醫院主治醫師及以上職稱的專科醫生做為家庭醫生與居民建立簽約服務關系,為簽約居民提供專科服務。二是鼓勵醫院專科醫生通過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加入基層醫療機構的家庭醫生簽約團隊,開展簽約服務,提升社區家庭醫生團隊的專科疾病診療能力,更好地為居民服務。如糖尿病、高血壓專科醫師簽約,可實現對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從醫院到社區的全程管理,提升服務品質。三是專科醫生簽約管理的病人數原則上不能超過500人。

3.實施有償簽約服務。在基層醫療機構為居民提供免費基礎簽約服務的基礎上,基層醫療機構和醫院專科醫師可為居民提供多層次多樣化的有償簽約服務,滿足居民健康保健和疾病診療的個性化需求。簽約服務費可在簽約時由醫療機構收費系統一次性收取。醫療機構要建立完善的簽約服務激勵機制,簽約服務費主要用于獎勵簽約醫生和團隊人員。

(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五)完善配套政策

1.醫保政策。實施基層醫療機構、縣級醫院與大醫院間的差別化支付政策,引導參保患者有序就診;在堅持和完善總額控制的前提下,探索開展對緊密型醫聯體和其他縱向合作的醫聯體等分工協作模式實行醫保總額付費等多種支付方式改革;醫聯體內下轉或轉同級機構患者取消醫保起付線,上轉患者只收上級醫院與下級醫院起付線的差額部分;對有資質的基層機構實行23種慢病準入政策,方便患者就近就醫。

(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市衛生計生委)

2.價格政策。按省規定建立醫療服務價格的動態調整機制,逐步理順不同級別醫療機構間和醫療服務項目的比價關系,形成以成本和收入結構變化為基礎的價格動態調整機制。醫聯體內各醫療機構要全面落實醫療服務收費價格調整各項規定,全面落實藥品零差率銷售政策規定。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市衛生計生委)

3.財政政策。財政投入要確保足額到位。醫聯體內各醫療機構的產權歸屬保持不變,繼續按原渠道撥付財政補助經費;市和縣(市)區、開發區兩級財政,對基層公共衛生配套經費要按照國家和省規定足額撥付到位;縣(市)區級、開發區財政要按照國家、省、市規定對基層機構的補助政策投入到位。

(牽頭單位: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

4.人才激勵政策。全面落實國家、省關于醫療衛生機構人事制度改革相關政策,建立健全人員聘用管理、崗位管理、職稱管理和績效工資分配制度,增強醫療衛生機構的生機活力。醫聯體內二級以醫院向基層醫療機構派出專業和管理人員工作時間視為基層服務時間。醫聯體內醫護人員可在本醫聯體內各機構執業,不需要辦理多點執業手續。

(牽頭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衛生計生委)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

各地區、各相關部門和醫療機構要充分認識到醫聯體建設和發展的重要意義,加強醫聯體的建設和發展是國家的既定方針,是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部署的重點任務,是深化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改革的重要舉措。也是推進我市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現實需要。我們要增強做好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把這項工作擺上重要日程,對照工作任務和職責,確保醫聯體建設和發展各項任務的落實。

(二)加強組織領導

各縣(市)區、各開發區、各相關部門和醫療機構的主要領導做為第一責任人,要親自過問、親自部署醫聯體的建設和發展工作,定期組織研究醫聯體的組建和工作開展情況,解決運行中的問題,為醫聯體的管理和運行創造必要條件。各單位要由一名副職領導具體負責醫聯體的建設和發展。要建立相應的機構,安排專門人員負責醫聯體的日常運行和管理。要建立相應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機制,確保各項工作有章可循。各縣(市)要在201710月底前出臺本轄區醫療體建設的工作方案,明確醫聯體的建設目標、組建名單及時間進度,確保醫聯體建設按時、保質完成,取得實效。

(三)扎實推進

各縣(市)區、各開發區、各相關部門和醫療機構要按照文件要求,通過認真調研、友好協商,通盤考慮各成員情況,通過最優化設計,制定醫聯體建設和發展的具體實施路徑,明確主要目標、具體任務、完成時限。要細化分解各項工作任務和指標要求,落實到部門和人員。要建立例會制度,定期研究醫聯體建設存在的問題,采取措施加以解決。要及時總結好做法、好經驗加以推廣。要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財力保證醫聯體順暢運行所需。總之,要精心組織,顧全大局,扎實推進醫聯體的建設和發展工作,確保醫聯體在推進分級診療工作中發揮重要作用。

(四)創新推動

與傳統的醫院相比,醫聯體是一個新生事物,沒有成熟的現成模式套用。因此,各級衛生計生主管部門和醫療機構,特別是牽頭醫院,既要有高度責任感,更要有創新思維,如何管理好醫聯體內的各成員的建設和發展,如何完善好內部的每一項工作流程,都涉及到工作的成效,特別是遇到困難時更要通過創新去化解難題,通過創新去提升質量。只有牢記創新思想,才能克服醫聯體建設中遇到的困難。

(五)強化考核

各級衛生計生部門和各醫療機構要加強對內部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考核,以確保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市衛生計生委將按照責任分工,加強對各縣(市)區、各開發區和相關醫療機構的考核,考核結果納入年度目標責任狀考核中,并作為人事任免、評優評先等工作的重要依據,與醫務人員績效工資、進修、晉升等掛鉤。對不履行職責的單位和個人要予以問責。

 

附件:1.鞍山市城區醫聯體組成名單(略)

      2.鞍山市縣域醫聯體(醫共體)組成名單(略)

      3.鞍山市醫療聯合體建設(管理部門)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和責任分工(略)

      4.鞍山市醫療聯合體建設(醫療機構)考核評價指標體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