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色影院}-精品国产精品国产自在久国产,大胸护士,高清无码免费中文字幕,欧美一级片在线观看,国产精品日韩,久久久国产亚洲精品播放

鞍政辦發〔2017〕121號
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
印發鞍山市行政審批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鞍山市行政審批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市政府批準,現予印發。

 

 

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913日        

 

 

(此件部分公開發布)

 

 

鞍山市行政審批局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鞍山市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方案的批復》(遼政〔2017147號),設立鞍山市行政審批局,正局級建制,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能劃轉

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境保護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市規劃局、市交通委員會、市農村經濟委員會、市水利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體育局、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旅游發展委員會、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21個部門的行政審批、行政征收、行政確認和公共服務事項劃入市行政審批局。

二、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探索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制度改革、優化政務服務環境等工作,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投資項目、建設規劃、城建交通、市場準入、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教育衛生、商務貿易、農業水利、社會事務等管理領域部分行政許可、行政征收、行政確認、公共服務事項和其他權力的行使工作,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具體承擔項目以市政府公布的權責清單為準。

(三)負責建設和管理全市政務服務平臺;清理無法律法規設定依據的審批環節和要件;統一組織實施行政審批涉及的現場勘查、專家論證和社會聽證等工作。

(四)負責進駐市政務服務中心的中、省直垂管部門和公安、司法部門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工作的規范、管理和監督。

(五)負責協調、指導和監督縣(市)區、開發區和各分中心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工作,組織實施行政審批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六)負責受理企業和群眾涉及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的業務咨詢和投訴舉報工作。

(七)負責對市政務服務中心、12345政府服務熱線的運行進行指導和管理。

(八)負責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行政審批局設1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日常政務和事務工作;負責文電、文秘、機要、檔案、信訪、會務、后勤、安全等工作;承擔重要文件、綜合性報告的起草;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承擔財務和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政務信息、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局黨組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等決定事項及機關工作制度的督查落實。

(二)人事教育處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干部任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退休干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業務的培訓工作。

(三)業務協調處

負責規范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行為,建立和完善相應工作機制;負責對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進行流程再造、環節優化,協調解決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辦理中出現的相關問題;負責組織復雜審批事項專項會商會審;負責協調聯系上級和行業主管部門,建立審批和監管互動機制;負責進駐市政務服務中心的部門行政審批工作的規范、管理;負責指導、監督縣(市)區、開發區行政審批部門和市級分中心的行政審批業務工作;負責制證發證規范標準的制定和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的信息統計、分析整理工作。

(四)政策法規處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制定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的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負責行政許可、其他權力及與之相關的行政確認、行政征收和公共服務事項目錄的修改完善和動態管理;負責機關依法行政工作和行政審批涉及的法律法規的解釋和宣傳;指導系統內依法行政工作;負責處理本局法律糾紛、行政應訴工作;負責重大課題的政策研究和綜合性調研工作;負責新聞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

(五)督查考核處(營商辦公室)

負責對市行政審批局機關和市政務服務中心窗口工作人員的監督和績效考核;對審批辦理情況進行跟蹤督辦及電子監察;負責市政務服務中心窗口部門和工作人員的績效考核;負責各市級中心分中心運行的監督;負責對各縣(市)區、開發區政務服務工作的績效考評;協調、指導政務服務投訴督查和行政效能工作;負責對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辦理的投訴舉報的承辦、轉辦和督辦工作;負責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違法、違紀、違規問題。具體承擔市營商辦公室交辦的工作任務,負責本單位營商環境建設工作。

(六)網絡平臺處

負責網上審批系統的建設管理、運行維護及應用系統的軟件研發;負責電子監察系統、12345政府服務熱線、市行政審批局門戶網站、信息通信網絡系統、應用系統及安全體系的規劃、建設、管理和應用;負責協調省、市有關部門與相關系統進行數據對接;負責市行政審批局政務公開事項信息發布工作;負責協調、指導縣(市)區、開發區行政審批局和市級分中心信息化建設工作。

(七)企業登記處

負責名稱預先核準(中省直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市場主體登記(內資中省直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負責企業集團登記(中省直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資企業);負責外商投資企業核準登記、外國(地區)企業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登記、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負責廣告發布登記;負責經營主體、企業集團有關事項備案;負責對拍賣企業的拍賣活動備案;負責冠“遼寧省”企業名稱預核受理初審(中省直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資企業);負責企業檔案查詢;負責股權(基金份額、證券除外)出質登記;負責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新建、遷建、擴建初審;負責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變更事項初審;負責典當行及分支機構設立初審;負責拍賣企業及分支機構設立初審;負責商業特許經營備案;負責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發卡企業備案;負責加工貿易企業經營狀況和生產能力證明。

(八)投資項目審批處

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負責國家、省授權市管商品價格、經營(壟斷)服務性價格(收費)審批;負責需市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備案)項目的核準(備案);負責建設用地預審;負責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與儲量登記核準;負責閑置土地認定。

(九)規劃審批處

負責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核發;負責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核發;負責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負責建設工程規劃核實合格證核發;負責出具建設工程驗線、驗槽合格手續;負責出具測繪成果質量檢查合格手續;負責主動公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信息。

(十)建設工程審批處

負責設置戶外廣告(市管道路及隨橋體廣告、道路路燈燈箱廣告)審批;負責建筑業企業資質許可;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審批;負責房屋安全鑒定審批;負責自管房產單位資質審批;負責工程建設涉及城市綠地、樹木審批;負責城市排水設施占壓、報廢、穿越(加固)、排水管道接設審批及排水許可證核發(市管道路);負責市政設施建設類審批;負責履帶車、鐵輪車或超重、超高、超長車輛通過城市道路、橋梁、涵洞的核準;負責燃氣經營許可;負責液化石油氣瓶裝供應站()設立審批;負責新建、改建、擴建城市供熱工程審批;負責供熱許可證核發;負責占用、遷移、拆除、城市道路照明設施的審批;負責燃氣設施改動備案;負責建設工程造價糾紛調解;負責新建民用液化石油氣站建設項目核準;負責新建汽車加氣站建設項目核準;負責中省直單位及市直企業住房貨幣化審批;負責外省、市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跨行政區域設立分支機構或承接業務備案;負責對建設項目辦理竣工檔案驗收;負責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考核;負責鞍山市住宅用房改變用途核準;負責房產中介機構備案;負責施工圖審查合格書備案;負責安全施工措施審查合格證明;負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安全生產驗收備案;負責招標控制價備案;負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備案;負責建筑起重機械產權備案登記;負責城市道路挖掘修復費征收;負責市政設施賠償費(排水設施)征收;負責城市樹木砍伐補償費征收;負責綠地占用補償費征收;負責園林綠化設施、景物損壞賠償費征收;負責市政設施損壞補償費征收;負責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及拆除、報廢人防工程審批;負責人防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負責人防工程平時使用證發放;負責人民防空工程轉租審批;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影響人防工程安全時的保障措施審批;負責繳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征收;負責人防工程拆除補償費征收;負責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審批表對地下部分是否屬非人防工程進行認證;負責辦理非人防地下室確認單。

(十一)環境保護審批處

負責市級環保部門負責的核技術利用環境影響評價登記表項目的《輻射安全許可證》核發及其變更和注銷;負責市級環保部門負責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審批及重新審核;負責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負責排污許可證核發;負責在水體保護區附近新建排污口審批;負責防治污染設施的拆除或閑置審批;負責危險廢物(醫療廢物集中處置)經營許可證核發;負責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核準;負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負責對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企業的評估驗收。

(十二)安全質量審批處

負責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安全設施設計審查;負責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核發;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核發;負責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核發;負責第二類非藥品類易制毒經營備案;負責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丙級)資質認定;負責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許可。

(十三)交通運輸審批處

負責道路客運經營許可;負責道路客運班線經營許可;負責道路貨物運輸許可(含危險貨物);負責機動車維修經營及配件經銷許可;負責道路運輸站場經營許可;負責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線路、站點審批、經營者資質審核;負責因城市建設需要遷移、拆除、占用城市公交設施的審批;負責不可解體物品超限運輸許可;負責核發出租汽車經營許可、道路運輸證、出租汽車企業的資質審核、車輛租賃服務企業的資質許可;負責道路運輸從業人員資格證的核發;負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經營許可;負責普通公路國省干線新改建工程的施工許可;負責出租汽車營運車輛變更、停業審核管理;負責省市補助投資的縣級以上公路建設項目的交竣工驗收;負責鞍山市地方海事審批事項;負責客運車輛審驗;負責道路旅客運輸(包括班車客運、包車客運)車輛類型劃分及等級評定;負責地方鐵路線路備案管理;負責道路客運經營者(省、市際)分公司備案;負責貨運車輛年度審驗。

(十四)農業水利審批處

負責申請設立畜禽定點屠宰廠、點許可;負責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負責果樹種苗生產經營許可證;負責蠶種生產、經營許可;負責在河道和水庫管理范圍內進行對河道有不利影響活動審批(翻動土體、新開河道、改變河勢、開墾土地、打井、挖筑魚池或從事水產品養殖、修建設施、存放物資、開采地下資源,進行考古發掘);負責河道采砂許可(含取土、淘金);負責在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許可;負責取水許可;負責水土保持方案審批;負責水土保持設施驗收;負責水利基建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審批;負責水資源費(含地熱水資源費)征收;負責河道采砂權出讓價款征收;負責水土流失補償費征收。

(十五)社會事務審批處

負責社會團體及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變更、注銷登記;負責市管非公募基金會設立、變更、注銷登記;負責涉外、涉港澳臺及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投資興辦的發揮實訓、示范功能的養老機構設立許可審批;負責收養登記;負責外商投資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負責旅行社設立審批;負責旅行社分社服務網點設立備案;負責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的娛樂場所申請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審批;負責在歌舞娛樂場所、旅游景區、主題公園、游樂園、賓館、飯店、酒吧、餐飲場所等非演出場所經營單位舉辦駐場涉外演出審批;負責港、澳、臺投資者在內地投資設立的演出場所經營單位申請從事演出場所經營活動的審批;負責縣級文物保護單位范圍內建設工程或爆破、鉆探、挖掘等作業許可;負責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含縣(市)區、風景名勝區內文物古跡)修繕審批;負責設置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審批;負責市屬及以下報紙變更開版,期刊、報紙變更刊期審批;負責市級公共文化設施拆除或改變功能、用途審核;負責成立市級文化類民辦非企業單位審核;負責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屬于國家所有的紀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變用途的審批;負責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原址保護措施審批;負責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建設控制地帶內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核;負責博物館二、三級文物藏品取樣分析審批;負責企業申請從事包裝裝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經營活動審批;負責非省(中)直企事業單位申請從事出版物批發業務審批;負責成立體育類社團(市級)的審查;負責舉辦普通學歷教育、中等職業技術專業學校、全日制民辦學校、開辦外籍人員子女學校的審批;負責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負責勞務派遣許可。

(十六)醫藥器械審批處

負責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許可證審批;負責《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零售)核發;負責執業藥師注冊;負責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審批;負責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運輸、郵寄證明審批;負責科研和教學所需毒性藥品購用證明審批;負責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負責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備案;負責第一類醫療器械生產備案。

(十七)衛生計生審批處

負責外籍醫師在華、臺灣地區醫師在大陸、港澳特別行政區醫師在內地短期執業許可;負責醫療機構麻醉藥品、一類精神藥品購用許可;負責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負責醫師執業注冊(取得市級發放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單位);負責護士執業注冊(取得市級發放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單位);負責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負責供水單位衛生許可;負責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的生產企業除外);負責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衛生許可;負責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的審批;負責放射診療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防護評價審核、竣工驗收;負責放射診療許可;負責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定;負責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執業許可;負責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合格證核發;負責母嬰保健技術服務人員考核合格證核發;負責轄區內運輸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者樣本許可;負責醫療廣告發布審查;負責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負責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報告備案;負責新建、改建或者擴建一級、二級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的備案;負責銷毀高致病性菌(毒)種或樣本的批準;負責對艾滋病檢測實驗室人員業務能力、設施、條件等驗收;負責執業醫師從事職業病診斷的資質認定。

(十八)現場勘驗處

負責投資項目、規劃、環境保護和市政建設等行政審批事項中涉及的現場勘驗工作,統一管理勘驗結果,對勘驗結果負責,并及時反饋給相關審批處;負責組織協調相關審批處對復雜綜合項目的現場勘驗工作。負責工商登記、安全質量、交通運輸、農業水利、社會事務、醫藥器械、衛生計生等行政審批事項中涉及的現場勘驗工作,統一管理勘驗結果,對勘驗結果負責,并及時反饋給相關審批處室;負責組織協調相關審批處室對復雜綜合項目的現場勘驗工作。

四、人員編制

(略)

五、其他事項

(一)明晰審批部門與監管部門權責關系

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市行政審批局負責集中審批,對審批行為及結果承擔審批責任;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日常的事中事后監管,對監管行為承擔監管責任。

(二)建立審批與監管協調機制

市行政審批局會同各行政主管部門建立會商協調程序。針對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戰略性資源開發和重大公共利益,且具有直接關聯性的重大項目和專業技術性強的行政審批事項,市行政審批局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建立行政審批聯合踏勘、聯合審查制度,完善審批部門與監管部門和專家會商共同研究的工作機制和操作程序,保障審批服務質量。對于涉及省級權限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市行政審批局受理后,按業務分工轉交至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在協調省政府相關部門完成審批服務后及時送達市行政審批局。

(三)建立信息共享機制

市行政審批局與各行政主管部門依托網上審批等平臺,相關共享審批、監管信息,確保審批與事中事后監管的無縫對接。市行政審批局將審批服務結果(含要件)信息即時推送到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以利于行政主管部門對已辦結的行政審批事項開展事中事后監管;各行政主管部門將監督管理、相關政策法規變更、行業標準、上級文件等情況即時反饋市審批局。

(四)實行審批事項動態管理

根據國務院和省、市政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文件精神,市行政審批局及時調整所承擔的行政審批事項。今后,凡涉及新增行政許可事項(除下放縣(市)區、開發區及特殊情況外),原則上應劃入市行政審批局集中審批。

六、附則

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鞍政辦發〔2017〕121號
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鞍山市行政審批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鞍山市行政審批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市政府批準,現予印發。

 

 

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913日        

 

 

(此件部分公開發布)

 

 

鞍山市行政審批局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鞍山市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方案的批復》(遼政〔2017147號),設立鞍山市行政審批局,正局級建制,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能劃轉

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境保護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市規劃局、市交通委員會、市農村經濟委員會、市水利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體育局、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旅游發展委員會、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21個部門的行政審批、行政征收、行政確認和公共服務事項劃入市行政審批局。

二、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探索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制度改革、優化政務服務環境等工作,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投資項目、建設規劃、城建交通、市場準入、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教育衛生、商務貿易、農業水利、社會事務等管理領域部分行政許可、行政征收、行政確認、公共服務事項和其他權力的行使工作,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具體承擔項目以市政府公布的權責清單為準。

(三)負責建設和管理全市政務服務平臺;清理無法律法規設定依據的審批環節和要件;統一組織實施行政審批涉及的現場勘查、專家論證和社會聽證等工作。

(四)負責進駐市政務服務中心的中、省直垂管部門和公安、司法部門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工作的規范、管理和監督。

(五)負責協調、指導和監督縣(市)區、開發區和各分中心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工作,組織實施行政審批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六)負責受理企業和群眾涉及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的業務咨詢和投訴舉報工作。

(七)負責對市政務服務中心、12345政府服務熱線的運行進行指導和管理。

(八)負責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行政審批局設1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日常政務和事務工作;負責文電、文秘、機要、檔案、信訪、會務、后勤、安全等工作;承擔重要文件、綜合性報告的起草;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承擔財務和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政務信息、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局黨組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等決定事項及機關工作制度的督查落實。

(二)人事教育處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干部任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退休干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業務的培訓工作。

(三)業務協調處

負責規范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行為,建立和完善相應工作機制;負責對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進行流程再造、環節優化,協調解決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辦理中出現的相關問題;負責組織復雜審批事項專項會商會審;負責協調聯系上級和行業主管部門,建立審批和監管互動機制;負責進駐市政務服務中心的部門行政審批工作的規范、管理;負責指導、監督縣(市)區、開發區行政審批部門和市級分中心的行政審批業務工作;負責制證發證規范標準的制定和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的信息統計、分析整理工作。

(四)政策法規處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制定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的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負責行政許可、其他權力及與之相關的行政確認、行政征收和公共服務事項目錄的修改完善和動態管理;負責機關依法行政工作和行政審批涉及的法律法規的解釋和宣傳;指導系統內依法行政工作;負責處理本局法律糾紛、行政應訴工作;負責重大課題的政策研究和綜合性調研工作;負責新聞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

(五)督查考核處(營商辦公室)

負責對市行政審批局機關和市政務服務中心窗口工作人員的監督和績效考核;對審批辦理情況進行跟蹤督辦及電子監察;負責市政務服務中心窗口部門和工作人員的績效考核;負責各市級中心分中心運行的監督;負責對各縣(市)區、開發區政務服務工作的績效考評;協調、指導政務服務投訴督查和行政效能工作;負責對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辦理的投訴舉報的承辦、轉辦和督辦工作;負責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違法、違紀、違規問題。具體承擔市營商辦公室交辦的工作任務,負責本單位營商環境建設工作。

(六)網絡平臺處

負責網上審批系統的建設管理、運行維護及應用系統的軟件研發;負責電子監察系統、12345政府服務熱線、市行政審批局門戶網站、信息通信網絡系統、應用系統及安全體系的規劃、建設、管理和應用;負責協調省、市有關部門與相關系統進行數據對接;負責市行政審批局政務公開事項信息發布工作;負責協調、指導縣(市)區、開發區行政審批局和市級分中心信息化建設工作。

(七)企業登記處

負責名稱預先核準(中省直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市場主體登記(內資中省直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負責企業集團登記(中省直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資企業);負責外商投資企業核準登記、外國(地區)企業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登記、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負責廣告發布登記;負責經營主體、企業集團有關事項備案;負責對拍賣企業的拍賣活動備案;負責冠“遼寧省”企業名稱預核受理初審(中省直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資企業);負責企業檔案查詢;負責股權(基金份額、證券除外)出質登記;負責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新建、遷建、擴建初審;負責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變更事項初審;負責典當行及分支機構設立初審;負責拍賣企業及分支機構設立初審;負責商業特許經營備案;負責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發卡企業備案;負責加工貿易企業經營狀況和生產能力證明。

(八)投資項目審批處

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負責國家、省授權市管商品價格、經營(壟斷)服務性價格(收費)審批;負責需市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備案)項目的核準(備案);負責建設用地預審;負責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與儲量登記核準;負責閑置土地認定。

(九)規劃審批處

負責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核發;負責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核發;負責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負責建設工程規劃核實合格證核發;負責出具建設工程驗線、驗槽合格手續;負責出具測繪成果質量檢查合格手續;負責主動公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信息。

(十)建設工程審批處

負責設置戶外廣告(市管道路及隨橋體廣告、道路路燈燈箱廣告)審批;負責建筑業企業資質許可;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審批;負責房屋安全鑒定審批;負責自管房產單位資質審批;負責工程建設涉及城市綠地、樹木審批;負責城市排水設施占壓、報廢、穿越(加固)、排水管道接設審批及排水許可證核發(市管道路);負責市政設施建設類審批;負責履帶車、鐵輪車或超重、超高、超長車輛通過城市道路、橋梁、涵洞的核準;負責燃氣經營許可;負責液化石油氣瓶裝供應站()設立審批;負責新建、改建、擴建城市供熱工程審批;負責供熱許可證核發;負責占用、遷移、拆除、城市道路照明設施的審批;負責燃氣設施改動備案;負責建設工程造價糾紛調解;負責新建民用液化石油氣站建設項目核準;負責新建汽車加氣站建設項目核準;負責中省直單位及市直企業住房貨幣化審批;負責外省、市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跨行政區域設立分支機構或承接業務備案;負責對建設項目辦理竣工檔案驗收;負責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考核;負責鞍山市住宅用房改變用途核準;負責房產中介機構備案;負責施工圖審查合格書備案;負責安全施工措施審查合格證明;負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安全生產驗收備案;負責招標控制價備案;負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備案;負責建筑起重機械產權備案登記;負責城市道路挖掘修復費征收;負責市政設施賠償費(排水設施)征收;負責城市樹木砍伐補償費征收;負責綠地占用補償費征收;負責園林綠化設施、景物損壞賠償費征收;負責市政設施損壞補償費征收;負責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及拆除、報廢人防工程審批;負責人防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負責人防工程平時使用證發放;負責人民防空工程轉租審批;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影響人防工程安全時的保障措施審批;負責繳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征收;負責人防工程拆除補償費征收;負責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審批表對地下部分是否屬非人防工程進行認證;負責辦理非人防地下室確認單。

(十一)環境保護審批處

負責市級環保部門負責的核技術利用環境影響評價登記表項目的《輻射安全許可證》核發及其變更和注銷;負責市級環保部門負責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審批及重新審核;負責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負責排污許可證核發;負責在水體保護區附近新建排污口審批;負責防治污染設施的拆除或閑置審批;負責危險廢物(醫療廢物集中處置)經營許可證核發;負責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核準;負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負責對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企業的評估驗收。

(十二)安全質量審批處

負責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安全設施設計審查;負責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核發;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核發;負責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核發;負責第二類非藥品類易制毒經營備案;負責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丙級)資質認定;負責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許可。

(十三)交通運輸審批處

負責道路客運經營許可;負責道路客運班線經營許可;負責道路貨物運輸許可(含危險貨物);負責機動車維修經營及配件經銷許可;負責道路運輸站場經營許可;負責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線路、站點審批、經營者資質審核;負責因城市建設需要遷移、拆除、占用城市公交設施的審批;負責不可解體物品超限運輸許可;負責核發出租汽車經營許可、道路運輸證、出租汽車企業的資質審核、車輛租賃服務企業的資質許可;負責道路運輸從業人員資格證的核發;負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經營許可;負責普通公路國省干線新改建工程的施工許可;負責出租汽車營運車輛變更、停業審核管理;負責省市補助投資的縣級以上公路建設項目的交竣工驗收;負責鞍山市地方海事審批事項;負責客運車輛審驗;負責道路旅客運輸(包括班車客運、包車客運)車輛類型劃分及等級評定;負責地方鐵路線路備案管理;負責道路客運經營者(省、市際)分公司備案;負責貨運車輛年度審驗。

(十四)農業水利審批處

負責申請設立畜禽定點屠宰廠、點許可;負責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負責果樹種苗生產經營許可證;負責蠶種生產、經營許可;負責在河道和水庫管理范圍內進行對河道有不利影響活動審批(翻動土體、新開河道、改變河勢、開墾土地、打井、挖筑魚池或從事水產品養殖、修建設施、存放物資、開采地下資源,進行考古發掘);負責河道采砂許可(含取土、淘金);負責在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許可;負責取水許可;負責水土保持方案審批;負責水土保持設施驗收;負責水利基建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審批;負責水資源費(含地熱水資源費)征收;負責河道采砂權出讓價款征收;負責水土流失補償費征收。

(十五)社會事務審批處

負責社會團體及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變更、注銷登記;負責市管非公募基金會設立、變更、注銷登記;負責涉外、涉港澳臺及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投資興辦的發揮實訓、示范功能的養老機構設立許可審批;負責收養登記;負責外商投資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負責旅行社設立審批;負責旅行社分社服務網點設立備案;負責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的娛樂場所申請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審批;負責在歌舞娛樂場所、旅游景區、主題公園、游樂園、賓館、飯店、酒吧、餐飲場所等非演出場所經營單位舉辦駐場涉外演出審批;負責港、澳、臺投資者在內地投資設立的演出場所經營單位申請從事演出場所經營活動的審批;負責縣級文物保護單位范圍內建設工程或爆破、鉆探、挖掘等作業許可;負責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含縣(市)區、風景名勝區內文物古跡)修繕審批;負責設置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審批;負責市屬及以下報紙變更開版,期刊、報紙變更刊期審批;負責市級公共文化設施拆除或改變功能、用途審核;負責成立市級文化類民辦非企業單位審核;負責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屬于國家所有的紀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變用途的審批;負責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原址保護措施審批;負責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建設控制地帶內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核;負責博物館二、三級文物藏品取樣分析審批;負責企業申請從事包裝裝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經營活動審批;負責非省(中)直企事業單位申請從事出版物批發業務審批;負責成立體育類社團(市級)的審查;負責舉辦普通學歷教育、中等職業技術專業學校、全日制民辦學校、開辦外籍人員子女學校的審批;負責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負責勞務派遣許可。

(十六)醫藥器械審批處

負責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許可證審批;負責《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零售)核發;負責執業藥師注冊;負責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審批;負責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運輸、郵寄證明審批;負責科研和教學所需毒性藥品購用證明審批;負責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負責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備案;負責第一類醫療器械生產備案。

(十七)衛生計生審批處

負責外籍醫師在華、臺灣地區醫師在大陸、港澳特別行政區醫師在內地短期執業許可;負責醫療機構麻醉藥品、一類精神藥品購用許可;負責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負責醫師執業注冊(取得市級發放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單位);負責護士執業注冊(取得市級發放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單位);負責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負責供水單位衛生許可;負責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的生產企業除外);負責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衛生許可;負責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的審批;負責放射診療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防護評價審核、竣工驗收;負責放射診療許可;負責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定;負責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執業許可;負責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合格證核發;負責母嬰保健技術服務人員考核合格證核發;負責轄區內運輸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者樣本許可;負責醫療廣告發布審查;負責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負責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報告備案;負責新建、改建或者擴建一級、二級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的備案;負責銷毀高致病性菌(毒)種或樣本的批準;負責對艾滋病檢測實驗室人員業務能力、設施、條件等驗收;負責執業醫師從事職業病診斷的資質認定。

(十八)現場勘驗處

負責投資項目、規劃、環境保護和市政建設等行政審批事項中涉及的現場勘驗工作,統一管理勘驗結果,對勘驗結果負責,并及時反饋給相關審批處;負責組織協調相關審批處對復雜綜合項目的現場勘驗工作。負責工商登記、安全質量、交通運輸、農業水利、社會事務、醫藥器械、衛生計生等行政審批事項中涉及的現場勘驗工作,統一管理勘驗結果,對勘驗結果負責,并及時反饋給相關審批處室;負責組織協調相關審批處室對復雜綜合項目的現場勘驗工作。

四、人員編制

(略)

五、其他事項

(一)明晰審批部門與監管部門權責關系

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市行政審批局負責集中審批,對審批行為及結果承擔審批責任;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日常的事中事后監管,對監管行為承擔監管責任。

(二)建立審批與監管協調機制

市行政審批局會同各行政主管部門建立會商協調程序。針對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戰略性資源開發和重大公共利益,且具有直接關聯性的重大項目和專業技術性強的行政審批事項,市行政審批局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建立行政審批聯合踏勘、聯合審查制度,完善審批部門與監管部門和專家會商共同研究的工作機制和操作程序,保障審批服務質量。對于涉及省級權限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市行政審批局受理后,按業務分工轉交至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在協調省政府相關部門完成審批服務后及時送達市行政審批局。

(三)建立信息共享機制

市行政審批局與各行政主管部門依托網上審批等平臺,相關共享審批、監管信息,確保審批與事中事后監管的無縫對接。市行政審批局將審批服務結果(含要件)信息即時推送到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以利于行政主管部門對已辦結的行政審批事項開展事中事后監管;各行政主管部門將監督管理、相關政策法規變更、行業標準、上級文件等情況即時反饋市審批局。

(四)實行審批事項動態管理

根據國務院和省、市政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文件精神,市行政審批局及時調整所承擔的行政審批事項。今后,凡涉及新增行政許可事項(除下放縣(市)區、開發區及特殊情況外),原則上應劃入市行政審批局集中審批。

六、附則

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