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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政發〔2017〕24號
鞍山市人民政府關于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
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切實保障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接受公平教育和“上好學”,扎實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大力促進教育公平,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遼政發〔2016〕56號)精神,結合鞍山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深入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按照市委工作署要求,圍繞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建立和完善均衡配置義務教育資源長效機制,進一步強化政府保障,加快縮小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差距,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享受優質義務教育資源的需求,為全面振興鋼都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基本原則

以人為本,全面發展。立足服務學生終身發展的客觀需要,為不同發展傾向的學生提供多樣化適合的教育;重點突出,統籌規劃。統籌規劃各級各類教育,優先發展義務教育,在公共資源配置上重點保障,促進城鄉公共教育資源均衡配置;深化改革,創新機制。構建與常住人口增長趨勢和空間布局相適應的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布局建設機制,完善義務教育治理體系,提升義務教育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質量提升,公平共享。把均衡發展和質量提升作為重要抓手,促進教育公平,使城鄉學生共享高質量的教育;分類指導,有序推進。因地制宜選擇發展路徑,科學規劃城鄉義務教育規模,保障教師按需配置,引導學生合理流動。

(三)工作目標

加快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建設標準統一、教師編制標準統一、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統一、基本裝備配置標準統一和“兩免一補”政策城鄉全覆蓋,到2020年,城鄉二元結構壁壘基本消除,義務教育與城鎮化發展基本協調;城鄉學校布局更加合理,大班額基本消除,鄉村完全小學、初中或九年一貫制學校、寄宿制學校標準化建設取得顯著進展,鄉村小規模學校(含教學點)達到相應要求;城鄉師資配置基本均衡,鄉村教師待遇穩步提高、崗位吸引力大幅增強,鄉村教育質量明顯提升。全市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機會均等,城鄉之間、地區之間辦學條件差距明顯縮小,區域內學校之間教育教學質量、整體辦學水平相對均衡,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城鄉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基本實現。義務教育普及水平進一步鞏固提高,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7.2%。

二、工作任務

(一)優化配置資源

1、統籌規劃城鎮義務教育學校。要加大城鎮義務教育學校規劃布局調整力度,由市教育局會同市規劃局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按照《鞍山市城市總體規劃》要求及中小學建設標準,結合學齡人口變化趨勢,委托有相應資質的規劃編制單位,編制鞍山市城鎮義務教育用地布局專項規劃,經市政府批準后,將其依法實施,不得擅自變更。新建小區規劃要根據鞍山市城鎮義務教育用地布局專項規劃的規定,預留相應的學校建設用地。督促有關單位配套學校建設的方案,須經本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后,報規劃、住建、發改、國土資源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依法落實城鎮新建居住區配套標準化學校建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進一步規范農村中小學閑置校園校舍處置工作,防止教育資產流失。

2、全面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市政府教育督導室要督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于2017年年底前逐校建立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臺賬,制定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時間表和路線圖,摸清底數情況,完善寄宿制學校、鄉村小規模學校辦學標準,全面推進城鄉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標準化建設,確保2020年前全市所有公辦中小學校全部達到標準化水平。

3、建立信息化教育新模式。全市要加大教育信息化資金投入力度,重點要加強農村教師信息技術應用培訓,構建我市網絡研修及管理平臺,積極利用遠程教學、數字化課程等信息技術手段,逐步破解鄉村優質教學資源不足的難題,全面提高鄉村教師信息化水平。市教育局要在2017年底前對全市“三通兩平臺”建設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確保2020年前,全市實現信息技術在教學、管理、科研等方面的深度應用,實現信息技術與教育的全面深度融合。

(二)加大教育投入

4、落實公用經費政策。市本級財政要按照依法保障義務教育經費“三個增長”的要求,加大義務教育經費投入力度,督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切實落實義務教育投入責任,完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將義務教育經費全面納入財政預算,落實遼寧省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即普通小學每生每年850元(含取暖費)、普通初中每生每年1050元(含取暖費),并對寄宿制學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標準增加公用經費補助。要落實好農村地區不足100人的規模較小學校(包括鄉鎮中心校附設的村小)按照不低于100人核定公用經費等政策。要實施專項督查,確保國家、省公用經費足額到位,及時補齊缺額資金,禁止任何理由挪用公用經費。

5、加快薄弱學校改造步伐。市教育局要按照《全面改善農村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項目規劃(2014-2018年)》規定,督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按照滿足基本需求和逐校整體推進的使用原則,建立薄弱學校改造時間表和路線圖,加快推進年度實施計劃,確保項目規劃內的薄弱學校基本教學條件得到有效保障,生活設施得到明顯改善。要加強對國家和省薄弱學校改造資金的管理力度,監督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不得挪用國家、省薄弱學校改造專項資金。已經挪用的資金,要采取切實有效辦法,補齊資金。積極創造條件,加大資金投入力度,確保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農村薄弱學校改造任務。

6、加大助學扶困力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要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社會救助和教育資助力度,所有建檔立卡的貧困戶家庭學生無條件納入義務教育階段各項普惠資助范圍,并每人每年補助1000元。繼續擴大示范性高中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招生人數,暢通綠色升學通道。

7、加大課后服務資金投入力度。制定課后服務管理辦法,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要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工作要求,堅持“政府主導、學校主體、社會支持、家長自愿”的工作原則,采取政府牽頭,學校組織實施,社會廣泛參與,家長學生自愿參加的方式,開展課后服務。資金來源由學生家長和政府合理負擔。

(三)規范辦學行為

8、實施消除大班額計劃。市教育局要指導和督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制定消除大班額專項規劃,明確工作任務和時間表、路線圖,在保證零增量的基礎上,逐步消除現有存量,確保全市中小學班額盡快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從2017年秋季學期開始,按照國家和省要求,已經存在的66人以上超大班額,要消除50%以上,到2018年要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額,從2017年開始,每年至少消除25%,到2020年全部消除,并基本做到小學班額不超過45人、初中班額不超過50人。

9、強化控輟保學工作。市政府教育督導室要監督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進一步完善控輟保學部門協調機制,督促監護人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并完成義務教育。進一步落實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鄉鎮政府、村(居)委會、學校和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控輟保學責任,建立控輟保學目標責任制和聯控聯保機制,依托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建立控輟保學動態監測機制。

10、大力推行依法治校。2017年全市在鐵東區、立山區各選擇5所學校進行學校章程制定工作試點,2018年安排全市25%中小學進行試點,2019年試點學校達到75%,2020年全市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使章程成為學校改革發展的基本依據,切實厘清政府、社會、學校責權利,明確校長法人身份,賦予校長充分辦學自主權。要加強中小學校黨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學校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全面加強思想政治教育。要探索建立學生意外傷害援助機制和涉校涉生矛盾糾紛調解仲裁機制,切實發揮市綜治委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專項組的職能作用,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和師生合法權益,推動平安校園建設。

(四)深化教育改革

11、深化課程和教學改革。教育部門要指導和督促各中小學校堅守育人主陣地,深化課堂教學改革,按照國家課程方案開齊、開足國家課程,倡導自主、合作、探究的學習方式,注重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創建民主、輕松、和諧的師生關系,營造有利于學生全面發展和個性發展的教學氛圍。在學科教學特別是品德、科學教學中突出實踐環節,確保綜合實踐和校外教育活動常態化。2017年,市教育局要評選50所課程改革研究基地校,在此基礎上,每年均要評選50所基地校,使課程改革成為新常態。

12、深化家校聯系制度改革。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要完善家長委員會,推動社區參與學校治理,建立第三方評價機制,促進學校品質提升。各學校要切實加強家長學校建設,落實好家長委員會制度、家長與學校管理監督制度、學校和家庭雙向溝通制度、家長參與學校課程建設制度、學生事務民主協商制度等“五項制度”,進一步指導和推進家庭教育,積極構建學校、家庭、社會緊密協作的教育網絡。2017年,全市50%家長學校均要制定學校章程,到2020年實現家長學校一校一章程的格局。

13、深化招生考試制度改革。要深入推進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改革人才培養模式,轉變以考試成績為評價學生唯一標準,逐步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各學校要貫徹落實《鞍山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試行)》(鞍教發〔2015〕36號),根據招生考試改革的發展趨勢,市教育局采取先行試點,穩步推進的改革方式,2017年,試點學校由原來的40所初中擴充到83所學校,試點校占全市初中60%以上,2018年全部鋪開。力爭到2020年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和規范有序、監督有力的管理機制,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維護教育公平。

14、深化素質教育改革。各學校要結合本地、本校的實際,著力組織實施“九項行動”,加強學生思想品德教育和愛國主義教育。要按照國務院有關要求,為農村學校配齊體育、藝術、健康和心理教師,開齊開足體育、藝術、健康和心理教育課程,配齊配足體育、藝術和醫護器材,不斷強化對偏遠或貧困地區體衛藝教師送教下鄉活動的支持力度。要積極主動尋求各方支持,努力把更多社會資源轉化為教書育人資源,構建校內外教育相互銜接的育人機制。要不斷推進素質教育示范校在農村地區推廣和創建的力度,力爭到2020年實現城鄉學校全覆蓋。

15、擴大教育對外開放。全市要積極創造條件,支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按照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擴大教育對外開放的工作要求,主動與國家、省對外交流部門及機構對接,爭取好的項目落戶鞍山。積極推動有條件的中小學校申請開辦“國際班”,指導更多的學校提升對外開放與交流的自覺和能力,接受境外學生的規模不斷擴大。指導中小學校與境外學校建立“姐妹校”,使學生境外“游學”、文化交流成為新常態。力爭到2020年全市教育對外開放質量和水平明顯提升,教育交流與合作力度明顯增強。

(五)加強隊伍建設

16、全面提升教師師德水平。要按照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好教師“四個標準”的要求加強教師隊伍師德建設,把教師職業理想、職業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職前培養、準入、職后培訓和管理的全過程,提高教師的理論素養和思想政治素質。嚴格師德考核,把師德建設情況納入學校發展性評價、學校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標。建立完善師德建設年度檢查制度,堅決遏制中小學教師從事有償補課和家教等違規行為,及時發現和查處違反師德規范行為。

17、統籌城鄉師資配置。要發揮編制使用效能,督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依據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標準、學生規模和教育教學需要,按照中央嚴格控制機構編制有關要求,合理核定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完善配置機制,建立城鄉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統籌配置機制和跨區域調整機制,實行教職工編制城鄉、區域統籌和動態管理,盤活編制存量,提高使用效益。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在核定的教職工編制總額和崗位總量內,要按照班額、生源等情況,充分考慮鄉村小規模學校、寄宿制學校和城鎮學校的實際需要,統籌分配各校教職工編制和崗位數量,并向同級機構編制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

18、加大人才引進力度。要加大教育高層次人才引進力度,創造各種有利條件,確保高層次人才進得來、留得住、用得好。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要全面推進教師“縣管校聘”改革,完善教師招聘機制,吸引優秀人才到學校從教,著力解決鄉村教師結構性缺員和城鎮師資不足問題。教育部門要積極鼓勵和引導鄉村志愿支教活動,嚴格貫徹落實遼寧省《關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精神,繼續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提高村小學、教學點特崗教師招聘比例,加大體音美學科教師的招聘力度,按照有關規定做好特崗教師享受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政策。

19、完善鄉村教師待遇保障機制。全市要按照市政府統一部署,進一步完善鄉村教師待遇保障機制,督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認真貫徹落實鞍山市人民政府《關于鞍山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的實施意見》(鞍政發〔2016〕41號)精神,切實提高鄉村教師福利待遇,改善鄉村教師工作環境和生活條件。要實行鄉村教師收入分配傾斜政策,落實并完善邊遠艱苦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使鄉村教師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同職級縣鎮教師工資收入水平。健全長效聯動機制,核定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總量時統籌考慮當地公務員實際收入水平,確保縣域內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收入水平。加快實施鄉村學校教師周轉宿舍建設,到2020年,保障有需求的鄉鎮在鎮中心至少為鄉村教師交流提供一所周轉宿舍。

20、完善教師交流制度。教育部門要通過開展城鄉對口幫扶和一體化辦學、加強校長教師輪崗交流和鄉村校長教師培訓、利用信息技術共享優質資源,補齊鄉村教育短板。推動城鄉教師交流,城鎮學校和優質學校教師每學年到鄉村學校和薄弱學校交流輪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0%,其中骨干教師不低于交流輪崗教師總數的20%。制定鄉村教師培養計劃,各地區要結合鄉村教育實際,設置專門崗位,定向培養能夠承擔多門學科教學任務的教師,提高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水平。

(六)實施關愛行動

21、建立隨遷子女就學機制。全市要構建進城務工隨遷子女入學升學保障體系,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要深入貫徹落實《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為農民工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遼政發〔2015〕53號)精神,進一步強化流入地政府責任,將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城鎮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范圍,適應戶籍制度改革要求,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切實簡化優化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提供便民服務,依法保障其平等接受義務教育。保障機會平等,堅持以公辦學校為主安排隨遷子女就學,城區逐步擴大接收隨遷子女定點學校數量。海城市、臺安縣、岫巖縣繼續實行義務教育階段隨遷子女無障礙就學政策,確保隨遷子女享受與當地學生同等待遇。

22、加強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要認真貫徹落實《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遼政發〔2016〕43號)精神,落實各級政府(含開發區管委會)屬地責任,建立家庭、政府、學校盡職盡責,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體系,落實“獎、貸、助、補、減”并舉的扶困助學政策,關愛農村留守兒童。民政部門要依托公益性組織和社會愛心團體,有針對性地開展關愛服務和救助保護,確保留守兒童人身安全。司法、婦聯等部門要指導各中小學校加強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教育部門要安排專兼職心理教師定期對留守兒童開展心理輔導。公安、司法等部門要依法追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的責任,依法處置各種侵害留守兒童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教育、婦聯等部門要關愛農村殘疾兒童,對農村殘疾兒童要做到“一人一案”,切實保障農村殘疾兒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權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黨的領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要認真落實黨委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黨對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工作的領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要高度重視義務教育學校黨建工作,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教育部門具體負責、有關方面齊抓共管的學校黨建工作領導體制,全面加強學校黨組織建設,實現黨組織全覆蓋。

(二)落實政府責任。建立由政府牽頭、有關部門參加的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工作機制,在實行“以縣為主”管理體制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各級政府統籌,切實提高政府教育治理能力。人社、編制、教育、發改、財政、住建、規劃、國土資源等部門要按職責分工落實相關工作,加強聯動,把義務教育擺在優先發展的突出位置,納入城鎮發展規劃,共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各級政府要把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作為地方政府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完善考核機制,健全部門協調機制,及時研究解決義務教育改革發展面臨的重大問題和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問題,確保各項改革措施落實到位、工作目標按期實現。

(三)要明確部門職責。各級教育部門要加強同有關部門的協調溝通,編制完善義務教育規劃,積極推動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各項措施落實到位。發展改革部門在編制相關規劃時,要統籌考慮義務教育學校布局,在安排重大項目和資金投入時優先支持義務教育學校建設。財政部門和教育部門要積極建立和完善城鄉統一、重在農村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公安部門要加強居住證管理,建立隨遷子女登記制度,及時向同級教育行政部門通報有關信息。民政部門要將符合條件的特殊困難流動留守兒童和家庭經濟困難兒童納入社會救助政策保障范圍,落實兜底保障職責。機構編制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為推動實現統籌分配城鄉學校教職工編制和崗位提供政策支持。國土部門要依法切實保障學校建設用地。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制定控制性詳細規劃涉及中小學用地的,應當征求同級教育行政部門意見。未按照規劃配套建設學校的,不得發放建設工程規劃核實合格書,不得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沒有竣工驗收備案的新建學校和校舍依法不準投入使用。

(四)要加強督導檢查。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要對本轄區落實有關義務教育工作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定期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報告義務教育工作情況。要結合本地實際,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組織相關部門,定期研究制定解決措施,督查指導推進情況,在認真落實本實施意見的同時加快創建全國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縣區步伐。各級教育督導部門要開展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主要措施落實和工作目標完成情況的專項督導檢查,完善督導檢查結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強化督導結果運用。對因工作落實不到位,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部門和有關責任人,要嚴肅問責。

各地區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對本實施意見的執行情況,市政府將適時組織專項督察。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鞍政發〔2017〕24號
鞍山市人民政府關于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切實保障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接受公平教育和“上好學”,扎實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大力促進教育公平,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遼政發〔2016〕56號)精神,結合鞍山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深入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按照市委工作署要求,圍繞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建立和完善均衡配置義務教育資源長效機制,進一步強化政府保障,加快縮小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差距,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享受優質義務教育資源的需求,為全面振興鋼都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基本原則

以人為本,全面發展。立足服務學生終身發展的客觀需要,為不同發展傾向的學生提供多樣化適合的教育;重點突出,統籌規劃。統籌規劃各級各類教育,優先發展義務教育,在公共資源配置上重點保障,促進城鄉公共教育資源均衡配置;深化改革,創新機制。構建與常住人口增長趨勢和空間布局相適應的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布局建設機制,完善義務教育治理體系,提升義務教育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質量提升,公平共享。把均衡發展和質量提升作為重要抓手,促進教育公平,使城鄉學生共享高質量的教育;分類指導,有序推進。因地制宜選擇發展路徑,科學規劃城鄉義務教育規模,保障教師按需配置,引導學生合理流動。

(三)工作目標

加快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建設標準統一、教師編制標準統一、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統一、基本裝備配置標準統一和“兩免一補”政策城鄉全覆蓋,到2020年,城鄉二元結構壁壘基本消除,義務教育與城鎮化發展基本協調;城鄉學校布局更加合理,大班額基本消除,鄉村完全小學、初中或九年一貫制學校、寄宿制學校標準化建設取得顯著進展,鄉村小規模學校(含教學點)達到相應要求;城鄉師資配置基本均衡,鄉村教師待遇穩步提高、崗位吸引力大幅增強,鄉村教育質量明顯提升。全市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機會均等,城鄉之間、地區之間辦學條件差距明顯縮小,區域內學校之間教育教學質量、整體辦學水平相對均衡,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城鄉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基本實現。義務教育普及水平進一步鞏固提高,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7.2%。

二、工作任務

(一)優化配置資源

1、統籌規劃城鎮義務教育學校。要加大城鎮義務教育學校規劃布局調整力度,由市教育局會同市規劃局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按照《鞍山市城市總體規劃》要求及中小學建設標準,結合學齡人口變化趨勢,委托有相應資質的規劃編制單位,編制鞍山市城鎮義務教育用地布局專項規劃,經市政府批準后,將其依法實施,不得擅自變更。新建小區規劃要根據鞍山市城鎮義務教育用地布局專項規劃的規定,預留相應的學校建設用地。督促有關單位配套學校建設的方案,須經本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后,報規劃、住建、發改、國土資源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依法落實城鎮新建居住區配套標準化學校建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進一步規范農村中小學閑置校園校舍處置工作,防止教育資產流失。

2、全面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市政府教育督導室要督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于2017年年底前逐校建立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臺賬,制定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時間表和路線圖,摸清底數情況,完善寄宿制學校、鄉村小規模學校辦學標準,全面推進城鄉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標準化建設,確保2020年前全市所有公辦中小學校全部達到標準化水平。

3、建立信息化教育新模式。全市要加大教育信息化資金投入力度,重點要加強農村教師信息技術應用培訓,構建我市網絡研修及管理平臺,積極利用遠程教學、數字化課程等信息技術手段,逐步破解鄉村優質教學資源不足的難題,全面提高鄉村教師信息化水平。市教育局要在2017年底前對全市“三通兩平臺”建設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確保2020年前,全市實現信息技術在教學、管理、科研等方面的深度應用,實現信息技術與教育的全面深度融合。

(二)加大教育投入

4、落實公用經費政策。市本級財政要按照依法保障義務教育經費“三個增長”的要求,加大義務教育經費投入力度,督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切實落實義務教育投入責任,完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將義務教育經費全面納入財政預算,落實遼寧省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即普通小學每生每年850元(含取暖費)、普通初中每生每年1050元(含取暖費),并對寄宿制學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標準增加公用經費補助。要落實好農村地區不足100人的規模較小學校(包括鄉鎮中心校附設的村小)按照不低于100人核定公用經費等政策。要實施專項督查,確保國家、省公用經費足額到位,及時補齊缺額資金,禁止任何理由挪用公用經費。

5、加快薄弱學校改造步伐。市教育局要按照《全面改善農村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項目規劃(2014-2018年)》規定,督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按照滿足基本需求和逐校整體推進的使用原則,建立薄弱學校改造時間表和路線圖,加快推進年度實施計劃,確保項目規劃內的薄弱學校基本教學條件得到有效保障,生活設施得到明顯改善。要加強對國家和省薄弱學校改造資金的管理力度,監督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不得挪用國家、省薄弱學校改造專項資金。已經挪用的資金,要采取切實有效辦法,補齊資金。積極創造條件,加大資金投入力度,確保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農村薄弱學校改造任務。

6、加大助學扶困力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要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社會救助和教育資助力度,所有建檔立卡的貧困戶家庭學生無條件納入義務教育階段各項普惠資助范圍,并每人每年補助1000元。繼續擴大示范性高中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招生人數,暢通綠色升學通道。

7、加大課后服務資金投入力度。制定課后服務管理辦法,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要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工作要求,堅持“政府主導、學校主體、社會支持、家長自愿”的工作原則,采取政府牽頭,學校組織實施,社會廣泛參與,家長學生自愿參加的方式,開展課后服務。資金來源由學生家長和政府合理負擔。

(三)規范辦學行為

8、實施消除大班額計劃。市教育局要指導和督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制定消除大班額專項規劃,明確工作任務和時間表、路線圖,在保證零增量的基礎上,逐步消除現有存量,確保全市中小學班額盡快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從2017年秋季學期開始,按照國家和省要求,已經存在的66人以上超大班額,要消除50%以上,到2018年要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額,從2017年開始,每年至少消除25%,到2020年全部消除,并基本做到小學班額不超過45人、初中班額不超過50人。

9、強化控輟保學工作。市政府教育督導室要監督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進一步完善控輟保學部門協調機制,督促監護人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并完成義務教育。進一步落實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鄉鎮政府、村(居)委會、學校和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控輟保學責任,建立控輟保學目標責任制和聯控聯保機制,依托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建立控輟保學動態監測機制。

10、大力推行依法治校。2017年全市在鐵東區、立山區各選擇5所學校進行學校章程制定工作試點,2018年安排全市25%中小學進行試點,2019年試點學校達到75%,2020年全市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使章程成為學校改革發展的基本依據,切實厘清政府、社會、學校責權利,明確校長法人身份,賦予校長充分辦學自主權。要加強中小學校黨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學校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全面加強思想政治教育。要探索建立學生意外傷害援助機制和涉校涉生矛盾糾紛調解仲裁機制,切實發揮市綜治委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專項組的職能作用,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和師生合法權益,推動平安校園建設。

(四)深化教育改革

11、深化課程和教學改革。教育部門要指導和督促各中小學校堅守育人主陣地,深化課堂教學改革,按照國家課程方案開齊、開足國家課程,倡導自主、合作、探究的學習方式,注重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創建民主、輕松、和諧的師生關系,營造有利于學生全面發展和個性發展的教學氛圍。在學科教學特別是品德、科學教學中突出實踐環節,確保綜合實踐和校外教育活動常態化。2017年,市教育局要評選50所課程改革研究基地校,在此基礎上,每年均要評選50所基地校,使課程改革成為新常態。

12、深化家校聯系制度改革。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要完善家長委員會,推動社區參與學校治理,建立第三方評價機制,促進學校品質提升。各學校要切實加強家長學校建設,落實好家長委員會制度、家長與學校管理監督制度、學校和家庭雙向溝通制度、家長參與學校課程建設制度、學生事務民主協商制度等“五項制度”,進一步指導和推進家庭教育,積極構建學校、家庭、社會緊密協作的教育網絡。2017年,全市50%家長學校均要制定學校章程,到2020年實現家長學校一校一章程的格局。

13、深化招生考試制度改革。要深入推進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改革人才培養模式,轉變以考試成績為評價學生唯一標準,逐步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各學校要貫徹落實《鞍山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試行)》(鞍教發〔2015〕36號),根據招生考試改革的發展趨勢,市教育局采取先行試點,穩步推進的改革方式,2017年,試點學校由原來的40所初中擴充到83所學校,試點校占全市初中60%以上,2018年全部鋪開。力爭到2020年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和規范有序、監督有力的管理機制,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維護教育公平。

14、深化素質教育改革。各學校要結合本地、本校的實際,著力組織實施“九項行動”,加強學生思想品德教育和愛國主義教育。要按照國務院有關要求,為農村學校配齊體育、藝術、健康和心理教師,開齊開足體育、藝術、健康和心理教育課程,配齊配足體育、藝術和醫護器材,不斷強化對偏遠或貧困地區體衛藝教師送教下鄉活動的支持力度。要積極主動尋求各方支持,努力把更多社會資源轉化為教書育人資源,構建校內外教育相互銜接的育人機制。要不斷推進素質教育示范校在農村地區推廣和創建的力度,力爭到2020年實現城鄉學校全覆蓋。

15、擴大教育對外開放。全市要積極創造條件,支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按照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擴大教育對外開放的工作要求,主動與國家、省對外交流部門及機構對接,爭取好的項目落戶鞍山。積極推動有條件的中小學校申請開辦“國際班”,指導更多的學校提升對外開放與交流的自覺和能力,接受境外學生的規模不斷擴大。指導中小學校與境外學校建立“姐妹校”,使學生境外“游學”、文化交流成為新常態。力爭到2020年全市教育對外開放質量和水平明顯提升,教育交流與合作力度明顯增強。

(五)加強隊伍建設

16、全面提升教師師德水平。要按照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好教師“四個標準”的要求加強教師隊伍師德建設,把教師職業理想、職業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職前培養、準入、職后培訓和管理的全過程,提高教師的理論素養和思想政治素質。嚴格師德考核,把師德建設情況納入學校發展性評價、學校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標。建立完善師德建設年度檢查制度,堅決遏制中小學教師從事有償補課和家教等違規行為,及時發現和查處違反師德規范行為。

17、統籌城鄉師資配置。要發揮編制使用效能,督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依據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標準、學生規模和教育教學需要,按照中央嚴格控制機構編制有關要求,合理核定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完善配置機制,建立城鄉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統籌配置機制和跨區域調整機制,實行教職工編制城鄉、區域統籌和動態管理,盤活編制存量,提高使用效益。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在核定的教職工編制總額和崗位總量內,要按照班額、生源等情況,充分考慮鄉村小規模學校、寄宿制學校和城鎮學校的實際需要,統籌分配各校教職工編制和崗位數量,并向同級機構編制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

18、加大人才引進力度。要加大教育高層次人才引進力度,創造各種有利條件,確保高層次人才進得來、留得住、用得好。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要全面推進教師“縣管校聘”改革,完善教師招聘機制,吸引優秀人才到學校從教,著力解決鄉村教師結構性缺員和城鎮師資不足問題。教育部門要積極鼓勵和引導鄉村志愿支教活動,嚴格貫徹落實遼寧省《關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精神,繼續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提高村小學、教學點特崗教師招聘比例,加大體音美學科教師的招聘力度,按照有關規定做好特崗教師享受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政策。

19、完善鄉村教師待遇保障機制。全市要按照市政府統一部署,進一步完善鄉村教師待遇保障機制,督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認真貫徹落實鞍山市人民政府《關于鞍山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的實施意見》(鞍政發〔2016〕41號)精神,切實提高鄉村教師福利待遇,改善鄉村教師工作環境和生活條件。要實行鄉村教師收入分配傾斜政策,落實并完善邊遠艱苦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使鄉村教師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同職級縣鎮教師工資收入水平。健全長效聯動機制,核定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總量時統籌考慮當地公務員實際收入水平,確保縣域內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收入水平。加快實施鄉村學校教師周轉宿舍建設,到2020年,保障有需求的鄉鎮在鎮中心至少為鄉村教師交流提供一所周轉宿舍。

20、完善教師交流制度。教育部門要通過開展城鄉對口幫扶和一體化辦學、加強校長教師輪崗交流和鄉村校長教師培訓、利用信息技術共享優質資源,補齊鄉村教育短板。推動城鄉教師交流,城鎮學校和優質學校教師每學年到鄉村學校和薄弱學校交流輪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0%,其中骨干教師不低于交流輪崗教師總數的20%。制定鄉村教師培養計劃,各地區要結合鄉村教育實際,設置專門崗位,定向培養能夠承擔多門學科教學任務的教師,提高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水平。

(六)實施關愛行動

21、建立隨遷子女就學機制。全市要構建進城務工隨遷子女入學升學保障體系,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要深入貫徹落實《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為農民工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遼政發〔2015〕53號)精神,進一步強化流入地政府責任,將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城鎮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范圍,適應戶籍制度改革要求,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切實簡化優化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提供便民服務,依法保障其平等接受義務教育。保障機會平等,堅持以公辦學校為主安排隨遷子女就學,城區逐步擴大接收隨遷子女定點學校數量。海城市、臺安縣、岫巖縣繼續實行義務教育階段隨遷子女無障礙就學政策,確保隨遷子女享受與當地學生同等待遇。

22、加強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要認真貫徹落實《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遼政發〔2016〕43號)精神,落實各級政府(含開發區管委會)屬地責任,建立家庭、政府、學校盡職盡責,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體系,落實“獎、貸、助、補、減”并舉的扶困助學政策,關愛農村留守兒童。民政部門要依托公益性組織和社會愛心團體,有針對性地開展關愛服務和救助保護,確保留守兒童人身安全。司法、婦聯等部門要指導各中小學校加強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教育部門要安排專兼職心理教師定期對留守兒童開展心理輔導。公安、司法等部門要依法追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的責任,依法處置各種侵害留守兒童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教育、婦聯等部門要關愛農村殘疾兒童,對農村殘疾兒童要做到“一人一案”,切實保障農村殘疾兒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權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黨的領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要認真落實黨委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黨對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工作的領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要高度重視義務教育學校黨建工作,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教育部門具體負責、有關方面齊抓共管的學校黨建工作領導體制,全面加強學校黨組織建設,實現黨組織全覆蓋。

(二)落實政府責任。建立由政府牽頭、有關部門參加的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工作機制,在實行“以縣為主”管理體制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各級政府統籌,切實提高政府教育治理能力。人社、編制、教育、發改、財政、住建、規劃、國土資源等部門要按職責分工落實相關工作,加強聯動,把義務教育擺在優先發展的突出位置,納入城鎮發展規劃,共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各級政府要把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作為地方政府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完善考核機制,健全部門協調機制,及時研究解決義務教育改革發展面臨的重大問題和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問題,確保各項改革措施落實到位、工作目標按期實現。

(三)要明確部門職責。各級教育部門要加強同有關部門的協調溝通,編制完善義務教育規劃,積極推動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各項措施落實到位。發展改革部門在編制相關規劃時,要統籌考慮義務教育學校布局,在安排重大項目和資金投入時優先支持義務教育學校建設。財政部門和教育部門要積極建立和完善城鄉統一、重在農村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公安部門要加強居住證管理,建立隨遷子女登記制度,及時向同級教育行政部門通報有關信息。民政部門要將符合條件的特殊困難流動留守兒童和家庭經濟困難兒童納入社會救助政策保障范圍,落實兜底保障職責。機構編制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為推動實現統籌分配城鄉學校教職工編制和崗位提供政策支持。國土部門要依法切實保障學校建設用地。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制定控制性詳細規劃涉及中小學用地的,應當征求同級教育行政部門意見。未按照規劃配套建設學校的,不得發放建設工程規劃核實合格書,不得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沒有竣工驗收備案的新建學校和校舍依法不準投入使用。

(四)要加強督導檢查。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要對本轄區落實有關義務教育工作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定期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報告義務教育工作情況。要結合本地實際,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組織相關部門,定期研究制定解決措施,督查指導推進情況,在認真落實本實施意見的同時加快創建全國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縣區步伐。各級教育督導部門要開展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主要措施落實和工作目標完成情況的專項督導檢查,完善督導檢查結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強化督導結果運用。對因工作落實不到位,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部門和有關責任人,要嚴肅問責。

各地區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對本實施意見的執行情況,市政府將適時組織專項督察。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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