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色影院}-精品国产精品国产自在久国产,大胸护士,高清无码免费中文字幕,欧美一级片在线观看,国产精品日韩,久久久国产亚洲精品播放

關于2015年度市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工作的報告
信息來源:鞍山市審計局發布時間:2016-12-19瀏覽次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市審計局依法獨立開展審計工作。組織開展了2015年度市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部門結轉結余資金專項審計調查、托管資金專項審計調查、部分2015年市政府為市民辦實事項目專項審計。重點審計了市財政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延伸審計了海城市、臺安縣、岫巖滿族自治縣和有關單位。審計結果表明,2015年我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認真貫徹落實中共鞍山市委、鞍山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市人大常委會批復的財政預算和發展計劃,扎實推進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發展,財政保障能力不斷增強。

一、市本級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2015年,市財政局在組織市本級預算工作中,認真履行財政管理職責,克服財政收入增幅回落和剛性支出不斷增長的雙重困難,保民生、穩增長、促改革、防風險,預算執行實現了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為促進鞍山經濟平穩發展做出了積極努力。但在個別資金的分配使用方面、部門財政資金控制方面、一些項目資金的預算管理方面,仍需要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一)縣(市)財政滯撥轉移支付資金,影響項目實施

2015年預算執行中,海城市、臺安縣、岫巖滿族自治縣財政滯撥轉移支付資金15.5億元。其中,海城市財政局滯撥轉移支付資金5.4億元,占當年轉移支付收入的30%;臺安縣財政局滯撥轉移支付資金2.8億元,占當年轉移支付收入的26%;岫巖縣財政局滯撥轉移支付資金7.3億元,占當年轉移支付收入的53%。財政資金滯撥直接影響預算單位的項目實施,截止2016年3月,海城市、臺安縣、岫巖縣共有包括穩增長惠民生在內的19個項目未實施,49個項目部分開展了工作。

(二)個別支出未納入年初預算

1.專項支出未納入預算。2015年4月,未經市民政部門申報,安排海城市孤山鎮政府50萬元專項資金,用于該鎮蟒溝村文化廣場建設。經審計,該項資金是市民政局統一安排的農村社區建設補助專項資金,2015年市本級預算項目中沒有安排對孤山鎮蟒溝村補助資金。

2.結余資金安排沒有納入預算。2013年市財政局以回復函的方式同意市國土資源局使用2008年、2009年安排的土地利用專項調查結余資金3922萬元;2015年以相同方式同意市國土資源局使用2013年安排的土地利用整體規劃專項結余資金50萬元。經審計,以上項目結余資金安排沒有納入當年市本級財政預算。           

(三)不符合規定出借財政資金

2015年1月,市財政局從非稅收入專戶支付300萬元,借給某企業工會,用于該企業附企大病職工及困難職工醫療和生活救助。

二、市直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今年共對51個市直部門(含事業單位)2015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資金總額17.3億元,占部門決算(草案)支出總額的25%。審計查出問題資金2806萬元,審計后作出收繳決定金額620萬元。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一)虛列支出問題

虛列支出問題。3個單位虛列支出共38.7萬元。

(二)擴大開支范圍、擠占專項資金問題

43個單位存在擴大經費開支范圍、擠占專項資金問題,金額為454萬元。主要問題有以下方面:

1.發放目標管理績效考評獎勵資金問題。8個事業單位占用公用經費、專項經費發放“表率杯”獎金115.8萬元。

2.違規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22個單位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18.7萬元。

3.專項資金中列支公用經費問題。11個單位在專項資金中列支公用經費236萬元。

(三)“三公”經費審計情況

主要審計了公務接待費和公車運行費支出情況,審計的結果是:

1.公務接待費得到有效控制。51個單位2015年核定公務接待費46萬元,實際發生16萬元,審計中沒有發現公務接待費超標準問題。

2.部分單位仍然存在超編使用公務車和車輛運行費列支不規范問題。一是部分單位存在超編使用車輛問題。51個單位核定公務車編制為281輛,實際使用317輛,超編使用36輛,14個單位存在借用下屬單位或企業車輛問題。二是公務車輛運行費列支不規范,總支出超標準。51個單位按預算定額應列支車輛運行費726萬元,但由于工作經費類項目支出范圍不細化、支出標準不明確,部分單位將車輛運行費分別在“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中列支,其中“基本支出”列支565萬元,“項目支出”中列支637萬元,實際總支出1202萬元,超出定額476萬元。

(四)固定資產管理、政府采購、公務卡結算中存在的問題

一是固定資產管理(核算)不規范問題金額136.7萬元。其中,固定資產損毀未核銷,有賬無物問題金額21.2萬元;車輛、設備等固定資產未入賬問題金額115.5萬元。二是未按規定辦理政府采購審批。8個單位在購買貨物和勞務中,未按規定辦理政府采購審批,總支出金額為526萬元。三是部分單位未按要求使用公務卡結算。51個單位中,17個單位45萬元支出未按財政部門規定實行公務卡結算,不合規單位占審計單位的33%。

三、部門結轉結余資金審計情況

為落實國務院、審計署關于盤活財政存量資金的工作部署,2015年9—11月,市審計局對我市存量資金較多的56個單位結轉結余資金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目的是摸清部門財政結存資金底數,分析形成原因,盤活存量資金。調查結果表明,截至2015年8月31日,56個單位共結存2013年以前年度資金56346萬元,資金存在的形態為,財政授權支付資金47512萬元,銀行存款8843萬元。存在的主要問題是:

(一)工作拖延,項目實施不及時。一些部門忽視項目落實工作,項目長時間未實施或實施緩慢,個別項目持續時間長達8年之久,一些具有時效性的社會發展項目失去了立項意義,造成財政資金長期閑置。

(二)預算申報不規范。個別預算單位沒有嚴格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部門預算,未及時將結余資金及罰沒返還收入納入預算統籌安排,導致結存資金逐年增多。

(三)預算單位未嚴格執行財務制度。一些單位沒有單獨核算項目資金,有的項目資金長期不清理,無法分清具體項目的執行情況和結余情況,個別單位擅自擠占挪用專項資金,擴大開支范圍,用于補充公用經費,改變了專項資金的用途。

2015年12月,市政府常務會議聽取了沉淀資金清理工作匯報,市政府主要領導對清理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市財政局下發了《鞍山市關于清理沉淀資金的實施方案》,截至2016年4月已清理收回資金2.8億元。

四、部分托管資金專項審計調查情況

為維護企業和群眾合法權益,防范資金風險。2016年4月,市審計局對部分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收取的保證金、抵押金(以下簡稱“托管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審計的托管資金包括:“農民工工資保障金”、“供熱質量退費準備金”、“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公交IC卡押金”。截至2016年3月末,以上項目結存的托管資金余額為25172萬元,審計結果表明,被調查單位能夠按照規定核算資金,??顚S?,沒有發現擠占挪用問題。但審計中也發現,被調查單位在管理方面還存在資金收取不規范等問題。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托管資金收取不規范

1.提前收取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按規定我市于2013年8月1日起開始收取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審計調查發現,2013年7月市建設工程質量站收取了4項已經竣工驗收的工程質量保證金330萬元。

2.逾期交存工程質量保證金。審計調查發現,11項工程沒有按要求交存質保金,涉及資金1177萬元。

(二)托管資金返還管理不規范

1.未按規定返還供暖保證金。審計調查發現,市供暖保證金收取以來,沒有按文件規定在供暖期結束后退還供暖企業。截至2015年9月末,應返還的供暖保證金余額為537萬元。

2.返還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審批資料不完整。經抽查20卷返還農民工保障金檔案發現,存在保障金審批資料不完整的情況,涉及資金2550萬元。

3.工程質量保證金逾期未返還。審計調查發現,截至2016年3月,14項工程質量保證金托管時間已經期滿2年未按規定及時返還,涉及資金1296萬元。

五、部分2015年市政府為群眾辦實事項目審計情況

按照“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政策跟蹤審計工作要求,2016年3月,市審計局對2015年鞍山市政府為市民辦理20件實事中的改擴建5所農村敬老院項目、新建5座過街天橋項目、地下通道工程項目進行了專項審計。審計結果表明,市民政局、市住建委、市人防辦、市交通委、海城市、臺安縣、岫巖縣等項目主管部門和實施單位,能夠按照市政府要求積極采取措施,在項目的工程建設、資金安排等方面做了積極努力,部分工程項目實施順利。但項目實施中一些具體問題還有待加強。主要問題是:

(一)部分辦實事項目未能實現預期目標

一是項目完成率低。截至2016年4月,10個項目實際完成4項,完成計劃的40%。二是部分項目未達到規定標準。已完成的3所敬老院改擴建項目均未達到《遼寧省農村區域性中心敬老院改造實施意見》規定的建筑面積在2000平方米以上,床位在150張以上的標準。

(二)部分項目進展緩慢

截至2016年4月,二一九公園正門廣場地下工程項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尚在辦理中;新瑪特(青年街)天橋、新立街天橋2個項目尚未開工建設。

(三)部分項目資金不到位,管理不規范

長途客運站公鐵連橋項目預計投資775萬元,截至2016年4月,工程資金未撥付;岫巖縣興隆區域中心敬老院項目未辦理施工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虹橋人行梯道工程項目未簽訂施工合同。

六、加強財政管理的建議

(一)認真貫徹落實預算法,加強財政管理工作

1.進一步增強依法理財的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各部門應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預算法,嚴格按預算法規定管理和安排使用財政資金,不得超預算、超范圍安排使用財政資金。

2.健全政府預算體系和項目支出標準體系,細化項目預算。提高預算收支的完整性和分配管理的規范性。

3.加快財政資金撥付進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嚴格按預算法和國務院相關規定撥付財政資金,尤其要加快轉移支付資金的撥付進度。

4.建立資金撥付與項目進度相銜接的管理機制。要進一步落實資金撥付與項目實施的責任主體,建立職責清晰、可操作的責任落實和責任追究制度。

(二)加強部門預算管理,嚴肅財經法紀

1.加強部門預算編制管理。嚴格按法定職責、工作任務編制部門預算,提高部門預算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

2.加強對部門預算資金的統籌安排。各部門應嚴格按預算安排使用財政資金,壓縮經費類項目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結轉結余資金及時納入下年度預算統一安排使用。

3.依法規范部門財政收支行為,嚴肅財經法紀。嚴格落實預算單位和負責人遵守財經法紀的主體責任,對虛報預算,擠占挪用財政資金、擴大預算開支等違法違規問題,嚴格責任追究。

4.加強財務人員業務培訓,提高財務人員依法理財能力和業務工作水平。

(三)加強政府采購管理

建立健全與法律法規相配套的、適合我市實際的政府采購管理制度,依法編制政府采購預算,規范政府采購行為。

(四)盤活存量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繼續加強財政存量資金的清理力度,要按照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要求統籌安排使用,切實提高財政統籌能力和資金使用效益。

(五)依法規范政府項目管理

項目實施部門要按合同法的規定簽訂和履行項目合同,不得制定不公平或強制性合同條款,依法保證民生工程和各類經濟發展事項的順利實施。

(六)加強托管資金監管,規范政府托管行為

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關于建設法治政府、簡政放權等文件精神,厘清政府部門依法監督與直接管理的關系,依法規范管理行為。

(七)進一步加強政府辦實事項目的落實工作

明確承辦項目單位的主體責任和相關部門的配合責任,保證實事辦實,實事辦好。


 


關于2015年度市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工作的報告
信息來源:鞍山市審計局 發布時間:2016-12-1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市審計局依法獨立開展審計工作。組織開展了2015年度市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部門結轉結余資金專項審計調查、托管資金專項審計調查、部分2015年市政府為市民辦實事項目專項審計。重點審計了市財政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延伸審計了海城市、臺安縣、岫巖滿族自治縣和有關單位。審計結果表明,2015年我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認真貫徹落實中共鞍山市委、鞍山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市人大常委會批復的財政預算和發展計劃,扎實推進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發展,財政保障能力不斷增強。

一、市本級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2015年,市財政局在組織市本級預算工作中,認真履行財政管理職責,克服財政收入增幅回落和剛性支出不斷增長的雙重困難,保民生、穩增長、促改革、防風險,預算執行實現了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為促進鞍山經濟平穩發展做出了積極努力。但在個別資金的分配使用方面、部門財政資金控制方面、一些項目資金的預算管理方面,仍需要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一)縣(市)財政滯撥轉移支付資金,影響項目實施

2015年預算執行中,海城市、臺安縣、岫巖滿族自治縣財政滯撥轉移支付資金15.5億元。其中,海城市財政局滯撥轉移支付資金5.4億元,占當年轉移支付收入的30%;臺安縣財政局滯撥轉移支付資金2.8億元,占當年轉移支付收入的26%;岫巖縣財政局滯撥轉移支付資金7.3億元,占當年轉移支付收入的53%。財政資金滯撥直接影響預算單位的項目實施,截止2016年3月,海城市、臺安縣、岫巖縣共有包括穩增長惠民生在內的19個項目未實施,49個項目部分開展了工作。

(二)個別支出未納入年初預算

1.專項支出未納入預算。2015年4月,未經市民政部門申報,安排海城市孤山鎮政府50萬元專項資金,用于該鎮蟒溝村文化廣場建設。經審計,該項資金是市民政局統一安排的農村社區建設補助專項資金,2015年市本級預算項目中沒有安排對孤山鎮蟒溝村補助資金。

2.結余資金安排沒有納入預算。2013年市財政局以回復函的方式同意市國土資源局使用2008年、2009年安排的土地利用專項調查結余資金3922萬元;2015年以相同方式同意市國土資源局使用2013年安排的土地利用整體規劃專項結余資金50萬元。經審計,以上項目結余資金安排沒有納入當年市本級財政預算。           

(三)不符合規定出借財政資金

2015年1月,市財政局從非稅收入專戶支付300萬元,借給某企業工會,用于該企業附企大病職工及困難職工醫療和生活救助。

二、市直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今年共對51個市直部門(含事業單位)2015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資金總額17.3億元,占部門決算(草案)支出總額的25%。審計查出問題資金2806萬元,審計后作出收繳決定金額620萬元。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一)虛列支出問題

虛列支出問題。3個單位虛列支出共38.7萬元。

(二)擴大開支范圍、擠占專項資金問題

43個單位存在擴大經費開支范圍、擠占專項資金問題,金額為454萬元。主要問題有以下方面:

1.發放目標管理績效考評獎勵資金問題。8個事業單位占用公用經費、專項經費發放“表率杯”獎金115.8萬元。

2.違規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22個單位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18.7萬元。

3.專項資金中列支公用經費問題。11個單位在專項資金中列支公用經費236萬元。

(三)“三公”經費審計情況

主要審計了公務接待費和公車運行費支出情況,審計的結果是:

1.公務接待費得到有效控制。51個單位2015年核定公務接待費46萬元,實際發生16萬元,審計中沒有發現公務接待費超標準問題。

2.部分單位仍然存在超編使用公務車和車輛運行費列支不規范問題。一是部分單位存在超編使用車輛問題。51個單位核定公務車編制為281輛,實際使用317輛,超編使用36輛,14個單位存在借用下屬單位或企業車輛問題。二是公務車輛運行費列支不規范,總支出超標準。51個單位按預算定額應列支車輛運行費726萬元,但由于工作經費類項目支出范圍不細化、支出標準不明確,部分單位將車輛運行費分別在“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中列支,其中“基本支出”列支565萬元,“項目支出”中列支637萬元,實際總支出1202萬元,超出定額476萬元。

(四)固定資產管理、政府采購、公務卡結算中存在的問題

一是固定資產管理(核算)不規范問題金額136.7萬元。其中,固定資產損毀未核銷,有賬無物問題金額21.2萬元;車輛、設備等固定資產未入賬問題金額115.5萬元。二是未按規定辦理政府采購審批。8個單位在購買貨物和勞務中,未按規定辦理政府采購審批,總支出金額為526萬元。三是部分單位未按要求使用公務卡結算。51個單位中,17個單位45萬元支出未按財政部門規定實行公務卡結算,不合規單位占審計單位的33%。

三、部門結轉結余資金審計情況

為落實國務院、審計署關于盤活財政存量資金的工作部署,2015年9—11月,市審計局對我市存量資金較多的56個單位結轉結余資金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目的是摸清部門財政結存資金底數,分析形成原因,盤活存量資金。調查結果表明,截至2015年8月31日,56個單位共結存2013年以前年度資金56346萬元,資金存在的形態為,財政授權支付資金47512萬元,銀行存款8843萬元。存在的主要問題是:

(一)工作拖延,項目實施不及時。一些部門忽視項目落實工作,項目長時間未實施或實施緩慢,個別項目持續時間長達8年之久,一些具有時效性的社會發展項目失去了立項意義,造成財政資金長期閑置。

(二)預算申報不規范。個別預算單位沒有嚴格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部門預算,未及時將結余資金及罰沒返還收入納入預算統籌安排,導致結存資金逐年增多。

(三)預算單位未嚴格執行財務制度。一些單位沒有單獨核算項目資金,有的項目資金長期不清理,無法分清具體項目的執行情況和結余情況,個別單位擅自擠占挪用專項資金,擴大開支范圍,用于補充公用經費,改變了專項資金的用途。

2015年12月,市政府常務會議聽取了沉淀資金清理工作匯報,市政府主要領導對清理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市財政局下發了《鞍山市關于清理沉淀資金的實施方案》,截至2016年4月已清理收回資金2.8億元。

四、部分托管資金專項審計調查情況

為維護企業和群眾合法權益,防范資金風險。2016年4月,市審計局對部分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收取的保證金、抵押金(以下簡稱“托管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審計的托管資金包括:“農民工工資保障金”、“供熱質量退費準備金”、“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公交IC卡押金”。截至2016年3月末,以上項目結存的托管資金余額為25172萬元,審計結果表明,被調查單位能夠按照規定核算資金,專款專用,沒有發現擠占挪用問題。但審計中也發現,被調查單位在管理方面還存在資金收取不規范等問題。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托管資金收取不規范

1.提前收取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按規定我市于2013年8月1日起開始收取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審計調查發現,2013年7月市建設工程質量站收取了4項已經竣工驗收的工程質量保證金330萬元。

2.逾期交存工程質量保證金。審計調查發現,11項工程沒有按要求交存質保金,涉及資金1177萬元。

(二)托管資金返還管理不規范

1.未按規定返還供暖保證金。審計調查發現,市供暖保證金收取以來,沒有按文件規定在供暖期結束后退還供暖企業。截至2015年9月末,應返還的供暖保證金余額為537萬元。

2.返還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審批資料不完整。經抽查20卷返還農民工保障金檔案發現,存在保障金審批資料不完整的情況,涉及資金2550萬元。

3.工程質量保證金逾期未返還。審計調查發現,截至2016年3月,14項工程質量保證金托管時間已經期滿2年未按規定及時返還,涉及資金1296萬元。

五、部分2015年市政府為群眾辦實事項目審計情況

按照“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政策跟蹤審計工作要求,2016年3月,市審計局對2015年鞍山市政府為市民辦理20件實事中的改擴建5所農村敬老院項目、新建5座過街天橋項目、地下通道工程項目進行了專項審計。審計結果表明,市民政局、市住建委、市人防辦、市交通委、海城市、臺安縣、岫巖縣等項目主管部門和實施單位,能夠按照市政府要求積極采取措施,在項目的工程建設、資金安排等方面做了積極努力,部分工程項目實施順利。但項目實施中一些具體問題還有待加強。主要問題是:

(一)部分辦實事項目未能實現預期目標

一是項目完成率低。截至2016年4月,10個項目實際完成4項,完成計劃的40%。二是部分項目未達到規定標準。已完成的3所敬老院改擴建項目均未達到《遼寧省農村區域性中心敬老院改造實施意見》規定的建筑面積在2000平方米以上,床位在150張以上的標準。

(二)部分項目進展緩慢

截至2016年4月,二一九公園正門廣場地下工程項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尚在辦理中;新瑪特(青年街)天橋、新立街天橋2個項目尚未開工建設。

(三)部分項目資金不到位,管理不規范

長途客運站公鐵連橋項目預計投資775萬元,截至2016年4月,工程資金未撥付;岫巖縣興隆區域中心敬老院項目未辦理施工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虹橋人行梯道工程項目未簽訂施工合同。

六、加強財政管理的建議

(一)認真貫徹落實預算法,加強財政管理工作

1.進一步增強依法理財的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各部門應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預算法,嚴格按預算法規定管理和安排使用財政資金,不得超預算、超范圍安排使用財政資金。

2.健全政府預算體系和項目支出標準體系,細化項目預算。提高預算收支的完整性和分配管理的規范性。

3.加快財政資金撥付進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嚴格按預算法和國務院相關規定撥付財政資金,尤其要加快轉移支付資金的撥付進度。

4.建立資金撥付與項目進度相銜接的管理機制。要進一步落實資金撥付與項目實施的責任主體,建立職責清晰、可操作的責任落實和責任追究制度。

(二)加強部門預算管理,嚴肅財經法紀

1.加強部門預算編制管理。嚴格按法定職責、工作任務編制部門預算,提高部門預算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

2.加強對部門預算資金的統籌安排。各部門應嚴格按預算安排使用財政資金,壓縮經費類項目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結轉結余資金及時納入下年度預算統一安排使用。

3.依法規范部門財政收支行為,嚴肅財經法紀。嚴格落實預算單位和負責人遵守財經法紀的主體責任,對虛報預算,擠占挪用財政資金、擴大預算開支等違法違規問題,嚴格責任追究。

4.加強財務人員業務培訓,提高財務人員依法理財能力和業務工作水平。

(三)加強政府采購管理

建立健全與法律法規相配套的、適合我市實際的政府采購管理制度,依法編制政府采購預算,規范政府采購行為。

(四)盤活存量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繼續加強財政存量資金的清理力度,要按照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要求統籌安排使用,切實提高財政統籌能力和資金使用效益。

(五)依法規范政府項目管理

項目實施部門要按合同法的規定簽訂和履行項目合同,不得制定不公平或強制性合同條款,依法保證民生工程和各類經濟發展事項的順利實施。

(六)加強托管資金監管,規范政府托管行為

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關于建設法治政府、簡政放權等文件精神,厘清政府部門依法監督與直接管理的關系,依法規范管理行為。

(七)進一步加強政府辦實事項目的落實工作

明確承辦項目單位的主體責任和相關部門的配合責任,保證實事辦實,實事辦好。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