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色影院}-精品国产精品国产自在久国产,大胸护士,高清无码免费中文字幕,欧美一级片在线观看,国产精品日韩,久久久国产亚洲精品播放

鞍政辦發〔2016〕124號
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
修訂鞍山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修訂后的《鞍山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1115日        

 

 

(此件公開發布)

 

 

鞍山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1 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1.2適用范圍

1.3工作原則

2 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組織機構體系和職責

2.2市級應急指揮機制

2.3縣級應急指揮機制

2.4現場指揮機構

2.5應急專家組

3 預防與預警機制

3.1預警接收

3.2監測預報

3.3響應分級

3.4預警發布

4 應急響應

4.1響應啟動

4.2分部門響應

4.3分災種響應

4.4信息報告

4.5現場處置

4.6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4.7信息公布

4.8應急響應調整、解除

5 后期處置

5.1調查與評估

6 應急保障

6.1救災資金

6.2救援物資

6.3交通運輸

6.4治安維護

6.5通訊保障

6.6氣象裝備

7 監督管理

7.1應急預案演練

7.2宣傳培訓

7.3責任追究

7.4預案管理

8 附則

8.1名詞術語

 

鞍山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1 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提高全市應對氣象災害的綜合防御和處置能力,建立健全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傳播工作運行機制,迅速、有序、高效地開展應對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為老工業基地振興提供氣象保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遼寧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遼寧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鞍山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范圍內臺風、暴雨、暴雪、寒潮、大風、沙塵暴、低溫、高溫、干旱、雷電、冰雹、霜凍、冰凍、大霧、霾等氣象災害事件的防范和應對。

因氣象因素引發的水旱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農業災害、森林火災、交通運輸安全事件、重大環境事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災害處置,適用其他相關應急預案的規定。

1.3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和應急處置工作的出發點,全面加強應對氣象災害體系建設,最大程度減少災害損失。

預防為主、科學高效。實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結合,提高氣象災害監測預警能力和防御標準。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項應急準備,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依法規范、協調有序。依照法律法規和相關職責,做好氣象災害的防范應對工作。加強各地區、各部門和單位的信息溝通,做到資源共享,并建立協調配合機制,使氣象災害應對工作更加規范有序、運轉協調。

分級管理、屬地為主。根據災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對氣象災害實施分級管理。災害發生地政府負責本地區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2 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組織機構體系和職責

市政府成立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政府副秘書長擔任,市政府有關副秘書長及各有關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分管領導為成員。當發生特別重大氣象災害且持續時間較長時,總指揮由常務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和成員相應提升由各單位正職擔任。

成員單位由:市政府辦公廳(市政府應急辦)、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交通委、市農委、市水利局、市林業局、市服務業委、市衛生計生委、市環保局、市氣象局、市安全生產監管局、市旅游委、新聞辦、鞍山廣播電視臺、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水文局、市工商局、市綜合執法局、市消防局、沈陽鐵路局鞍山車務段、鞍山軍分區、國網鞍山供電公司、中國移動鞍山分公司、中國聯通鞍山分公司、中國電信鞍山分公司等有關部門和單位組成。

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職責:負責對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的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研究解決搶險救災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督促檢查各縣和市直有關部門的災害防御和救助工作;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匯報災情并決定請求省政府支援等。

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氣象局,主任由市政府分管應急工作的副秘書長擔任,常務副主任由市氣象局局長擔任。當發生特別重大氣象災害且持續時間較長時,總指揮由常務副市長擔任,成員相應提升由各單位正職擔任。

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負責傳達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工作指令;組織有關部門會商氣象災害發生發展趨勢;組織制訂氣象災害防御方案;對災害損失及影響進行評估;負責災害信息的接收、匯總,起草災情報告;完成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2市級應急指揮機制

當發生跨縣級行政區域范圍的氣象災害,并造成重大危害時,由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相應的市級應急指揮機制,統一領導和指揮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1)臺風、暴雨、干旱引發的江河洪水、山洪災害、漬澇災害、干旱災害等水旱災害,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指揮應對工作;引發的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由市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負責指揮應對工作。

2)暴雪、寒潮、低溫、霜凍、冰凍引發的低溫凍害等農業災害由農業部門負責指揮應對工作;嚴重影響電力、能源、重要工業品保障、城市運行等方面,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協調處置工作。

3)暴雨、暴雪、大風、沙塵暴、大霧、霾嚴重影響交通運輸安全,由交通、公安、鐵路、環保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責負責指揮應對工作。

4)氣象災害引發的森林火災、重大環境事件、群體性人員傷亡或可能導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分別由林業、農業、環保、衛生(計生)等部門負責指揮應對工作。

5)氣象災害造成通信基礎設施破壞,由通信管理部門負責指揮應對工作。

6)受災群眾生活救助工作,由民政部門組織實施。

2.3縣(市)區、開發區應急指揮機制

對上述各種災害,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要啟動應急指揮機制和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組織做好應對工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指導。高溫、雷電、冰雹、暴雪災害,由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啟動相應的應急指揮機制,做好指揮協調處置工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指導。

2.4現場指揮機構

出現上述氣象災害或衍生災害時,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決定是否成立現場指揮機構,確定現場進駐單位,并負責災害現場的應急指揮、調度和搶險救災工作。

2.5應急專家組

由救災、氣象、水文、農業、林業、地質、環境、醫療救護、衛生防疫、安全生產和應急救援等方面的專家組成市氣象災害專家組,專家組成員根據應對災害及影響不同,從市政府應急辦專家庫選取。

專家組主要職責:按照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研究分析氣象災害預報預警、災情和發展趨勢及影響程度,為市指揮部決策提供搶險救災咨詢或建議,科學指導應急救災工作。

 

3 預防與預警機制

3.1預警接收

各地區、各部門和單位要建立健全24小時接收氣象災害預警信號渠道和聯系人,準確研判氣象災害預警對本地區、本部門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危害,提出有針對性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做好啟動應急響應的各項準備工作。

3.2監測預報

氣象部門加強對災害性天氣的會商分析,做好災害性、關鍵性、轉折性重大天氣預報和趨勢預測,第一時間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號。

3.3響應分級

各地區、各部門和單位接收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后,綜合研判對本地區、本部門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危害,提出有針對性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制定科學響應級別。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分四級,紅色、橙色、黃色、藍色,紅色為重嚴重。

3.4預警發布

3.4.1發布原則

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遵循歸口管理、統一發布、快速傳播原則。各級氣象主管機構所屬的氣象臺站應當按照職責向社會統一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并及時向地方政府及所有成員單位進行通報。

3.4.2發布內容

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內容包括氣象災害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發布范圍和發布機關等。

3.4.3發布途徑

按照《遼寧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試行)》(遼政辦發〔201224號)精神,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及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通過國家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接收相關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并發布可能的次生災害預警信息。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根據氣象災害防御的需要,在交通樞紐、公共活動場所等人口密集區域和氣象災害易發區域建立氣象災害預警接收和播發設施,并保證設施的正常運轉。

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應當及時向社會播發或者刊登當地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臺站提供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必要時根據當地氣象臺站的要求及時增播、插播或者刊登。利用短信、預警顯示屏、大喇叭、手機客戶端等向社會受眾發布。

 

4 應急響應

4.1響應啟動

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根據氣象災害預警信號,按氣象災害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類別、程度和范圍,及時作出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決定,向社會公布,并報告本級人民政府。

4.2分部門響應

當氣象災害引發水旱災害時,防汛抗旱部門根據響應條件適時啟動相關預案。

當氣象災害造成地質災害時,國土資源部門根據響應條件適時啟動相關預案。

當氣象災害造成群體性人員傷亡或可能導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衛生計生部門根據響應條件適時啟動相關預案。

當氣象災害造成重大環境事件時,環保部門根據響應條件適時啟動相關預案。

當氣象災害引發城市洪澇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根據響應條件適時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當氣象災害造成農作物受災時,農業部門根據響應條件適時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當氣象災害引發森林火災時,林業部門根據響應條件適時啟動相關預案。

當發生沙塵暴災害時,林業部門根據響應條件適時啟動相關預案。

當氣象災害引發安全生產事故時,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根據響應條件適時啟動相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當氣象災害造成煤電油氣運保障工作出現重大突發問題時,相關部門根據響應條件適時啟動煤電油氣運保障工作部門協調機制。

當氣象災害造成嚴重損失,需進行緊急生活救助時,民政部門根據響應條件適時啟動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發展改革、公安、民政、財政、交通運輸、鐵路、國土、水利、通信主管等有關部門按照相關職能,做好氣象災害應急防御和保障工作。新聞宣傳、教育、科技、住房城鄉建設、廣電、旅游、法制等部門做好相關行業領域協調、配合工作。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消防部隊以及民兵預備役、地方群眾搶險隊伍等要協助地方政府做好搶險救援工作。

氣象部門進入應急響應狀態,加強天氣監測、組織專題會商,根據災害性天氣發生發展情況隨時更新預報預警并及時通報相關部門和單位,依據各地區、各部門的需求,提供專門氣象應急保障服務。

4.3分災種響應

4.3.1臺風、大風

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臺風、大風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根據臺風災害評估結果和預報的風力情況,做好危險地帶和防風能力不足的危房內居民的轉移,安排其到安全避風場所避風。

水利部門進入相應應急響應狀態,組織開展強降水區域洪水調度、堤防水庫工程巡護查險、防汛搶險工作。

民政部門配合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做好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并對受災人員實施基本生活救助。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采取措施,巡查、加固城市公共服務設施,必要時可強行拆除存在安全隱患的露天廣告牌等設施。

教育部門根據防御指引、提示,通知幼兒園、托兒所、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做好停課準備;避免在突發大風時段上學放學。

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等部門通知戶外作業單位做好防風準備,必要時采取停止作業措施,安排人員到安全避風場所避風。

民航部門做好航空器轉場,重要設施設備防護、加固,做好運行計劃調整和旅客安撫安置工作。

電力企業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營監控,及時排查故障、排除危險。

農業部門根據不同風力情況發出預警通知,指導農業生產單位、農戶和畜牧水產養殖戶采取防風措施,減輕災害損失。

林業部門密切關注大風等高火險天氣形勢,會同氣象部門做好森林火險預報預警,指導開展火災撲救工作。

居民委員會、村鎮、小區、物業等部門及時通知居民妥善安置易受大風影響的室外物品。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預案。

災害發生后,民政、防汛、農業、氣象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災情調查、收集、分析和評估工作。

4.3.2暴雨

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暴雨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

水利部門進入相應應急響應狀態,組織開展洪水調度、堤防水庫工程巡護查險、防汛搶險工作;指導地方政府做好防汛搶險、組織轉移危險地帶以及居住在危房內的居民到安全場所避險。

民政部門配合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做好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并對受災人員實施基本生活救助。

教育部門根據防御指引、提示,通知幼兒園、托兒所、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做好停課準備。

旅游部門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實施對因暴雨滯留在景區內的游客和工作人員的救援工作;負責向本行業發布暴雨影響信息。

電力企業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營監控,及時排查故障、排除危險。

公安、交通運輸部門對積水地區實行交通引導或管制。

民航部門做好重要設施設備防洪防漬工作。

農業部門針對農業生產做好監測預警、落實防御措施,組織抗災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預案。

災害發生后,民政、防汛、農業、氣象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災情調查、收集、分析和評估工作。

4.3.3暴雪、低溫、冰凍

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暴雪、道路結冰等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

公安部門加強交通秩序維護,注意指揮、疏導行駛車輛;必要時,關閉易發生交通事故的結冰路段。

電力企業注意電力調配及相關措施落實,加強電力設備巡查、養護,及時排查電力故障;做好電力設施設備覆冰應急處置工作。

交通運輸和高速公路管理部門提醒做好車輛防凍措施,提醒高架道路和高速公路上車輛減速;會同有關部門根據積雪情況,及時組織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道路清掃和積雪融化工作。

民航部門做好機場除冰掃雪,航空器除冰,保障運行安全,做好運行計劃調整和旅客安撫、安置工作,必要時關閉機場。

市水務集團、水利等部門做好供水系統等防凍措施。

衛生計生部門采取措施保障醫療衛生服務正常開展,并組織做好傷員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病工作。

民政部門配合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做好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并對受災人員實施基本生活救助。

農業部門組織對農作物、畜牧業、水產養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指導災后恢復生產;負責組織制定和實施畜牧業雪災應急預案;負責組織因雪災被困畜禽的緊急救助工作;負責組織力量向重點場戶運送飼料,保障畜禽正常生產;采取措施預防動物疫病發生,對因災死亡畜禽無害化處理進行監督指導。

教育部門負責組織做好重特大雪災發生時師生的安全保障工作和學校險房、危房除雪加固工作,確保師生及學校的安全;根據災情調整學校教學工作,發布學校停課和復課通知;負責對師生進行防災減災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協調學校除雪工作,保障正常教學秩序。

旅游部門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實施對因雪災滯留在景區內的游客和工作人員的救援工作;負責向本行業發布雪災預警信息;負責組織制定旅游系統防御雪災應急預案。

鐵路部門負責組織鐵路系統搶險救災工作,及時恢復鐵路交通運輸;負責搶險救災人員、物資的運輸保障工作。

駐鞍山部隊和武警部隊負責組織指揮所屬民兵、預備役部隊協助地方政府參加搶險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根據災情和地方政府需要,協調駐軍參加除雪救災,武警部隊協助公安部門維護災區的社會穩定。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預案。

災害發生后,民政、農業、氣象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災情調查、收集、分析和評估工作。

4.3.4寒潮、霜凍

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寒潮、霜凍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了解寒潮影響,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工作。

民政部門采取防寒救助措施,實施應急防寒保障,特別對貧困戶、流浪人員等應采取緊急防寒防凍應對措施。

農業部門指導農戶和畜牧水產養殖戶采取必要防范措施,做好牲畜、家禽和水生動物的防寒保暖工作。

衛生計生部門采取措施,加強低溫寒潮相關疾病防御知識宣傳教育,并組織做好醫療救治工作。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預案。

4.3.5沙塵暴

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沙塵暴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了解沙塵影響,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工作。

農業部門指導農業生產自救,采取應急措施幫助受沙塵影響的災區恢復農牧業生產。

環保部門加強對沙塵暴發生時大氣環境質量狀況監測,為災害應急提供服務。

交通運輸、民航、鐵路部門采取應急措施,保證沙塵暴天氣狀況下的運輸安全。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預案。

4.3.6高溫

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高溫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了解高溫影響,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工作。

電力企業注意高溫期間的電力調配及相關措施落實,保證居民和重要電力用戶用電,根據高溫期間電力安全生產情況和電力供需情況,制訂拉閘限電方案,必要時依據方案執行拉閘限電措施;加強電力設備巡查、養護,及時排查電力故障。

市水務集團、水利等部門做好用水安排,協調上游水源,保證群眾生活生產用水。

公安部門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提醒車輛減速,防止因高溫產生爆胎等事故。

衛生計生部門采取積極應對措施,應對可能出現的高溫中暑事件。

農業部門指導緊急預防高溫對農、林、畜牧、水產養殖業的影響。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預案。

4.3.7干旱

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干旱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了解干旱影響,進行綜合分析;適時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減輕干旱影響。

農業、林業部門指導農戶、林業生產單位采取管理和技術措施,減輕干旱影響;加強監控,做好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準備工作。

水利部門加強旱情、墑情監測分析,合理調度水源,組織實施抗旱減災等方面的工作。

衛生計生部門采取措施,防范和應對旱災導致的飲用水衛生安全問題所引發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民政部門負責對受災人員實施基本生活救助。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預案。

4.3.8雷電、冰雹

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雷雨大風、冰雹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災害發生后,有關防雷技術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做好雷擊災情的應急處置、分析評估工作,并為其他部門處置雷電災害提供技術指導。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提醒、督促施工單位必要時暫停戶外作業。

電力企業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營監控,及時排查故障、排除危險。

民航部門做好雷電防護,保障運行安全,做好運行計劃調整和旅客安撫安置工作。

農業部門落實防御措施,組織抗災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

各部門和單位加強本責任范圍內檢查,停止集體露天活動;居民委員會、村鎮、小區、物業等部門提醒居民盡量減少戶外活動和采取適當防護措施,減少使用電器。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預案。

4.3.9大霧

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大霧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及時了解大霧造成的影響,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工作。

電力企業加強電網運營監控,采取措施盡量避免發生設備污閃故障,及時消除和減輕因設備污閃造成的影響。

公安部門加強對車輛的指揮和疏導,維持道路交通秩序。

交通運輸部門及時發布安全通知,必要時關閉高速公路等。

民航部門做好運行安全保障、運行計劃調整和旅客安撫安置工作。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預案。

4.3.10

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霾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及時了解霾造成的影響,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工作。

公安部門加強對車輛的指揮和疏導,維持道路交通秩序。

環保部門及時發布空氣污染指數預報和可吸入顆粒物預報以及預防措施。

衛生計生部門加強預防霾與健康知識宣傳,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應對可能出現的衛生事件。

4.4信息報告

有關部門按職責收集和提供氣象災害造成損失以及防御等情況,及時向當地政府或相應的應急指揮機構報告。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逐級向上報告。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當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做好續報。

4.5現場處置

氣象災害現場應急處置由災害發生地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各部門依職責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包括組織營救、傷員救治、疏散撤離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及時上報災情和人員傷亡情況,分配救援任務,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的行動,查明并及時組織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災害,組織公共設施的搶修和援助物資的接收與分配。對當地政府、有關部門采取的氣象災害應急處置措施,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實施,不得妨礙氣象災害救助活動。

4.6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氣象災害事發地的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可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氣象災害突發事件的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要組織各方面力量搶救人員,組織基層單位和人員開展自救和互救;鄰近的地方政府根據災情組織和動員社會力量,對災區提供救助。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審計、監察部門對捐贈資金與物資的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和監督。

4.7信息公布

氣象災害的信息公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災情公布由有關部門按規定辦理。

信息公布內容主要包括氣象災害種類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監測和預警,因災傷亡人員、經濟損失、救援情況等。

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權威發布、提供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

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應當及時、準確報道氣象災害信息,報道的信息必須來源于統一發布的信息。

4.8應急響應調整、解除

相關部門和單位根據氣象災害發生、發展態勢、影響程度及氣象災害預警信號調整情況,綜合研判調整應急響應級別,直至解除應急響應。

 

5 后期處置

5.1調查與評估

氣象災害事發地的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及氣象災害的起因、性質、影響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與總結,分析氣象災害應對處置工作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災情核定由民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災害結束后,氣象災害事發地的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應將調查評估結果與應急工作情況報送上級政府。特別重大災害的調查評估結果與應急工作情況應逐級上報至市委、市政府。

 

6 應急保障

6.1救災資金

財政部門應當根據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的需要安排專項資金,為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6.2救援物資

民政部門加強生活類救災物資儲備,完善應急采購、調運機制。應當加強對氣象災害應急救援和減災等方面的專用物料、器材、工具的儲備。經濟和信息化部門負責提供全市工業企業重點應急物質的生產能力和產品品種等有關信息;協調有關部門和企業,做好應急物資的生產工作。

6.3交通運輸

交通運輸、鐵路、民航部門應當完善搶險救災、災區群眾安全轉移所需交通工具調配方案,確保搶險救災物資的運輸暢通。

6.4治安維護

公安部門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做好災區治安管理和救助、服務群眾等工作。

6.5通訊保障

各通訊運營商要按照國家統一要求,制定相關預案,及時采取措施恢復遭受破壞的通信線路和設施,滿足災區通信需要。

6.6氣象裝備

氣象部門應當加強氣象災害應急裝備的儲備,包括氣象儀器的備份、維修維護設備和人工影響天氣作業裝備等。

 

7 監督管理

7.1應急預案演練

嚴格按照國家和省預案管理辦法規定,建立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演練的常態機制。市氣象局負責建立完善預案演練制度,結合實際制定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年度演練計劃,報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災害應急演練。由氣象部門牽頭,會同應急管理部門組織開展,每年汛期前至少組織開展一次。

由氣象災害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由相關負責部門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演練。

7.2宣傳培訓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要充分利用“5.12”防災減災日、“3.23”氣象日等做好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宣傳工作。將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宣傳工作納入應急宣傳計劃。

應急管理部門負責印制宣傳材料和預案簡本,免費向公眾發放,并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宣傳普及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知識。

7.3責任追究

在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追究單位和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4預案管理

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結合實際,定相應的應急工作預案,并報市政府應急辦備案。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鞍山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鞍政辦發〔201147號)同時廢止。

 

8 附則

8.1名詞術語

臺風是指生成于西北太平洋和南海海域的熱帶氣旋系統,其帶來的大風、暴雨等災害性天氣常引發洪澇、風暴潮、滑坡、泥石流等災害。

暴雨一般指24小時內累積降水量達50毫米或以上,或12小時內累積降水量達30毫米或以上的降水,會引發洪澇、滑坡、泥石流等災害。

暴雪一般指24小時內累積降水量達10毫米或以上,或12小時內累積降水量達6毫米或以上的固態降水,會對農牧業、交通、電力、通信設施等造成危害。

寒潮是指強冷空氣的突發性侵襲活動,其帶來的大風、降溫等天氣現象,會對農牧業、交通、人體健康、能源供應等造成危害。

大風是指平均風力大于6級、陣風風力大于7級的風,會對農業、交通、水上作業、建筑設施、施工作業等造成危害。

沙塵暴是指地面塵沙吹起造成水平能見度顯著降低的天氣現象,會對農牧業、交通、環境、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

低溫是指氣溫較常年異常偏低的天氣現象,會對農牧業、能源供應、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

高溫是指日最高氣溫在35攝氏度以上的天氣現象,會對農牧業、電力、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

干旱是指長期無雨或少雨導致土壤和空氣干燥的天氣現象,會對農牧業、林業、水利以及人畜飲水等造成危害。

雷電是指發展旺盛的積雨云中伴有閃電和雷鳴的放電現象,會對人身安全、建筑、電力和通信設施等造成危害。

冰雹是指由冰晶組成的固態降水,會對農業、人身安全、室外設施等造成危害。

霜凍是指地面溫度降到零攝氏度或以下導致植物損傷的災害。

冰凍是指雨、雪、霧在物體上凍結成冰的天氣現象,會對農牧業、林業、交通和電力、通信設施等造成危害。

大霧是指空氣中懸浮的微小水滴或冰晶使能見度顯著降低的天氣現象,會對交通、電力、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

霾是指空氣中懸浮的微小塵粒、煙粒或鹽粒使能見度顯著降低的天氣現象,會對交通、環境、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

鞍政辦發〔2016〕124號
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修訂鞍山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修訂后的《鞍山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1115日        

 

 

(此件公開發布)

 

 

鞍山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1 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1.2適用范圍

1.3工作原則

2 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組織機構體系和職責

2.2市級應急指揮機制

2.3縣級應急指揮機制

2.4現場指揮機構

2.5應急專家組

3 預防與預警機制

3.1預警接收

3.2監測預報

3.3響應分級

3.4預警發布

4 應急響應

4.1響應啟動

4.2分部門響應

4.3分災種響應

4.4信息報告

4.5現場處置

4.6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4.7信息公布

4.8應急響應調整、解除

5 后期處置

5.1調查與評估

6 應急保障

6.1救災資金

6.2救援物資

6.3交通運輸

6.4治安維護

6.5通訊保障

6.6氣象裝備

7 監督管理

7.1應急預案演練

7.2宣傳培訓

7.3責任追究

7.4預案管理

8 附則

8.1名詞術語

 

鞍山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1 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提高全市應對氣象災害的綜合防御和處置能力,建立健全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傳播工作運行機制,迅速、有序、高效地開展應對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為老工業基地振興提供氣象保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遼寧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遼寧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鞍山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范圍內臺風、暴雨、暴雪、寒潮、大風、沙塵暴、低溫、高溫、干旱、雷電、冰雹、霜凍、冰凍、大霧、霾等氣象災害事件的防范和應對。

因氣象因素引發的水旱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農業災害、森林火災、交通運輸安全事件、重大環境事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災害處置,適用其他相關應急預案的規定。

1.3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和應急處置工作的出發點,全面加強應對氣象災害體系建設,最大程度減少災害損失。

預防為主、科學高效。實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結合,提高氣象災害監測預警能力和防御標準。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項應急準備,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依法規范、協調有序。依照法律法規和相關職責,做好氣象災害的防范應對工作。加強各地區、各部門和單位的信息溝通,做到資源共享,并建立協調配合機制,使氣象災害應對工作更加規范有序、運轉協調。

分級管理、屬地為主。根據災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對氣象災害實施分級管理。災害發生地政府負責本地區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2 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組織機構體系和職責

市政府成立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政府副秘書長擔任,市政府有關副秘書長及各有關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分管領導為成員。當發生特別重大氣象災害且持續時間較長時,總指揮由常務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和成員相應提升由各單位正職擔任。

成員單位由:市政府辦公廳(市政府應急辦)、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交通委、市農委、市水利局、市林業局、市服務業委、市衛生計生委、市環保局、市氣象局、市安全生產監管局、市旅游委、新聞辦、鞍山廣播電視臺、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水文局、市工商局、市綜合執法局、市消防局、沈陽鐵路局鞍山車務段、鞍山軍分區、國網鞍山供電公司、中國移動鞍山分公司、中國聯通鞍山分公司、中國電信鞍山分公司等有關部門和單位組成。

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職責:負責對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的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研究解決搶險救災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督促檢查各縣和市直有關部門的災害防御和救助工作;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匯報災情并決定請求省政府支援等。

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氣象局,主任由市政府分管應急工作的副秘書長擔任,常務副主任由市氣象局局長擔任。當發生特別重大氣象災害且持續時間較長時,總指揮由常務副市長擔任,成員相應提升由各單位正職擔任。

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負責傳達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工作指令;組織有關部門會商氣象災害發生發展趨勢;組織制訂氣象災害防御方案;對災害損失及影響進行評估;負責災害信息的接收、匯總,起草災情報告;完成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2市級應急指揮機制

當發生跨縣級行政區域范圍的氣象災害,并造成重大危害時,由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相應的市級應急指揮機制,統一領導和指揮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1)臺風、暴雨、干旱引發的江河洪水、山洪災害、漬澇災害、干旱災害等水旱災害,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指揮應對工作;引發的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由市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負責指揮應對工作。

2)暴雪、寒潮、低溫、霜凍、冰凍引發的低溫凍害等農業災害由農業部門負責指揮應對工作;嚴重影響電力、能源、重要工業品保障、城市運行等方面,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協調處置工作。

3)暴雨、暴雪、大風、沙塵暴、大霧、霾嚴重影響交通運輸安全,由交通、公安、鐵路、環保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責負責指揮應對工作。

4)氣象災害引發的森林火災、重大環境事件、群體性人員傷亡或可能導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分別由林業、農業、環保、衛生(計生)等部門負責指揮應對工作。

5)氣象災害造成通信基礎設施破壞,由通信管理部門負責指揮應對工作。

6)受災群眾生活救助工作,由民政部門組織實施。

2.3縣(市)區、開發區應急指揮機制

對上述各種災害,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要啟動應急指揮機制和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組織做好應對工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指導。高溫、雷電、冰雹、暴雪災害,由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啟動相應的應急指揮機制,做好指揮協調處置工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指導。

2.4現場指揮機構

出現上述氣象災害或衍生災害時,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決定是否成立現場指揮機構,確定現場進駐單位,并負責災害現場的應急指揮、調度和搶險救災工作。

2.5應急專家組

由救災、氣象、水文、農業、林業、地質、環境、醫療救護、衛生防疫、安全生產和應急救援等方面的專家組成市氣象災害專家組,專家組成員根據應對災害及影響不同,從市政府應急辦專家庫選取。

專家組主要職責:按照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研究分析氣象災害預報預警、災情和發展趨勢及影響程度,為市指揮部決策提供搶險救災咨詢或建議,科學指導應急救災工作。

 

3 預防與預警機制

3.1預警接收

各地區、各部門和單位要建立健全24小時接收氣象災害預警信號渠道和聯系人,準確研判氣象災害預警對本地區、本部門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危害,提出有針對性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做好啟動應急響應的各項準備工作。

3.2監測預報

氣象部門加強對災害性天氣的會商分析,做好災害性、關鍵性、轉折性重大天氣預報和趨勢預測,第一時間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號。

3.3響應分級

各地區、各部門和單位接收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后,綜合研判對本地區、本部門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危害,提出有針對性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制定科學響應級別。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分四級,紅色、橙色、黃色、藍色,紅色為重嚴重。

3.4預警發布

3.4.1發布原則

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遵循歸口管理、統一發布、快速傳播原則。各級氣象主管機構所屬的氣象臺站應當按照職責向社會統一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并及時向地方政府及所有成員單位進行通報。

3.4.2發布內容

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內容包括氣象災害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發布范圍和發布機關等。

3.4.3發布途徑

按照《遼寧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試行)》(遼政辦發〔201224號)精神,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及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通過國家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接收相關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并發布可能的次生災害預警信息。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根據氣象災害防御的需要,在交通樞紐、公共活動場所等人口密集區域和氣象災害易發區域建立氣象災害預警接收和播發設施,并保證設施的正常運轉。

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應當及時向社會播發或者刊登當地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臺站提供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必要時根據當地氣象臺站的要求及時增播、插播或者刊登。利用短信、預警顯示屏、大喇叭、手機客戶端等向社會受眾發布。

 

4 應急響應

4.1響應啟動

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根據氣象災害預警信號,按氣象災害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類別、程度和范圍,及時作出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決定,向社會公布,并報告本級人民政府。

4.2分部門響應

當氣象災害引發水旱災害時,防汛抗旱部門根據響應條件適時啟動相關預案。

當氣象災害造成地質災害時,國土資源部門根據響應條件適時啟動相關預案。

當氣象災害造成群體性人員傷亡或可能導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衛生計生部門根據響應條件適時啟動相關預案。

當氣象災害造成重大環境事件時,環保部門根據響應條件適時啟動相關預案。

當氣象災害引發城市洪澇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根據響應條件適時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當氣象災害造成農作物受災時,農業部門根據響應條件適時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當氣象災害引發森林火災時,林業部門根據響應條件適時啟動相關預案。

當發生沙塵暴災害時,林業部門根據響應條件適時啟動相關預案。

當氣象災害引發安全生產事故時,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根據響應條件適時啟動相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當氣象災害造成煤電油氣運保障工作出現重大突發問題時,相關部門根據響應條件適時啟動煤電油氣運保障工作部門協調機制。

當氣象災害造成嚴重損失,需進行緊急生活救助時,民政部門根據響應條件適時啟動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發展改革、公安、民政、財政、交通運輸、鐵路、國土、水利、通信主管等有關部門按照相關職能,做好氣象災害應急防御和保障工作。新聞宣傳、教育、科技、住房城鄉建設、廣電、旅游、法制等部門做好相關行業領域協調、配合工作。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消防部隊以及民兵預備役、地方群眾搶險隊伍等要協助地方政府做好搶險救援工作。

氣象部門進入應急響應狀態,加強天氣監測、組織專題會商,根據災害性天氣發生發展情況隨時更新預報預警并及時通報相關部門和單位,依據各地區、各部門的需求,提供專門氣象應急保障服務。

4.3分災種響應

4.3.1臺風、大風

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臺風、大風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根據臺風災害評估結果和預報的風力情況,做好危險地帶和防風能力不足的危房內居民的轉移,安排其到安全避風場所避風。

水利部門進入相應應急響應狀態,組織開展強降水區域洪水調度、堤防水庫工程巡護查險、防汛搶險工作。

民政部門配合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做好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并對受災人員實施基本生活救助。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采取措施,巡查、加固城市公共服務設施,必要時可強行拆除存在安全隱患的露天廣告牌等設施。

教育部門根據防御指引、提示,通知幼兒園、托兒所、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做好停課準備;避免在突發大風時段上學放學。

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等部門通知戶外作業單位做好防風準備,必要時采取停止作業措施,安排人員到安全避風場所避風。

民航部門做好航空器轉場,重要設施設備防護、加固,做好運行計劃調整和旅客安撫安置工作。

電力企業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營監控,及時排查故障、排除危險。

農業部門根據不同風力情況發出預警通知,指導農業生產單位、農戶和畜牧水產養殖戶采取防風措施,減輕災害損失。

林業部門密切關注大風等高火險天氣形勢,會同氣象部門做好森林火險預報預警,指導開展火災撲救工作。

居民委員會、村鎮、小區、物業等部門及時通知居民妥善安置易受大風影響的室外物品。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預案。

災害發生后,民政、防汛、農業、氣象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災情調查、收集、分析和評估工作。

4.3.2暴雨

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暴雨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

水利部門進入相應應急響應狀態,組織開展洪水調度、堤防水庫工程巡護查險、防汛搶險工作;指導地方政府做好防汛搶險、組織轉移危險地帶以及居住在危房內的居民到安全場所避險。

民政部門配合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做好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并對受災人員實施基本生活救助。

教育部門根據防御指引、提示,通知幼兒園、托兒所、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做好停課準備。

旅游部門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實施對因暴雨滯留在景區內的游客和工作人員的救援工作;負責向本行業發布暴雨影響信息。

電力企業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營監控,及時排查故障、排除危險。

公安、交通運輸部門對積水地區實行交通引導或管制。

民航部門做好重要設施設備防洪防漬工作。

農業部門針對農業生產做好監測預警、落實防御措施,組織抗災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預案。

災害發生后,民政、防汛、農業、氣象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災情調查、收集、分析和評估工作。

4.3.3暴雪、低溫、冰凍

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暴雪、道路結冰等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

公安部門加強交通秩序維護,注意指揮、疏導行駛車輛;必要時,關閉易發生交通事故的結冰路段。

電力企業注意電力調配及相關措施落實,加強電力設備巡查、養護,及時排查電力故障;做好電力設施設備覆冰應急處置工作。

交通運輸和高速公路管理部門提醒做好車輛防凍措施,提醒高架道路和高速公路上車輛減速;會同有關部門根據積雪情況,及時組織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道路清掃和積雪融化工作。

民航部門做好機場除冰掃雪,航空器除冰,保障運行安全,做好運行計劃調整和旅客安撫、安置工作,必要時關閉機場。

市水務集團、水利等部門做好供水系統等防凍措施。

衛生計生部門采取措施保障醫療衛生服務正常開展,并組織做好傷員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病工作。

民政部門配合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做好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并對受災人員實施基本生活救助。

農業部門組織對農作物、畜牧業、水產養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指導災后恢復生產;負責組織制定和實施畜牧業雪災應急預案;負責組織因雪災被困畜禽的緊急救助工作;負責組織力量向重點場戶運送飼料,保障畜禽正常生產;采取措施預防動物疫病發生,對因災死亡畜禽無害化處理進行監督指導。

教育部門負責組織做好重特大雪災發生時師生的安全保障工作和學校險房、危房除雪加固工作,確保師生及學校的安全;根據災情調整學校教學工作,發布學校停課和復課通知;負責對師生進行防災減災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協調學校除雪工作,保障正常教學秩序。

旅游部門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實施對因雪災滯留在景區內的游客和工作人員的救援工作;負責向本行業發布雪災預警信息;負責組織制定旅游系統防御雪災應急預案。

鐵路部門負責組織鐵路系統搶險救災工作,及時恢復鐵路交通運輸;負責搶險救災人員、物資的運輸保障工作。

駐鞍山部隊和武警部隊負責組織指揮所屬民兵、預備役部隊協助地方政府參加搶險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根據災情和地方政府需要,協調駐軍參加除雪救災,武警部隊協助公安部門維護災區的社會穩定。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預案。

災害發生后,民政、農業、氣象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災情調查、收集、分析和評估工作。

4.3.4寒潮、霜凍

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寒潮、霜凍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了解寒潮影響,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工作。

民政部門采取防寒救助措施,實施應急防寒保障,特別對貧困戶、流浪人員等應采取緊急防寒防凍應對措施。

農業部門指導農戶和畜牧水產養殖戶采取必要防范措施,做好牲畜、家禽和水生動物的防寒保暖工作。

衛生計生部門采取措施,加強低溫寒潮相關疾病防御知識宣傳教育,并組織做好醫療救治工作。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預案。

4.3.5沙塵暴

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沙塵暴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了解沙塵影響,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工作。

農業部門指導農業生產自救,采取應急措施幫助受沙塵影響的災區恢復農牧業生產。

環保部門加強對沙塵暴發生時大氣環境質量狀況監測,為災害應急提供服務。

交通運輸、民航、鐵路部門采取應急措施,保證沙塵暴天氣狀況下的運輸安全。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預案。

4.3.6高溫

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高溫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了解高溫影響,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工作。

電力企業注意高溫期間的電力調配及相關措施落實,保證居民和重要電力用戶用電,根據高溫期間電力安全生產情況和電力供需情況,制訂拉閘限電方案,必要時依據方案執行拉閘限電措施;加強電力設備巡查、養護,及時排查電力故障。

市水務集團、水利等部門做好用水安排,協調上游水源,保證群眾生活生產用水。

公安部門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提醒車輛減速,防止因高溫產生爆胎等事故。

衛生計生部門采取積極應對措施,應對可能出現的高溫中暑事件。

農業部門指導緊急預防高溫對農、林、畜牧、水產養殖業的影響。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預案。

4.3.7干旱

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干旱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了解干旱影響,進行綜合分析;適時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減輕干旱影響。

農業、林業部門指導農戶、林業生產單位采取管理和技術措施,減輕干旱影響;加強監控,做好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準備工作。

水利部門加強旱情、墑情監測分析,合理調度水源,組織實施抗旱減災等方面的工作。

衛生計生部門采取措施,防范和應對旱災導致的飲用水衛生安全問題所引發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民政部門負責對受災人員實施基本生活救助。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預案。

4.3.8雷電、冰雹

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雷雨大風、冰雹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災害發生后,有關防雷技術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做好雷擊災情的應急處置、分析評估工作,并為其他部門處置雷電災害提供技術指導。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提醒、督促施工單位必要時暫停戶外作業。

電力企業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營監控,及時排查故障、排除危險。

民航部門做好雷電防護,保障運行安全,做好運行計劃調整和旅客安撫安置工作。

農業部門落實防御措施,組織抗災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

各部門和單位加強本責任范圍內檢查,停止集體露天活動;居民委員會、村鎮、小區、物業等部門提醒居民盡量減少戶外活動和采取適當防護措施,減少使用電器。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預案。

4.3.9大霧

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大霧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及時了解大霧造成的影響,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工作。

電力企業加強電網運營監控,采取措施盡量避免發生設備污閃故障,及時消除和減輕因設備污閃造成的影響。

公安部門加強對車輛的指揮和疏導,維持道路交通秩序。

交通運輸部門及時發布安全通知,必要時關閉高速公路等。

民航部門做好運行安全保障、運行計劃調整和旅客安撫安置工作。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預案。

4.3.10

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霾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及時了解霾造成的影響,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工作。

公安部門加強對車輛的指揮和疏導,維持道路交通秩序。

環保部門及時發布空氣污染指數預報和可吸入顆粒物預報以及預防措施。

衛生計生部門加強預防霾與健康知識宣傳,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應對可能出現的衛生事件。

4.4信息報告

有關部門按職責收集和提供氣象災害造成損失以及防御等情況,及時向當地政府或相應的應急指揮機構報告。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逐級向上報告。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當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做好續報。

4.5現場處置

氣象災害現場應急處置由災害發生地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各部門依職責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包括組織營救、傷員救治、疏散撤離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及時上報災情和人員傷亡情況,分配救援任務,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的行動,查明并及時組織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災害,組織公共設施的搶修和援助物資的接收與分配。對當地政府、有關部門采取的氣象災害應急處置措施,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實施,不得妨礙氣象災害救助活動。

4.6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氣象災害事發地的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可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氣象災害突發事件的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要組織各方面力量搶救人員,組織基層單位和人員開展自救和互救;鄰近的地方政府根據災情組織和動員社會力量,對災區提供救助。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審計、監察部門對捐贈資金與物資的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和監督。

4.7信息公布

氣象災害的信息公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災情公布由有關部門按規定辦理。

信息公布內容主要包括氣象災害種類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監測和預警,因災傷亡人員、經濟損失、救援情況等。

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權威發布、提供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

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應當及時、準確報道氣象災害信息,報道的信息必須來源于統一發布的信息。

4.8應急響應調整、解除

相關部門和單位根據氣象災害發生、發展態勢、影響程度及氣象災害預警信號調整情況,綜合研判調整應急響應級別,直至解除應急響應。

 

5 后期處置

5.1調查與評估

氣象災害事發地的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及氣象災害的起因、性質、影響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與總結,分析氣象災害應對處置工作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災情核定由民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災害結束后,氣象災害事發地的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應將調查評估結果與應急工作情況報送上級政府。特別重大災害的調查評估結果與應急工作情況應逐級上報至市委、市政府。

 

6 應急保障

6.1救災資金

財政部門應當根據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的需要安排專項資金,為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6.2救援物資

民政部門加強生活類救災物資儲備,完善應急采購、調運機制。應當加強對氣象災害應急救援和減災等方面的專用物料、器材、工具的儲備。經濟和信息化部門負責提供全市工業企業重點應急物質的生產能力和產品品種等有關信息;協調有關部門和企業,做好應急物資的生產工作。

6.3交通運輸

交通運輸、鐵路、民航部門應當完善搶險救災、災區群眾安全轉移所需交通工具調配方案,確保搶險救災物資的運輸暢通。

6.4治安維護

公安部門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做好災區治安管理和救助、服務群眾等工作。

6.5通訊保障

各通訊運營商要按照國家統一要求,制定相關預案,及時采取措施恢復遭受破壞的通信線路和設施,滿足災區通信需要。

6.6氣象裝備

氣象部門應當加強氣象災害應急裝備的儲備,包括氣象儀器的備份、維修維護設備和人工影響天氣作業裝備等。

 

7 監督管理

7.1應急預案演練

嚴格按照國家和省預案管理辦法規定,建立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演練的常態機制。市氣象局負責建立完善預案演練制度,結合實際制定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年度演練計劃,報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災害應急演練。由氣象部門牽頭,會同應急管理部門組織開展,每年汛期前至少組織開展一次。

由氣象災害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由相關負責部門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演練。

7.2宣傳培訓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要充分利用“5.12”防災減災日、“3.23”氣象日等做好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宣傳工作。將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宣傳工作納入應急宣傳計劃。

應急管理部門負責印制宣傳材料和預案簡本,免費向公眾發放,并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宣傳普及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知識。

7.3責任追究

在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追究單位和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4預案管理

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結合實際,定相應的應急工作預案,并報市政府應急辦備案。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鞍山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鞍政辦發〔201147號)同時廢止。

 

8 附則

8.1名詞術語

臺風是指生成于西北太平洋和南海海域的熱帶氣旋系統,其帶來的大風、暴雨等災害性天氣常引發洪澇、風暴潮、滑坡、泥石流等災害。

暴雨一般指24小時內累積降水量達50毫米或以上,或12小時內累積降水量達30毫米或以上的降水,會引發洪澇、滑坡、泥石流等災害。

暴雪一般指24小時內累積降水量達10毫米或以上,或12小時內累積降水量達6毫米或以上的固態降水,會對農牧業、交通、電力、通信設施等造成危害。

寒潮是指強冷空氣的突發性侵襲活動,其帶來的大風、降溫等天氣現象,會對農牧業、交通、人體健康、能源供應等造成危害。

大風是指平均風力大于6級、陣風風力大于7級的風,會對農業、交通、水上作業、建筑設施、施工作業等造成危害。

沙塵暴是指地面塵沙吹起造成水平能見度顯著降低的天氣現象,會對農牧業、交通、環境、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

低溫是指氣溫較常年異常偏低的天氣現象,會對農牧業、能源供應、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

高溫是指日最高氣溫在35攝氏度以上的天氣現象,會對農牧業、電力、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

干旱是指長期無雨或少雨導致土壤和空氣干燥的天氣現象,會對農牧業、林業、水利以及人畜飲水等造成危害。

雷電是指發展旺盛的積雨云中伴有閃電和雷鳴的放電現象,會對人身安全、建筑、電力和通信設施等造成危害。

冰雹是指由冰晶組成的固態降水,會對農業、人身安全、室外設施等造成危害。

霜凍是指地面溫度降到零攝氏度或以下導致植物損傷的災害。

冰凍是指雨、雪、霧在物體上凍結成冰的天氣現象,會對農牧業、林業、交通和電力、通信設施等造成危害。

大霧是指空氣中懸浮的微小水滴或冰晶使能見度顯著降低的天氣現象,會對交通、電力、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

霾是指空氣中懸浮的微小塵粒、煙粒或鹽粒使能見度顯著降低的天氣現象,會對交通、環境、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