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鞍山市衛生創建工作規劃(2016-2020年)》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6月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鞍山市衛生創建工作規劃
(2016年-2020年)
為鞏固鞍山市國家衛生城市成果,全面提高衛生城市管理水平,根據《遼寧省省級衛生創建評審工作管理辦法》和2016年省政府目標考核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此規劃。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統領,繼續保持國家衛生城市榮譽,全面提升我市國家衛生城市標準。
二、規劃目標
1.總體目標:到2020年,繼續保持國家衛生城市榮譽稱號,全市國家衛生鄉鎮比例達到5%;
2.具體目標:自2016年開始,每年我市要有1個鎮達到國家衛生鎮水平;每年至少要有5個鎮、5個街道、6個村、6個社區、6個單位達到省級衛生創建標準,并向省愛衛會推薦;每年至少要有5個鎮、5個街道、10個村、10個社區、10個單位達到市級衛生創建標準。
三、創建范圍
根據《遼寧省省級衛生創建評審工作管理辦法》要求,各級行政區域及一切單位均應開展衛生創建工作,以創促建,推動城鄉環境衛生整治工作,提升城市環境衛生面貌。創建稱號可為衛生城市、衛生縣城、衛生城區、衛生鎮、衛生街道、衛生村、衛生社區、衛生單位等。各級行政區域及一切單位均可申報相應稱號的市級衛生創建,獲得市級衛生創建榮譽稱號滿1年后,可向市愛衛會申報省級衛生創建。衛生管理水平達到國家標準的鄉鎮不必逐級申報,可直接向市愛衛會申請申報國家級衛生鄉鎮,并由市愛衛會向省愛衛會提出請。
四、申報要求
各縣(市)區愛衛會、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所轄區域內各級行政區域和單位衛生創建的組織管理工作,收集申請材料并向市愛衛會申報;市直各部門、各有關單位負責本單位及所屬單位衛生創建的組織管理工作,收集申請材料并向市愛衛會申報。創建申請材料要在每年5月20日前報至市愛衛會。
五、保障措施
1.加強領導,建立健全衛生創建工作機制。各級政府(含開發區管委會)要將衛生創建工作納入議事日程,作為重點工作來抓,成立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區域內衛生創建工作,并有專人負責組織、實施、指導、申報等工作。
2.加大投入,不斷改善城鄉環境衛生面貌。要從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入手,不斷完善行政區域設施和功能,提高行政服務水平,為群眾打造干凈整潔、方便宜居的生產生活環境。
3.廣泛宣傳,積極營造衛生創建深厚氛圍。要以多種形式開展宣傳,著重宣傳開展衛生創建的目的和意義,使這項利國利民的活動深入人心,進一步調動全社會廣泛參與的積極性,不斷提高城鄉居民的環境衛生意識,逐漸形成健康文明的生產生活方式。
4.嚴格審核,保證衛生創建工作質量。市和縣(市)區(含開發區)兩級愛衛會要成立衛生創建專家組,對申報地區和單位進行指導和審核。要嚴把審核關,縣(市)區(含開發區)愛衛會專家組對申報地區和單位進行初審,通過初審的由市愛衛會進行復審,確保衛生創建的工作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