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的供暖實行煤熱聯動,降低采暖費問題,鞍山市發改委會同市建委供暖辦,對鞍山市供熱總公司等5家鍋爐供暖企業進行了調研,并于3月31日邀請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市人大財經委、市政協提案委、市建委供暖辦、部分供暖企業參加的,討論供暖實行煤熱聯動機制座談會。
2015年8月份,按照國家發改委《關于做好供熱價格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辦價格〔2015〕1977號)和省物價局、省住城廳《關于加快推進煤熱價格聯動工作的通知》(遼價發〔2015〕56號)的要求,市發改委和市住建委選取了鞍鋼物業、鞍山供熱總公司、鞍山立達供暖公司3家具有代表性的供暖企業,對供熱企業2012-2014三年的生產經營成本開展監審,經過上報數據整理、數據審核、明確供熱行業折舊標準、數據測算核定、匯總分析等工作,確定2012-2014三個年度取暖期供熱單位成本平均為25.86元/平方米。
從供熱成本構成看,煤炭、環保、用水、人工等成本都發生變化,2012-2014年供熱煤炭三年平均價格為487.32元/噸,較2008年的600元/噸下降了18.78%(其中2014年供熱煤炭平均價格為472.76元/噸,較2008年下降了21.21%),供熱成本中煤炭成本占總成本比例為49.01%;由于燃煤鍋爐排放標準提高,供熱企業環保成本支出增加;自來水由2.50元/立方米上漲至3.60元/立方米,漲幅達44%;人工成本隨著工資標準的逐年調整,其支出在生產總成本中所占比重也有所增加。
依據供熱成本監審結果,綜合考慮未來影響供暖成本變化因素和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市發改委與市住建委協商后提出將鞍山市城區供熱價格每建筑平方米下調2元的意見。
11月2日,市政府第65次常務會議已通過鞍山市城區取暖費每建筑平方米下調2元的意見。住建委明確新繳費用戶按每建筑平方米26元繳費。市發改委于11月4日發布《調整我市城區供熱價格聽證會第1號公告》,11月23日發出《關于調整我市城區供熱價格聽證會第2號公告》,公布了25名聽證會參加人名單,并在發改委網站公開了聽證方案,征求社會各界意見。12月7日在勝利賓館一樓2號會議室舉行了調整城區供熱價格聽證會,聽證會參加人應到25人,實到25人,符合法定人數,聽證會合法有效。旁聽人實到3人,新聞媒體實到5人,市發改委相關處室負責人和市供暖辦負責人列席。
本次聽證會聽證人由市發改委紀檢組組長黃德占、副主任王安偉、市住建委副主任歐陽宏泰擔任。按照聽證會簡易程序,由市發改委收費管理處處長黃曉冬匯報我市調整城區供熱價格聽證方案,聽證會參加人圍繞聽證方案充分發表了合理意見和建議并填寫了意見反饋表。
與會的25名聽證會參加人中,完全同意的20人,原則上同意的3人,不同意的2人。23名聽證會參加人普遍認為,政府根據煤炭價格下降幅度,合理地提出降低城區供熱價格是符合消費者利益的舉措,體現了政府對民生關注、保護消費者利益的態度、合乎民意。2名聽證會參加人不同意,認為目前供熱價格沒有下調空間,供熱價格調整除了要考慮煤炭價格下降因素外,還要考慮環保成本、人工成本增加等因素。
目前省內各市沈陽、大連、撫順、鐵嶺等11個城市已下調供熱價格。
城市供熱是城市建設中一項重要的社會公益事業,關系到冬季千家萬戶的冷暖和市民的生活質量。市政府常務會強調,供熱價格下調后,供熱企業要進一步增強責任心,確保證供熱服務質量。我委將在每年供暖期結束后,對上一年度的供熱成本變動情況進行調查、審核,確保供熱價格適時合規調整,切實維護供熱價格調整的時效性、透明性。供熱行政主管部門要不斷完善供熱質量綜合評價等管理制度,繼續推進老舊供熱設施改造工作,提高供熱管網輸送效率,降低熱能損耗,保證供熱管網的安全穩定運行,同時制定供熱應急搶修預案,組建供熱應急隊伍,遇有突發情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迅速恢復供熱。
總之,市發改委將與市住建委將做好全市供熱價格管理和行業管理工作,保證供暖質量,以消費者滿意為宗旨,全力做好冬季取暖期供熱相關工作。
針對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的供暖實行煤熱聯動,降低采暖費問題,鞍山市發改委會同市建委供暖辦,對鞍山市供熱總公司等5家鍋爐供暖企業進行了調研,并于3月31日邀請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市人大財經委、市政協提案委、市建委供暖辦、部分供暖企業參加的,討論供暖實行煤熱聯動機制座談會。
2015年8月份,按照國家發改委《關于做好供熱價格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辦價格〔2015〕1977號)和省物價局、省住城廳《關于加快推進煤熱價格聯動工作的通知》(遼價發〔2015〕56號)的要求,市發改委和市住建委選取了鞍鋼物業、鞍山供熱總公司、鞍山立達供暖公司3家具有代表性的供暖企業,對供熱企業2012-2014三年的生產經營成本開展監審,經過上報數據整理、數據審核、明確供熱行業折舊標準、數據測算核定、匯總分析等工作,確定2012-2014三個年度取暖期供熱單位成本平均為25.86元/平方米。
從供熱成本構成看,煤炭、環保、用水、人工等成本都發生變化,2012-2014年供熱煤炭三年平均價格為487.32元/噸,較2008年的600元/噸下降了18.78%(其中2014年供熱煤炭平均價格為472.76元/噸,較2008年下降了21.21%),供熱成本中煤炭成本占總成本比例為49.01%;由于燃煤鍋爐排放標準提高,供熱企業環保成本支出增加;自來水由2.50元/立方米上漲至3.60元/立方米,漲幅達44%;人工成本隨著工資標準的逐年調整,其支出在生產總成本中所占比重也有所增加。
依據供熱成本監審結果,綜合考慮未來影響供暖成本變化因素和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市發改委與市住建委協商后提出將鞍山市城區供熱價格每建筑平方米下調2元的意見。
11月2日,市政府第65次常務會議已通過鞍山市城區取暖費每建筑平方米下調2元的意見。住建委明確新繳費用戶按每建筑平方米26元繳費。市發改委于11月4日發布《調整我市城區供熱價格聽證會第1號公告》,11月23日發出《關于調整我市城區供熱價格聽證會第2號公告》,公布了25名聽證會參加人名單,并在發改委網站公開了聽證方案,征求社會各界意見。12月7日在勝利賓館一樓2號會議室舉行了調整城區供熱價格聽證會,聽證會參加人應到25人,實到25人,符合法定人數,聽證會合法有效。旁聽人實到3人,新聞媒體實到5人,市發改委相關處室負責人和市供暖辦負責人列席。
本次聽證會聽證人由市發改委紀檢組組長黃德占、副主任王安偉、市住建委副主任歐陽宏泰擔任。按照聽證會簡易程序,由市發改委收費管理處處長黃曉冬匯報我市調整城區供熱價格聽證方案,聽證會參加人圍繞聽證方案充分發表了合理意見和建議并填寫了意見反饋表。
與會的25名聽證會參加人中,完全同意的20人,原則上同意的3人,不同意的2人。23名聽證會參加人普遍認為,政府根據煤炭價格下降幅度,合理地提出降低城區供熱價格是符合消費者利益的舉措,體現了政府對民生關注、保護消費者利益的態度、合乎民意。2名聽證會參加人不同意,認為目前供熱價格沒有下調空間,供熱價格調整除了要考慮煤炭價格下降因素外,還要考慮環保成本、人工成本增加等因素。
目前省內各市沈陽、大連、撫順、鐵嶺等11個城市已下調供熱價格。
城市供熱是城市建設中一項重要的社會公益事業,關系到冬季千家萬戶的冷暖和市民的生活質量。市政府常務會強調,供熱價格下調后,供熱企業要進一步增強責任心,確保證供熱服務質量。我委將在每年供暖期結束后,對上一年度的供熱成本變動情況進行調查、審核,確保供熱價格適時合規調整,切實維護供熱價格調整的時效性、透明性。供熱行政主管部門要不斷完善供熱質量綜合評價等管理制度,繼續推進老舊供熱設施改造工作,提高供熱管網輸送效率,降低熱能損耗,保證供熱管網的安全穩定運行,同時制定供熱應急搶修預案,組建供熱應急隊伍,遇有突發情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迅速恢復供熱。
總之,市發改委將與市住建委將做好全市供熱價格管理和行業管理工作,保證供暖質量,以消費者滿意為宗旨,全力做好冬季取暖期供熱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