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推進我市各部門、各行業政風行風建設,進一步優化軟環境,根據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關于印發<2013-2014年度全市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和軟環境建設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鞍紀發〔2014〕9號)精神,我市對有關部門、單位的政風行風和軟環境建設情況進行了民主評議。現將民主評議情況通報如下:
2014年,市政府糾風辦采取問卷測評、縣(市)區評議和日常工作考核與年終檢查評議三種形式,圍繞建立工作責任體系情況、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情況、查處違紀案件情況和辦理群眾訴求情況等四個方面內容,對全市68個部門(單位)、43個重點基層單位的政風行風和軟環境建設情況進行民主評議。經評議,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等29個單位被評為優秀單位,市服務業委等36個單位被評為達標單位,市地稅局等3個單位被評為不達標單位,鞍山供電公司客戶服務中心等32個單位被評為先進基層單位。
2015年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之年,也是鞏固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的重要一年。按照中央八項規定和糾正“四風”等加強作風建設的決策部署,各部門、各行業要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集中整治全市各級機關不作為亂作為等工作作風突出問題的十二條規定》,加強政風行風常態化監督檢查,深入推進軟環境建設,著力糾正各級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存在的“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等突出問題,進一步整治“慵懶散拖、紀律渙散、效率低下”等問題,嚴肅查處“亂檢查、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以及利用職權“吃拿卡要”、以權謀私等問題。要堅持深化改革,轉變職能,從體制機制上堵塞滋生不正之風的漏洞,實現作風建設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要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以優化政務環境為核心,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深入推進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斷改善鞍山經濟發展軟環境。要堅持“糾建并舉”和“標本兼治”的方針,著力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要充分發揮責任單位的主體作用和監察機關的監督作用,進一步加大問題整治和查辦案件工作力度,深入推進政風行風和軟環境建設工作,為實現市委、市政府建設“五個鞍山”的工作目標作出更大貢獻。
附件:2014年度全市政風行風和軟環境建設優秀單位、達標單位、不達標單位和先進基層單位名單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1日
附件
2014年度全市政風行風和軟環境建設
優秀單位、達標單位、不達標單位
和先進基層單位名單
一、優秀單位(29)
(一)綜合管理類(13)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衛生計生委、市民政局、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鞍山廣播電視臺、市民委、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科技局、市水利局、市協作辦
(二)執法監督類(8)
市交通委、市國稅局、鞍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市司法局、市工商局、市審計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鞍山海關
(三)社會服務類(8)
中國銀行鞍山分行、鞍山銀行、鞍山供電公司、中國聯通鞍山分公司、中國電信鞍山分公司、玉佛山風景區管委會、中國移動鞍山分公司、遼寧郵政公司鞍山分公司
二、達標單位(36)
(一)綜合管理類(17)
市服務業委、市供銷社、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體育局、市社保局、市氣象局、市外經貿局、市人防辦、市國資委、市統計局、市農委、職教城管委會、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旅游發展委、市規劃局、市外事辦、市老齡辦
(二)執法監督類(9)
市公安局、市國土資源局、市質監局、市仲裁辦、市綜合執法局、市消防局、市安全生產監管局、市環保局、鞍山公路路政管理局
(三)社會服務類(10)
農業銀行鞍山分行、交通銀行鞍山分行、中國石油遼寧鞍山銷售分公司、工商銀行鞍山分行、建設銀行鞍山分行、市郵政儲蓄銀行、沈鐵鞍山車務段、鞍山人保財險公司、鞍山人壽保險公司、鞍山煙草公司
三、不達標單位(3)
市地稅局、市林業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四、先進基層單位(32)
鞍山供電公司客戶服務中心、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地熱水資源管理處、市國稅局稽查局、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隊、市地稅局第一稽查局、市衛生監督所、市自來水公司、市運輸車輛管理處、市食品藥品監督所、市緊急醫療救援中心、市公證處、市民政便民服務中心、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辦、市農業(漁業)綜合行政執法隊、市招生考試辦公室、市學生保健所、千山區教育局、岫巖縣教育局、市第三中學、市第六中學、市第二十九中學、市第四十五中學、市第五十一中學、新華街小學、晨光小學、光明小學、鞍鋼總醫院、市長大醫院、市傳染病院、市第三醫院、市中心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