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為培育壯大縣域工業產業集群和重點龍頭企業,進一步提高縣域工業產業集群整體競爭力,激發縣域經濟發展活力,根據全省工業產業集群工作會議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就縣域工業產業集群暨重點龍頭企業認定辦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縣域工業產業集群認定標準
(一)產業集群是指在特定區域內,具有競爭、合作關系及交互關聯性的企業、專業化供應商、服務供應商、金融機構、相關產業的廠商及其它相關機構等組成的群體。
(二)產業集群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我市產業發展方向。
(三)產業集群要以特定的鄉鎮或園區為承載地,統一規劃、功能合理。
(四)建設初期的產業集群銷售額在50億元以上,上繳稅金1億元以上;3-5年后銷售額達到100億元以上,上繳稅金3億元以上。
(五)產業集群中規模以上企業達到10家以上。
(六)產業集群重點龍頭企業及其主導產品在國內同行業有足夠的競爭力和影響力。
(七)產業集群建立了產學研基地和行業產品研發檢測平臺,形成了完整的產業鏈條,有較強的上下游及橫向競爭配套能力。
(八)產業集群具有大專院校或省級科研院所組建的創新型公共服務平臺。
(九)產業集群能夠提供2000個以上就業崗位。
(十)產業集群符合國家環評標準。
二、縣域工業產業集群重點龍頭企業認定標準
(一)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企業年銷售收入達10億元以上。
(三)企業年上繳稅金5000萬元以上(農產品加工業產業集群除外);企業總資產回報率高于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
(四)企業的銀行信用等級在AA級以上。
(五)企業具有產品技術研發團隊;企業產品具有國家技術專利;產品質量居省內同行業領先水平,獲得省級以上名牌產品證書。
(六)企業符合國家關于環評的各項要求,“三廢”處理排放符合國家標準。
三、認定材料
(一)縣域工業產業集群認定材料。
1.證明產業集群產品符合國家工業產業行業指導目錄中行業產品目錄的相關材料。
2.編制完整的產業集群規劃設計示意圖。
3.所屬企業當年縣級以上國、地稅納稅情況證明。
4.證明產業集群具有機制創新型公共服務平臺的相關材料。
5.證明產業集群具有依托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并與產業集群、企業共享的行業研發機構的相關材料。
(二)縣域工業產業集群重點龍頭企業認定材料。
1.重點龍頭企業登記表。
2.工商注冊證明。
3.生產許可證、ISO系列質量認證證明。
4.企業所在地縣級以上國、地稅部門出具的當年納稅情況證明。
5.企業基本開戶銀行提供的信用等級文件或證書。
6.有資質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7.企業所在地環保部門出具的環保證明(注明“三廢”是否達標)。
四、認定要求
(一)各縣(市)政府要嚴格按照認定條件,落實責任部門,做好篩選、審核工作。
(二)認定工作要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三)由市農委會同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等部門負責具體認定工作。
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