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推進糾風和軟環境建設工作,進一步加強我市政風行風建設,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根據市政府工作部署和《關于印發〈2012-2013年度全市民主評議軟環境和政風行風建設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鞍紀發〔2013〕11號)精神,我市對有關部門、單位的軟環境和政風行風建設情況進行了民主評議。現將民主評議情況通報如下:
2013年11-12月,市政府糾風辦采取問卷測評、縣(市)區評議和評議組檢查評議三種形式,圍繞健全工作責任體系、優化經濟發展環境、規范行政審批和執法行為、查處糾風和軟環境案件、辦理民意訴求等五個方面內容,對全市81個部門(單位)、52個重點基層單位的軟環境和政風行風建設情況進行民主評議。經評議,鞍山供電公司等32個單位被評為軟環境和政風行風建設優秀單位,市衛生局等45個單位被評為軟環境和政風行風建設達標單位,市仲裁辦等4個單位被評為軟環境和政風行風建設不達標單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等35個單位被評為軟環境和政風行風建設先進基層單位。
2014年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開局之年,也是繼續扎實推進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重要一年。按照中央八項規定和糾正“四風”等加強作風建設的決策部署,各部門、各行業要切實加強政風行風建設,堅決整治“生冷硬頂”、“庸懶散奢”、“吃拿卡要”等損害企業和群眾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風,提高部門、行業的服務水平,推動作風建設不斷深化。要堅持深化改革,轉變職能,從體制機制上堵塞滋生不正之風的漏洞,實現作風建設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要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以優化政務環境為核心,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深入推進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斷改善鞍山經濟發展軟環境。要堅持“糾建并舉”和“標本兼治”的方針,著力糾正征地拆遷、保障性住房建設及配置、公務員考錄及事業單位招聘、食品藥品安全、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突出問題,鞏固和提高治理教育亂收費、治理公路“三亂”、減輕農民和企業負擔等專項治理工作所取得的成果。要充分發揮責任單位的主體作用和監察機關的監督作用,進一步加大問題整治和查辦案件工作力度,深入推進軟環境和政風行風建設工作,為實現市委、市政府建設“五個鞍山”的工作目標做出更大貢獻。
附件:2013年度軟環境和政風行風建設優秀單位、達標單位、不達標單位和先進基層單位名單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15日
2013年度軟環境和政風行風
建設優秀單位、達標單位、不達標單位
和先進基層單位名單
一、優秀單位(32)
(一)執法監督類(10)
市地稅局、市國稅局、市公安局、市綜合執法局、市物價局、市司法局、市交通局、市審計局、鞍山海關、市消防局
(二)綜合管理類(14)
市人口計生委、職教城管委會、市財政局、高新區管委會、市房產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公立醫院管理局、鞍山廣播電視臺、市建委、市農委、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市服務業委
(三)社會服務類(8)
鞍山供電公司、玉佛山風景區管委會、鞍山銀行、千山風景區管委會、中國電信鞍山分公司、中國移動鞍山分公司、建設銀行鞍山分行、中國聯通鞍山分公司
二、達標單位(45)
(一)執法監督類(8)
鞍山公路路政管理局、鞍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市畜牧獸醫局、市安全生產監管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鞍山煙草公司
(二)綜合管理類(26)
市衛生局、市科技局、市中小企業局、市統計局、市城建局、市外經貿局、市供銷社、市民委、市老齡辦、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農機局、市旅游局、市體育局、市外事辦、市社保局、市林業局、市氣象局、市遼河保護區管理局、市水利局、市金融辦、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規劃局、市協作辦、市國資委、市人防辦
(三)社會服務類(11)
鞍山石油公司、交通銀行鞍山分行、市郵政局、農業銀行鞍山分行、中國銀行鞍山分行、工商銀行鞍山分行、市郵政儲蓄銀行、鞍山人保財險公司、鞍山人壽保險公司、沈鐵鞍山車務段、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三、不達標單位(4)
市仲裁辦、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發展改革委
四、先進基層單位(35)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鞍山供電公司客戶服務中心、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市國稅局稽查局、市緊急醫療救援中心、市公證處、市房屋產權登記發證中心、市衛生監督所、市自來水公司、市運輸車輛管理處、市勞動監察支隊、市民政便民服務中心、市水資源管理辦公室、市地稅局第一稽查局、市人才服務局、市林業綜合行政執法隊、市殯儀管理服務中心、市招生考試辦公室、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市學生保健所、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隊、臺安縣教育局、海城市教育局、市第一中學、市第五中學、市華育外國語學校、市第四十六中學、市第五十一中學、鋼都小學、黎明小學、晨光小學、鞍鋼總醫院、市傳染病院、市職業病防治院、市第三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