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農業氣象服務體系和農村氣象災害防御體系建設的通知》(遼政辦發〔2011〕31號)精神,推進我市農業氣象服務體系和農村氣象災害防御體系(以下簡稱“兩個體系”)建設,提升農業氣象服務水平,切實減少氣象災害損失,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兩個體系”建設的目標
通過2到3年建設,實現農村氣象信息覆蓋面達到95%以上、滿意度達到90%以上。完善現代農業氣象服務指標體系,提高農業氣象服務產品的覆蓋面和精細化程度。提升我市農業氣象災害監測預警能力,實現對農村地區全范圍監測。
二、“兩個體系”建設的主要內容
1、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政府要成立分管縣級領導牽頭的“兩個體系”建設組織管理機構,各鄉鎮要有分管領導負責推進此項工作。各縣(市)政府要協助當地氣象部門為每個鄉鎮建設1個氣象信息服務站。每個鄉鎮要配備1名專職或兼職氣象助理。繼續搞好村級氣象信息員隊伍建設。
2、完善農村地區氣象信息發布系統。依托廣播、電視、移動通訊、電子顯示屏、大喇叭廣播系統等手段,建成對我市農村地區覆蓋率達95%以上的氣象預警、預報信息發布系統。
3、完善農村地區氣象監測、觀測網絡。各縣(市)政府要協助氣象部門為每個鄉鎮建設1個農村自動氣象觀測站,結合氣象部門原有衛星、雷達、大氣電場儀等觀測手段組成氣象災害系統監測網絡。合理設置農氣試驗田,合理布局土壤水分觀測站、局地小氣候觀測站、生態農業觀測站及地下水位觀測站,組成項目全面、觀測準確的農業氣象觀測網絡,為農業氣象服務提供第一手基礎資料。
4、完善農業氣象服務種類、提升服務質量。各級氣象部門要針對本地特色,開發覆蓋面更廣、質量更高的精細化氣象為農服務產品。尤其要針對海城“四辣”、臺安“鴨鵝”、岫巖“蘑菇”產業規劃,開發針對性更強的專項氣象服務產品,為產業發展提供氣象保障。
三、保障措施
1、加強督導。市政府將“兩個體系”建設進展情況列為對縣(市)政府工作的考核內容;各縣(市)政府也要將此項工作列為對鄉、鎮政府的考核內容。
2、保證“兩個體系”建設的資金投入。建設期(2012-2013年)各縣(市)政府每年要保證75-150萬元的資金投入,氣象部門按縣(市)政府投入額度的2倍進行資金配套;運行維護期各縣(市)政府要保證每年不少于30萬元的資金投入。
3、加強科普宣傳。各級氣象部門要通過科普大集、氣象知識進校園進農村等活動,依托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加強針對農村地區的氣象科普活動,將氣象預警、預報、緊急避險等常識傳遞到廣大農民手中。
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1年10月8日